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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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八】
◎ 新羅真德女主勝曼
真德,新羅王善德之妹。
貞觀二十一年襲王,永徽元年,遣其侄春秋、子法敏來朝,織錦為公布以獻。
五年,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 太平頌 大唐開洪業,巍巍皇猷昌。
止戈戎衣定,修文繼百王。
統天崇雨施,理物體含章。
深仁諧日用,撫運邁陶唐。
幡旗何赫赫,钲鼓何。
外夷違命者,剪覆被天殃。
淳風凝幽顯,遐迩況呈祥。
四時和玉燭,七曜巡萬方。
維嶽降宰輔,維帝任忠良。
五三成一德,昭我唐家光。
(《舊唐書》百九十九) ◎ 新羅文武王金法敏 法敏,新羅王春秋子。
永徽元年入朝,擢為太府卿。
龍朔元年襲王,以其國為雞林州大都督府,授法敏都督,以納高麗叛衆,略百濟地守之,诏削爵,發兵窮讨。
上元中,遣使入朝謝罪,诏複官爵。
開耀元年,死。
◇ 赦教 往者國家間于兩國,北伐西侵,暫無甯歲,戰士曝骨,積于原野。
先王愍百姓之殘害,越海請兵,本欲平定兩國,雪累代之深恥,全百姓之殘命。
百濟雖平,高麗未滅。
寡人克承先志,既平兩敵,四隅靜泰,臨陣立功者,并已酬賞。
但念囹圄之苦,未蒙更新之澤,可赦國内,罪無大小,悉皆放出。
百姓貧寒粜入米谷者,待有年償之,隻還其母。
窮歉尤甚者,子母俱免。
(《東國通鑒》) ◇ 冊安勝為高勾麗王诏 公之太祖,積德立功,子孫相繼,開地千裡,年将八百。
至于建、産兄弟,禍起蕭牆,釁成骨肉,家國破亡,宗社湮滅,生人波蕩,無所托心。
公避難山野,投身鄰國,百姓不可以無主,皇天必有以眷命。
先王正嗣,惟公而已,主祭非公而誰?謹遣金須彌山等冊命公為高勾麗王。
公宜撫集遺民,紹興舊緒,永為鄰國,事同昆弟。
敬哉!兼遺粳米二千石,甲具馬一匹,绫五匹,絹綢布各十匹,綿十五稱。
(同上) ◇ 遺诏 寡人運屬紛纭,時當争戰,西征北讨,克定封疆,伐叛招攜,聿甯遐迩,上慰宗祧之遺顧,下報父子之宿冤。
自犯冒風霜,遂成痼疾,憂勞政教,更結沉疴,運往名存,奄歸大夜。
太子早蘊離輝,久居震位,宗廟之主,不可暫空。
太子即于柩前嗣立。
且山谷遷貿,人代推移,昔日萬幾之英,終成一封之土,徒費資财,空勞之力。
屬纩之後十日,便于庫門外庭,依西國之式,以火燒葬。
服輕重自有常科,喪制度務從儉約。
(同上) ◇ 乞罪表 昔臣危急,事若倒縣,遠蒙拯救,得免屠滅。
粉身麋骨,不足上報鴻恩;碎首灰塵,何能仰酬慈造。
然深雠百濟,逼近臣蕃,告引天兵,滅臣雪恥。
臣懼破滅,自欲求存,枉被兇逆之名,遂入難赦之罪。
臣恐事意未申,先從刑戮,生為逆命之臣,死為背恩之鬼。
謹錄事狀,冒死奏聞。
伏願少垂神聽,審元由。
臣前代以來,朝貢不絕,近為百濟再虧職貢,遂使聖朝命将讨罪,死有餘刑。
