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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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饷,于贛州立廠抽分廣鹽,許至袁、臨、吉三府發賣。
然起正德六年至九年而止。
至是,先生以敕谕有便宜處置語,疏請暫行,待平定之日,仍舊停止。
從之。
九月,改授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給旗牌,得便宜行事。
南、贛舊止以巡撫莅之,至都禦史周南會請旗牌,事畢繳還,不為定制。
至是,先生疏請,遂有提督之命。
後不複,更疏以:“我國家有罰典,有賞格。
然罰典止行于參提之後,而不行于臨陣對敵之時;賞格止行于大軍征剿之日,而不行于尋常用兵之際,故無成功。
今後凡遇讨賊,領兵官不拘軍衛有司,所領兵衆,有退縮不用命者,許領兵官軍前以軍法從事;領兵官不用命者,許總統官軍前以軍法從事。
所領兵衆,有對敵擒斬功次,或赴敵陣亡,從實具報,覆實奏聞,升賞如制。
若生擒賊徒,問明即押赴市曹,斬之以徇,庶使人知警畏,亦可比于令典決不待時者。
如此,則賞罰既明,人心激勵;盜起即得撲滅,糧饷可省,事功可建。
”又曰:“古者賞不逾時,罰不後事。
過時而賞,與無賞同;後事而罰,不罰同。
況過時而不賞,後事而不罰,其何以齊一人心,作興士氣?雖使韓、白為将,亦不能有所成。
誠得以大軍誅賞之法,責而行之于平時,假臣等令旗令牌,便宜行事:如是而兵有不精,賊有不滅,臣等亦無以逃其死矣!”事下兵部尚書王瓊,覆奏以為宜從所請。
于是改巡撫為提督,得以軍法從事,欽給旗牌八面,悉聽便宜。
既而鎮守太監畢真謀于近幸,請監其軍。
瓊奏以為兵法最忌遙制,若使南、贛用兵而必待謀于省城鎮守,斷乎不可;惟省城有警,則聽南、贛策應。
事遂寝。
按敕谕有曰:“江西南安、贛州地方,與福建汀、漳二府,廣東南、韶、潮、惠四府,及湖廣彬州、桂陽縣,壤地相接,山嶺相連,其間盜賊不時生發,東追則西竄,南捕則北奔。
蓋因地方各省,事無統屬,彼此推調,難為處置。
先年嘗設有都禦史一員,巡撫前項地方,就令督剿盜賊。
但責任不專,類多因循苟且,不能申明賞罰,以勵人心,緻令盜賊滋多,地方受禍。
今日所奏及各該部覆奏事理,特改命爾提督軍務,撫安軍民,修理城池,禁革奸弊。
一應軍馬錢糧事宜,但聽便宜區畫,以足軍饷。
但有盜賊生發,即便設法調兵剿殺,不許踵襲舊弊,招撫蒙蔽,重為民患。
其管領兵快人等官員,不問文職武職,若在軍前違期,并逗遛退縮者,俱聽軍法從事。
生擒盜賊,鞠問明白,亦聽就行斬首示衆。
” 撫谕賊巢。
是時漳寇雖平,而樂昌、龍川諸賊巢尚多嘯聚,将用兵剿之,先犒以牛酒銀布,複谕之曰:“人之所共恥者,莫過于身被為盜賊之名;人心之所共憤者,莫過于身遭劫掠之苦。
今使有人罵爾等為盜,爾必憤然而怒;又使人焚爾室廬,劫爾财貨,掠爾妻女,爾必懷恨切骨,甯死必報。
