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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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偕同女侍三數人歸家,道經大道中永吉街口,遇大漢三四人,要截于途,诘妙嫦曰:汝其為妙玲乎?嫦不敢答,閃避而行。
讵大漢不使去,逞兇毆之,凡兩拳,且曰:汝雖不語,固認識汝之面目者也!嫦被毆,大哭不已,歸家後,以為大漢等所毆者為妙玲,故尚自怨無辜被辱,不料翌早複接恐吓信一通,按址由郵局投至,遂知昨晚之被毆,确為尋己,乃将事密報偵探,并告以所疑之人,務使就捕雪恨雲。
亞妙女招待看!啟者:久在如意茶樓,用諸多好言,毆辱我兄弟,及用滾水來陸之兄弟,靈端相勸,置之不理,與續大發雌雄,反口相齒,亦所謂惡不甚言矣。
昨晚在此二人毆打已捶,亦非介意,不過小小之用。
刻下限你一星期内答複,妥講此事,若有無答複,早夜出入,提防劍仔,決列對待,及難保性命之虞,勿怪書不在先,至于死地之險也。
諸多未及,難解了言,順候,此詢危險。
七月初一晚,卅六友飛天虎謹。
(據八月一日《循環報》。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十年九月十日北京《語絲》第一四八期。
〔2〕“動機”陳源的話,見《現代評論》第三卷第四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七日)的《閑話》:“一件藝術品的産生,除了純粹的創造沖動,是不是常常還夾雜别種動機?是不是應當夾雜着别種不純的動機?” 〔3〕劍仔廣州話:匕首。
〔4〕《平民周刊》即《民衆文藝》,北京《京報》附出的周刊,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九日創刊。
魯迅曾為該刊撰稿,并校閱過自創刊号至第十六号中的一些稿件。
一個囚人的自序,即《一個“罪犯”的自述》,該文曾由魯迅加上按語,發表于《民衆文藝》第二十期(一九二五年五月五日),後收入《集外集拾遺》。
〔5〕Lombroso龍勃羅梭(1836—1909),意大利精神病學者,刑事人類學派的代表。
他認為“犯罪”是自有人類以來長期遺傳的結果,提出荒謬的“先天犯罪”說,主張對“先天犯罪”者采取死刑、終身隔離、消除生殖機能等以“保衛社會”。
着有《天才論》、《犯罪者論》等。
他的學說曾被德國法西斯采用。
〔6〕《循環日報》香港出版的中文報紙,一八七四年一月由王韬創辦,約于一九四七年停刊。
〔7〕《文筆對》清代阮福為回答他父親阮元的提問而作。
它“綜合六朝唐人之所謂文所謂筆與宋明之說不同而見于書史者,不分年代類列之,以明其體”。
阮福認為:“有情辭聲韻者為文”,“直言無文采者為筆”。
這篇文章收入他所編的《文筆考》,又見阮元的《"C經室三集·學海堂文筆策問》。
〔8〕陳涉帛書陳勝(?——前208)字涉,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人,秦末農民起義領袖。
秦二世元年(前209),他和吳廣被派戍守漁陽,走到蕲縣大澤鄉(今安徽宿縣東南),因雨誤期,按秦代法律将被斬首,于是揭竿起義。
據《史記·陳涉世家》,起義前夕,“乃丹書帛曰:陳勝王。
置人所罾魚腹中”。
〔9〕米巫題字據《後漢書·劉焉傳》,東漢張陵于“順帝時客于蜀,學道鶴鳴山中,造作符書,以惑百姓。
受其道者辄出米五鬥,故謂之‘米賊’”。
後來,張陵被尊為“張天師”,并奉為道教的創始人,他的道徒與巫觋一樣,都以符箓為術。
符箓,是在紙或布上劃的似字非字的圖形,他們用以“祭禱”、“治病”和“驅使鬼神”。
〔10〕義和團傳單十九世紀末,反帝愛國組織義和團的活動帶有濃厚的迷信色彩,在一些宣言和傳單中,往往借用神靈、符咒來号召群衆:如“口頭咒語學真言,升黃表,焚香煙,請來備等衆神仙。
神出洞,仙下山,扶助人間把拳玩。
兵法易,助學拳,要擯鬼子不費難。
