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回 電掣星飛 千兇畢命 情深意密 三劍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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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那單劍該你所有,雙劍我和他一人一口。

    當我乍見至寶,喜極忘形,心有點亂,劍又是芹芹從木架後找出來的,恐大錘日後和他為難,也沒想想,匆匆帶起,又因三口劍不好一同帶,以為自己人,有話事後仍可說,再改正過來,随手把我原來那口故意送給了他。

    其實我非心貪打算獨得,實為劍是雙的,分了可惜。

    好在我們三人情同骨肉,誰得都是一樣。

    後來我吃東西時,越想越不是味。

    我本要來搜尋這裡有無線索可考,看看那買劍送死的人是誰,就便把餘大哥喊來,說明今明日上路,這雙仙劍仍今歸他,免得拆散,我自要還原來那口。

    他卻執意不肯換回,好像我安心使詐似的。

    你說有多氣人!” 林璇一聽,果然那劍是該毛、餘二人分有,知她但白,不會語不由衷。

    不過那雙劍雖在一匣中存放,看形式并無與尋常雙劍不同,各得其一并無不可,何故筠玉甯甘不要都不願拆開,餘獨又執意要筠玉原來那口不說分得的話?好生不解,想了想,便向筠玉要那張紙條來看。

    筠玉忽臉上一紅道:“我說的話,姊姊還不信麼?定要看它則甚?那紙上意思是說仙人将劍賣了三千銀子與一惡入,由他帶到這裡,為孽龍所殺,以便我們今日來取。

    單的歸你,雙的我和他一人一口。

    我不願使神物分開,才有此議。

    誰知他好好一個人,這等不通情理,姊姊這一定要看,好似不相信我,我倒更不拿出來了。

    ” 林璇知她借此撒賴,但一揣測那雙劍獨他和餘獨合得,紙上之言必有不可告人之處,不定便是仙人給他兩個撮合,不禁恍然大悟。

    暗忖:畢竟漢人總有許多男女防嫌,拿筠玉這等豪情勝概,自命英俠的女兒家,也有這般掩藏。

    他兩個本來情感親密,互相愛重,明明天生佳偶,既有仙人撮合,豈不正合心意?隻要不逾份胡為,情愛不專,還有什麼不可告人的?怎麼反倒不爽快起來了?休說山中那些山民情愛于中即發于外,不能自己,無所用其隐秘,便是換了自己是她,也決沒這許多的羞處,最可笑的連男的也是這樣。

     因為漢人男女之間習慣如此積重難返,終恐明揭開來給他二人憤事,心想仙人既給你們注定,早晚仍是你二人共有,便借作解勸暗點道:“我三人情逾骨肉,我是有了,你兩個還不是暫時誰帶在身旁都是一樣,分什彼此?筠妹如覺劍不好分開,又問心不安,日後各帶些時,永遠如此,算是公有的,不讓它分開來,豈不是好?” 筠玉雖覺話說刺耳,可又不便再說什麼,隻得悶悶地帶了起來,叫餘、林二人同找那劍的來源線索。

    一會,大錘等三人拿了那屋東西相繼來到,筠玉命他們也幫着在積物中翻看,有那帶字迹的東西無有。

    大家亂翻了一陣,才在盡底下翻出幾口破爛了的箱子,有一口上面貼有雲南将軍衙門殘餘的印封,打開一看,裡面盡是些零星文具和幾本殘書。

     餘獨見書上蓋有圖章,正拿起想看書主人的姓名,忽從書裡掉出一張報丁憂開缺的草稿。

    看完一遍,才知那報丁憂的便是雲南将軍崇喜。

    一算年月,大約在去年三月才從雲南起的身。

    這等地方大官,不特應走官道驿路,而且随行的人也甚多,沿途官府承應供張,聲勢何等渲赫,怎麼走錯了路也不會走到這等艱險難行的蠻荒之區裡來,送死在孽龍手内。

    再者中途如果失蹤,所經官府怎生擔待?那還不鬧了個烏煙瘴氣!怎的在貴州境内并未聽人說起?正看之間,又從書中翻出一張大紅名帖,木印着“賈本治”三個核桃大字,也不知這兩人是否買劍之人。

    正自不解,忽聽筠玉喚道:“餘大哥、林姊姊快來,我找出它來了!”林璇也在亂物堆中翻找,聞言一同過去一看,筠玉從一個極講究精美的細漆竹絲提籃内,翻出幾本朱卷、幾束宮門抄和一個外用绫包紙封、上寫“居官秘紀”的手抄本。

