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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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邑小事繁,分割一十二裡,添設新縣辦納,愈見不堪。
合無亦作裁減縣分,以一知一典治之。
又查得龍溪縣一百五十二圖内,将二十一都七圖、二十五都五圖,共計一十二圖,計糧一千六百八十一石七鬥七升三合八勺三抄,撥辏南靖縣抵納糧科。
又照南靖小溪巡檢司既已改立漳汀,合改漳汀巡檢司印信,奏請改鑄;并新縣儒學、醫、陰陽等衙門,俱例該鑄印信。
緣由備申到司。
”轉呈到臣。
卷查先據福建漳南道兵備佥事胡琏呈,前事已經查勘無異,具由奏請定奪。
去後,續據該道呈,備知府锺湘呈,将分割南靖等縣都圖随近新設縣治管攝,以辦糧差;并估計過城垣、城樓、窩鋪等項工料銀兩數目。
及查府庫各項官銀,實有一萬餘兩,堪以支用,要行委官擇日興工築砌。
緣由備呈到臣。
看得開設縣治,既以事體相應,已行具奏,及令該府一面俯順民情,動支銀兩興工外,其間分割都圖、議估工價一應事務,軍門路遠,難以遙斷;皆須該道及該府親民各官自行查勘的确,果已宜于民情,便于事體,無他私弊,即便就行定議,以次舉行。
候奏準命下之日,應奏聞者。
若更繁文往複,從爾遲誤日月,無益于事。
又經批仰著實幹理,仍行鎮守巡按衙門知會間,随準戶部覆題:“内開前項情節,即該本官勘處停當,具奏前來,相應依拟。
合無本部仍行左佥都禦史王守仁再查無異,準于前項地方添設縣治及改移巡檢司衙門”等因,具題:“奉聖旨:是。
這添設縣治事宜,各依拟行。
欽此。
”欽遵。
備咨前來,節經行仰福建布政司及分巡漳南道轉行該府一體欽依施行去後,今據前因,參看得所呈新設縣治,既已議名平和,小溪巡檢司改名漳汀巡檢司,及學校例該一正二副,今稱草創之初,止乞選官一員掌管,并撥補廪增生員等項,俱于事體相應。
除行該司徑自具奏外,為照南靖縣原系全設衙門,今既分割都圖添補新縣,委系邑小費繁,似應裁減;止用一知一典,已足敷治。
又龍溪縣一百五十二圖,将二十一都七圖、二十五都五圖,共計一十二圖撥辏南靖抵納糧差,揆于事體,頗亦均平。
伏望皇上俯順下情,乞敕該部議處裁撥,庶幾量地制邑,得繁簡之宜;而興事任功,從遠近之便。
緣系裁減官員及撥都圖事理,為此具本請旨。
再請疏通鹽法疏 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據江西按察司分巡嶺北道兵備副使楊璋呈:“備贛州府呈:‘蒙備仰本府,即将正德十二年正月起,至九月終止,抽過稅銀及上猶、龍川兩次用兵支過軍饷并今剩餘銀兩查報等因。
