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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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省與奪事,及須商量拜奏事等文案,并取沛王賢通判。
其應補拟官及廢置州縣并兵馬刑法等事,不在判限。
(《唐會要》卷四) ◇ 定諸州長官選改例敕 諸州都督剌史及上佐見執魚契者,中間選改,須有分付。
其有選改無三官者,且留知州事,待攝官及三官内一人至任,依常。
(《唐會要》六十九) ◇ 免賤為良敕 放還奴婢為良及部曲客女者,聽之。
皆由家長手書,長子已下連署,仍經本屬申牒除附。
諸官奴婢年六十已上及廢疾者,并免賤。
(《唐會要》八十六) ◇ 樂籍人應侍親病取中男充敕 音聲人及樂戶祖母老病應侍者,取家内中男及丁壯好手者充。
若無所取中丁,其本司樂署博士及别教子弟應充侍者,先取戶内人及近親充。
(《唐會要》三十四) ◇ 議繼嫡母服制敕 雖雲嫡母,終是繼母,據理緣情,須有定制,付所司議定奏聞。
(《唐會要》三十七) ◇ 縣令内簡擇清望官敕 縣令有聲績可稱,先宜進考。
員外郎、侍禦史、京兆、河南判司及自馀清望官,先于縣令内簡擇。
(《唐會要》八十一) ◇ 貢舉人須先通道經孝經敕 自今已後,《道經》《孝經》并為上經,貢舉人并須兼通。
其馀經及《論語》,任依常式。
(《冊府》六百三十九) ◇ 用上元舞敕 新造《上元》之舞,先令大祀享皆将陳設。
自今以後,圜北、方澤、太廟祀享,然後用此舞,馀祭并停。
(《唐會要》三十二) ◇ 以禮停任官聽緻仕敕 文武官五品已上,老及病不因罪解,并五品已上散官以禮停任者,聽同緻仕。
(《唐會要》〖六十七〗〈六十六〉) ◇ 請置東宮史職表 臣聞《漢書》曰:「太子既冠成人,乃有紀過之史。
」今所以冒敢陳聞,請遵故實,願置史職,用為箴誡。
(《唐會要》六十七) ◇ 賜四臣贊 泛洪源,俟舟楫。
(戴至德)飛九霄,假六翮。
(郝處俊)咨啟沃,罄丹誠。
(李敬玄)竭忠節,贊皇猷。
(崔知悌) ◇ 答玄琬書 辱師所示妙法四科,循覽周環,用深銘佩。
法師早祛塵累,遊神物表,闡鹫嶺之微言,探龍宮之秘藏,洞開靈府,凝照玄門。
固以高步彌天,鄰幾初地,遂能留情博施,開導蒙心,理實義周,詞華緻遠,包括今古,網羅内外。
訓誘之至,審谕之方,縱聖達立言,師傅弘道,亦未足仿佛要津,拟議高論。
但行慈減殺,順氣奉齋,斯乃仁人之心,以成大慈之行。
謹當緘諸心府,奉以周旋,永藉勝因,用斯冥。
(《續高僧傳》二十八) ◇ 元堂帖 使至,知元堂己成。
既得早了,深以為慰。
不知諸作早晚,總得斷手,日月猶賒,必須牢固。
數日來極熱,卿等檢校,大應疲倦。
陵初料高一百一十尺,今聞高一百卅尺,不知此事虛實。
今因使還,故遣相問。
敕。
十五日。
◇ 太子僻洛城帖 太子無事,欲僻洛城西門仗,聽。
更不須覆奏。
敕。
廿三日。
◇ 過午帖 過午将審行宏福及倉糧〖帳〗(怅),乏絕戶數,向衙裡來。
敕。
廿五日。
◇ 文帖 卿及文、處俊、敬(玄),午前到九乾門來。
敕。
廿九日。
◇ 平章事帖 昨日令卿等平章事,遣作狀報,何因不進?敕。
六日。
◇ 東都帖 今遣〖弘〗往東都逐生氣,敬〖玄〗已下宮臣及隊仗至彼,聽入于文思、章善等門,承啟事、進食等物,并聽。
其文思門宿衛處,卿等共其相知檢校。
敕,更上一層樓須覆奏。
廿六日。
◇ 吊江叔帖 不審夜來胸氣何似,想當漸散。
痢複斷末?江叔所患,竟不痊除,奄然逝,聞問悲痛,哽咽何言。
想叔同氣之傷,故當難處,今故遣使往參,一一無委谘。
◇ 懷讓帖 懷讓患水邊身腫,複利,形勢極惡。
耶耶意多恐不濟,遺愛勞發大重,氣候似少可。
于豆盧亦似難差,傷念不可言。
奴報其婦知也。
按:《吊江叔》《懷讓》兩帖,《閣帖》收入太宗,宋黃伯思以為高宗,信是,今從之。