伏惟皇帝陛下明同日月,容光并蒙曲;德合乾坤,動植鹹被亭毒。
好生之德,遠被昆蟲;惡殺之仁,爰流翔泳。
倘降服舍之宥,賜全腰領之恩,雖死之年,猶生之日。
非所希冀,敢陳所懷。
謹遣原川等拜表謝罪,伏聽敕旨。
兼進貢銀三百三十五兩、銅三百三十兩、針四百枚、牛黃一兩二錢、金一兩二錢、四十綜布六匹、三十綜布六十匹。
(同上) ◇ 報薛仁貴書 我先王于貞觀二十三年入朝,面奉太宗文皇帝恩敕:「朕今伐高麗,非有他故,憐你新羅攝乎兩國,每被侵陵,靡有甯歲。
我平定兩國,平壤已南百濟土地,并乞你新羅,永為安逸。
」新羅百姓具聞恩敕,人人思奮。
大事未終,文帝先崩,今帝踐祚,複繼前恩,頻蒙慈造,兄弟及兒懷金扌紫,榮寵之極,古未有,粉身碎骨,望報萬一。
至顯慶五年,聖上感先志之未終,成曩日之遺緒,命将徂征,大發船兵。
先王年衰力弱,不堪行軍,追感前恩,勉強至于界首,遣其領兵應接大軍,水陸俱進,共平一國。
蘇大總管留漢兵一萬,新羅亦遣弟仁泰領兵七千,同鎮熊津。
大軍回後,賊臣福信起于河西,取集餘燼,圍逼府城,先破外栅,總奪軍資,複攻府城,幾将陷沒。
又于府城側近,四處作城圍守。
某領兵往赴,以解其圍,遂破賊城,複運糧饷,使一萬漢兵免虎吻之危。
至六年,福信徒黨漸多,侵取江東之地。
熊津留兵一千往攻,兵敗匹馬不返。
自是熊津請兵,日夕相繼,遂發兵衆往圍周留城。
賊知兵小,遂即拒戰,兵馬失利而歸,南方諸城,一時總叛,并屬福信。
福信乘勝複圍府城,且絕熊津饷道,即募健兒間道救之。
至六月,先王薨,又承敕旨,發兵北歸。
子在衰,不能應赴,含資道總管劉德敏等至,奉敕令我國供運平壤軍糧。
熊津劉總管亦使來,具陳府城孤危,道斷糧盡。
遂共劉總管攻拔甕山,開通道路,若先運熊津,恐違敕旨,若專供平壤,即恐熊津絕糧。
所以差遣老弱,運送熊津,選簡精強,拟向平壤。
其往熊津者,在途遇雪,人馬殆盡。
至龍朔二年正月,劉總管共我兩河道總管金庾信等,同運平壤軍糧,風雪Ё寒,人馬凍死,所将兵糧,不能勝緻。
大軍既還,我兵亦回,饑凍死者,不可勝數。
行至瓠泸河,麗兵來追,我先渡河,幸勝而還,熊津府城頻索谷種,前後所送數萬餘斛,南運熊津,北供平壤。
蕞爾小國,分供兩所,人力疲極,牛馬死盡,所貯倉庾,坐見虛竭。
又留鎮天兵,以時給衣。
都護劉仁願遠鎮孤城,數被百濟侵圍,我又遣兵解救,天兵一萬,衣食于我,四年于茲。
國家恩澤,雖複無涯;新羅效忠,亦足矜憫。
至龍朔三年,總管孫仁師領兵來救府城,我兵亦發,同至同留城下。
時倭人來助百濟,兵船千艘,泊于白沙,百濟精騎,陣于岸上。
我以骁騎,先破岸陣,周留失膽,遂即降下。
南方已定,回軍北伐,任存一城,執迷不降,我軍欲還。
杜大夫承敕欲與百濟共盟,我謂百濟奸詐,反覆百端,今雖共盟,後恐有悔,奏請停盟。
至麟德元年,複降嚴敕。
盟會之事,雖非所願,不敢違敕,乃于就利山築壇,對敕使劉仁願歃血相盟,山河為誓,畫界立封,永為疆界。
至乾封二年,聞大總管英國公征遼。
某往漢山州,遺兵集于界首。
