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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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兵火之餘,民窮财盡,改創實難。

    今該司議将前項沒官房屋暫改,不費于官,不勞于民,工省事易,誠亦兩便,似應準議。

    除行該司,一面委官趁時修改,暫且移駐,以便聽理。

    候民困日蘇,财用充給之日,力可改創,再行議處。

     剿平安義判黨疏 十六年五月十五日 據江西按察司按察使伍文定開稱:奉臣批據南康府通判林寬,安義縣知縣熊價,奉新縣典史徐誠呈開俱奉本院紙牌及巡按禦史唐龍、朱節等計委追剿逆賊楊本榮等。

    依奉前後誘捕,及于沿湖各處敵戰,擒斬共一百二十六名顆,并于楊子橋巢内搜獲伊原助逆領授南昌護衛中千戶所印信一顆,合就解呈。

    奉批抑按察司會同都、布二司官将解到賊級紀驗,賊犯鞫審明白,解赴軍門,以憑遵照欽奉敕谕事理,就行斬首示衆;有功員役分别等第,呈來給賞施行。

    并蒙巡按江西臨察禦史唐龍批:“按察司會同各掌印官審究,及将有功官役并陣亡之人查明,具招呈報。

    ”又蒙巡按江西臨察禦史朱節批:“看得各犯罪惡貫盈,緻勤提督衙門調兵擒剿,事情重大。

    按察司會勘明白,中間如有事出脅從,情可矜疑者,通具呈報”等因。

     依奉會同都指揮佥事高厚,左布政使陳策等,議得賊犯楊正賢等累世窮兇,鄱湖劇患,近複從逆,幸而漏網,嘯聚劫囚,敵殺官兵,滔天之罪,遠近播聞。

    通判林寬等克承方略,首事緝捕,雖有小衄,竟收成功。

    知縣熊價到任甫及半月,倉卒偶當其沖,終能有備,多所擒獲。

    典史徐誠奉調領兵破賊,适中機會。

    署都指揮佥事馮勳鼓勇而前,賊遂奔潰。

    其典史周祐陰謀散黨,隐然之迹,未可泯棄。

    合無呈乞鈞裁,将署都指揮佥事馮勳,通判林寬,知縣熊價,典史徐誠,俱優加犒獎;林寬、熊價仍旌其除暴安民之勞;典史周祐另行賞赍;随征南昌前衛千戶馬喜,新建縣縣丞黃仲仁,南昌縣主簿陳紀,安義縣主簿崔錠,建昌縣稅課局大使江象,安義縣領哨義官楊震七,協守縣,治安義縣縣丞何全,典史陳恒昭,把截九裡三渡,南昌前衛指揮梁端,千戶周鎮,俱量行犒勞;其餘獲賊吏兵哨長保長總小甲人等,查照近日告示事理,分别等第,一一給賞;陣亡陣傷義兵程碧、程魁七等,俱各優恤其家,給賞湯藥之費。

    如此,庶使有功者錄而人所知勸,死事者酬而人無所憾矣。

    仍行該府縣将逆賊楊正賢等妻男财産估變,價銀修築縣城,尤為便益。

     緣由同查過功次文冊關繳到司,備由轉呈到臣,簿查正德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據江西按察司副使陳槐關稱:原問犯人胡順并楊子橋等家屬财産通該查抄解報,呈詳已批該司查照施行,務得的實,毋緻虧枉外,續據安義縣申稱:依奉拿獲楊子橋妻周氏,男楊華五、華七、華八、月保并伊同居親弟楊子樓收監、起解間,十二月二十二日辰時,不期子樓未獲男楊本榮統集百十餘徒,各持槍刀沖縣。

    當同巡捕主簿崔錠督領機兵防禦。

    彼賊勢勇,打入獄門,劫去楊華五等,并原監楊正江、楊紹鑒及别犯胡清等一十八名,燒毀總甲張惟勝房屋,劫掠鋪戶傳甫七等貨物。

    随即起集哨長陳魁四等屯兵設法擒獲楊華五等,仍舊收監。

    一面追獲餘賊楊子樓等,合行申報等情。

     又據通判林寬呈稱首惡楊本榮、楊華二等照舊立寨嘯聚,批仰按察司會同各官議處。

    随據該司呈稱:依奉會同署都指揮佥事王繼善,左布政使陳策,副使顧應祥等議得楊本榮等罪惡,據法即當督兵擒捕;但訪得楊姓一族,稔惡從亂者有數,若使兵刃一加,未免玉石未辨。