依蒙查得正德十一年十二月終止,舊管銀三千五百七十四兩三錢一厘二絲一忽九微;并新收正德十二年正月起至正德十三年九月終止,共抽過商稅銀一萬六千七百八十八兩五錢八分七厘七毫五絲;兩次用兵共用過銀四萬七千二百八十七兩二錢二分八厘四毫三絲八忽六微,米九千九百四十九石五鬥六升九合四勺四抄,谷五百三十九石四鬥;内除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都察院左佥都禦史王守仁查發紙米價銀八十九兩六錢,巡撫江西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孫燧查發紙米價銀二千兩,本道查發紙米價銀七千八百二十兩二錢七分八厘六毫,南、贛二府查出在庫贓罰缺官柴薪等項銀一萬九千五十九兩四分六厘六毫八忽三微外,實支用過商稅銀一萬八千三百一十八兩三錢三厘三毫三絲三微;見今餘剩銀二千四十四兩五錢八分五厘七毫五絲一忽六微’等因,開報到道。
案查先為比例請官專管抽分以杜奸弊事,準戶部咨,該巡撫右副都禦史周南題:‘備仰本道照奉欽依事理,即将所收商稅再行參酌,從輕定議則例,仍嚴加稽考,各使稅課所入,随多寡以為數,而不以多取為能。
其廣東鹽課,許于南、贛二府發賣,不許再行抽稅。
袁、臨、吉三府不系舊例行鹽地方,不許到彼發賣。
所抽分商稅,除軍饷聽巡撫都禦史動支外,其餘不許擅動。
年終差人解部,辏支光祿寺賒欠鋪行廚料果品支用,以省加派小民。
仍将再議過緣由,呈報施行’等因。
行據贛州府呈稱,依奉将貢水該抽諸貨從輕定拟則例,及開稱廣東鹽引不許放過袁、臨、吉三府發賣等因,備呈本院,詳允出給禁約;及将餘剩銀二千九百六十七兩一錢八分二厘二毫三絲一忽九微,行令起解間,随據該府呈,奉巡撫江西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陳金批:‘看得該府連年用兵之費,所積不多,近又定拟除減,所入亦少。
況地方盜賊不時竊發,别無堪動錢糧,将餘剩稅銀暫且存留在庫,以備軍饷’等因。
已該前兵備副使陳良珊,将自正德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廠抽分起至正德十二年終止,造冊,差舍人王鼎,續該本職将正德十一年正月起至本年十二月終止,造冊,差舍人屠賢,各奏繳訖。
本年九月二十六日,抄奉提督軍門,案驗:‘準戶部咨,備行本道照奉欽依事理将廣東官鹽暫許袁、臨、吉三府發賣,自今為始,至正德十三年終止。
仍将先次未解并今次抽稅過銀兩、支用過數目,緣由造冊,徑自奏繳,及造清冊赍送該部并本院查考。
’除遵奉外,查得正德十三年将終,及上猶、龍川兩處征剿事畢,所據商稅收支,應該造冊解繳。
備行該府查報去後,今據前因,查得南、贛地方兩次用兵,中間商稅實為軍饷少助;然而商稅之中,鹽稅實有三分之二。
為照南、贛二府與廣東翁源等縣壤地接連,近該兩廣具奏征剿,前賊乘虛越境,難保必無。
見今府庫空虛,民窮财盡,将來糧饷絕無仰給。
況此鹽利一止,私販複生,雖有禁約,勢所難遏。
與其利歸于奸人,孰若有助于軍國!合無轉達,将前項鹽稅著為定例,許于袁、臨、吉三府地方發賣;照舊抽稅,以供軍饷;每年終依期造報,餘剩之數解部,轉發光祿寺支用,以省加派小民。
如此,則奸弊可革,軍饷有賴,光祿寺供用亦得少資,誠所謂一舉而數得矣。
呈乞照詳轉達”等因,具呈到臣。
查得接管卷内,先為處置鹽鐵以充軍饷事,江西布政司呈,奉總制江西左都禦史陳金批:“查得廣西、嶺北二道灘石險惡,淮鹽不到,商人往往私販廣鹽,射利肥己。
