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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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内開蒙本部題奉欽依,差在軍前整理糧草。
今照各哨官軍俱集江西省城,又聞聖駕亦将征讨,跟随官軍未知數目,駐紮月日未知久近,所有糧料草束,合仰備行本司掌印等官從長設法處置,或支動在官銀兩,選委能幹官員趁早多買糧草,預備支應,庶無失誤等因到司。
彼時,巡按禦史唐龍未到,本院押解逆犯宸濠等在途,查得江西省城司府及南、新二縣并南、康二府庫藏,俱被甯賊搶劫空虛,無從措置。
誠恐臨期失誤,就經會同江西布政司一面議借軍門發候解京贓銀,及南昌府縣追到官本等銀給發,委官汪憲等各領買辦糧草供應;一面議将各府派銀接濟,緣由會呈本院奉批俱準議,造冊繳報查考等因。
依奉除南康、九江、南昌三府縣殘破未派,備行撫州等十府,動支在官銀兩接濟。
續因起首惡宸濠等并逆黨宮眷等項,及補還原借解京贓銀官本等銀緊急,又經會呈議行各該府縣,暫借在官銀兩,前來應濟,共計用過銀九千七百七十一兩四錢。
其餘見存銀兩,俱系該解之數,悉行各府差人領回,聽其收解外,呈乞施行等因到臣。
看得所呈前項供應糧料、買辦草料,及自臣起兵以來費用過錢糧,中間多系京庫折銀及兌準糧米等項,俱系支給賞勞兵快人等,及供應北來官軍并犒赈軍民緊急支用,計出無聊,事非得已,别無浪費分文,據法似應措補。
但今兵荒殘破之餘,庫藏無不空虛,小民無不凋敝,遠近人情洶洶,方求公帑赈濟,若複派補,必緻變生不測。
其聽解賊贓官本等銀,實系甯賊搶劫官庫積蓄,刻剝小民脂膏,相應存留,以救困竭。
今又盡數解京,地方空匮,委果已極,查得各處用兵請給内帑,或借别省錢糧接濟。
迩者甯賊非常之變,事起倉卒,雖欲請給内帑,勢有不及。
後蒙該部議準,許于廣東軍饷銀内支取十萬。
随幸賊勢平定,前項準借銀兩亦遂停止,分毫不曾取用。
伏望皇上憫念地方師旅饑馑之餘,民窮财盡,困苦已極。
近又加以水災為患,流離益甚。
乞敕該部查照,轉行江西布、按二司,将自用兵以來支取用費過各該府縣京庫折銀及兌準糧米等項,通行查明,各計若幹,照數開豁,免行追補。
乃仰備造文冊,繳部查考。
庶軍民得以少蘇,而地方可免于意外之虞矣。
征收秋糧稽遲待罪疏 十五年十二月初十日 據江西布政司呈:“準布政使陳策等咨,照得正德十四年稅糧,先準參議周文光奉戶部勘合派屬征解,随因聖駕南巡,各府州縣官俱集省城聽用,前項錢糧不暇追征。
正德十五年正月初二日,蒙巡按江西監察禦史唐龍案驗為乞救兵燹窮民,以固邦本事,該巡撫蘇松,都禦史李充嗣題稱:江西變亂,南昌、南康、九江等府首被燒劫,其餘府縣,大軍臨省,供應浩繁,要将該年稅糧盡行停免等因,備行分守南昌五道,勘議得:南昌府南、新二縣被害深重,應免糧差三年;其餘州縣,并瑞州一十二府屬縣,俱應免糧關二年。
回報到司,即轉呈本院具題外。
本年二月内,續蒙欽差戶部員外郎龍诰案驗為儹運糧儲事,備行本司督催該年兌準錢糧交兌,遵依節行催征間。
本年三月初五日,漕運衙門照紮坐到兌軍本色米八萬石,折色米三十二萬石,改兌米一十七萬石,每石連耗折銀七錢,備行作急征完起運。
本月二十八日,又蒙撫按衙門案驗為地方極疲,速賜恩恤以安邦本事,該南京工科給事中王紀等奏奉欽依,自正德十四年以前,一應錢糧果系小民拖欠未完的俱準暫且停征,還着各該官司設法赈濟,毋視虛文。
