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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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奇,釋其脅從千有餘衆。
歸流亡,使複業。
度地居民,鑿山開道,以夷險阻。
辛醜,師旋。
于乎!兵惟兇器,不得已而後用。
刻茶寮之石,匪以美成,重舉事也。
戊寅正月癸卯,計擒其魁,遂進兵擊其懈。
丁未,破三浰,乘勝追北,大小三十餘戰,滅巢三十有八,俘斬三千餘。
三月丁未,回軍,壺漿迎道,耕夫遍野,父老鹹歡。
農器不陳,于今五年,複我常業,還我室家,伊誰之力?四省之寇,惟浰尤黠,拟官僭号,潛圖孔蒸。
正德丁醜冬,峰賊既殄,蓋機險阱毒,以虞王師,我乃休士歸農。
赫赫皇威,匪威曷憑。
爰伐山石,用紀厥成。
銘一首 來爾同志,古訓爾陳。
惟古為學,在求放心。
心苟或放,學乃徒勤。
勿憂文辭之不富,惟慮此心之未純;勿憂名譽之不顯,惟慮此心之或湮。
斯須不敬鄙慢人,造次不謹放僻成。
反觀而内照,虛己以受人。
言勿傷于煩易,志勿惰于因循。
勿以亡而為有,勿以虛而為盈。
勿遂非而文過,勿務外而徇名。
溫溫恭人,允惟基德。
堂堂張也,難與為仁。
卓爾在如愚之回,一貫乃質魯之參。
終身可行惟一恕,三年之功去一矜。
不貴其辯貴其讷,不患其鈍患其輕。
惟龜焉而時敏,乃暗然而日新。
凡我同志,宜鑒茲銘。
箴一首 古之教者,莫難嚴師。
師嚴道尊,教乃可施。
嚴師維何?莊敬自持,外内若一,匪徒威儀。
施教之道,在勝己私,孰義孰利,辨析毫厘。
源之弗潔,厥流孔而。
毋忽其細,慎獨謹微,毋事于言,以身先之。
教不由誠,日惟自欺。
施不以序,孰雲匪愚。
庶予知新,患在好焉。
凡我師士,宜鑒于茲。
陽朔知縣楊君墓志銘 陽明子谪居貴陽,有齊衰而杖者,因鄉進士鄭銮氏而來請曰:“陽朔令楊尚文卒,其孤侄卿來謂銮曰:‘先伯父死無嗣子,所知我。
後人又不競,非得當世名賢勖一言于墓,将先德其泯廢無日。
子辱于伯父久,亦宜所甚憫,其若之何?’敢遂以卿奉其先人之遺币,再拜階下以請。
” 陽明子曰:“嘻!予擯人,懼戮辱之弗遑,奚取以銘人之墓為其改圖諸?” 卿伏階下,泣弗興。
鄭為之請益固。
則登其狀與币于席,而揖使歸曰:“吾徐思之。
” 明日,卿來伏階下泣。
又明日複來,曰:“不得命,無以即喪次。
”館下之士多為之請,且言尚文之為人曰:“尚文敦信狷直,其居鄉不苟與,所交必名士臣人,視侪輩之弗臧者若浼焉。
嘗召其友飲,狂士有因其友願納歡者,與偕往。
尚文拒弗受曰:‘吾焉某,不為若。
’其峻絕如是。
” 陽明子曰:“其然,斯亦難得矣。
今之人,惟同汙逐垢,弗自振立,故風俗靡靡至此。
若斯人,又易得耶?” 因取其狀視之,多若館下士之言焉,乃許為之志: 維楊氏之先,居揚之泰州,祖廉,為監察禦史,擢參議貴陽,卒遂家焉。
考祥,終昭化縣尹。
生三子:伯斅;仲敞,即尚文;季敬,宰荊門之建陽驿。
尚文始從同郡都憲徐公授《易》。
尋舉鄉薦,中進士乙榜,三為司訓廬江、溧陽、平樂,總試事于蜀。
末用大臣薦,擢尹桂林陽朔縣。
