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典禮音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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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祭太社 太祖初有事于太社,時國初墜典多或未修,太【玉壺有『社』字。

    】祝文亦亡舊式,诏辭臣各撰一文謄錄,糊名以進。

    上覽之,謂左右曰:『皆輕重失中。

    』猶禦筆親點一文曰:『惟此庶乎得體。

    』開視之,乃窦儀撰者。

    文曰:『維某年太歲月朔日,宋天子某,敢昭告于太社,謹因仲秋、仲春,祇率常禮,敬以玉帛一元大武、柔毛剛鬣、明粢香萁、嘉薦醴殽,備茲禋瘗,用伸報本,敢以後土勾龍氏配神作主。

    惟神品物賴之,載生庶類,資以含弘,方直所以着其首,【玉壺作『道』。

    】博厚所以兼其德。

    有社者敢亡報乎?尚享。

    』遂诏議定其儀注,公以開元禮祭,【玉壺作『參』。

    】酌于三代之典,繼以進熟之際,作雍和樂。

    太社之馔自正門入,配坐之馔自左闼入,皇帝詣罍洗之儀,并如圓丘,事具本式。

    詣太社樽所,執樽者舉幕,贊酌醴殽。

    太常卿引皇帝于太社神座前,捧爵跪奠,太祝持版進于神座之右,西向跪讀祝文。

    【玉壺清話。

    】 ○兩制攝事 京師春秋社祭,多差兩制攝事。

    王仆射珪為内外制十五年,祭社者屢矣。

    熙甯四年,複以翰林承旨攝太尉,因作詩曰:『雞聲初動曉骖催,又向靈壇飲福杯。

    自笑治聾【東軒作『怡聲』。

    】不辭醉,明年強健更須來。

    』是冬,遂參知政事。

    【東軒筆錄。

    】 ○祠太一 太宗時,建東太一宮于蘇村,遂列十殿,而五福君棊二太一處,前冠通天冠,服绛紗袍,餘皆道冠霓衣。

    天聖中,建西太一宮,前殿處五福君棊太遊三太一,亦用通天绛紗之制,餘亦道冠霓衣。

    熙甯五年,建中太一宮,内侍主塑像,乃請下禮院議十太一冠服,禮院乃具狀,請如東西二宮之制,太一盡服通天绛紗。

    有言亳州太清宮有唐太一塑像,上遣中使視之,乃畫王者衣冠,遂诏如亳州之制。

     ○九宮貴神 九宮貴神,始天寶初,術士蘇嘉慶上言,請置壇,明皇親祠。

    及王玙為相,又勸肅宗親祠。

    太和中,監察禦史舒元輿論列,遂降為中祀。

    會昌中,李德裕為相,複為大祀。

    宣宗時,又降為中祀。

    幹符中,宰相崔彥昭因歲旱禱雨獲應,遂升為大祀。

    【春明退朝錄。

    】 ○郊廟讀冊回班 故事:郊廟讀祀冊官,至禦名,必起。

    上至郊宮更衣,詣壇下,百官皆回班迎向。

    英宗皇帝初告廟,诏讀冊官毋起,及詣壇下,又诏百官勿回班,所以見事郊廟之精意也。

    【渑水燕談。

    】 ○醮祠禦寶 真宗皇帝嚴于醮祠之事,其奏章則用昭受幹符之寶。

    其後大内火,寶亡,止用禦前之寶。

    慶曆中,下學士院别制,【『别制』東齋作『定』。

    】其文曰:『皇帝欽崇國祀之寶』,醮祠則用之。

    【東齋記事。

    】 ○朝獻朝飨 上親郊,郊廟冊文,皆曰:『恭薦歲事。

    』先景靈宮,謂之『朝獻』;次太廟,謂之『朝飨』,末乃『有事于南郊』。

    予集郊室時,曾預讨論,常疑其次序。

    若先為尊,則郊不應在廟後;若後為尊,則景靈宮不應在太廟之先。

    求其所從來,蓋有所因。

    按唐故事,凡有事于上帝,則百神皆預遣使祭告,惟太清宮、太廟則皇帝親行。

    其冊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不敢不告』,宮廟謂之『奏告』,餘皆謂之『祭告』,惟有事于南郊,方為正祠。

    至天寶九載,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詞,今後太清宮宜稱朝獻,太廟稱朝飨』,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冊文皆為正祠。

    【筆談。

    】 ○雲韶部 開寶中,平嶺表,擇廣州内臣聽聰慧者數十人,令于教坊習樂,名箫韶部,後改曰雲韶部,内宴則用之。

     ○鈞容直 太平興國中,擇軍中之善樂者名曰引龍直,遊幸則騎而導駕。

    後改曰鈞容直,取鈞天之義焉。

     ○河市樂 驸馬都尉高懷德,以節制領睢陽,歲久,性頗奢靡,而洞曉音律,故聲伎之妙,冠于當時,法部中精絕者,殆不過之。

    宋城南抵汴渠五裡,有東西二橋,舟車交會,居民繁夥,倡優雜戶類亦衆,然率多鄙俚,為高之伶人所輕诮。

    每宴飲樂作,必効其樸野之态以為戲玩,謂之河市樂,迄今俳優常有此戲。

    【并沂國公筆談。

    】 ○拱辰管 鼓吹部有拱辰管,即古之叉手管也。

    太宗皇帝賜今名。

    【此條今見夢溪筆談卷五。

    】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