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條“順”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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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一個多年之中,拚死命攻擊“硬譯”的名人,已經有了三代:首先是祖師梁實秋教授,其次是徒弟趙景深〔2〕教授,最近就來了徒孫楊晉豪〔3〕大學生。但這三代之中,卻要算趙教授的主張最為明白而且徹底了,那精義是——“與其信而不順,不如順而不信。”
這一條格言雖然有些希奇古怪,但對于讀者是有效力的。
因為“信而不順”的譯文,一看便覺得費力,要借書來休養精神的讀者,自然就會佩服趙景深教授的格言。至于“順而不信”的譯文,卻是倘不對照原文,就連那“不信”在什幺地方都不知道。然而用原文來對照的讀者,中國有幾個呢。這時候,必須讀者比譯者知道得更多一點,才可以看出其中的錯誤,明白那“不信”的所在。否則,就隻好胡裡胡塗的裝進腦子裡去了。
我對于科學是知道得很少的,也沒有什幺外國書,隻好看看譯本,但近來往往遇見疑難的地方。随便舉幾個例子罷。《萬有文庫》〔4〕裡的周太玄先生的《生物學淺說》裡,有這樣的一句——
“最近如尼爾及厄爾兩氏之對于麥……”
據我所知道,在瑞典有一個生物學名家Nilsson-Ehle是考驗小麥的遺傳的,但他是一個人而兼兩姓,應該譯作“尼爾生厄爾”才對。現在稱為“兩氏”,又加了“及”,順是順的,卻很使我疑心是别的兩位了。不過這是小問題,雖然,要講生物學,連這些小節也不應該忽略,但我們姑且模模胡胡罷。
今年的三月号《小說月報》上馮厚生先生譯的《老人》裡,又有這樣的一句——
“他由傷寒病變為流行性的感冒(Influenza)的重病……”
這也是很“順”的,但據我所知道,流行性感冒并不比傷寒重,而且一個是呼吸系病,一個是消化系病,無論你怎樣“變”,也“變”不過去的。須是“傷風”或“中寒”,這才變得過去。但小說不比《生物學淺說》,我們也姑且模模胡胡罷。這回另外來看一個奇特的實驗。
這一種實驗,是出在何定傑及張志耀兩位合譯的美國Conklin所作的《遺傳與環境》裡面的。那譯文是——“……他們先取出兔眼睛内髓質之晶體,注射于家禽,等到家禽眼中生成一種‘代晶質’,足以透視這種外來的蛋白質精以後,再取出家禽之血清,而注射于受孕之雌兔。雌兔經此番注射,每不能堪,多遭死亡,但是他們的眼睛或晶體并不見有若何之傷害,并且他們卵巢内所蓄之卵,亦不見有什幺特别之傷害,因為就他們以後所生的小兔看來,并沒有生而具殘缺不全之眼者。”
這一段文章,也好像是頗“順”,可以懂得的。但仔細一想,卻不免不懂起來了。一,“髓質之晶體”是什幺?因為水晶體是沒有髓質皮質之分的。二,“代晶質”又是什幺?三,“透視外來的蛋白質”又是怎幺一回事?我沒有原文能對,實在苦惱得很,想來想去,才以為恐怕是應該改譯為這樣的——“他們先取兔眼内的制成漿狀(以便注射)的水晶體,注射于家禽,等到家禽感應了這外來的蛋白質(即漿狀的水晶體)而生‘抗晶質’(即抵抗這漿狀水晶體的物質)。然後再取其血清,而注射于懷孕之雌兔。……”
以上不過随手引來的幾個例,此外情随事遷,忘卻了的還不少,有許多為我所不知道的,那自然就都溜過去,或者照樣錯誤地裝在我的腦裡了。但即此幾個例子,我們就已經可以決定,譯得“信而不順”的至多不過看不懂,想一想也許能懂,譯得“順而不信”的卻令人迷誤,怎樣想也不會懂,如果好像已經懂得,那幺你正是入了迷途了。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北鬥》第一卷第四期,署名長庚。
〔2〕趙景深四川宜賓人,當時複旦大學教授,北新書局編輯。他在《讀書月刊》第一卷第六期(一九三一年三月)《論翻譯》一文中為誤譯辯解說:“我以為譯書應為讀者打算;換一句話說,首先我們應該注重于讀者方面。譯得錯不錯是第二個問題,最要緊的是譯得順不順。倘若譯得一點也不錯,而文字格裡格達,吉裡吉八,拖拖拉拉一長串,要折斷人家的嗓子,其害處當甚于誤譯。……所以嚴複的‘信’‘達’‘雅’三個條件,我以為其次序應該是‘達’‘信’‘雅’。”
〔3〕楊晉豪上海奉賢人,當時南京中央大學學生。他在《社會與教育》第二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三一年九月)發表《從“翻譯論戰”說開去》一文,攻擊當時馬列主義着作和“普羅”文學理論的譯文“生硬”,“為許多人所不滿,看了喊頭痛,嘲之為天書”。又說“翻譯要‘信’是不成問題的,而第一要件是要‘達’!”