爾等以是加人,人其有不怨者乎?人同此心,爾甯獨不知?乃必欲為此,其間想亦有不得已者。
或是為官府所迫,或是為大戶所侵,一時錯起念頭,誤入其中,後遂不敢出。
此等苦情,亦甚可憫。
然亦皆由爾等悔悟不切耳。
爾等當時去做賊時,是生人尋死路,尚且要去便去。
今欲改行從善,是死人求生路,乃反不敢耶?若爾等肯如當初去做賊時拼死出來,求要改行從善,我官府豈有必要殺汝之理?爾等久習惡毒,忍于殺人,心多猜疑。
豈知我上人之心,無故殺一雞犬尚且不忍,況于人命關天?若輕易殺之,冥冥之中,斷有還報,殃禍及于子孫,何苦而必欲為此。
我每為爾等思念及此,辄至于終夜不能安寝,亦無非欲為爾尋一生路。
惟是爾等冥頑不化,然後不得已而興兵,此則非我殺之,乃天殺之也。
今謂我全無殺人之心,亦是诳爾;若謂必欲殺爾,又非吾之本心。
爾等今雖從惡,其始同是朝廷赤子。
譬如一父母同生十子,八人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須去二人,然後八人得以安生。
均之為子,父母之心,何故必欲偏殺二子,不得已也。
吾于爾等,亦正如此。
若此二子者,一旦悔惡遷善,号泣投誠,為父母者,亦必哀憫而赦之。
何者?不忍殺其子者,乃父母之本心也。
今得遂其本心,何喜何幸如之;吾于爾等,亦正如此。
聞爾等為賊,所得苦亦不多,其間尚有衣食不充者。
何不以爾為賊之勤苦精力,而用之于耕農,運之于商賈;可以坐緻饒富,而安享逸樂,放心縱意,遊觀城市之中,優遊田野之内。
豈如今日,出則畏官避仇,入則防誅懼剿,潛形遁迹,憂苦終身,卒之身滅家破,妻子戮辱,亦有何好乎?爾等若能聽吾言,改行從善,吾即視爾為良民,更不追爾舊惡。
若習性已成,難更改動,亦由爾等任意為之。
吾南調兩廣之狼達,西調湖湘之士兵,親率大軍,圍爾巢穴,一年不盡,至于兩年;兩年不盡,至于三年。
爾之财力有限,吾之兵糧無窮,縱爾等皆為有翼之虎,諒亦不能逃于天地之外矣。
嗚呼!民吾同胞,爾等皆吾赤子,吾終不能撫恤爾等,而至于殺爾,痛哉!痛哉!興言至此,不覺淚下。
” 按是谕文藹然哀憐無辜之情,可以想見虞廷于羽之化矣。
故當時酋長苦黃金巢、盧珂等,即率衆來投,願效死以報。
疏謝升賞。
朝廷以先生平漳寇功,升一級,銀二十兩,紵絲二表裡,降敕獎勵,故有謝疏。
疏處南,贛商稅。
始,南安稅商貨于折梅亭;以資軍饷,後多奸弊,仍并府北龜角尾,以疏聞。
十月,平橫水、桶岡諸寇。
南、贛西接湖廣桂陽,有桶岡、橫水諸賊巢;南接廣東樂昌,東接廣東龍川,有浰頭諸賊巢。
大賊首謝志珊,号征南王,糾率大賊鐘明貴、蕭規模、陳曰能等,約樂昌高快馬等大修戰具,并造呂公車。
聞廣東官兵方有事府江,欲先破南康,乘虛入廣。
先是湖廣巡撫都禦史陳金題請三省夾攻。
先生以桶岡、橫水、左溪諸賊荼毒三省,其患雖同,而事勢各異:“以湖廣言之,則桶岡為賊之咽喉,而橫水,左溪為之腹心。
以江西言之,則橫水、左溪為之腹心,而桶岡為之羽翼。
今議者不去腹心,而欲與湖廣夾攻桶岡,進兵兩寇之間,腹背受敵,勢必不利。
今議進兵橫水、左溪,克期在十一月朔。
賊見我兵未集,師期尚遠,必以為先事桶岡,觀望未備。
乘此急擊之,可以得志。