先蒙總督衙門奏準,廣鹽許行南、贛二府發賣,仰令南雄照引追納米價,類解梧州軍門,官商兩便,軍饷充足。
當時止是奏行南、贛,不曾開載袁、臨、吉三府,合無遵照敕谕,便宜處置,暫将廣鹽許下三府發賣,立廠盤掣,以助軍饷。
”随該布政司管官劉果等議稱:“委果于事有益,于法無礙,具呈詳允,批行遵照立廠抽稅”等因。
續該戶部覆議,内開“廣東鹽課,許令南、贛二府發賣,不許到于袁、臨、吉三府,備行禁革”外,正德十二年正月十五日,臣撫臨贛州,随據副使楊璋呈稱:“奏調三省官兵夾剿上猶等巢,糧饷所費,約用數萬間舊例。
早行計處,必緻有誤軍機。
查得前項鹽法,準行南、贛二府販賣,果系一時權宜,不系洪武年石,若不合無查照先年便宜事例,行令前商,許令袁、臨、吉三府販賣;所收銀兩,少備軍饷,候事少甯,另行具題禁止”等因,呈詳到臣。
看得即今調兵夾剿,糧饷缺乏,遵照敕谕徑自區畫事理,批行該道暫且照議實行,候平定之日照舊停止。
具題去後,随準戶部覆議:“将廣東官鹽暫于袁、臨、吉三府發賣,至正德十三年終止。
行該道官照前抽分,将稅課供給軍饷,不許多取妄用,至期照舊停止”等因,具題:“奉聖旨:是。
欽此。
”欽遵。
已經轉行該道一體欽遵。
去後,今呈前因,為照袁、吉等地方,溪流湍悍,灘石峻險。
淮鹽逆水而上,動經旬月之久;廣鹽順流而下,不過信宿之程。
故民苦淮鹽之難,而惟以廣鹽為便。
自頃奉例停止,官府但有禁革之名,其實私鹽無日不行。
何者?因地勢之便,從民心之欲,非但不能禁之于私,每遇水發,商舟動以百數,公然蔽河而下,如發機之弩。
官府邏卒寡不敵衆,袖手岸傍,立視其過,孰得而沮遏之!故廣鹽行則商稅集,而用資于軍饷,賦省于貧民;廣鹽止則私販興,而弊滋于奸宄,利歸于豪右;此近事之既驗者。
今南、贛盜賊,雖已仰仗天威,克平巢穴,然漏殄殘黨,難保必無。
且地連三省,千數百裡之内,連峰參天,深林蔽日;其間已招之新民,尚懷反覆;未平之賊壘,多相勾聯;乘間窺竊,不時而有。
方圖保戍之策,未有撤兵之期;況後山、從化等處,見在調兵征剿,臣亦缪承方略之命,師行糧食,勢所必然。
今府庫空虛,民窮财盡,若鹽稅一革,軍饷之費,苟非科取于貧民,必須仰給于内帑。
夫民已貧而斂不休,是驅之從盜也;外已竭而殚其内,是複殘其本也。
矧内帑之發,非徒緩不及事,抑恐力有未敷。
臣切以為宜開複廣鹽,著為定例;籍其稅課,以預備軍饷不時之急;積其羨餘,以少助内府缺乏之需;實夾公私兩便,内外兼資。
夫聚斂以為功,臣之所素恥也;掊克以招怨,臣之所不忍也。
況臣廢疾日深,決于求退,已可苟避地方之責,但其事勢,不得不然。
若已畢而複舉,是遺後人以所難,而于職守為不忠矣。
願皇上憫地方之瘡痍,哀民貧之已甚,慮軍資之乏絕,察臣心之無他;特敕該部俯采所議,酌量裁處,早賜施行,則地方幸甚! 升萌謝恩疏 十四年正月初二日 正德十三年六月初六日,準兵部咨:“為捷音事,該臣題,該本部覆題:‘節該奉聖旨:王守仁升右副都禦史,蔭子一人做錦衣衛,世襲百戶,寫敕獎勵。
欽此。
’備咨欽遵。
”臣竊自念功微賞重,深懼冒濫之誅,已于本月十八日具本乞恩,辭免升蔭,容照原職緻仕。
複蒙聖旨:“王守仁才望素著,屢次剿賊成功,升官蔭子,宜勉遵成命,不準休緻。