    合行該縣再谕楊本榮等作急投首,庶幾楊紹鑒等之罪可辨,楊本榮之情可原。

    若使負固不服,即将稔惡賊黨指實,申來議處。

     呈詳到臣,照得本院前年駐兵省城,擒劫叛賊之後,即欲移兵撲滅逆黨楊子橋等。

    彼因訪得各犯親族亦多良善連居,若大兵一臨,未免玉石俱焚,方爾遲疑。

    當據楊子橋等自行投赴軍門,本院仰體朝廷好生之德,正欲保全一方之生靈,當即遵照诏書黃榜事理,将子橋等量加杖責,釋放回家,谕令改惡遷善。

    其餘黨惡,悉不根究外,後因解京逆黨劉吉、陳賢等供攀不已,朝廷之意:将複發兵加誅,則恐失信于下;将遂置而不問,則一般從逆之人乃至極刑抄沒,而子橋等獨不略加懲創,亦何以警戒将來。

    故照舊釋其黨從以示信,獨行拘子橋以明罰。

    其遷徙抄沒,亦止及于子橋一身。

    朝廷之處,可謂仁至義盡矣。

    為之親族黨與者,正宜感激朝廷浩蕩再生之恩,皆宜争出到官,輸誠效款,自相分别,洗滌其既往之愆,而顯明其維新之善。

    卻乃略不改創,辄敢抗逆官府,沖縣劫囚,自求誅滅。

    據法論情,已在必誅無赦。

    但念中間良善尚多,止因楊子橋同居稔惡之徒,缪以危言激誘,族黨扇惑鼓動,以至于此,恐亦非其本心。

    今據三司各官呈議,亦與所訪略同。

    準依所議,姑有未即加兵,就經批行該道守巡官先行分别善惡,令其親族非同惡者自行告明官司,各另屯住。

    其被脅之人,若能投首到官,亦準免罪。

    有能并力擒捕首惡送官者,仍一體給賞。

    俱限一月之内投首輸服。

    若過期不出,即将各犯背叛情由備細呈來,以憑發兵剿滅。

    一面行仰該縣及各附近官司整集兵快義勇,固守把截,聽候本院進止。

    仍備出告示,曉谕遠近外。

     續據通判林寬呈稱:遵照明文,密喚楊姓良善戶丁楊庸、楊邦、十五等七名到職,示以禍福,給以犒賞。

    着令分别良善,止捕沖縣逆賊送官。

    随該楊庸等誘擒逆賊九名到縣,又獲賊犯十七名。

    随給牌面,令通縣老人分投撫谕。

    而各賊仍前立寨不服。

    續又擒獲賊犯四各。

    後聞官司要搗巢穴,連夜鼓挾鄰族,約有百十餘徒,擄船奔入鄱陽湖。

    欲即率即兵追剿,緣該縣空虛,誠恐賊計中途回鋒沖突,未可輕出。

    除差人飛報沿河保長,立寨防剿,一面牒府督率星子、建昌、都昌兵沿湖巡捕外,呈乞施行等因。

     據呈,臣會同巡按禦史等官看得賊既入湖,良善已分,正可四面合兵追剿,除行南昌守巡兵備點選兵快,就行都司馮勳統領,星夜前去跟蹑賊蹤,設法剿捕,就經批仰按察司,即便通行該道守巡官及沿湖各該官司地方保甲人等一體集兵防剿追捕,毋令遠竄贻患。

    臣等又慮安義縣治單弱,恐各賊乘虛歸劫,另行牌調奉新縣典史徐誠選兵四百,密從間道星夜前去該縣,會同知縣熊價協力防剿。

    又行牌仰各官于九姓良善之中,挑選義勇武藝,及于沿湖諸處,起集習水壯健慣戰之人,各官身自督領,密取知因鄉導,四路爪探,或蹑賊蹤,或截要路,或歸防縣治,張疑設伏,聲東擊西。