由是移兵臨桶岡,破竹之勢成矣。
”于是決意先攻橫水、左溪,分定哨道,指授方略,密以十月己酉進兵。
至十一月己巳,凡破賊巢五十餘,擒斬大賊首謝志珊等五十六,從賊首級二千一百六十八,俘獲賊屬二千三百二十四。
衆請乘勝進兵桶岡。
先生複以桶岡天險,四塞中堅,其所由入,惟鎖匙龍、葫蘆洞。
察坑、十八磊、新池五處,然皆架棧梯壑,于崖巅坐發壘石,可以禦我師。
雖上章一路稍平,然迂回半月始達,湖兵從人,我師複往,事皆非便。
況橫水、左溪餘賊悉奔入,同難合勢,為守必力。
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
今我欲乘全勝之鋒,兼三日之程,争百裡之利,以頓兵于幽谷,所謂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缟矣。
莫若移屯近地,休兵養威,使人谕以禍福,彼必懼而請伏。
或有不從,乘而襲之,乃可以逞。
因使其黨往說之。
賊喜,方集議,而橫水、左溪奔入之賊果堅持不可。
往複遲疑,不暇為備,而我兵分道疾進,前後合擊,賊遂大敗。
破巢三十餘,擒斬大賊首藍天鳳等三十四,從賊首級一千一百四,俘獲賊屬二千三百,捷聞,賜敕獎谕。
是役也,監軍副使楊璋,參議黃宏,領兵都指揮許清,指揮使郏文,知府邢珣、季斅、伍文定、唐淳,知縣王天與、張戬,指揮餘恩、馮翔、縣丞舒富,随征參謀等官,指揮謝泉、馮廷瑞、姚玺,同知朱憲,推官危壽、徐文英,知縣陳允諧、黃文鸑、宋瑢、陸璥,千戶陳偉、高睿等鹹上功。
酋長謝志珊就擒,先生問曰:“汝何得黨類之衆若此?”志珊曰:“亦不容易。
”曰:“何?”曰:“平生見世上好漢,斷不輕易放過;多方鈎緻之,或縱其酒,或助其急,待其相德,與之吐實,無不應矣。
”先生退語門人曰:“吾儒一生求朋友之益,豈異是哉?” 十二月,班師。
師至南康,百姓沿途頂香迎拜。
所經州、縣、隘、所,各立生祠。
遠鄉之民,各肖像于祖堂,歲時屍祝。
閏十二月,奏設崇義縣治,及茶寮隘上堡、鉛廠、長龍三巡檢司。
先生上言:“橫水、左溪、桶岡諸賊巢凡八十餘,界乎上猶、大庾、南康之中,四方相距各三百餘裡,号令不及,以故為賊所據。
今幸削平,必建立縣治,以示控制。
議割上猶、崇議等三裡,大庾、義安三裡,南康、至坪一裡,而特設縣治于橫水,道裡适均,山水合抱,土地平坦。
仍設三巡檢司以遏要害。
茶陵複當桶岡之中,西通桂陽、桂東,南連仁化。
樂昌,北接龍泉、永新,東入萬安、興國,宜設隘保障。
令千戶孟俊伐木立栅,移皮袍洞隘兵,而益以鄰近隘夫守焉。
”議上,悉從之,縣名崇義。
十有三年戊寅,先生四十七歲,在贛。
正月,征三浰。
與薛侃書曰:“即日已抵龍南,明日入巢,四路皆如期并進,賊有必破之勢矣。
向在橫水,嘗寄書仕德雲:‘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
’區區剪除鼠竊,何足為異?若諸賢掃蕩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誠大丈夫不世之偉績。