該部知道。
欽此。
’備咨欽遵。
”臣聞命自天,局身無地。
竊惟因勞而進秩者,朝廷賞功之典;量能而受祿者,人臣自守之節;故功宜惟重。
雖聖帝之寬仁,而食浮于行,尤君子所深恥。
陛下之賜,行其賞功之典也;臣之不敢當者,亦惟伸其自守之節而已。
軍志有之:“該罰而請不罰者,有誅;該賞而請不賞者,有誅。
”古之人君執其賞罰,堅如金石,信如四時,是以令之所播如轟霆,兵之所加無堅敵,而功之所成無愆期。
今日之事,兵事也。
漢臣趙充國雲:“兵事,當為後法。
”臣誠自知貪冒之恥,然亦安敢徇一己之小節,以亂陛下之軍政乎!但蔭子實非常典,私心終有所未安。
黾勉受命,憂慚交集。
自恨疾病之已纏,深懼圖報之無日;感激洪恩,莫知攸措。
除别行具本請罪乞休外,為此具本稱謝! 乞放歸田裡疏 十四年正月十四日 正德十三年十月初二日,準吏部咨:“該臣奏為久病待罪,乞恩休緻事。
奉聖旨:‘王守仁帥師讨賊,賢勞懋著,偶有微疾,著善調理,以副委任。
所辭不允。
該部知道。
欽此。
’備咨欽遵。
”又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準吏部咨:“該臣奏為乞恩辭免升蔭容照原職緻仕事。
奉聖旨:‘王守仁才望素著,累次剿賊成功,升官蔭子,宜勉遵成命,不準休緻。
該部知道。
欽此。
’備咨欽遵。
”除已具本謝恩外,竊惟聖主之任官也,因才而器使,不強人以其所不能,是以上無廢令,而下無棄才;人臣之受職也,量力而成事,不強圖其所不任,是以言有可底之績,而身無鳏曠之誅。
曆考往昔,蓋未有不如此而可以免于愆譴者也。
臣以狂愚,收錄擯廢,缪蒙推拔,授寄軍旅。
當時極知叨非其分,不敢冒膺,辭避未伸,而迫于公議,倉卒就道。
既已抵任,則複黾勉從事,私計迂怯,終将偾敗。
遭際聖明,德威震赫;扶病策驽,仰遵成算,不意偶能集事。
苟免颠覆,實皆出于意料之外。
然此僥幸之事,豈可恃以為常者哉?廟堂之上,不暇深察其所以,增其祿秩,将遂舉而委之。
人苦不自知耳。
臣之自量,則既審且熟,深懼戮亡之無日也。
譬之懦夫,駕破敗之舟以涉險,偶遇順風安流,幸而獲濟。
舟中之人既已狼狽失措,而岸傍觀者尚未之知,以為是或有能焉,且将使之積重載,沖冒風濤而試洪河大江之中,幾何其不淪溺也已! 今四方多故,銮輿遠出,大小臣工,惶惶旦暮。
臣雖鄙劣,竭忠效命,以死國事,亦其素所刻心。
安忍托故,苟求退遁!顧力纖負巨,如以蒿支棟,據非其任,遂使殒身,徒以敗事,亦何益矣!且臣比年以來,百病交攻;近因驅馳賊壘,瘴毒侵陵,嘔吐潮熱,肌骨羸削;或時昏眩,偃幾仆地,竟日不惺,手足麻痹,已成廢人;又以百歲祖母卧病床褥,切思一念為訣。
悲苦積郁,神志耗眊,視聽恍惚,隔宿之事,不複記憶。
以是求延旦夕之生,亦已難矣,而況使之當職承務,從征讨之後,其将能乎!夫豢畜牛羊,細事耳,亦且求良牧而付之,況于軍務重任,生靈休戚之所關,乃以疾廢瞆眊之人,覆敗之戮,臣無足論,其如陛下一方之寄何!伏願陛下念四省關系之大,不可委于匪人;察病廢枯朽之才,不宜付以重任。
憐桑榆之短景,而使得少遂其烏鳥之私;錄犬馬之微勞,而使得苟延其蝼蟻之息。
别選賢能,委以茲任。
放臣暫歸田裡,就醫調治。