欽遵通行外,又蒙員外郎龍诰案牌将糧裡嚴加杖并,急如星火。
小民紛紛援例,赴司告豁。
呈蒙撫按衙門批行本司給示曉谕,納糧人戶先将兌軍征解。
小民方肯完納。
轉行參議魏彥昭督運。
續因本官去任,又經呈批參政邢珣暫管督兌。
本官于五月二十日遍曆催儹,通将征完本色米八萬石兌完起運訖。
其折色銀兩,催據廣信等府屬縣陸續征解。
近于十一月十三等日抄奉漕運衙門照紮備行本司,将兌運折色銀三十四萬三千兩務要征完足數,差官協同運官解部等因。
依奉通行外,今照該年稅糧,委因事變兵荒經理不前,及專官管提督官員更代不常,況奉部院明文征免不一,小民不服輸納,官府制肘難行,因而稽延。
若不預将前情轉達,誠恐查究罪及未便等因”,備呈到臣。
竊照江西錢糧,小民所以不肯輸納,與有司所以難于追征者。
其故各有三,而究其罪歸則責實在臣。
何者? 宸濠之叛,首以僞檄除租要結人心。
臣時起兵旁郡,恐其扇惑,即時移文遠近,宣布朝延恩德,蠲其租賦,許以奏免,谕以君臣之分,激其忠義之心,百姓丁壯出戰,老弱居守。
既而旱災益熾,民困益迫,然而小民不即離散者,以臣既為奏請,雖明旨未下,皆謂朝廷必能免其租稅,尚可忍死以待也。
夫危急之際,則啖之免租以竭其死力,事平之後,又罔民而刻取之,人懷怨忿不平,此其不肯輸納之故一也。
及宸濠之亂稍定,而大軍随至,供饋愈煩,誅求愈急,其颠連困踣之狀,臣于前奏已略言之。
百姓不任其苦,強者竄而為寇,弱者匿而為奸。
繼而水災助禍,千裡之民皆為魚鼈,号哭載途,喧騰求赈。
其時臣等既無帑藏之儲,又無倉廪可發,所以綏勞撫定之者,更無别計,惟以奏免租稅為言。
百姓睊睊胥讒,謂命在旦夕,不能救我而徒曰免稅免稅,豈可待邪?蓋其心以為免稅已不待言,尚恨其無以赈之也。
已而既不能赈,又從而追納之,人怨益深,不平愈甚,此其不肯輸納之故二也。
當大軍之駐省,臣等趨走奔命,日不暇給,亦以為既有前奏,則賦稅必在所免,不複申請。
其時巡撫蘇松等處都禦史李充嗣奏稱江西首被宸濠之害,乞将該年稅糧軍需等項俱行停免。
該戶部覆題:奉聖旨是,各被害地方,着撫按官嚴督所屬用心設法赈濟,欽此。
”又該給事中王紀奏本部覆題,“奉聖旨是,這地方委的疲困已極,自正德十四年以前一應錢糧,果系小民托欠未完的,俱準暫且停征,還着各該官司設法赈濟,毋視虛文,欽此。
”俱欽遵,該部備咨前來,臣等正苦百姓呶呶,咨文一至,如解倒懸,即時宣布。
百姓聞之。
歡聲雷動,遞相傳告,旦夕之間,深山窮谷,無不畢達。
自是而後,堅守蠲免之說,雖部使督臨,或遣人下鄉催促,小民悉以為詐妄,群起而驅縛之。
催征之令不複可行,此其不肯輸納之故三也。
郡縣之官,親見百姓之困苦,又當震蕩颠危之日,懼其為變,其始惟恐百姓不信免租之說,指天畫地,誓以必不食言,既而時事稍平,則盡反其說而征之,固已不能出諸其口矣,況從而鞭笞捶達之,其遽忍乎!此其難于追征之故一也。
三司各官,舊者既被驅脅,新者陸續而至,至則正當擾攘,分投供應,四出送迎,官離其職,吏失其守,糾結紛拿,事無專責,如群手雜缲于亂絲之中,東牽西絆,莫知端緒。
既而部使驟臨,欲于旬月之間督并完集,神輸鬼運,有不能矣。
此其難于追征之故二也。
夫背信而行,勢已不順,若使民間尚有可征之粟,必不得已,剜剝而取之,忍心者尚或能辦也。
而民之瘡痍已極矣,實無可輸之物矣,别夫離婦,棄子鬻女,有耳者不忍聞,有目者不忍睹也。
