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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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官及諸色人等交通往來,仍委禦史台訪察。

    (《唐會要》四十四)

◇ 中書事宜覆奏敕

中書文狀,悉在中書,斷割裁量,須旭根本。

    如關錢谷、刑獄等事,有宣付諸司處置者,宜更令覆奏,候旨敕施行。

    (《唐會要》五十四)

◇ 戶部侍郎判錢谷敕

戶部侍郎兩員,自今已後,先授上者,宜令便判錢谷。

    如帶平章事及判鹽鐵、度支,兼中丞、翰林學士,即不在此限。

    仍為永例。

    (《唐會要》五十八)

◇ 繕寫秘書缺書敕

秘書省、集賢院應所書四萬五千二百六十一卷,配諸道繕寫。

    (《唐會要》六十五)

◇ 答柳正元條陳利病敕

正元條陳利病,實謂推公,所請割屬留守,及停廢職員,并依,糧并宜停。

    其新差知院鄭镒,亦是冗員,宜勒赴任。

    仍委留守于見在職事人中,差補勾當。

    郢州每年送苜蓿丁資錢,并請全放,實利疲,宜依。

    其修武馬坊田地,河陽節度近年權借,依膠勒閑廄宮苑使,且存借名收管。

    (同上)

◇ 罰驸馬都尉窦氵賜錢敕

公主入參,衣服逾制,從夫之義,過有所歸,宜罰窦氵兩月賜錢。

    (《冊府》百四十一)

◇ 軍司先狀中敕

左右神策軍所奏将吏改轉,比多行牒中書門下,使覆奏處置。

    今後今軍司先具聞奏狀到中書,然後檢勘進覆。

    (《唐會要》七十二)

◇ 禁百姓着绯敕

坊市百姓,甚多着绯皂開後襖子,假托軍司。

    自今以後,宜令禁斷。

    (同上)

◇ 準故事監考敕

考課之法,前王所重,蓋以綜核吏理,勵精政途,名實苟違,将何沮勸?宜準故事,置内外知考使,兼令中書舍人、給事中各一人監考。

    (《冊府》六百三十六)

◇ 停泗口場雜稅敕

淮泗通津,向來京國自有率稅,頗聞怨ゥ。

    薛元賞到鎮之初,首請除去,表章适至,讠兇誅已興。

    泗口稅據元賞所奏并停,所置當官所司由并罷,委元賞當日榜示。

    其泗口稅額,淮徐泗觀察使今年前後兩度奏狀,内豎共得錢一萬八千五十五貫文,内十驿一萬一千三百貫文,委戶部每年以實錢愛近支付。

    泗、宿二州,以度支上供錢賜充本軍用。

    其他未贍,委在才臣,其息怨咨,以安行旅。

    (《唐會要》八十四)

◇ 三司更改官不移替敕

鹽鐵、戶部、度支三使下監院官,皆郎官、禦史為之,使雖更改,官不得移替。

    如顯有曠敗,即具事以聞。

    (《唐會要》八十八)

◇ 召佃戶稅額敕

諸州府或遇水旱,有欠稅額,合供錢物斛鬥,伏請委州縣長官設法招攜,及召戶承佃,其錢續續填納,年終後具歸,複填補錢物數聞奏,并報度支。

    (《唐會要》八十四)

◇ 兩道選補更停五年敕

兩道選補,停罷多時,極為利便。

    隔年舉奉,撓動遠情,宜更停五年。

    (《冊府》六百三十一)

◇ 私度僧人罰李穎等俸料敕

鄭州中牟縣私置壇場,度僧一百六十人,并仰勒歸色役。

    其刺史李穎罰一季俸料,攝縣令膠管城縣令叔良停攝官,仍殿本官兩選。

    (《冊府》六百九十九)

◇ 河北諸道每年許奏兩三人入仕敕

諸門入仕,人數轉多,每年吏曹注拟無阙。

    唯河北諸道、河東、澤潞、山、劍、三川、京北、京西管内,官員稍多,假攝之中,資有勞效。

    每年許奏兩三人,仍須是元額阙,不得替見任人。

    其馀諸道,并不得奏人。

    (《冊府》六百三十一)

◇ 條流遞過流囚月日時刻敕

配流囚人,行李所在,州縣申報到發時刻月日,頗甚遲違。

    今再條流,其遞過渡以囚,準律日行五十裡,所在州縣各具月日時刻,相承申報。

    自今更或停滞囚徒,有淹申發,其本判官罰五十,直縣令罰三十,直本典決脊杖十五。

    (《冊府》六百十三)

◇ 誅楊延宗敕

特寬今日覆族之刑,以答當時毀家之效,斃于枯木,非謂無恩。

    (《南部新書》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