倘存餘喘,尚有報國之日。
臣不勝感恩待罪懇切哀望之至! 校勘記 〔一〕新,底本作“龍”當為承上“龍”字之誤。
今據内文改正。
合無亦作裁減縣分,以一知一典治之。
又查得龍溪縣一百五十二圖内,将二十一都七圖、二十五都五圖,共計一十二圖,計糧一千六百八十一石七鬥七升三合八勺三抄,撥辏南靖縣抵納糧科。
又照南靖小溪巡檢司既已改立漳汀,合改漳汀巡檢司印信,奏請改鑄;并新縣儒學、醫、陰陽等衙門,俱例該鑄印信。
緣由備申到司。
”轉呈到臣。
卷查先據福建漳南道兵備佥事胡琏呈,前事已經查勘無異,具由奏請定奪。
去後,續據該道呈,備知府锺湘呈,将分割南靖等縣都圖随近新設縣治管攝,以辦糧差;并估計過城垣、城樓、窩鋪等項工料銀兩數目。
及查府庫各項官銀,實有一萬餘兩,堪以支用,要行委官擇日興工築砌。
緣由備呈到臣。
看得開設縣治,既以事體相應,已行具奏,及令該府一面俯順民情,動支銀兩興工外,其間分割都圖、議估工價一應事務,軍門路遠,難以遙斷;皆須該道及該府親民各官自行查勘的确,果已宜于民情,便于事體,無他私弊,即便就行定議,以次舉行。
候奏準命下之日,應奏聞者。
若更繁文往複,從爾遲誤日月,無益于事。
又經批仰著實幹理,仍行鎮守巡按衙門知會間,随準戶部覆題:“内開前項情節,即該本官勘處停當,具奏前來,相應依拟。
合無本部仍行左佥都禦史王守仁再查無異,準于前項地方添設縣治及改移巡檢司衙門”等因,具題:“奉聖旨:是。
這添設縣治事宜,各依拟行。
欽此。
”欽遵。
備咨前來,節經行仰福建布政司及分巡漳南道轉行該府一體欽依施行去後,今據前因,參看得所呈新設縣治,既已議名平和,小溪巡檢司改名漳汀巡檢司,及學校例該一正二副,今稱草創之初,止乞選官一員掌管,并撥補廪增生員等項,俱于事體相應。
除行該司徑自具奏外,為照南靖縣原系全設衙門,今既分割都圖添補新縣,委系邑小費繁,似應裁減;止用一知一典,已足敷治。
又龍溪縣一百五十二圖,将二十一都七圖、二十五都五圖,共計一十二圖撥辏南靖抵納糧差,揆于事體,頗亦均平。
伏望皇上俯順下情,乞敕該部議處裁撥,庶幾量地制邑,得繁簡之宜;而興事任功,從遠近之便。
緣系裁減官員及撥都圖事理,為此具本請旨。
再請疏通鹽法疏 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據江西按察司分巡嶺北道兵備副使楊璋呈:“備贛州府呈:‘蒙備仰本府,即将正德十二年正月起,至九月終止,抽過稅銀及上猶、龍川兩次用兵支過軍饷并今剩餘銀兩查報等因。
依蒙查得正德十一年十二月終止,舊管銀三千五百七十四兩三錢一厘二絲一忽九微;并新收正德十二年正月起至正德十三年九月終止,共抽過商稅銀一萬六千七百八十八兩五錢八分七厘七毫五絲;兩次用兵共用過銀四萬七千二百八十七兩二錢二分八厘四毫三絲八忽六微,米九千九百四十九石五鬥六升九合四勺四抄,谷五百三十九石四鬥;内除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都察院左佥都禦史王守仁查發紙米價銀八十九兩六錢,巡撫江西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孫燧查發紙米價銀二千兩,本道查發紙米價銀七千八百二十兩二錢七分八厘六毫,南、贛二府查出在庫贓罰缺官柴薪等項銀一萬九千五十九兩四分六厘六毫八忽三微外,實支用過商稅銀一萬八千三百一十八兩三錢三厘三毫三絲三微;見今餘剩銀二千四十四兩五錢八分五厘七毫五絲一忽六微’等因,開報到道。