先遣細諜人觇候,回言大軍未至平壤,且攻七重城,以待大軍。
其城垂陷,英公使江深來,雲奉大總管處分,新羅兵馬不須攻城,早赴平壤,即給兵糧,遣令赴會。
行至水谷城,聞大軍已回,我亦遂來。
至乾封三年,遣太監
貞觀二十一年襲王,永徽元年,遣其侄春秋、子法敏來朝,織錦為公布以獻。
五年,卒,贈開府儀同三司。
◇ 太平頌 大唐開洪業,巍巍皇猷昌。
止戈戎衣定,修文繼百王。
統天崇雨施,理物體含章。
深仁諧日用,撫運邁陶唐。
幡旗何赫赫,钲鼓何。
外夷違命者,剪覆被天殃。
淳風凝幽顯,遐迩況呈祥。
四時和玉燭,七曜巡萬方。
維嶽降宰輔,維帝任忠良。
五三成一德,昭我唐家光。
(《舊唐書》百九十九) ◎ 新羅文武王金法敏 法敏,新羅王春秋子。
永徽元年入朝,擢為太府卿。
龍朔元年襲王,以其國為雞林州大都督府,授法敏都督,以納高麗叛衆,略百濟地守之,诏削爵,發兵窮讨。
上元中,遣使入朝謝罪,诏複官爵。
開耀元年,死。
◇ 赦教 往者國家間于兩國,北伐西侵,暫無甯歲,戰士曝骨,積于原野。
先王愍百姓之殘害,越海請兵,本欲平定兩國,雪累代之深恥,全百姓之殘命。
百濟雖平,高麗未滅。
寡人克承先志,既平兩敵,四隅靜泰,臨陣立功者,并已酬賞。
但念囹圄之苦,未蒙更新之澤,可赦國内,罪無大小,悉皆放出。
百姓貧寒粜入米谷者,待有年償之,隻還其母。
窮歉尤甚者,子母俱免。
(《東國通鑒》) ◇ 冊安勝為高勾麗王诏 公之太祖,積德立功,子孫相繼,開地千裡,年将八百。
至于建、産兄弟,禍起蕭牆,釁成骨肉,家國破亡,宗社湮滅,生人波蕩,無所托心。
公避難山野,投身鄰國,百姓不可以無主,皇天必有以眷命。
先王正嗣,惟公而已,主祭非公而誰?謹遣金須彌山等冊命公為高勾麗王。
公宜撫集遺民,紹興舊緒,永為鄰國,事同昆弟。
敬哉!兼遺粳米二千石,甲具馬一匹,绫五匹,絹綢布各十匹,綿十五稱。
(同上) ◇ 遺诏 寡人運屬紛纭,時當争戰,西征北讨,克定封疆,伐叛招攜,聿甯遐迩,上慰宗祧之遺顧,下報父子之宿冤。
自犯冒風霜,遂成痼疾,憂勞政教,更結沉疴,運往名存,奄歸大夜。
太子早蘊離輝,久居震位,宗廟之主,不可暫空。
太子即于柩前嗣立。
且山谷遷貿,人代推移,昔日萬幾之英,終成一封之土,徒費資财,空勞之力。
屬纩之後十日,便于庫門外庭,依西國之式,以火燒葬。
服輕重自有常科,喪制度務從儉約。
(同上) ◇ 乞罪表 昔臣危急,事若倒縣,遠蒙拯救,得免屠滅。
粉身麋骨,不足上報鴻恩;碎首灰塵,何能仰酬慈造。
然深雠百濟,逼近臣蕃,告引天兵,滅臣雪恥。
臣懼破滅,自欲求存,枉被兇逆之名,遂入難赦之罪。
臣恐事意未申,先從刑戮,生為逆命之臣,死為背恩之鬼。
謹錄事狀,冒死奏聞。
伏願少垂神聽,審元由。
臣前代以來,朝貢不絕,近為百濟再虧職貢,遂使聖朝命将讨罪,死有餘刑。
伏惟皇帝陛下明同日月,容光并蒙曲;德合乾坤,動植鹹被亭毒。
好生之德,遠被昆蟲;惡殺之仁,爰流翔泳。
倘降服舍之宥,賜全腰領之恩,雖死之年,猶生之日。
非所希冀,敢陳所懷。
謹遣原川等拜表謝罪,伏聽敕旨。