    一應事機,俱聽從宜施行;合用糧賞,就于司府庫内原貯軍饷銀内支給。

    及差官赍執令旗、令牌前去督押行事。

    軍兵人等但有軍前不聽号令,及退縮逗遛,侵擾良善者,遵照敕谕事理,就以軍法從事。

    各官俱要竭忠盡力,慎重通果,殺賊立功,以靖地方。

    若畏避輕忽,緻賊滋蔓,贻患地方,軍令俱存,決難輕貸。

    完日通将擒斬功次獲功人員等項一并開報,以憑施行去後。

     今呈前因,照得臣先節該欽奉敕谕:“但有盜賊生發,即便設法調兵剿殺,聽爾随宜處置,欽此。

    ”欽遵,除将前項有功官員支兵人等及陣亡被傷等項,俱準議于南昌府動支本院貯庫支剩軍饷銀兩,除已犒獎給賞優恤外,其未經獎犒給賞優恤者,批仰該司查照等第,逐一補給。

    賊屬男婦估價變賣銀兩,亦準修築該縣城垣支用。

    擒獲賊犯,鞫問明白,仍解軍門斬首示衆。

    斬獲賊級,行令造冊繳報,并行巡按衙門知會外。

     臣等議照叛黨楊正賢等肆其兇犷之習,恃其族類之繁,稔惡一方,流劫遠近。

    既積有世代,比複興兵助逆,脫漏誅殄,略無悔創,乃敢攻縣劫獄,聚衆稱亂。

    惡貫滿盈,天怒人怨,遂爾一旦掃滅。

    在朝廷固猶疥癬之搔爬,在江西實亦疽癰之潰決。

    巡按禦史唐龍、朱節運謀監督,而按察使伍文定,布政使陳策等相與協議贊畫,都指揮馮勳及通判林寬、知縣熊價等又各趨事效命,并力于下。

    論各勞績,皆宜旌錄。

    臣守仁卧病待罪之餘,僅存喘息,幸賴諸臣,苟免咎愆。

     緣系剿平叛黨事理,為此具本題知。

     乞便道歸省疏 臣于正德十六年六月十六日欽奉敕旨:“以爾昔能剿平亂賊,安靖地方,朝廷新政之初,特茲召用。

    敕至,爾可馳驿來京,毋或稽遲,欽此。

    ” 欽遵,已于本月二十日馳驿起程外,竊念臣自兩年以來,四上歸省之奏,皆以親老多病,懇乞暫歸省視,實皆出于人子迫切之至情。

    而其時複以權奸當事,讒嫉交興,非獨臣之愚悃無由自明,且慮變起不測,身罹暧昧之禍,冀得因事退歸,父子苟全首領于牖下,故其時雖以暫歸為請,而實有終身丘壑之念矣。

    既而宗社有靈,天啟神聖,入承大統,革故鼎新,親賢任舊,向之為讒嫉者皆已誅斥略盡,陽德興而公道顯。

    臣于斯時,固已欣然改易其退遁之心矣。

    當明良之會,聖人作而萬物睹,天下之士孰不欣然有觀光之願,而況臣之方在憂危,驟獲申雪者,若出陷阱而登之春台,其為喜幸感激何啻百倍,豈不欲朝發夕至,以一快其拜舞踴躍之私,歸戴向往之誠乎。

    顧臣父既老且病,頃遭讒構之厄,危疑震恐,兇兇朝夕,常有父子不及相見之痛。

    今幸脫洗殃咎,複睹天日,父子之情,固思一見顔面,以叙其悲慘離隔之懷,以盡菽水歡欣之樂。

    況臣取道錢塘,迂程鄉土止有一日。

    此在親交之厚,将不能已于情,而況父子天性之愛,重以連年苦切之思乎。

    故臣之此行,其冒罪歸省,亦情理之所必不容已者。

    然不以之明請于朝而私竊行之,是欺君也;懼稽延之戮,而忍割情于所生,是忘父也。

    欺君者不忠;忘父者不孝。

    世固未有不孝于父而能忠于其君者也,故臣敢冒罪以請。

    伏望皇上以孝為治,範圍曲成,特寬稽命之誅,使臣得以少伸烏鳥之私,臣死且圖銜結,臣不勝惶懼懇切之至! 辭封爵普恩賞以彰國典疏 嘉靖元年正月初十日 南京兵部尚書王守臣謹奏,為辭免封爵,普恩賞以彰國典事: 臣于正德十六年十二月十九等日,節準兵部、吏部咨,俱為捷音事,節該題奉聖旨:“江西反賊剿平,地方安定,各該官員功績顯著,你部裡既會官集議,分别等第明白,王守仁封伯爵,給與诰券,子孫世世承襲,照舊參贊機務,欽此。

    ”“王守仁封新建伯,奉天翊衛推誠宣力守正文臣,特進光祿大夫柱國,還兼南京兵部尚書,照舊參贊機務,歲支祿米一千石,三代并妻一體追封,飲此。

    ”前後備咨到臣,俱欽遵外,臣聞命驚惶,莫知攸措。

     竊念臣以凡庸,誤受國恩,在正德初年,以狂言被譴。

    先帝察無其他,随加收錄,薦陟清顯,缪膺軍旅之寄,猥承巡撫之令。

    後值甯藩肇變,臣時适嬰禍鋒,義當死難,不量勢力,與之掎角。

    賴朝廷威靈,幸無覆敗。

    既而讒言朋興,幾陷不測,臣之心事,未及自明。

    先帝登遐,無階控籲。

    乃幸天啟神聖,陛下龍飛,開臣于覆盆之下,而照之以日月。

    憫恻慰勞,至勤诏旨,憐其烏鳥之情,使得歸省,推之大孝之仁,優之以存問。

    超曆常資,授以留都本兵之任。

    懇疏辭免,慰旨益勤。

    在昔名臣碩輔,鮮有獲是于其君者,而況于臣之卑鄙淺劣,亦将何以堪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