案查先為比例請官專管抽分以杜奸弊事,準戶部咨,該巡撫右副都禦史周南題:‘備仰本道照奉欽依事理,即将所收商稅再行參酌,從輕定議則例,仍嚴加稽考,各使稅課所入,随多寡以為數,而不以多取為能。
其廣東鹽課,許于南、贛二府發賣,不許再行抽稅。
袁、臨、吉三府不系舊例行鹽地方,不許到彼發賣。
所抽分商稅,除軍饷聽巡撫都禦史動支外,其餘不許擅動。
年終差人解部,辏支光祿寺賒欠鋪行廚料果品支用,以省加派小民。
仍将再議過緣由,呈報施行’等因。
行據贛州府呈稱,依奉将貢水該抽諸貨從輕定拟則例,及開稱廣東鹽引不許放過袁、臨、吉三府發賣等因,備呈本院,詳允出給禁約;及将餘剩銀二千九百六十七兩一錢八分二厘二毫三絲一忽九微,行令起解間,随據該府呈,奉巡撫江西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陳金批:‘看得該府連年用兵之費,所積不多,近又定拟除減,所入亦少。
況地方盜賊不時竊發,别無堪動錢糧,将餘剩稅銀暫且存留在庫,以備軍饷’等因。
已該前兵備副使陳良珊,将自正德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廠抽分起至正德十二年終止,造冊,差舍人王鼎,續該本職将正德十一年正月起至本年十二月終止,造冊,差舍人屠賢,各奏繳訖。
本年九月二十六日,抄奉提督軍門,案驗:‘準戶部咨,備行本道照奉欽依事理将廣東官鹽暫許袁、臨、吉三府發賣,自今為始,至正德十三年終止。
仍将先次未解并今次抽稅過銀兩、支用過數目,緣由造冊,徑自奏繳,及造清冊赍送該部并本院查考。
’除遵奉外,查得正德十三年将終,及上猶、龍川兩處征剿事畢,所據商稅收支,應該造冊解繳。
備行該府查報去後,今據前因,查得南、贛地方兩次用兵,中間商稅實為軍饷少助;然而商稅之中,鹽稅實有三分之二。
為照南、贛二府與廣東翁源等縣壤地接連,近該兩廣具奏征剿,前賊乘虛越境,難保必無。
見今府庫空虛,民窮财盡,将來糧饷絕無仰給。
況此鹽利一止,私販複生,雖有禁約,勢所難遏。
與其利歸于奸人,孰若有助于軍國!合無轉達,将前項鹽稅著為定例,許于袁、臨、吉三府地方發賣;照舊抽稅,以供軍饷;每年終依期造報,餘剩之數解部,轉發光祿寺支用,以省加派小民。
如此,則奸弊可革,軍饷有賴,光祿寺供用亦得少資,誠所謂一舉而數得矣。
呈乞照詳轉達”等因,具呈到臣。
查得接管卷内,先為處置鹽鐵以充軍饷事,江西布政司呈,奉總制江西左都禦史陳金批:“查得廣西、嶺北二道灘石險惡,淮鹽不到,商人往往私販廣鹽,射利肥己。
先蒙總督衙門奏準,廣鹽許行南、贛二府發賣,仰令南雄照引追納米價,類解梧州軍門,官商兩便,軍饷充足。
當時止是奏行南、贛,不曾開載袁、臨、吉三府,合無遵照敕谕,便宜處置,暫将廣鹽許下三府發賣,立廠盤掣,以助軍饷。