〔4〕《萬有文庫》商務印書館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四年間出版的大型叢書,收入中外着作兩千餘種,共四千冊。
這一條格言雖然有些希奇古怪,但對于讀者是有效力的。
因為“信而不順”的譯文,一看便覺得費力,要借書來休養精神的讀者,自然就會佩服趙景深教授的格言。至于“順而不信”的譯文,卻是倘不對照原文,就連那“不信”在什幺地方都不知道。然而用原文來對照的讀者,中國有幾個呢。這時候,必須讀者比譯者知道得更多一點,才可以看出其中的錯誤,明白那“不信”的所在。否則,就隻好胡裡胡塗的裝進腦子裡去了。
我對于科學是知道得很少的,也沒有什幺外國書,隻好看看譯本,但近來往往遇見疑難的地方。随便舉幾個例子罷。《萬有文庫》〔4〕裡的周太玄先生的《生物學淺說》裡,有這樣的一句——
“最近如尼爾及厄爾兩氏之對于麥……”
據我所知道,在瑞典有一個生物學名家Nilsson-Ehle是考驗小麥的遺傳的,但他是一個人而兼兩姓,應該譯作“尼爾生厄爾”才對。現在稱為“兩氏”,又加了“及”,順是順的,卻很使我疑心是别的兩位了。不過這是小問題,雖然,要講生物學,連這些小節也不應該忽略,但我們姑且模模胡胡罷。
今年的三月号《小說月報》上馮厚生先生譯的《老人》裡,又有這樣的一句——
“他由傷寒病變為流行性的感冒(Influenza)的重病……”
這也是很“順”的,但據我所知道,流行性感冒并不比傷寒重,而且一個是呼吸系病,一個是消化系病,無論你怎樣“變”,也“變”不過去的。須是“傷風”或“中寒”,這才變得過去。但小說不比《生物學淺說》,我們也姑且模模胡胡罷。這回另外來看一個奇特的實驗。
這一種實驗,是出在何定傑及張志耀兩位合譯的美國Conklin所作的《遺傳與環境》裡面的。那譯文是——“……他們先取出兔眼睛内髓質之晶體,注射于家禽,等到家禽眼中生成一種‘代晶質’,足以透視這種外來的蛋白質精以後,再取出家禽之血清,而注射于受孕之雌兔。雌兔經此番注射,每不能堪,多遭死亡,但是他們的眼睛或晶體并不見有若何之傷害,并且他們卵巢内所蓄之卵,亦不見有什幺特别之傷害,因為就他們以後所生的小兔看來,并沒有生而具殘缺不全之眼者。”
這一段文章,也好像是頗“順”,可以懂得的。但仔細一想,卻不免不懂起來了。一,“髓質之晶體”是什幺?因為水晶體是沒有髓質皮質之分的。二,“代晶質”又是什幺?三,“透視外來的蛋白質”又是怎幺一回事?我沒有原文能對,實在苦惱得很,想來想去,才以為恐怕是應該改譯為這樣的——“他們先取兔眼内的制成漿狀(以便注射)的水晶體,注射于家禽,等到家禽感應了這外來的蛋白質(即漿狀的水晶體)而生‘抗晶質’(即抵抗這漿狀水晶體的物質)。然後再取其血清,而注射于懷孕之雌兔。……”
以上不過随手引來的幾個例,此外情随事遷,忘卻了的還不少,有許多為我所不知道的,那自然就都溜過去,或者照樣錯誤地裝在我的腦裡了。但即此幾個例子,我們就已經可以決定,譯得“信而不順”的至多不過看不懂,想一想也許能懂,譯得“順而不信”的卻令人迷誤,怎樣想也不會懂,如果好像已經懂得,那幺你正是入了迷途了。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北鬥》第一卷第四期,署名長庚。
〔2〕趙景深四川宜賓人,當時複旦大學教授,北新書局編輯。他在《讀書月刊》第一卷第六期(一九三一年三月)《論翻譯》一文中為誤譯辯解說:“我以為譯書應為讀者打算;換一句話說,首先我們應該注重于讀者方面。譯得錯不錯是第二個問題,最要緊的是譯得順不順。倘若譯得一點也不錯,而文字格裡格達,吉裡吉八,拖拖拉拉一長串,要折斷人家的嗓子,其害處當甚于誤譯。……所以嚴複的‘信’‘達’‘雅’三個條件,我以為其次序應該是‘達’‘信’‘雅’。”
〔3〕楊晉豪上海奉賢人,當時南京中央大學學生。他在《社會與教育》第二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三一年九月)發表《從“翻譯論戰”說開去》一文,攻擊當時馬列主義着作和“普羅”文學理論的譯文“生硬”,“為許多人所不滿,看了喊頭痛,嘲之為天書”。又說“翻譯要‘信’是不成問題的,而第一要件是要‘達’!”
〔4〕《萬有文庫》商務印書館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四年間出版的大型叢書,收入中外着作兩千餘種,共四千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