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集卷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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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省郎中李君瑞、陶主敬、都事王用和、簡較酆永真、陳養吾、博士夏允中、磨陳子初等俱令家人私通敵境,于四沙易鹽,及水陽王千戶賄選壞法,提至軍前,俱剝衣鎖項,置小船中,置于黃鶴樓下大浪中凡三日,沉江而死。
惟李君瑞兩腿扭一千下,安置桐城縣。
按《陶學士文集》,甲辰歲守黃未幾,谪為桐城令。
安之被谪,必以癸卯從征,令家人易鹽之事也。
俞本所記當不缪。
其雲俱置黃鶴樓下沉江而死,則當有誤。
蓋主敬但谪桐城,而王用和以壬寅二月死于金華也。
《國初事迹》雲:夏煜犯法,取到湖廣,投于江。
與俞本記合。
壬寅,上駐金陵。
曹良臣以所部來附。
按至正壬寅,順帝二十二年,即龍鳳八年也。
庚午诏書:持兵負固于兩間,可觀望而不觀望,乃來歸者,良臣居其次。
黃金《錄》以為在金陵、安豐兩主之間,非也。
太祖方以龍鳳記年,開國承制,安得自命兩主,如黃金所雲耶?當是時,小明王都安豐,張士誠已降元,構兵安豐,與察罕相應,次年即有安豐之圍。
良臣聚兵立堡,不走張氏而走金陵,此所謂持兵兩間,可觀望而不觀望者也,豈容以金陵、安豐為言?小明王自亳徙安豐,已而為張氏所困。
自安豐徙滁,其勢日蹙,依吾太祖以僅免耳,豈有方張之勢,可與金陵稱兩大者,而嘉其擇主自拔耶?俗儒不達時務,誤解诏書,不足采也。
壬寅六月,元中書平章察罕帖木兒遣使來緻書。
按察罕破汴梁,下山東,江南震動。
我太祖遣使通好,察罕亦緻書相答。
已而有張昶、馬合謀之來,察罕為之也。
上曰:“察罕書辭,欲以甘言啖我。
”所謂甘言啖我者,即榮祿大夫江西行中書省平章之命也。
元使以航海來,淹留逾年,而察罕被刺之問亦至矣。
野史所謂太祖聞察罕死遂不受命者是也。
太祖聞察罕死,歎曰:“天下無人矣。
”又曰:“元朝不達世變,尚敢遣人扇惑我民?”察罕之死,所關系豈不重哉!劉辰《國初事迹》大書其事,無所隐避。
國史雖多微詞,亦不盡沒其實。
參互之可以考見,辰又雲:太祖以孤軍獨守,别無趨向,成敗當聽其自然。
在後滅陳擒張,信知天命有歸。
即位後,始圖中原。
然吾以為察罕一死,天意灼然歸我明矣。
嗚呼!帝王之興,豈不有天命哉!聖祖極推重察罕,即位後幸汴梁,特遣使往祭。
厥後洪武九年,宋濂奉敕撰《方國珍神道碑》,曆數一時群雄,皆直書其名,而于察罕則雲齊國李忠襄王察罕,保河雒。
其嚴重之如此,非本于聖祖之意,當時史臣,甯敢輕獎亡國之臣,以幹聖怒耶?或曰:聖祖《祭忠襄文》,頗多譏評之語,亦非聖祖之初意也。
戊戌二月,明玉珍破嘉定,盡有川蜀之地。
按《元史 順帝紀》:辛醜五月癸醜,四川明玉珍陷嘉定等路,李思齊遣兵擊敗之。
《實錄》本傳載在戊戌歲,則相去四年矣。
玉珍之絕友諒,稱隴蜀王,在庚子歲,而《元史》記于壬寅五月;其稱帝改元在壬寅歲,而《元史》記于癸卯正月;至玉珍之攻陷雲南,在癸卯十二月,而《元史》記于壬寅之三月。
其錯互不一如此。
蓋《元史》修于洪武元、二隴蜀未入職方之時,而《實錄》則平夏之後本其《載記》而存之也。
斷以《實錄》為正。
癸卯三月,上率右丞徐達等擊安豐。
黃伯生撰《誠意伯行狀》雲:中書設禦座,奉小明王,以正月朔旦行慶賀禮。
公罵曰:“彼牧豎耳,奉之何為?”遂不拜。
《實錄》及本傳皆不載此事。
是時上方奉龍鳳正朔,承制行事,文成不應孟浪若此。
或雲:在癸卯克安豐之後。
于事理為近。
劉辰《國初事迹》雲:張士誠攻安豐,劉基谏曰:“不應輕出,若救出來,發付何處?”此則文成不奉龍鳳之本謀也。
癸卯四月,陳友諒攻洪都。
元帥牛海龍、萬戶程國勝等皆戰死。
後俱配享洪都功臣廟。
《實錄》記戊子之戰,與朱善《安定侯神道碑》大略相同。
但《實錄》以為韓成等先戰死,張定邊方犯禦舟。
《碑》則以為定邊犯禦舟之時,成等鹹與格鬥。
禦舟既脫,而成等以援絕死之也。
《碑》所記比《實錄》為核。