”随該布政司管官劉果等議稱:“委果于事有益,于法無礙,具呈詳允,批行遵照立廠抽稅”等因。
續該戶部覆議,内開“廣東鹽課,許令南、贛二府發賣,不許到于袁、臨、吉三府,備行禁革”外,正德十二年正月十五日,臣撫臨贛州,随據副使楊璋呈稱:“奏調三省官兵夾剿上猶等巢,糧饷所費,約用數萬間舊例。
早行計處,必緻有誤軍機。
查得前項鹽法,準行南、贛二府販賣,果系一時權宜,不系洪武年石,若不合無查照先年便宜事例,行令前商,許令袁、臨、吉三府販賣;所收銀兩,少備軍饷,候事少甯,另行具題禁止”等因,呈詳到臣。
看得即今調兵夾剿,糧饷缺乏,遵照敕谕徑自區畫事理,批行該道暫且照議實行,候平定之日照舊停止。
具題去後,随準戶部覆議:“将廣東官鹽暫于袁、臨、吉三府發賣,至正德十三年終止。
行該道官照前抽分,将稅課供給軍饷,不許多取妄用,至期照舊停止”等因,具題:“奉聖旨:是。
欽此。
”欽遵。
已經轉行該道一體欽遵。
去後,今呈前因,為照袁、吉等地方,溪流湍悍,灘石峻險。
淮鹽逆水而上,動經旬月之久;廣鹽順流而下,不過信宿之程。
故民苦淮鹽之難,而惟以廣鹽為便。
自頃奉例停止,官府但有禁革之名,其實私鹽無日不行。
何者?因地勢之便,從民心之欲,非但不能禁之于私,每遇水發,商舟動以百數,公然蔽河而下,如發機之弩。
官府邏卒寡不敵衆,袖手岸傍,立視其過,孰得而沮遏之!故廣鹽行則商稅集,而用資于軍饷,賦省于貧民;廣鹽止則私販興,而弊滋于奸宄,利歸于豪右;此近事之既驗者。
今南、贛盜賊,雖已仰仗天威,克平巢穴,然漏殄殘黨,難保必無。
且地連三省,千數百裡之内,連峰參天,深林蔽日;其間已招之新民,尚懷反覆;未平之賊壘,多相勾聯;乘間窺竊,不時而有。
方圖保戍之策,未有撤兵之期;況後山、從化等處,見在調兵征剿,臣亦缪承方略之命,師行糧食,勢所必然。
今府庫空虛,民窮财盡,若鹽稅一革,軍饷之費,苟非科取于貧民,必須仰給于内帑。
夫民已貧而斂不休,是驅之從盜也;外已竭而殚其内,是複殘其本也。
矧内帑之發,非徒緩不及事,抑恐力有未敷。
臣切以為宜開複廣鹽,著為定例;籍其稅課,以預備軍饷不時之急;積其羨餘,以少助内府缺乏之需;實夾公私兩便,内外兼資。
夫聚斂以為功,臣之所素恥也;掊克以招怨,臣之所不忍也。
況臣廢疾日深,決于求退,已可苟避地方之責,但其事勢,不得不然。
若已畢而複舉,是遺後人以所難,而于職守為不忠矣。
願皇上憫地方之瘡痍,哀民貧之已甚,慮軍資之乏絕,察臣心之無他;特敕該部俯采所議,酌量裁處,早賜施行,則地方幸甚! 升萌謝恩疏 十四年正月初二日 正德十三年六月初六日,準兵部咨:“為捷音事,該臣題,該本部覆題:‘節該奉聖旨:王守仁升右副都禦史,蔭子一人做錦衣衛,世襲百戶,寫敕獎勵。
欽此。
’備咨欽遵。
”臣竊自念功微賞重,深懼冒濫之誅,已于本月十八日具本乞恩,辭免升蔭,容照原職緻仕。
複蒙聖旨:“王守仁才望素著,屢次剿賊成功,升官蔭子,宜勉遵成命,不準休緻。
該部知道。
欽此。
’備咨欽遵。
”臣聞命自天,局身無地。
竊惟因勞而進秩者,朝廷賞功之典;量能而受祿者,人臣自守之節;故功宜惟重。
雖聖帝之寬仁,而食浮于行,尤君子所深恥。
陛下之賜,行其賞功之典也;臣之不敢當者,亦惟伸其自守之節而已。
