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一 詞翰書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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绫帕羃之。
簡冊之府,翕然一變矣。
八 幹德元年,平荊南,诏有司盡收高氏圖籍,以實三館。
【國初,三館裁數櫃,計萬三千餘卷。
】三年九月,命右拾遺孫逢吉往西川取僞蜀法物圖籍印篆赴阙,得書萬三千卷送三館。
開寶九年,平江南,命太子洗馬呂龜祥就金陵籍其圖書,得二萬餘卷,悉送史館。
【僞國皆聚典籍,惟吳蜀為多,而江左頗為精真,亦多修述。
】 九 兩浙錢俶歸朝,遣使收其書籍,悉送館閣。
端拱元年五月,诏置秘閣,至是乃以史館書萬餘卷以實其中。
十 又诏史館,盡取天文、占候、谶緯、方術等言五千一十二卷,悉藏閣上。
十一 景佑初元,诏羣儒即書府盡啟先帝所藏校定條目,翰林學士王堯臣、史館檢讨王洙、館閣校勘歐陽修等,鹹被其選。
詩論譔次,其僞濫者删去之,遺缺者補緝之。
摘其重複,刊其訛舛,集其書之總數,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
以類分門,為目成六十七卷。
初,書府之制,廢于五代。
太平興國之初,始建崇文院,合聚昭文、史館、集賢之書。
又起秘閣,則貯禁中之籍。
逮茲著錄,故賜名曰:『崇文總目。
』【崇文總目,系以三館秘閣書籍并合著錄。
】京師藏書之家,惟故相王溥為多,官嘗借本傳寫。
丁謂家書亦多,收入秘府。
三館秘閣所藏之書,皆分經史子集四類,昭文館三萬八千二百九十一卷,史館四萬一千五百五十三千餘字,錄為六卷以進,賜刁衎【原誤作『術』,據明抄本并宋史改。
下條同。
】器币等有差。
然今所行者,止是淳化中所校,後雖覆校,既已刻版,刊改殊少。
十二 淳化五年七月,诏選官分校史記、前漢、後漢書,既畢,遣内侍赍本就杭州镂闆。
鹹平中,真宗謂宰相曰:『太宗崇尚文史,而三史版本如聞當時校勘官未能精詳,尚有謬誤,當再加刊正。
』乃命直使館陳堯佐等覆校史記,景德元年正月校畢,并錄差誤文字五卷同進。
诏賜帛有差。
又命直秘閣刁衎等覆校前後漢書,凡修改三百四十九簽正卷。
集賢院四萬二千五百五十四卷,其間雜僞國及籍沒之書卷袟不等,仍多複本,歲久多蠹。
秘閣一萬五千七百八十五卷,皆黃本書,編袟嚴整,以備進禦。
十三 大中祥符八年十二月,诏樞密使王欽若都大提舉,抄寫校勘三館秘閣書籍,翰林學士陳彭年副之。
又令吏部铨選幕職州縣官有文學者,先試判,擇可者,又送學士院,試詩賦論,命赴三館秘閣校勘。
又令翰林學士晁逈、利瓦伊、王曾、錢惟演,知制诰盛度、陳知微于館閣京朝官中,各舉服勤文學者一人,為覆校勘官。
逈等遂以集賢校理宋绶、晏殊,直集賢院徐奭、麻溫,直崇文院檢讨馮元充選。
凡校勘官校畢,送覆校勘官覆校。
既畢,送主判館閣官點檢校,複于兩制擇官一二人覆加點檢。
皆有程課,以考勤惰焉。
十四 天聖二年六月,诏校勘南北史、隋書,以直史館張觀、集賢校理王質、晁宗悫、李淑,秘閣校理陳诂,館閣校勘彭乘,國子監直講公孫覺校正。
命知制诰宋绶、龍圖待制劉晔提舉。
十五 景佑元年四月,命直史館宋祁、秘閣校理張環、館閣校勘胡宿、張宗古覆校南北史。
康定元年冬十月上之。
閏六月,命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诰李淑、宋郊編校三館書,判館閣盛度、章得象、石中立、李仲容覆校。
十六 景佑三年十一月,命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嵇{、大理寺丞館閣校勘胡宿重校地理書。
十七 嘉佑二年,命崇文院檢讨掌禹錫,秘閣校理林億、張洞,館閣校勘蘇頌,太子中舍陳檢校正醫書,樞密使韓琦提舉。
十八 嘉佑四年,仁宗謂輔臣曰:『宋、齊、梁、陳、後魏、後周、北齊書,世罕有善本,未行之學官,可委編校官精加校勘。
』八月,命編校書籍孟恂、丁寶臣、鄭穆、趙彥若、錢藻、孫覺、曾鞏校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後周七史。
恂等言:『梁陳等書缺,獨館閣所藏,恐不足以定着,願诏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
』仁宗皇帝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然後校正訛謬,遂為完書,模本行之。