《實錄》又于韓成下脫國勝偕死事,則以癸卯四月誤載國勝與牛海龍俱死洪都之事也。
國勝與牛海龍夜劫友諒營,牛中流矢死,程泅水得脫,徑達金陵,從太祖親征,死鄱陽湖,南昌城中不知也。
次年甲辰,追錄諸臣,南昌報程與牛俱死,得與祀贈侯。
饒州又以國勝死康山事來上,又得與祀贈伯。
當
惟李君瑞兩腿扭一千下,安置桐城縣。
按《陶學士文集》,甲辰歲守黃未幾,谪為桐城令。
安之被谪,必以癸卯從征,令家人易鹽之事也。
俞本所記當不缪。
其雲俱置黃鶴樓下沉江而死,則當有誤。
蓋主敬但谪桐城,而王用和以壬寅二月死于金華也。
《國初事迹》雲:夏煜犯法,取到湖廣,投于江。
與俞本記合。
壬寅,上駐金陵。
曹良臣以所部來附。
按至正壬寅,順帝二十二年,即龍鳳八年也。
庚午诏書:持兵負固于兩間,可觀望而不觀望,乃來歸者,良臣居其次。
黃金《錄》以為在金陵、安豐兩主之間,非也。
太祖方以龍鳳記年,開國承制,安得自命兩主,如黃金所雲耶?當是時,小明王都安豐,張士誠已降元,構兵安豐,與察罕相應,次年即有安豐之圍。
良臣聚兵立堡,不走張氏而走金陵,此所謂持兵兩間,可觀望而不觀望者也,豈容以金陵、安豐為言?小明王自亳徙安豐,已而為張氏所困。
自安豐徙滁,其勢日蹙,依吾太祖以僅免耳,豈有方張之勢,可與金陵稱兩大者,而嘉其擇主自拔耶?俗儒不達時務,誤解诏書,不足采也。
壬寅六月,元中書平章察罕帖木兒遣使來緻書。
按察罕破汴梁,下山東,江南震動。
我太祖遣使通好,察罕亦緻書相答。
已而有張昶、馬合謀之來,察罕為之也。
上曰:“察罕書辭,欲以甘言啖我。
”所謂甘言啖我者,即榮祿大夫江西行中書省平章之命也。
元使以航海來,淹留逾年,而察罕被刺之問亦至矣。
野史所謂太祖聞察罕死遂不受命者是也。
太祖聞察罕死,歎曰:“天下無人矣。
”又曰:“元朝不達世變,尚敢遣人扇惑我民?”察罕之死,所關系豈不重哉!劉辰《國初事迹》大書其事,無所隐避。
國史雖多微詞,亦不盡沒其實。
參互之可以考見,辰又雲:太祖以孤軍獨守,别無趨向,成敗當聽其自然。
在後滅陳擒張,信知天命有歸。
即位後,始圖中原。
然吾以為察罕一死,天意灼然歸我明矣。
嗚呼!帝王之興,豈不有天命哉!聖祖極推重察罕,即位後幸汴梁,特遣使往祭。
厥後洪武九年,宋濂奉敕撰《方國珍神道碑》,曆數一時群雄,皆直書其名,而于察罕則雲齊國李忠襄王察罕,保河雒。
其嚴重之如此,非本于聖祖之意,當時史臣,甯敢輕獎亡國之臣,以幹聖怒耶?或曰:聖祖《祭忠襄文》,頗多譏評之語,亦非聖祖之初意也。
戊戌二月,明玉珍破嘉定,盡有川蜀之地。
按《元史 順帝紀》:辛醜五月癸醜,四川明玉珍陷嘉定等路,李思齊遣兵擊敗之。
《實錄》本傳載在戊戌歲,則相去四年矣。
玉珍之絕友諒,稱隴蜀王,在庚子歲,而《元史》記于壬寅五月;其稱帝改元在壬寅歲,而《元史》記于癸卯正月;至玉珍之攻陷雲南,在癸卯十二月,而《元史》記于壬寅之三月。
其錯互不一如此。
蓋《元史》修于洪武元、二隴蜀未入職方之時,而《實錄》則平夏之後本其《載記》而存之也。
斷以《實錄》為正。
癸卯三月,上率右丞徐達等擊安豐。
黃伯生撰《誠意伯行狀》雲:中書設禦座,奉小明王,以正月朔旦行慶賀禮。
公罵曰:“彼牧豎耳,奉之何為?”遂不拜。
《實錄》及本傳皆不載此事。
是時上方奉龍鳳正朔,承制行事,文成不應孟浪若此。
或雲:在癸卯克安豐之後。
于事理為近。
劉辰《國初事迹》雲:張士誠攻安豐,劉基谏曰:“不應輕出,若救出來,發付何處?”此則文成不奉龍鳳之本謀也。
癸卯四月,陳友諒攻洪都。
元帥牛海龍、萬戶程國勝等皆戰死。
後俱配享洪都功臣廟。
《實錄》記戊子之戰,與朱善《安定侯神道碑》大略相同。
但《實錄》以為韓成等先戰死,張定邊方犯禦舟。
《碑》則以為定邊犯禦舟之時,成等鹹與格鬥。
禦舟既脫,而成等以援絕死之也。
《碑》所記比《實錄》為核。
《實錄》又于韓成下脫國勝偕死事,則以癸卯四月誤載國勝與牛海龍俱死洪都之事也。
國勝與牛海龍夜劫友諒營,牛中流矢死,程泅水得脫,徑達金陵,從太祖親征,死鄱陽湖,南昌城中不知也。
次年甲辰,追錄諸臣,南昌報程與牛俱死,得與祀贈侯。
饒州又以國勝死康山事來上,又得與祀贈伯。
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