如是而必欲驅之死地,其将可行乎!此其難于追征之故三也。
夫小民之不肯輸納既如彼,而有司之難于追征又如此,後值部使身臨坐并,急于風火,百姓怨謗紛騰,洶洶思亂,複如将潰之堤。
臣于其時慮恐變生不測,謂各官與其激成地方之禍,無益國事,身膏草野,以贻朝廷之憂,孰若姑靖地方,甯以一身當遲慢之戮乎。
因谕各官追征毋急,以纾民怨。
各官内迫于部使,外窘于窮民,上調下輯,如居颠屋之下,東撐則西頹,前支則後圮,強顔陵诟之辱,掩耳怨憝之言,身營闾閻之下,口說田野之間,曉以京儲之不可缺,谕以國計之不得已,或轉為借貸,或教之典拆,忍心于捶骨剝脂之痛而浚其血,閉目于析骸食子之慘而責其逋。
共計江西十四年分兌軍本色米八萬石,折色米三十二萬石,改兌米一十七萬石。
臣始度其勢,以為決無可完之理,其後數月之間,亦複陸續起解完納,是皆出于意料之外,在各官誠窘局艱苦,疲瘁已極,亦可謂之勞而有功矣。
今聞部使參奏,且将不免于罪,臣竊冤之。
昔之人固有催科政拙,而自署下考者,亦有矯制發廪,而願受其辜者,各官之以此獲罪,固亦其所甘心。
但始之因叛亂旱荒而為之奏免者臣也;繼之因水災兵困而複為申奏者臣也;又繼之因朝廷兩有停征赈貸之旨,而為之宣布于衆者,亦臣也;又繼之慮恐激成禍變,而谕令各官從權緩征者,又臣也;是各官之罪,皆臣之罪也。
今使各官當遲慢之責,而臣獨幸免,臣竊恥之。
夫司國計者,慮京儲之空匮,欲重征收後期者之罪,而有罰俸降級之議,此蓋切于謀國,忠于事君者之不得已也。
亦豈不念江西小民之困苦,與各官之難為哉?顧欲警衆集事,創前而戒後,固有不得不然者,正所謂救焚身之患,不遑恤毛發之焦,攻心腹之疾,不得避針灼之苦耳。
伏望皇上憫各官之罪,出于事勢之無已,特從眚災肆赦之典,寬而宥之,則法雖若屈,而理亦未枉。
必謂行令之始,不欲苟撓,則各官之罪實由于臣,即請貶削臣之祿秩,放還田裡,以伸國議。
如此,則不惟情法兩得,而臣亦可以藉口江西之民免于欺上罔下之恥矣。
臣不勝惶懼待罪之至! 緣系征收秋糧,稽遲待罪事理,為此具本請旨。
巡撫地方疏 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據江西布政司呈:奉臣案驗,照得本院前任巡撫衙門近遭兵火廢毀,兼以地址僻隘低窪,每遇淋雨,潢潦浸灌。
見今本院在于都司貢院諸處衙門寄駐,遷徙不常,居無定止,人無定向。
妨政失體,深為未便,合行議取,為此仰抄案回司,即便會同都、按二司官從長議查省城居民沒官房屋及革毀一應衙門,可以拆修改造者。
會議停當,呈來定奪,毋得違錯等因。
依奉會同都指揮佥事王繼善,按察使伍文定,議複前項衙門,先年建于永和門内,僻在一隅,地勢低窪,切近東湖,一遇氵?雨,辄遭浸漫。
近因大軍駐紮,人馬作踐,俱各倒塌。
及查巡按衙門亦皆年久朽爛,逼側俱難居住。
欲擇地蓋造,緣今地方兵荒之後,取之于官則官庫空竭,斂之于民則民窮财盡,反覆思惟,無從措置。
查得承奉司并織造機房各一所,系是沒官之數,俱各空閑,地勢頗高,規模頗廣。
合無呈請将承奉司暫改為都察院衙門,機房改為巡按衙門,委官相度,趁時修理。
如此則工費不繁,民力少節,實為兩便。
緣由呈詳到臣,查得先為計處地方事,該臣會同巡按禦史唐龍議奏,乞将抄沒甯府及各賊黨田地房屋令布、按二司掌印及守巡并府縣官員從實覆查,委系占奪百姓,遵照诏書内事理,各給還本主管業。
及将于内官房酌量移改城樓窩鋪衙門,餘外田地山塘房屋,仍令各官公同照依時估變賣,價銀入官。