十九 嘉佑六年四月,以大理寺丞郭固編校秘閣所藏兵書。
先是,三館秘閣置官編校書籍,而兵書與天文為秘書,獨不預。
大臣有言固曉知兵法,仍命就秘閣編校,抄成黃本一百七十二冊。
固初以選換六宅副使,治平四年六月,以編書畢,遷内藏庫副使、路分都監。
二十 哲宗時,臣寮言:『竊見高麗獻到書,内有黃帝針經九卷。
簡冊之府,翕然一變矣。
八 幹德元年,平荊南,诏有司盡收高氏圖籍,以實三館。
【國初,三館裁數櫃,計萬三千餘卷。
】三年九月,命右拾遺孫逢吉往西川取僞蜀法物圖籍印篆赴阙,得書萬三千卷送三館。
開寶九年,平江南,命太子洗馬呂龜祥就金陵籍其圖書,得二萬餘卷,悉送史館。
【僞國皆聚典籍,惟吳蜀為多,而江左頗為精真,亦多修述。
】 九 兩浙錢俶歸朝,遣使收其書籍,悉送館閣。
端拱元年五月,诏置秘閣,至是乃以史館書萬餘卷以實其中。
十 又诏史館,盡取天文、占候、谶緯、方術等言五千一十二卷,悉藏閣上。
十一 景佑初元,诏羣儒即書府盡啟先帝所藏校定條目,翰林學士王堯臣、史館檢讨王洙、館閣校勘歐陽修等,鹹被其選。
詩論譔次,其僞濫者删去之,遺缺者補緝之。
摘其重複,刊其訛舛,集其書之總數,凡三萬六百六十九卷。
以類分門,為目成六十七卷。
初,書府之制,廢于五代。
太平興國之初,始建崇文院,合聚昭文、史館、集賢之書。
又起秘閣,則貯禁中之籍。
逮茲著錄,故賜名曰:『崇文總目。
』【崇文總目,系以三館秘閣書籍并合著錄。
】京師藏書之家,惟故相王溥為多,官嘗借本傳寫。
丁謂家書亦多,收入秘府。
三館秘閣所藏之書,皆分經史子集四類,昭文館三萬八千二百九十一卷,史館四萬一千五百五十三千餘字,錄為六卷以進,賜刁衎【原誤作『術』,據明抄本并宋史改。
下條同。
】器币等有差。
然今所行者,止是淳化中所校,後雖覆校,既已刻版,刊改殊少。
十二 淳化五年七月,诏選官分校史記、前漢、後漢書,既畢,遣内侍赍本就杭州镂闆。
鹹平中,真宗謂宰相曰:『太宗崇尚文史,而三史版本如聞當時校勘官未能精詳,尚有謬誤,當再加刊正。
』乃命直使館陳堯佐等覆校史記,景德元年正月校畢,并錄差誤文字五卷同進。
诏賜帛有差。
又命直秘閣刁衎等覆校前後漢書,凡修改三百四十九簽正卷。
集賢院四萬二千五百五十四卷,其間雜僞國及籍沒之書卷袟不等,仍多複本,歲久多蠹。
秘閣一萬五千七百八十五卷,皆黃本書,編袟嚴整,以備進禦。
十三 大中祥符八年十二月,诏樞密使王欽若都大提舉,抄寫校勘三館秘閣書籍,翰林學士陳彭年副之。
又令吏部铨選幕職州縣官有文學者,先試判,擇可者,又送學士院,試詩賦論,命赴三館秘閣校勘。
又令翰林學士晁逈、利瓦伊、王曾、錢惟演,知制诰盛度、陳知微于館閣京朝官中,各舉服勤文學者一人,為覆校勘官。
逈等遂以集賢校理宋绶、晏殊,直集賢院徐奭、麻溫,直崇文院檢讨馮元充選。
凡校勘官校畢,送覆校勘官覆校。
既畢,送主判館閣官點檢校,複于兩制擇官一二人覆加點檢。
皆有程課,以考勤惰焉。
十四 天聖二年六月,诏校勘南北史、隋書,以直史館張觀、集賢校理王質、晁宗悫、李淑,秘閣校理陳诂,館閣校勘彭乘,國子監直講公孫覺校正。
命知制诰宋绶、龍圖待制劉晔提舉。
十五 景佑元年四月,命直史館宋祁、秘閣校理張環、館閣校勘胡宿、張宗古覆校南北史。
康定元年冬十月上之。
閏六月,命翰林學士張觀、知制诰李淑、宋郊編校三館書,判館閣盛度、章得象、石中立、李仲容覆校。
十六 景佑三年十一月,命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嵇{、大理寺丞館閣校勘胡宿重校地理書。
十七 嘉佑二年,命崇文院檢讨掌禹錫,秘閣校理林億、張洞,館閣校勘蘇頌,太子中舍陳檢校正醫書,樞密使韓琦提舉。
十八 嘉佑四年,仁宗謂輔臣曰:『宋、齊、梁、陳、後魏、後周、北齊書,世罕有善本,未行之學官,可委編校官精加校勘。
』八月,命編校書籍孟恂、丁寶臣、鄭穆、趙彥若、錢藻、孫覺、曾鞏校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後周七史。
恂等言:『梁陳等書缺,獨館閣所藏,恐不足以定着,願诏京師及州縣藏書之家,使悉上之。
』仁宗皇帝為下其事,至七年冬,稍稍始集,然後校正訛謬,遂為完書,模本行之。
十九 嘉佑六年四月,以大理寺丞郭固編校秘閣所藏兵書。
先是,三館秘閣置官編校書籍,而兵書與天文為秘書,獨不預。
大臣有言固曉知兵法,仍命就秘閣編校,抄成黃本一百七十二冊。
固初以選換六宅副使,治平四年六月,以編書畢,遷内藏庫副使、路分都監。
二十 哲宗時,臣寮言:『竊見高麗獻到書,内有黃帝針經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