兼進貢銀三百三十五兩、銅三百三十兩、針四百枚、牛黃一兩二錢、金一兩二錢、四十綜布六匹、三十綜布六十匹。
(同上) ◇ 報薛仁貴書 我先王于貞觀二十三年入朝,面奉太宗文皇帝恩敕:「朕今伐高麗,非有他故,憐你新羅攝乎兩國,每被侵陵,靡有甯歲。
我平定兩國,平壤已南百濟土地,并乞你新羅,永為安逸。
」新羅百姓具聞恩敕,人人思奮。
大事未終,文帝先崩,今帝踐祚,複繼前恩,頻蒙慈造,兄弟及兒懷金扌紫,榮寵之極,古未有,粉身碎骨,望報萬一。
至顯慶五年,聖上感先志之未終,成曩日之遺緒,命将徂征,大發船兵。
先王年衰力弱,不堪行軍,追感前恩,勉強至于界首,遣其領兵應接大軍,水陸俱進,共平一國。
蘇大總管留漢兵一萬,新羅亦遣弟仁泰領兵七千,同鎮熊津。
大軍回後,賊臣福信起于河西,取集餘燼,圍逼府城,先破外栅,總奪軍資,複攻府城,幾将陷沒。
又于府城側近,四處作城圍守。
某領兵往赴,以解其圍,遂破賊城,複運糧饷,使一萬漢兵免虎吻之危。
至六年,福信徒黨漸多,侵取江東之地。
熊津留兵一千往攻,兵敗匹馬不返。
自是熊津請兵,日夕相繼,遂發兵衆往圍周留城。
賊知兵小,遂即拒戰,兵馬失利而歸,南方諸城,一時總叛,并屬福信。
福信乘勝複圍府城,且絕熊津饷道,即募健兒間道救之。
至六月,先王薨,又承敕旨,發兵北歸。
子在衰,不能應赴,含資道總管劉德敏等至,奉敕令我國供運平壤軍糧。
熊津劉總管亦使來,具陳府城孤危,道斷糧盡。
遂共劉總管攻拔甕山,開通道路,若先運熊津,恐違敕旨,若專供平壤,即恐熊津絕糧。
所以差遣老弱,運送熊津,選簡精強,拟向平壤。
其往熊津者,在途遇雪,人馬殆盡。
至龍朔二年正月,劉總管共我兩河道總管金庾信等,同運平壤軍糧,風雪Ё寒,人馬凍死,所将兵糧,不能勝緻。
大軍既還,我兵亦回,饑凍死者,不可勝數。
行至瓠泸河,麗兵來追,我先渡河,幸勝而還,熊津府城頻索谷種,前後所送數萬餘斛,南運熊津,北供平壤。
蕞爾小國,分供兩所,人力疲極,牛馬死盡,所貯倉庾,坐見虛竭。
又留鎮天兵,以時給衣。
都護劉仁願遠鎮孤城,數被百濟侵圍,我又遣兵解救,天兵一萬,衣食于我,四年于茲。
國家恩澤,雖複無涯;新羅效忠,亦足矜憫。
至龍朔三年,總管孫仁師領兵來救府城,我兵亦發,同至同留城下。
時倭人來助百濟,兵船千艘,泊于白沙,百濟精騎,陣于岸上。
我以骁騎,先破岸陣,周留失膽,遂即降下。
南方已定,回軍北伐,任存一城,執迷不降,我軍欲還。
杜大夫承敕欲與百濟共盟,我謂百濟奸詐,反覆百端,今雖共盟,後恐有悔,奏請停盟。
至麟德元年,複降嚴敕。
盟會之事,雖非所願,不敢違敕,乃于就利山築壇,對敕使劉仁願歃血相盟,山河為誓,畫界立封,永為疆界。
至乾封二年,聞大總管英國公征遼。
某往漢山州,遺兵集于界首。
先遣細諜人觇候,回言大軍未至平壤,且攻七重城,以待大軍。
其城垂陷,英公使江深來,雲奉大總管處分,新羅兵馬不須攻城,早赴平壤,即給兵糧,遣令赴會。
行至水谷城,聞大軍已回,我亦遂來。
至乾封三年,遣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