先侭撥補南、新二縣兌軍淮安京庫折銀糧米,及王府祿米外,有餘羨收貯布政司官庫,用備緩急。
緣由會本具題去後,未奉明旨。
今呈前來,為照各項衙門果已廢毀,當
今照各哨官軍俱集江西省城,又聞聖駕亦将征讨,跟随官軍未知數目,駐紮月日未知久近,所有糧料草束,合仰備行本司掌印等官從長設法處置,或支動在官銀兩,選委能幹官員趁早多買糧草,預備支應,庶無失誤等因到司。
彼時,巡按禦史唐龍未到,本院押解逆犯宸濠等在途,查得江西省城司府及南、新二縣并南、康二府庫藏,俱被甯賊搶劫空虛,無從措置。
誠恐臨期失誤,就經會同江西布政司一面議借軍門發候解京贓銀,及南昌府縣追到官本等銀給發,委官汪憲等各領買辦糧草供應;一面議将各府派銀接濟,緣由會呈本院奉批俱準議,造冊繳報查考等因。
依奉除南康、九江、南昌三府縣殘破未派,備行撫州等十府,動支在官銀兩接濟。
續因起首惡宸濠等并逆黨宮眷等項,及補還原借解京贓銀官本等銀緊急,又經會呈議行各該府縣,暫借在官銀兩,前來應濟,共計用過銀九千七百七十一兩四錢。
其餘見存銀兩,俱系該解之數,悉行各府差人領回,聽其收解外,呈乞施行等因到臣。
看得所呈前項供應糧料、買辦草料,及自臣起兵以來費用過錢糧,中間多系京庫折銀及兌準糧米等項,俱系支給賞勞兵快人等,及供應北來官軍并犒赈軍民緊急支用,計出無聊,事非得已,别無浪費分文,據法似應措補。
但今兵荒殘破之餘,庫藏無不空虛,小民無不凋敝,遠近人情洶洶,方求公帑赈濟,若複派補,必緻變生不測。
其聽解賊贓官本等銀,實系甯賊搶劫官庫積蓄,刻剝小民脂膏,相應存留,以救困竭。
今又盡數解京,地方空匮,委果已極,查得各處用兵請給内帑,或借别省錢糧接濟。
迩者甯賊非常之變,事起倉卒,雖欲請給内帑,勢有不及。
後蒙該部議準,許于廣東軍饷銀内支取十萬。
随幸賊勢平定,前項準借銀兩亦遂停止,分毫不曾取用。
伏望皇上憫念地方師旅饑馑之餘,民窮财盡,困苦已極。
近又加以水災為患,流離益甚。
乞敕該部查照,轉行江西布、按二司,将自用兵以來支取用費過各該府縣京庫折銀及兌準糧米等項,通行查明,各計若幹,照數開豁,免行追補。
乃仰備造文冊,繳部查考。
庶軍民得以少蘇,而地方可免于意外之虞矣。
征收秋糧稽遲待罪疏 十五年十二月初十日 據江西布政司呈:“準布政使陳策等咨,照得正德十四年稅糧,先準參議周文光奉戶部勘合派屬征解,随因聖駕南巡,各府州縣官俱集省城聽用,前項錢糧不暇追征。
正德十五年正月初二日,蒙巡按江西監察禦史唐龍案驗為乞救兵燹窮民,以固邦本事,該巡撫蘇松,都禦史李充嗣題稱:江西變亂,南昌、南康、九江等府首被燒劫,其餘府縣,大軍臨省,供應浩繁,要将該年稅糧盡行停免等因,備行分守南昌五道,勘議得:南昌府南、新二縣被害深重,應免糧差三年;其餘州縣,并瑞州一十二府屬縣,俱應免糧關二年。
回報到司,即轉呈本院具題外。
本年二月内,續蒙欽差戶部員外郎龍诰案驗為儹運糧儲事,備行本司督催該年兌準錢糧交兌,遵依節行催征間。
本年三月初五日,漕運衙門照紮坐到兌軍本色米八萬石,折色米三十二萬石,改兌米一十七萬石,每石連耗折銀七錢,備行作急征完起運。
本月二十八日,又蒙撫按衙門案驗為地方極疲,速賜恩恤以安邦本事,該南京工科給事中王紀等奏奉欽依,自正德十四年以前,一應錢糧果系小民拖欠未完的俱準暫且停征,還着各該官司設法赈濟,毋視虛文。
欽遵通行外,又蒙員外郎龍诰案牌将糧裡嚴加杖并,急如星火。
小民紛紛援例,赴司告豁。
呈蒙撫按衙門批行本司給示曉谕,納糧人戶先将兌軍征解。
小民方肯完納。
