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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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省郎中李君瑞、陶主敬、都事王用和、簡較酆永真、陳養吾、博士夏允中、磨陳子初等俱令家人私通敵境,于四沙易鹽,及水陽王千戶賄選壞法,提至軍前,俱剝衣鎖項,置小船中,置于黃鶴樓下大浪中凡三日,沉江而死。

    惟李君瑞兩腿扭一千下,安置桐城縣。

    按《陶學士文集》,甲辰歲守黃未幾,谪為桐城令。

    安之被谪,必以癸卯從征,令家人易鹽之事也。

    俞本所記當不缪。

    其雲俱置黃鶴樓下沉江而死,則當有誤。

    蓋主敬但谪桐城,而王用和以壬寅二月死于金華也。

    《國初事迹》雲:夏煜犯法,取到湖廣,投于江。

    與俞本記合。

     壬寅,上駐金陵。

    曹良臣以所部來附。

     按至正壬寅,順帝二十二年,即龍鳳八年也。

    庚午诏書:持兵負固于兩間,可觀望而不觀望,乃來歸者,良臣居其次。

    黃金《錄》以為在金陵、安豐兩主之間,非也。

    太祖方以龍鳳記年,開國承制,安得自命兩主,如黃金所雲耶?當是時,小明王都安豐,張士誠已降元,構兵安豐,與察罕相應,次年即有安豐之圍。

    良臣聚兵立堡,不走張氏而走金陵,此所謂持兵兩間,可觀望而不觀望者也,豈容以金陵、安豐為言?小明王自亳徙安豐,已而為張氏所困。

    自安豐徙滁,其勢日蹙,依吾太祖以僅免耳,豈有方張之勢,可與金陵稱兩大者,而嘉其擇主自拔耶?俗儒不達時務,誤解诏書,不足采也。

     壬寅六月,元中書平章察罕帖木兒遣使來緻書。

     按察罕破汴梁,下山東,江南震動。

    我太祖遣使通好,察罕亦緻書相答。

    已而有張昶、馬合謀之來,察罕為之也。

    上曰:“察罕書辭,欲以甘言啖我。

    ”所謂甘言啖我者,即榮祿大夫江西行中書省平章之命也。

    元使以航海來,淹留逾年,而察罕被刺之問亦至矣。

    野史所謂太祖聞察罕死遂不受命者是也。

    太祖聞察罕死,歎曰:“天下無人矣。

    ”又曰:“元朝不達世變,尚敢遣人扇惑我民?”察罕之死,所關系豈不重哉!劉辰《國初事迹》大書其事,無所隐避。

    國史雖多微詞,亦不盡沒其實。

    參互之可以考見,辰又雲:太祖以孤軍獨守,别無趨向,成敗當聽其自然。

    在後滅陳擒張,信知天命有歸。

    即位後,始圖中原。

    然吾以為察罕一死,天意灼然歸我明矣。

    嗚呼!帝王之興,豈不有天命哉!聖祖極推重察罕,即位後幸汴梁,特遣使往祭。

    厥後洪武九年,宋濂奉敕撰《方國珍神道碑》,曆數一時群雄,皆直書其名,而于察罕則雲齊國李忠襄王察罕,保河雒。

    其嚴重之如此,非本于聖祖之意,當時史臣,甯敢輕獎亡國之臣,以幹聖怒耶?或曰:聖祖《祭忠襄文》,頗多譏評之語,亦非聖祖之初意也。

     戊戌二月,明玉珍破嘉定,盡有川蜀之地。

     按《元史 順帝紀》:辛醜五月癸醜,四川明玉珍陷嘉定等路,李思齊遣兵擊敗之。

    《實錄》本傳載在戊戌歲,則相去四年矣。

    玉珍之絕友諒,稱隴蜀王,在庚子歲,而《元史》記于壬寅五月;其稱帝改元在壬寅歲,而《元史》記于癸卯正月;至玉珍之攻陷雲南,在癸卯十二月,而《元史》記于壬寅之三月。

    其錯互不一如此。

    蓋《元史》修于洪武元、二隴蜀未入職方之時,而《實錄》則平夏之後本其《載記》而存之也。

    斷以《實錄》為正。

     癸卯三月,上率右丞徐達等擊安豐。

     黃伯生撰《誠意伯行狀》雲:中書設禦座,奉小明王,以正月朔旦行慶賀禮。

    公罵曰:“彼牧豎耳,奉之何為?”遂不拜。

    《實錄》及本傳皆不載此事。

    是時上方奉龍鳳正朔,承制行事,文成不應孟浪若此。

    或雲:在癸卯克安豐之後。

    于事理為近。

    劉辰《國初事迹》雲:張士誠攻安豐,劉基谏曰:“不應輕出,若救出來,發付何處?”此則文成不奉龍鳳之本謀也。

     癸卯四月,陳友諒攻洪都。

    元帥牛海龍、萬戶程國勝等皆戰死。

    後俱配享洪都功臣廟。

     《實錄》記戊子之戰,與朱善《安定侯神道碑》大略相同。

    但《實錄》以為韓成等先戰死,張定邊方犯禦舟。

    《碑》則以為定邊犯禦舟之時,成等鹹與格鬥。

    禦舟既脫,而成等以援絕死之也。

    《碑》所記比《實錄》為核。

    《實錄》又于韓成下脫國勝偕死事,則以癸卯四月誤載國勝與牛海龍俱死洪都之事也。

    國勝與牛海龍夜劫友諒營,牛中流矢死,程泅水得脫,徑達金陵,從太祖親征,死鄱陽湖,南昌城中不知也。

    次年甲辰,追錄諸臣,南昌報程與牛俱死,得與祀贈侯。

    饒州又以國勝死康山事來上,又得與祀贈伯。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