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 名臣事迹(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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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内無事,天書薦降,祥瑞沓臻,而大駕封岱祠汾,皆為儀衛使扈跸。

    處士魏野獻詩曰:『太平宰相年年出,君在中書十四秋。

    西祀東封俱已畢,可能來伴赤松遊。

    』世傳王公嘗記前世為僧,與唐房太尉事頗相類。

    及将捐館,遺命剔發,以僧服斂,家人不欲,止以缁褐一襲,納諸棺。

    然公風骨清峭,項微結喉,有僧相,人皆謂其寒薄,獨一善相者目之曰:『公名位俱極,但祿氣不豐耳。

    』故旦雖位極一品,而飲啖全少,家亦不畜聲伎。

    晚年移疾在告,真宗嘗密赉白金五十兩,旦表謝曰:『已恨多藏,況無用處?』竟不之受,其清苦如此。

    【東齋記事。

    】 六 本朝眷待耆德,于儀物之盛,惟王文正公也。

    病深,屢乞骸,不允。

    扶掖求對于便坐,面懇之,真宗遣皇太子出幕拜留,曰:『吾方以卿翼吾兒,卿瘦瘠殆此,朕安敢強?』翌日,冊拜太尉,诏禮官草儀,就都堂赴上,五日一起居,起居日,入中書預參決。

    遇軍國重事,不限時日并入。

    至病革,公召楊大年于卧,【湘錄有『内』字。

    】囑以後事,曰:『吾深厭煩惱,歸慕釋典,願未來世得為苾刍林間,燕坐觀心為樂。

    将易箦之時,君為我剃除須發,服壞色衣。

    勿以金銀之物置棺内,用荼毗火葬之法,藏骨先茔之側,起一茆【原作『卵』,據湘錄改。

    】塔,用酬夙願。

    吾雖深戒子弟,恐其拘俗說,可叮咛告之。

    』又曰:『仗子撰遺奏,但罄叙感戀而已,慎無及姻戚。

    』大年對曰:『餘事敢不一一拜教,若剃發三衣之事,此必難遵。

    公,三公也,萬一薨奄,銮辂必有祓桃之臨,自當斂贈公,衮衣可加僧體乎?』至薨,大年與諸孤協議,但以三衣置柩中,不藏寶貨而已。

    壽六十一,配享真宗廟庭。

    【見湘山野錄。

    】 七 王文正公一日谕諸公曰:『上官泌差知河陽』,乃批署之。

    諸公後白公,泌欲一轉運使,會京東有阙,諸公曰:『可差上官泌也』,公不答。

    因奏對,言上官泌向日議差河陽,然亦合入一職司。

    會京東轉運使阙,更禀上旨,上閱泌曆任,曰:『與轉運使。

    』諸公歸以相語曰:『王公無私如此。

    』 八 王文正公為兖州景靈宮朝修使,特被手诏,采察河北、京東兩路公言,當官有才者十餘人,皆降诏獎谕。

    有以問公曰:『為元宰,将命出使,而所舉不一,恩止得诏獎,無乃輕耶?』公曰:『既薦之,又力行之,是上恩皆出于己矣,此人臣之大嫌也。

    』 九 王文正公或歸私第,不去冠帶,入靜室中默坐。

    家人惶恐,不敢複前面,而不知其意。

    後公弟問趙公安仁曰:『家兄歸時一如此,何也?』趙公曰:『見議事,公不欲行,而未決,此必憂朝廷矣。

    』 十 王文正公晚年,官重,每家人出賀,立令止之。

    因語弟曰:『遭遇如此,愈增憂懼,何可賀也?』公每有賜予,見家人置于庭下,乃瞑目而歎曰:『生民膏血,安用許多?』 十一 王文正公門庭,未嘗接客。

    公薨,上谕近臣曰:『王某家卻不覺靜,緣當國日,亦門庭清肅。

    』呂文靜夷簡、魯肅簡宗道初參預政事,二【明抄本有『人』字。

    】妻入謝,章憲太後語之曰:『爾各歸語其夫,王某在政府多年,終始一節,先帝以此重之,宜為師範也。

    』 十二 東封,二府議增飾車服,以盛法從。

    諸公令人于公第日伺之,而無所為。

    王冀公欽若乃作繡鞯以送公,曰:『前議恐忘,已令為之。

    』公使還其直,而置之。

    冀公見其不乘而訝之,公曰:『常所跨者,君上所賜,非不華也。

    豈可更奢僭,以隳制度?』 十三 王冀公欽若自江甯歸,再執魁柄,魯公時參知大政,凡聚議,冀公不堪,語諸公曰:『掌武相公在政府,參政豈敢如此?』魯公笑曰:『王文正,先朝重德,豈他人可企?苟相公執政平允,宗道安敢不伏?』馮文懿拯為侍中,有問之曰:『向與掌武相公同在政府,盡見國體,公今異于昔,何也?』馮曰:『王公德業,孰可同及?彼一時,此一時也。

    』【并見名臣遺事。

    】 宋朝事實類苑卷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