轉行參議魏彥昭督運。
續因本官去任,又經呈批參政邢珣暫管督兌。
本官于五月二十日遍曆催儹,通将征完本色米八萬石兌完起運訖。
其折色銀兩,催據廣信等府屬縣陸續征解。
近于十一月十三等日抄奉漕運衙門照紮備行本司,将兌運折色銀三十四萬三千兩務要征完足數,差官協同運官解部等因。
依奉通行外,今照該年稅糧,委因事變兵荒經理不前,及專官管提督官員更代不常,況奉部院明文征免不一,小民不服輸納,官府制肘難行,因而稽延。
若不預将前情轉達,誠恐查究罪及未便等因”,備呈到臣。
竊照江西錢糧,小民所以不肯輸納,與有司所以難于追征者。
其故各有三,而究其罪歸則責實在臣。
何者? 宸濠之叛,首以僞檄除租要結人心。
臣時起兵旁郡,恐其扇惑,即時移文遠近,宣布朝延恩德,蠲其租賦,許以奏免,谕以君臣之分,激其忠義之心,百姓丁壯出戰,老弱居守。
既而旱災益熾,民困益迫,然而小民不即離散者,以臣既為奏請,雖明旨未下,皆謂朝廷必能免其租稅,尚可忍死以待也。
夫危急之際,則啖之免租以竭其死力,事平之後,又罔民而刻取之,人懷怨忿不平,此其不肯輸納之故一也。
及宸濠之亂稍定,而大軍随至,供饋愈煩,誅求愈急,其颠連困踣之狀,臣于前奏已略言之。
百姓不任其苦,強者竄而為寇,弱者匿而為奸。
繼而水災助禍,千裡之民皆為魚鼈,号哭載途,喧騰求赈。
其時臣等既無帑藏之儲,又無倉廪可發,所以綏勞撫定之者,更無别計,惟以奏免租稅為言。
百姓睊睊胥讒,謂命在旦夕,不能救我而徒曰免稅免稅,豈可待邪?蓋其心以為免稅已不待言,尚恨其無以赈之也。
已而既不能赈,又從而追納之,人怨益深,不平愈甚,此其不肯輸納之故二也。
當大軍之駐省,臣等趨走奔命,日不暇給,亦以為既有前奏,則賦稅必在所免,不複申請。
其時巡撫蘇松等處都禦史李充嗣奏稱江西首被宸濠之害,乞将該年稅糧軍需等項俱行停免。
該戶部覆題:奉聖旨是,各被害地方,着撫按官嚴督所屬用心設法赈濟,欽此。
”又該給事中王紀奏本部覆題,“奉聖旨是,這地方委的疲困已極,自正德十四年以前一應錢糧,果系小民托欠未完的,俱準暫且停征,還着各該官司設法赈濟,毋視虛文,欽此。
”俱欽遵,該部備咨前來,臣等正苦百姓呶呶,咨文一至,如解倒懸,即時宣布。
百姓聞之。
歡聲雷動,遞相傳告,旦夕之間,深山窮谷,無不畢達。
自是而後,堅守蠲免之說,雖部使督臨,或遣人下鄉催促,小民悉以為詐妄,群起而驅縛之。
催征之令不複可行,此其不肯輸納之故三也。
郡縣之官,親見百姓之困苦,又當震蕩颠危之日,懼其為變,其始惟恐百姓不信免租之說,指天畫地,誓以必不食言,既而時事稍平,則盡反其說而征之,固已不能出諸其口矣,況從而鞭笞捶達之,其遽忍乎!此其難于追征之故一也。
三司各官,舊者既被驅脅,新者陸續而至,至則正當擾攘,分投供應,四出送迎,官離其職,吏失其守,糾結紛拿,事無專責,如群手雜缲于亂絲之中,東牽西絆,莫知端緒。
既而部使驟臨,欲于旬月之間督并完集,神輸鬼運,有不能矣。
此其難于追征之故二也。
夫背信而行,勢已不順,若使民間尚有可征之粟,必不得已,剜剝而取之,忍心者尚或能辦也。
而民之瘡痍已極矣,實無可輸之物矣,别夫離婦,棄子鬻女,有耳者不忍聞,有目者不忍睹也。
如是而必欲驅之死地,其将可行乎!此其難于追征之故三也。
夫小民之不肯輸納既如彼,而有司之難于追征又如此,後值部使身臨坐并,急于風火,百姓怨謗紛騰,洶洶思亂,複如将潰之堤。
臣于其時慮恐變生不測,謂各官與其激成地方之禍,無益國事,身膏草野,以贻朝廷之憂,孰若姑靖地方,甯以一身當遲慢之戮乎。