瑤頑,弗即工者累年,尚文谕以威德,皆相率來受約束,供賦稅。
流移聞之,歸複業者以千數。
部使者以聞,将加擢用,而尚文死矣。
得年僅五十有五。
又無嗣。
天于善人何哉! 然尚文所曆,三庠之士思其教,陽朔之民懷其惠,鄉之後進高其行,其與身沒而名踣。
又為人所穢鄙者,雖有子若孫何如哉? 娶同郡阮氏瑞,新昌主簿君女。
尚文雖無子,有卿存焉,猶子也。
銘曰:獅山之麓,有封若斧。
左岡右砠,栩栩其樹。
爰有周行,于封之下。
鄉人過者,來視其處,曰:“嗚乎!斯楊尹之墓耶?” 劉子青墓表 此浙江按察佥事劉子青之墓。
嗚呼!子青潔其行不潔其名,有其實不宏其聲。
甯藩之讨,子青在師,相知甚悉。
吾每稱其才敏,而世或訾之以無能。
吾每稱其廉慎,而世或诟之以不清。
豈非命耶?安常委命,其往而休。
人謂子青為憤抑不平以卒,殆其不然。
既以奠于子青,複以識其墓石。
祭劉仁征主事 維正德三年歲次戊辰十一月十八日,友生王某謹以清酌庶羞,緻莫于亡友劉君。
嗚呼!仁者必壽,吾敢謂斯言之予欺乎?作善而降殃,吾竊于君而有疑乎?蹠、跷之得志,在往昔而既有,夷、平之餒以稱也,亦甯獨無于今之時乎?人謂君之死,瘴疠為之。
噫嘻!彼封豕長蛇,膏人之髓,肉人之肌者,何啻千百,曾不彼厄,而惟君是罹!斯言也,吾初不以為是。
人又謂瘴疠蓋不正之氣,其與人相遭于幽昧邅難之區也,在險邪為同類,而君子為非宜。
則斯言也,吾又安得而盡非之乎? 于乎!死也者,人之所不免。
名也者,人之所不可期。
雖修短枯榮,變态萬狀,而終必歸于一盡。
君子亦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視若夜旦。
其生也,奚以喜?其死也,奚以悲乎?其視不義之物,若将浼己,又肯從而奔趨之乎?而彼認為己有,變而弗能舍,因以沉酗于其間者,近不出三四年,或八九年,遠及一二十年,固已化為塵埃,蕩為沙泥矣。
而君子之獨存者,乃彌久而益輝。
嗚呼!彼龜鶴之長年,蜉蝣亦何自而知之乎?屬有足疾,弗能走哭,寄奠一觞,有淚盈掬。
複何言哉!複何言哉!嗚呼尚飨。
祭陳判官文 維嘉靖七年月日,欽差總制四省軍務新建伯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禦史王,差南甯府推官馮衡,南甯衛指揮王佐,緻祭于已故德慶州陳判官之墓。
往年羅滂、渌水諸賊為地方患害,判官嘗與已故指揮李松議設墟場以制禦賊黨,安靖地方,殚心竭力,盡忠國事,人皆知之。
然其時百姓雖稍賴以甯,而各賊之不得肆其兇虐者,嫉恨日深。
其後不幸判官與李松竟為賊首趙木子等所害。
以忠受禍,心事未由暴白。
連年官府亦欲為之讨賊雪憤,然以地方多事之故,又恐鋒刃所加,玉石無分,濫及良善,是以因循未即進兵。
今賊首趙木子等已為該道官兵用計擒獲,明正典刑。
松與判官之忠勤益以彰著。
已特遣官以趙木子等各賊首級祭告于李松之墓矣。
今複遣南甯府衛官祭告于判官之墓。
死而有知,亦可以少洩連年忠憤不平之氣也夫! 祭張廣溪司徒 嗚呼!留都之别,條焉二載,讵謂迄今,遂成永訣,嗚呼傷哉!悼朋侪之零落,悲歲月之遄逝,感時事之艱難,歎老成之凋謝。
傷心觸目,有淚如瀉。
靈柩南還,維江之湄。
聊奠一觞,以寄我悲。
嗚呼傷哉!