”(見《拳匪紀事》) 〔11〕同善社封建迷信的道門組織。
乩筆,扶乩的人假托鬼神降臨,用木錐在沙盤上劃出的“文字”。
内容是與人唱和、示人吉兇,或為病人開具藥方等等。
讵大漢不使去,逞兇毆之,凡兩拳,且曰:汝雖不語,固認識汝之面目者也!嫦被毆,大哭不已,歸家後,以為大漢等所毆者為妙玲,故尚自怨無辜被辱,不料翌早複接恐吓信一通,按址由郵局投至,遂知昨晚之被毆,确為尋己,乃将事密報偵探,并告以所疑之人,務使就捕雪恨雲。
亞妙女招待看!啟者:久在如意茶樓,用諸多好言,毆辱我兄弟,及用滾水來陸之兄弟,靈端相勸,置之不理,與續大發雌雄,反口相齒,亦所謂惡不甚言矣。
昨晚在此二人毆打已捶,亦非介意,不過小小之用。
刻下限你一星期内答複,妥講此事,若有無答複,早夜出入,提防劍仔,決列對待,及難保性命之虞,勿怪書不在先,至于死地之險也。
諸多未及,難解了言,順候,此詢危險。
七月初一晚,卅六友飛天虎謹。
(據八月一日《循環報》。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十年九月十日北京《語絲》第一四八期。
〔2〕“動機”陳源的話,見《現代評論》第三卷第四十八期(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七日)的《閑話》:“一件藝術品的産生,除了純粹的創造沖動,是不是常常還夾雜别種動機?是不是應當夾雜着别種不純的動機?” 〔3〕劍仔廣州話:匕首。
〔4〕《平民周刊》即《民衆文藝》,北京《京報》附出的周刊,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九日創刊。
魯迅曾為該刊撰稿,并校閱過自創刊号至第十六号中的一些稿件。
一個囚人的自序,即《一個“罪犯”的自述》,該文曾由魯迅加上按語,發表于《民衆文藝》第二十期(一九二五年五月五日),後收入《集外集拾遺》。
〔5〕Lombroso龍勃羅梭(1836—1909),意大利精神病學者,刑事人類學派的代表。
他認為“犯罪”是自有人類以來長期遺傳的結果,提出荒謬的“先天犯罪”說,主張對“先天犯罪”者采取死刑、終身隔離、消除生殖機能等以“保衛社會”。
着有《天才論》、《犯罪者論》等。
他的學說曾被德國法西斯采用。
〔6〕《循環日報》香港出版的中文報紙,一八七四年一月由王韬創辦,約于一九四七年停刊。
〔7〕《文筆對》清代阮福為回答他父親阮元的提問而作。
它“綜合六朝唐人之所謂文所謂筆與宋明之說不同而見于書史者,不分年代類列之,以明其體”。
阮福認為:“有情辭聲韻者為文”,“直言無文采者為筆”。
這篇文章收入他所編的《文筆考》,又見阮元的《"C經室三集·學海堂文筆策問》。
〔8〕陳涉帛書陳勝(?——前208)字涉,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人,秦末農民起義領袖。
秦二世元年(前209),他和吳廣被派戍守漁陽,走到蕲縣大澤鄉(今安徽宿縣東南),因雨誤期,按秦代法律将被斬首,于是揭竿起義。
據《史記·陳涉世家》,起義前夕,“乃丹書帛曰:陳勝王。
置人所罾魚腹中”。
〔9〕米巫題字據《後漢書·劉焉傳》,東漢張陵于“順帝時客于蜀,學道鶴鳴山中,造作符書,以惑百姓。
受其道者辄出米五鬥,故謂之‘米賊’”。
後來,張陵被尊為“張天師”,并奉為道教的創始人,他的道徒與巫觋一樣,都以符箓為術。
符箓,是在紙或布上劃的似字非字的圖形,他們用以“祭禱”、“治病”和“驅使鬼神”。
〔10〕義和團傳單十九世紀末,反帝愛國組織義和團的活動帶有濃厚的迷信色彩,在一些宣言和傳單中,往往借用神靈、符咒來号召群衆:如“口頭咒語學真言,升黃表,焚香煙,請來備等衆神仙。
神出洞,仙下山,扶助人間把拳玩。
兵法易,助學拳,要擯鬼子不費難。
”(見《拳匪紀事》) 〔11〕同善社封建迷信的道門組織。
乩筆,扶乩的人假托鬼神降臨,用木錐在沙盤上劃出的“文字”。
内容是與人唱和、示人吉兇,或為病人開具藥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