     大家聚在一起,翻開首頁看了幾行,看出書主人便是那賈本治,這本書已第三卷,乃是他的機密日記。

    除了記他在将軍衙門内當幕友,辦過幾件誣良為寇極機密的案子外,所記盡是當地文武大官的醜事和秘聞,大半均有把柄在他手内。

    有一段記得很滑稽,說天下做大官和享盛名的都是呆子。

    人生世上,隻錢最要緊,一個一二品的大官不可謂小了,可是單靠俸祿去做清官,他那享受還不如一個能揮霍的大城市中财主。

    每日還要辛苦勞碌,憂讒譏直到老死,休說自己,連兒孫都沾不着一點光,真叫是何苦乃爾!可是如做賊官,自然是要好些,财也有勢也有,盡可窮極豪奢為所欲為了。

    可是這類貪人大多不知止境,有幾個能在風頭上收篷的?加上貪為怨府,既不容于僞君子,更見嫉于真小人,即便到了宦囊充足之時,心裡忽然明白,打算急流勇退,一想到仇家大多,官場冷暖素所深知,大丈夫豈可一日無權?在馬上還防仇人冷不防中暗算,一旦不在馬上,豈非自尋死路?再者親朋黨羽全都倚為陰蔽,也不能放他告老還鄉。

    明知危險,也隻得一天混一天挨下去,一面以前貪驕的脾氣習與性成,改它不了,一面是漸覺所行所為太已過分,在不犯案的當兒已然是心中有病自家知,縱不是終日提心吊膽,也是不免外愧清議内疚神明,窮極富貴舒奢,卻無一天心境安舒的日子,終于走到背運上去,身敗名裂,危及九族,受不盡身前身後的唾罵。

    有的因為庭人說他,内裡實在氣餒心虛,外面卻益發橫暴,故張威焰,黨同伐異,結果并未将仇敵鎮住,反速敗亡,算起來還是不值。

     以自己看來,人生于世,所重在享受與壽長兩樣。

    壽不可知,七十已算古稀,享受非錢不可。

    所以自己自從當年一第之後做了一,年縣官,便因貪去職,仗着彌縫得好,尚沒别的處分。

    因新官來接任時受了許多冷眼和閑氣,老百姓還要和他為難幾乎予以難堪。

    一怒之下,忽發奇想,由此辭官,再也不求升官發達,專心緻志學幕三年,不久便成了名幕。

    仗着機智和謙恭,每到一處,或因東家太蠢自行吐露,或因自己結納東家的親友宅眷,先得了他的陰私隐秘不可告人之事;從而挾制生财,為所欲為,表面上還不使他厭惡,使得他受了挾制做了傀儡還心悅誠服,非用自己不可。

    同時對于上等人格外謙和,隻在暗處做事,決不計及名位,即使東家要保舉,也必執意堅辭,一心隻在利上計算,稍一看出情勢不對,立是設辭遠走高飛,決不留連。

    自己平時外表做得形同閑散,人不注及,手法又做得異常幹淨,事無大小全由東家背包,沒有自己相幹,當時既免株連,萬一他手眼通天得兔危難,或是日後起用,好在把柄仍存自己手内,依然可以回來尋他,重新玩弄于股掌之上,不行又走,旅進旅退,無不如意。

    所以這二十年間隻随了幾個大東家,論家财已至巨萬,年紀也過中年,接交又都是當道大老,不怕人欺。

     本該急流勇退,回去享福,不想未一次在浙江跟了一個大官,因想多撈一些洗手,做得略狠了些,對方也不比以前幾個東家昏庸,當時受了欺挾還裝呆,不但一點沒現于辭色,反說了許多至誠合衷的話,心中可是痛恨到了極點,立志非報到仇不可。

    當時毫無痕迹,直到過了兩月,一聽自己要告别,先是堅決挽留,後來繼以痛哭,說先生如若歸隐,如魚失水,本人化了許多精神财禮,好容易得此優缺,如今本錢尚未到手,如用别人為助,不但難共心腹,弄不到錢,湊巧還鬧出事來。

