卷第三十三 典故沿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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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仁宗禦篆神禦三殿牌,藝祖曰『興先』,太宗【原作『祖』,據明抄本及渑錄改。

    】曰『棠【『棠』,明抄本作『常』,渑錄作『帝』。

    】華』,真宗曰『昭孝』。

    今為忌日行香之地,去留府甚遠,故詩有『正夢寐中行千裡』,謂此【『謂此』,渑錄作『此之謂』。

    】也。

    【并渑水燕談。

    】 ○罷睦親神禦殿 嘉佑中,修睦親宅神禦殿,歐永叔言,祖宗廟貌,非人臣私家所宜有者。

    劉貢父亦謂為然。

    诏下兩制、台谏官、禮官議,而引漢韋元成議春秋之義:『父不祭于支庶之室,君不祭于臣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諸侯。

    』遂罷郡國廟。

    于是罷修神禦殿。

    【東齋記事。

    】 ○降青詞 降青詞,每進天慶、天祺、先天、降聖、三元節,及皇帝本命,各預先一月降入,馬遞兖州會真宮、太極觀、景靈宮,亳州明道宮、太清宮,慶成軍太甯宮,西京上清宮,嵩山崇福宮,升州茅山,鳳翔府太平宮,中嶽天封宮,泗州延祺觀,杭州天柱山大滌洞霄宮、五嶽真君觀内中延真殿、天符觀會慶殿、天安殿、滋福殿、玉清昭應宮、景靈會靈觀、祥源觀、上清宮、金明池水殿等。

    非時建道場,即當直日草詞,或急速者,學士未入,亦就宅草。

    自大中祥符,每立春、立秋醮真君觀,惟有東西北中四嶽,而南嶽真君獨阙其禮。

    惟演天禧二年再入翰林,當草七月詞,見阙此嶽,乃入劄子奏乞檢會,事下禮儀院。

    所司以從初漏阙,懼罪,久而不奏。

    及立春将近,惟演再上言,以南嶽阙醮,蓋有司之誤,然屢經大宥,乞免有司之罪,但依例添入。

    禦筆批依奏,遂谘報中書門下行下,自此五嶽皆備矣。

    【蓬山志。

    】 ○勘箭勘契 太祖初郊,凡阙典大儀修講或未全備。

    至于勘契之式,次郊方舉大禮,禮畢,銮辂還至阙門,則行勘箭之儀。

    【玉壺有『内中過殿門則行勘契之儀』十一字。

    】勘箭者,其箭以銅為镞,長三寸,形若鑿枘,其笴香檀木為之,長三尺,金線飾之,【玉壺作『金镂飾其端』。

    】绛羅泥金囊韬之,金吾仗掌焉。

    其镞以紫羅泥金囊貯之,駕前司掌焉。

    每大駕還,阖中扉駐跸少俟,有司聲雲:『南來者何之?』【玉壺作『之』。

    】駕前司告雲:『大宋皇帝行大禮畢。

    』禮儀使跪奏曰:『請行勘箭。

    』金吾司取其笴,駕前司取其镞,兩勘之,罷。

    即奏曰:『勘箭訖。

    』有司齊聲曰:『是不是?』贊唱者齊聲曰:『是。

    』如是者三,方開扉,列班起居迎駕,大辂方進。

    勘契者,以【玉壺有『香』字。

    】檀刻魚形,金飾鱗鬣,别以香檀闆象魚形,坎【原作『次』,據活字本、明抄本及玉壺改。

    】而為範,其魚則駕前【玉壺有『司』字。

    】掌焉,其範則宮殿門司掌焉。

    銮輿過宮殿門,以魚合範,然後開扉迎駕,其贊唱喝迎拜,一如勘箭之式。

    【玉壺清話。

    】 二 大駕鹵簿中有勘箭,如古之勘契也。

    其牡謂之雄牡箭,牝謂之辟仗箭,本胡法也,熙甯中罷之。

    【筆談。

    】 ○街鼓 京師街衢,置鼓于小樓之上,以警昏曉。

    太宗時,張公洎制坊名,列牌于樓上。

    按唐馬周始建議置鼛鼓,唯兩京有之,後北都亦有鼛鼛鼓,是則京師之制也。

    二紀以來,不聞街鼓之聲,金吾職廢矣。

    【倦遊錄。

    】 ○禁衛五重 禁衛凡五重,【東齋有『以』字。

    】親從官為一重,【東齋有『寬衣』二字。

    】天武官為一重,禦龍弓箭直、弩直為一重,禦龍骨朵子直為一重,禦龍直為一重。

    凡入禁圍,自一重徒一年至三年止,誤者減二等。

    傅卞嘗誤入禁圍,定私罪,永叔再為論奏為公罪,得應制舉。

    【東齋記事。

    】 ○駕頭扇筤 正衙法座,香木為之,加金飾,四足堕角,其前小偃織藤冒之。

    每車駕出幸,則使老内臣馬上抱之,曰駕頭。

    辇後曲蓋之筤,兩扇夾之,通謂之扇筤,皆繡,亦有銷金者,即古之華蓋也。

    【筆談。

    】 ○喚仗入合 唐日禦宣政殿中,細仗兵部旗旛等立于廷,朝官退皆賜食。

    自開元後,朔望宗廟上牙盤食,明皇意欲避正殿,遂禦紫宸殿,喚仗入合門,遂有入合之名。

    在唐時,殊不知為盛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