歸流亡,使複業。
度地居民,鑿山開道,以夷險阻。
辛醜,師旋。
于乎!兵惟兇器,不得已而後用。
刻茶寮之石,匪以美成,重舉事也。
戊寅正月癸卯,計擒其魁,遂進兵擊其懈。
丁未,破三浰,乘勝追北,大小三十餘戰,滅巢三十有八,俘斬三千餘。
三月丁未,回軍,壺漿迎道,耕夫遍野,父老鹹歡。
農器不陳,于今五年,複我常業,還我室家,伊誰之力?四省之寇,惟浰尤黠,拟官僭号,潛圖孔蒸。
正德丁醜冬,峰賊既殄,蓋機險阱毒,以虞王師,我乃休士歸農。
赫赫皇威,匪威曷憑。
爰伐山石,用紀厥成。
銘一首 來爾同志,古訓爾陳。
惟古為學,在求放心。
心苟或放,學乃徒勤。
勿憂文辭之不富,惟慮此心之未純;勿憂名譽之不顯,惟慮此心之或湮。
斯須不敬鄙慢人,造次不謹放僻成。
反觀而内照,虛己以受人。
言勿傷于煩易,志勿惰于因循。
勿以亡而為有,勿以虛而為盈。
勿遂非而文過,勿務外而徇名。
溫溫恭人,允惟基德。
堂堂張也,難與為仁。
卓爾在如愚之回,一貫乃質魯之參。
終身可行惟一恕,三年之功去一矜。
不貴其辯貴其讷,不患其鈍患其輕。
惟龜焉而時敏,乃暗然而日新。
凡我同志,宜鑒茲銘。
箴一首 古之教者,莫難嚴師。
師嚴道尊,教乃可施。
嚴師維何?莊敬自持,外内若一,匪徒威儀。
施教之道,在勝己私,孰義孰利,辨析毫厘。
源之弗潔,厥流孔而。
毋忽其細,慎獨謹微,毋事于言,以身先之。
教不由誠,日惟自欺。
施不以序,孰雲匪愚。
庶予知新,患在好焉。
凡我師士,宜鑒于茲。
陽朔知縣楊君墓志銘 陽明子谪居貴陽,有齊衰而杖者,因鄉進士鄭銮氏而來請曰:“陽朔令楊尚文卒,其孤侄卿來謂銮曰:‘先伯父死無嗣子,所知我。
後人又不競,非得當世名賢勖一言于墓,将先德其泯廢無日。
子辱于伯父久,亦宜所甚憫,其若之何?’敢遂以卿奉其先人之遺币,再拜階下以請。
” 陽明子曰:“嘻!予擯人,懼戮辱之弗遑,奚取以銘人之墓為其改圖諸?” 卿伏階下,泣弗興。
鄭為之請益固。
則登其狀與币于席,而揖使歸曰:“吾徐思之。
” 明日,卿來伏階下泣。
又明日複來,曰:“不得命,無以即喪次。
”館下之士多為之請,且言尚文之為人曰:“尚文敦信狷直,其居鄉不苟與,所交必名士臣人,視侪輩之弗臧者若浼焉。
嘗召其友飲,狂士有因其友願納歡者,與偕往。
尚文拒弗受曰:‘吾焉某,不為若。
’其峻絕如是。
” 陽明子曰:“其然,斯亦難得矣。
今之人,惟同汙逐垢,弗自振立,故風俗靡靡至此。
若斯人,又易得耶?” 因取其狀視之,多若館下士之言焉,乃許為之志: 維楊氏之先,居揚之泰州,祖廉,為監察禦史,擢參議貴陽,卒遂家焉。
考祥,終昭化縣尹。
生三子:伯斅;仲敞,即尚文;季敬,宰荊門之建陽驿。
尚文始從同郡都憲徐公授《易》。
尋舉鄉薦,中進士乙榜,三為司訓廬江、溧陽、平樂,總試事于蜀。
末用大臣薦,擢尹桂林陽朔縣。
瑤頑,弗即工者累年,尚文谕以威德,皆相率來受約束,供賦稅。
流移聞之,歸複業者以千數。
部使者以聞,将加擢用,而尚文死矣。
得年僅五十有五。
又無嗣。