因谕各官追征毋急,以纾民怨。
各官内迫于部使,外窘于窮民,上調下輯,如居颠屋之下,東撐則西頹,前支則後圮,強顔陵诟之辱,掩耳怨憝之言,身營闾閻之下,口說田野之間,曉以京儲之不可缺,谕以國計之不得已,或轉為借貸,或教之典拆,忍心于捶骨剝脂之痛而浚其血,閉目于析骸食子之慘而責其逋。
共計江西十四年分兌軍本色米八萬石,折色米三十二萬石,改兌米一十七萬石。
臣始度其勢,以為決無可完之理,其後數月之間,亦複陸續起解完納,是皆出于意料之外,在各官誠窘局艱苦,疲瘁已極,亦可謂之勞而有功矣。
今聞部使參奏,且将不免于罪,臣竊冤之。
昔之人固有催科政拙,而自署下考者,亦有矯制發廪,而願受其辜者,各官之以此獲罪,固亦其所甘心。
但始之因叛亂旱荒而為之奏免者臣也;繼之因水災兵困而複為申奏者臣也;又繼之因朝廷兩有停征赈貸之旨,而為之宣布于衆者,亦臣也;又繼之慮恐激成禍變,而谕令各官從權緩征者,又臣也;是各官之罪,皆臣之罪也。
今使各官當遲慢之責,而臣獨幸免,臣竊恥之。
夫司國計者,慮京儲之空匮,欲重征收後期者之罪,而有罰俸降級之議,此蓋切于謀國,忠于事君者之不得已也。
亦豈不念江西小民之困苦,與各官之難為哉?顧欲警衆集事,創前而戒後,固有不得不然者,正所謂救焚身之患,不遑恤毛發之焦,攻心腹之疾,不得避針灼之苦耳。
伏望皇上憫各官之罪,出于事勢之無已,特從眚災肆赦之典,寬而宥之,則法雖若屈,而理亦未枉。
必謂行令之始,不欲苟撓,則各官之罪實由于臣,即請貶削臣之祿秩,放還田裡,以伸國議。
如此,則不惟情法兩得,而臣亦可以藉口江西之民免于欺上罔下之恥矣。
臣不勝惶懼待罪之至! 緣系征收秋糧,稽遲待罪事理,為此具本請旨。
巡撫地方疏 十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據江西布政司呈:奉臣案驗,照得本院前任巡撫衙門近遭兵火廢毀,兼以地址僻隘低窪,每遇淋雨,潢潦浸灌。
見今本院在于都司貢院諸處衙門寄駐,遷徙不常,居無定止,人無定向。
妨政失體,深為未便,合行議取,為此仰抄案回司,即便會同都、按二司官從長議查省城居民沒官房屋及革毀一應衙門,可以拆修改造者。
會議停當,呈來定奪,毋得違錯等因。
依奉會同都指揮佥事王繼善,按察使伍文定,議複前項衙門,先年建于永和門内,僻在一隅,地勢低窪,切近東湖,一遇氵?雨,辄遭浸漫。
近因大軍駐紮,人馬作踐,俱各倒塌。
及查巡按衙門亦皆年久朽爛,逼側俱難居住。
欲擇地蓋造,緣今地方兵荒之後,取之于官則官庫空竭,斂之于民則民窮财盡,反覆思惟,無從措置。
查得承奉司并織造機房各一所,系是沒官之數,俱各空閑,地勢頗高,規模頗廣。
合無呈請将承奉司暫改為都察院衙門,機房改為巡按衙門,委官相度,趁時修理。
如此則工費不繁,民力少節,實為兩便。
緣由呈詳到臣,查得先為計處地方事,該臣會同巡按禦史唐龍議奏,乞将抄沒甯府及各賊黨田地房屋令布、按二司掌印及守巡并府縣官員從實覆查,委系占奪百姓,遵照诏書内事理,各給還本主管業。
及将于内官房酌量移改城樓窩鋪衙門,餘外田地山塘房屋,仍令各官公同照依時估變賣,價銀入官。
先侭撥補南、新二縣兌軍淮安京庫折銀糧米,及王府祿米外,有餘羨收貯布政司官庫,用備緩急。
緣由會本具題去後,未奉明旨。
今呈前來,為照各項衙門果已廢毀,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