軍志有之:“該罰而請不罰者,有誅;該賞而請不賞者,有誅。
”古之人君執其賞罰,堅如金石,信如四時,是以令之所播如轟霆,兵之所加無堅敵,而功之所成無愆期。
今日之事,兵事也。
漢臣趙充國雲:“兵事,當為後法。
”臣誠自知貪冒之恥,然亦安敢徇一己之小節,以亂陛下之軍政乎!但蔭子實非常典,私心終有所未安。
黾勉受命,憂慚交集。
自恨疾病之已纏,深懼圖報之無日;感激洪恩,莫知攸措。
除别行具本請罪乞休外,為此具本稱謝! 乞放歸田裡疏 十四年正月十四日 正德十三年十月初二日,準吏部咨:“該臣奏為久病待罪,乞恩休緻事。
奉聖旨:‘王守仁帥師讨賊,賢勞懋著,偶有微疾,著善調理,以副委任。
所辭不允。
該部知道。
欽此。
’備咨欽遵。
”又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準吏部咨:“該臣奏為乞恩辭免升蔭容照原職緻仕事。
奉聖旨:‘王守仁才望素著,累次剿賊成功,升官蔭子,宜勉遵成命,不準休緻。
該部知道。
欽此。
’備咨欽遵。
”除已具本謝恩外,竊惟聖主之任官也,因才而器使,不強人以其所不能,是以上無廢令,而下無棄才;人臣之受職也,量力而成事,不強圖其所不任,是以言有可底之績,而身無鳏曠之誅。
曆考往昔,蓋未有不如此而可以免于愆譴者也。
臣以狂愚,收錄擯廢,缪蒙推拔,授寄軍旅。
當時極知叨非其分,不敢冒膺,辭避未伸,而迫于公議,倉卒就道。
既已抵任,則複黾勉從事,私計迂怯,終将偾敗。
遭際聖明,德威震赫;扶病策驽,仰遵成算,不意偶能集事。
苟免颠覆,實皆出于意料之外。
然此僥幸之事,豈可恃以為常者哉?廟堂之上,不暇深察其所以,增其祿秩,将遂舉而委之。
人苦不自知耳。
臣之自量,則既審且熟,深懼戮亡之無日也。
譬之懦夫,駕破敗之舟以涉險,偶遇順風安流,幸而獲濟。
舟中之人既已狼狽失措,而岸傍觀者尚未之知,以為是或有能焉,且将使之積重載,沖冒風濤而試洪河大江之中,幾何其不淪溺也已! 今四方多故,銮輿遠出,大小臣工,惶惶旦暮。
臣雖鄙劣,竭忠效命,以死國事,亦其素所刻心。
安忍托故,苟求退遁!顧力纖負巨,如以蒿支棟,據非其任,遂使殒身,徒以敗事,亦何益矣!且臣比年以來,百病交攻;近因驅馳賊壘,瘴毒侵陵,嘔吐潮熱,肌骨羸削;或時昏眩,偃幾仆地,竟日不惺,手足麻痹,已成廢人;又以百歲祖母卧病床褥,切思一念為訣。
悲苦積郁,神志耗眊,視聽恍惚,隔宿之事,不複記憶。
以是求延旦夕之生,亦已難矣,而況使之當職承務,從征讨之後,其将能乎!夫豢畜牛羊,細事耳,亦且求良牧而付之,況于軍務重任,生靈休戚之所關,乃以疾廢瞆眊之人,覆敗之戮,臣無足論,其如陛下一方之寄何!伏願陛下念四省關系之大,不可委于匪人;察病廢枯朽之才,不宜付以重任。
憐桑榆之短景,而使得少遂其烏鳥之私;錄犬馬之微勞,而使得苟延其蝼蟻之息。
别選賢能,委以茲任。
放臣暫歸田裡,就醫調治。
倘存餘喘,尚有報國之日。
臣不勝感恩待罪懇切哀望之至! 校勘記 〔一〕新,底本作“龍”當為承上“龍”字之誤。
今據内文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