    打開窗子說亮話,言明以後大家誰不欺誰,東六客四,按成照分,仗着朝中有人,亂子由他去擔,當晚并送了一名絕美的”廣頭做妾。

    自己一則見他意誠語亮,二則自恃機靈幹淨,三則既貪财又貪色,不想竟上了大當,沒有半年,被他害得家産盡絕,十數年心血經營付于流水,幾乎還把命饒上。

     當時心中雖仍時刻小心防備,那原是多年照例如此,禁不起對方怨毒大深,處心積慮,絲毫沒看出他是歹意。

    頭兩月果然同做了兩件機密事,得财甚多,把柄也在自己手内。

    他仿佛示人以誠,問都不問,背後禮貌極隆,當着外人和别的同事,卻故作看不起,常時對面申斥。

    自己原要他這樣做法,隻有心喜,自然不會見怪。

    他雖如此厚待,自己卻仍始終防着敗路。

    尤其是他送的美妾,隻管心愛到了極點,除卻加意溫存體貼,百般奉承讨其歡心外,休說筐中秘件和那先後幾件機密記載與把柄,回家燕居相對,連公事都不提隻字。

    那愛人看去美而本分,極知敬愛夫主,也從未問起過,内衙也輕易不去,不過愛好文章,常要自己教她而已,嫁後三月因視夫人壽去過一次,女客甚多,宴罷即回。

    第二次端午,第三次中秋,先後隻此三次,除述說夫人德意外,并無可疑之點。

     這時将近半年,有一天半夜裡忽然隔鄰失火,火勢甚大,容到驚醒,火已快近房前。

     那妾偏睡得很酣,好容易将她喚醒,猛想起所有機密文件全藏在房門上夾層門框之内,因為火勢太急,其勢又不能找外人,隻得喚了那妾相助,搭了椅子上去取了下來。

    那妾取時還怕得要命,說:“一些破紙,燒了就燒了吧,也值得如此着急!等火燒到面前,逃不出去怎好?”等取了東西,火也被人撲滅,隻烤焦了卧房那一排的牆壁,那妾始終連問也未問。

    房子不能再住,隻得重找,連找幾處,那妾俱嫌少一個好花園,-最後在西湖邊上找着一所帶花園的新房子,租價甚貴,為讨那妾歡心,便租了下來。

    遷進去不到一月,雖已打聽出因為自己受驚,地方官受了東家示意,将火頭上了站籠,還考查出許多情形,都不似有人故意放火。

    對那妾仍未把東西讓其保管,隻勸她入府向夫人道謝,自己乘機仍找了極隐秘的地方把東西藏好。

    因為上次藏在房内,并還改了地方,以防她即使不存心,萬一漏口,防範不可謂是不嚴了。

    到晚衙中來人,說那妾被夫人留住,幾日方行放回,也未在意。

     第二日一早想取那東西看時,忽然全數被人盜去,還留有一封無名柬帖,将自己痛罵了一頓。

    以為那妾不在家,決與她無幹,再一細查形迹,的是外來仇人所為。

    當時愁急,還沒疑心是東家詭計,哪敢聲張出去授人以隙?還以為東家不知重物失盜,打算穩過些日,無論如何借口還鄉省墓,到家再以信長辭。

    妾能同行更好,不能還是自己為重,也就罷了。

    第三日忽有一件案子,可以納賄萬金,晦氣時本不想做,因看銀子大多分上,心想不日便收手了,再弄一回,多收點肥盤川也好,便答應下來。

    萬兩都是銀子,當時就交;,連收條都沒要一個。

    休說是幫他赢官司,就是過河拆橋,幹沒了都不怕,高興之下,忙去和東家說時,到衙門一問,說是往浙西微服出巡去了,連候數日未歸。

    偏那案子才隔三日就定了案,東家雖是個中丞地位,當時不辦,也沒法挽回,可是當事人也沒來催問,方覺案情雖急,也不到如此快法,心還不舍把到手的銀子退還,仗着沒有憑據,又有絕大的暗中勢力,正想主意幹沒,忽然桌台衙門派來差人,将自己鎖拿了去。

     隻猜是萬金案發,雖知不妙,一則身後靠山是本省第一個官,不能不留情面,二則銀子早換了金條藏好,對頭沒有片紙隻字的憑證,尚自坦然。

     誰知一到後堂,不間青紅皂白先毒打了一陣,然後擲下一封公文。

    拿起一看,幾乎氣死。

    原來那公文就是東家行過來的,上寫據行賄人告發,幕友賈某倚官詐财,索取萬金重賄,以及連日風聞種種不法情事。

    後經妥派于員密查,證贓确鑿,罪無可道,應請從嚴刑戮,以彰國法而肅政紀雲雲。

    連開好幾款,無一條不緻命,而且都附有行賄往來書字憑證。

    自己生平不把字迹落在人手,可是那些收條贓函無一字不确,确和自己寫的一般,這才知道不妙。

    當時本想一體揭穿,和對頭拼命,鬧個兩敗俱傷,以洩奇忿奇冤,後來略一定神,人家一點憑證都無有,而且舉發人又是他,連銀子上什麼暗号、現藏何處都指出來,看他不交府縣徑交桌司,在後花廳密審,必還含有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報從前挾制他的用意在内。

    撫桌均貪,如不惜錢,或者還能活命,要是不見機硬來,不但罪狀昭然,本人活不了,還許把妻兒老小的命都饒上,家财依然不保。

    憑自己本領,隻要人在,錢照樣找得回來,大仇也報得了,不然一體全休。

    當時靈機一動,打好死中求活的主意。

    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