◇ 晚間帖 六尚書及尚書左右承、侍郎、殿中、将作、少府、司農等長官,今日晚間并喚向衙裡來。
敕至德。
二日。
(并《淳化閣帖》〖一〗)
其應補拟官及廢置州縣并兵馬刑法等事,不在判限。
(《唐會要》卷四) ◇ 定諸州長官選改例敕 諸州都督剌史及上佐見執魚契者,中間選改,須有分付。
其有選改無三官者,且留知州事,待攝官及三官内一人至任,依常。
(《唐會要》六十九) ◇ 免賤為良敕 放還奴婢為良及部曲客女者,聽之。
皆由家長手書,長子已下連署,仍經本屬申牒除附。
諸官奴婢年六十已上及廢疾者,并免賤。
(《唐會要》八十六) ◇ 樂籍人應侍親病取中男充敕 音聲人及樂戶祖母老病應侍者,取家内中男及丁壯好手者充。
若無所取中丁,其本司樂署博士及别教子弟應充侍者,先取戶内人及近親充。
(《唐會要》三十四) ◇ 議繼嫡母服制敕 雖雲嫡母,終是繼母,據理緣情,須有定制,付所司議定奏聞。
(《唐會要》三十七) ◇ 縣令内簡擇清望官敕 縣令有聲績可稱,先宜進考。
員外郎、侍禦史、京兆、河南判司及自馀清望官,先于縣令内簡擇。
(《唐會要》八十一) ◇ 貢舉人須先通道經孝經敕 自今已後,《道經》《孝經》并為上經,貢舉人并須兼通。
其馀經及《論語》,任依常式。
(《冊府》六百三十九) ◇ 用上元舞敕 新造《上元》之舞,先令大祀享皆将陳設。
自今以後,圜北、方澤、太廟祀享,然後用此舞,馀祭并停。
(《唐會要》三十二) ◇ 以禮停任官聽緻仕敕 文武官五品已上,老及病不因罪解,并五品已上散官以禮停任者,聽同緻仕。
(《唐會要》〖六十七〗〈六十六〉) ◇ 請置東宮史職表 臣聞《漢書》曰:「太子既冠成人,乃有紀過之史。
」今所以冒敢陳聞,請遵故實,願置史職,用為箴誡。
(《唐會要》六十七) ◇ 賜四臣贊 泛洪源,俟舟楫。
(戴至德)飛九霄,假六翮。
(郝處俊)咨啟沃,罄丹誠。
(李敬玄)竭忠節,贊皇猷。
(崔知悌) ◇ 答玄琬書 辱師所示妙法四科,循覽周環,用深銘佩。
法師早祛塵累,遊神物表,闡鹫嶺之微言,探龍宮之秘藏,洞開靈府,凝照玄門。
固以高步彌天,鄰幾初地,遂能留情博施,開導蒙心,理實義周,詞華緻遠,包括今古,網羅内外。
訓誘之至,審谕之方,縱聖達立言,師傅弘道,亦未足仿佛要津,拟議高論。
但行慈減殺,順氣奉齋,斯乃仁人之心,以成大慈之行。
謹當緘諸心府,奉以周旋,永藉勝因,用斯冥。
(《續高僧傳》二十八) ◇ 元堂帖 使至,知元堂己成。
既得早了,深以為慰。
不知諸作早晚,總得斷手,日月猶賒,必須牢固。
數日來極熱,卿等檢校,大應疲倦。
陵初料高一百一十尺,今聞高一百卅尺,不知此事虛實。
今因使還,故遣相問。
敕。
十五日。
◇ 太子僻洛城帖 太子無事,欲僻洛城西門仗,聽。
更不須覆奏。
敕。
廿三日。
◇ 過午帖 過午将審行宏福及倉糧〖帳〗(怅),乏絕戶數,向衙裡來。
敕。
廿五日。
◇ 文帖 卿及文、處俊、敬(玄),午前到九乾門來。
敕。
廿九日。
◇ 平章事帖 昨日令卿等平章事,遣作狀報,何因不進?敕。
六日。
◇ 東都帖 今遣〖弘〗往東都逐生氣,敬〖玄〗已下宮臣及隊仗至彼,聽入于文思、章善等門,承啟事、進食等物,并聽。
其文思門宿衛處,卿等共其相知檢校。
敕,更上一層樓須覆奏。
廿六日。
◇ 吊江叔帖 不審夜來胸氣何似,想當漸散。
痢複斷末?江叔所患,竟不痊除,奄然逝,聞問悲痛,哽咽何言。
想叔同氣之傷,故當難處,今故遣使往參,一一無委谘。
◇ 懷讓帖 懷讓患水邊身腫,複利,形勢極惡。
耶耶意多恐不濟,遺愛勞發大重,氣候似少可。
于豆盧亦似難差,傷念不可言。
奴報其婦知也。
按:《吊江叔》《懷讓》兩帖,《閣帖》收入太宗,宋黃伯思以為高宗,信是,今從之。
◇ 晚間帖 六尚書及尚書左右承、侍郎、殿中、将作、少府、司農等長官,今日晚間并喚向衙裡來。
敕至德。
二日。
(并《淳化閣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