天于善人何哉! 然尚文所曆,三庠之士思其教,陽朔之民懷其惠,鄉之後進高其行,其與身沒而名踣。
又為人所穢鄙者,雖有子若孫何如哉? 娶同郡阮氏瑞,新昌主簿君女。
尚文雖無子,有卿存焉,猶子也。
銘曰:獅山之麓,有封若斧。
左岡右砠,栩栩其樹。
爰有周行,于封之下。
鄉人過者,來視其處,曰:“嗚乎!斯楊尹之墓耶?” 劉子青墓表 此浙江按察佥事劉子青之墓。
嗚呼!子青潔其行不潔其名,有其實不宏其聲。
甯藩之讨,子青在師,相知甚悉。
吾每稱其才敏,而世或訾之以無能。
吾每稱其廉慎,而世或诟之以不清。
豈非命耶?安常委命,其往而休。
人謂子青為憤抑不平以卒,殆其不然。
既以奠于子青,複以識其墓石。
祭劉仁征主事 維正德三年歲次戊辰十一月十八日,友生王某謹以清酌庶羞,緻莫于亡友劉君。
嗚呼!仁者必壽,吾敢謂斯言之予欺乎?作善而降殃,吾竊于君而有疑乎?蹠、跷之得志,在往昔而既有,夷、平之餒以稱也,亦甯獨無于今之時乎?人謂君之死,瘴疠為之。
噫嘻!彼封豕長蛇,膏人之髓,肉人之肌者,何啻千百,曾不彼厄,而惟君是罹!斯言也,吾初不以為是。
人又謂瘴疠蓋不正之氣,其與人相遭于幽昧邅難之區也,在險邪為同類,而君子為非宜。
則斯言也,吾又安得而盡非之乎? 于乎!死也者,人之所不免。
名也者,人之所不可期。
雖修短枯榮,變态萬狀,而終必歸于一盡。
君子亦曰:“朝聞道,夕死可矣。
”視若夜旦。
其生也,奚以喜?其死也,奚以悲乎?其視不義之物,若将浼己,又肯從而奔趨之乎?而彼認為己有,變而弗能舍,因以沉酗于其間者,近不出三四年,或八九年,遠及一二十年,固已化為塵埃,蕩為沙泥矣。
而君子之獨存者,乃彌久而益輝。
嗚呼!彼龜鶴之長年,蜉蝣亦何自而知之乎?屬有足疾,弗能走哭,寄奠一觞,有淚盈掬。
複何言哉!複何言哉!嗚呼尚飨。
祭陳判官文 維嘉靖七年月日,欽差總制四省軍務新建伯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左都禦史王,差南甯府推官馮衡,南甯衛指揮王佐,緻祭于已故德慶州陳判官之墓。
往年羅滂、渌水諸賊為地方患害,判官嘗與已故指揮李松議設墟場以制禦賊黨,安靖地方,殚心竭力,盡忠國事,人皆知之。
然其時百姓雖稍賴以甯,而各賊之不得肆其兇虐者,嫉恨日深。
其後不幸判官與李松竟為賊首趙木子等所害。
以忠受禍,心事未由暴白。
連年官府亦欲為之讨賊雪憤,然以地方多事之故,又恐鋒刃所加,玉石無分,濫及良善,是以因循未即進兵。
今賊首趙木子等已為該道官兵用計擒獲,明正典刑。
松與判官之忠勤益以彰著。
已特遣官以趙木子等各賊首級祭告于李松之墓矣。
今複遣南甯府衛官祭告于判官之墓。
死而有知,亦可以少洩連年忠憤不平之氣也夫! 祭張廣溪司徒 嗚呼!留都之别,條焉二載,讵謂迄今,遂成永訣,嗚呼傷哉!悼朋侪之零落,悲歲月之遄逝,感時事之艱難,歎老成之凋謝。
傷心觸目,有淚如瀉。
靈柩南還,維江之湄。
聊奠一觞,以寄我悲。
嗚呼傷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