數日來,諒已得必勝之策,奏捷有期矣,何喜如之!梁日孚、楊仕德誠可與共學。
廨中事累尚謙。
小兒正憲,猶望時賜督責。
”時延尚謙為正憲師,兼倚以衙中政事,故雲。
二月,奏移小溪驿。
小溪驿舊當南康、南安中。
丙子,大庾峰山裡民懼賊仇殺,自願築城為衛。
至是年二月,奏移驿其中。
三月,疏乞緻仕,不允。
以病也。
襲平大帽、浰頭諸寇。
先生議攻取之宜,先橫水,次桶岡,次與廣東徐圖浰頭。
方進兵橫水時,恐浰頭乘之,乃為告谕,頗多感動。
惟池仲容曰:“我等為賊非一年,官府來招非一次,告谕何足憑?待金巢等無事,降未晚也。
”金巢等至,乃釋罪,推誠撫之,各願自投。
于是擇其衆五百人從征橫水。
橫水既破,仲容等始懼,遣其弟池仲安來附,意以緩兵。
先生覺之。
比征桶岡,使截路上新池,以迂其歸,内嚴警備,外若寬假。
被害者皆言池氏兇狡,兩經夾剿無功。
其曰:“狼兵易與耳,調來須半年,我避不須一月。
”謂來不能速,留不能久也。
鹹請濟師,不從。
乃密畫方略,使各歸部集,候期遏賊。
及桶岡破,賊益懼,私為戰守之備。
複使人賜酋牛酒,以察其變。
賊度不可隐,詐稱龍川新民盧珂、鄭志高等将行掩襲,故豫為防,非虞官兵也。
佯信之,因怒珂等擅兵仇殺,移檄龍川,使廉實将伐木開道讨之。
賊聞且信且懼,複使來謝。
會珂等告變,先生欲藉珂以绐三浰,密語珂曰:“吾姑毀狀,汝當再來;來則受杖三十,系數旬,乃可。
”珂知,既喜諾。
先生複授其意參随,密示行杖人,令極輕。
至是假怒珂,數罪狀,且将逮其屬盡斬之。
而陰縱其弟集兵。
先生先期召巡捕官,佯曰:“今大征已畢,時和年豐,可令民家盛作鼓樂、大張燈會樂之,亦數十年一奇事也。
”又曰:“樂戶多住龜角尾,恐招盜,曷遷入城來。
”于是街巷俱然燈鳴鼓。
已旬餘,又遣指揮餘恩及黃表頒曆三浰,推心招徕之、時仲容等疑先生圖己,既得曆,稍安。
黃表輩從容曰:“若輩新民,禮節生疏,我來頒曆,若可高坐乎?”于是仲容率其黨
然起正德六年至九年而止。
至是,先生以敕谕有便宜處置語,疏請暫行,待平定之日,仍舊停止。
從之。
九月,改授提督南、贛、汀、漳等處軍務,給旗牌,得便宜行事。
南、贛舊止以巡撫莅之,至都禦史周南會請旗牌,事畢繳還,不為定制。
至是,先生疏請,遂有提督之命。
後不複,更疏以:“我國家有罰典,有賞格。
然罰典止行于參提之後,而不行于臨陣對敵之時;賞格止行于大軍征剿之日,而不行于尋常用兵之際,故無成功。
今後凡遇讨賊,領兵官不拘軍衛有司,所領兵衆,有退縮不用命者,許領兵官軍前以軍法從事;領兵官不用命者,許總統官軍前以軍法從事。
所領兵衆,有對敵擒斬功次,或赴敵陣亡,從實具報,覆實奏聞,升賞如制。
若生擒賊徒,問明即押赴市曹,斬之以徇,庶使人知警畏,亦可比于令典決不待時者。
如此,則賞罰既明,人心激勵;盜起即得撲滅,糧饷可省,事功可建。
”又曰:“古者賞不逾時,罰不後事。
過時而賞,與無賞同;後事而罰,不罰同。
況過時而不賞,後事而不罰,其何以齊一人心,作興士氣?雖使韓、白為将,亦不能有所成。
誠得以大軍誅賞之法,責而行之于平時,假臣等令旗令牌,便宜行事:如是而兵有不精,賊有不滅,臣等亦無以逃其死矣!”事下兵部尚書王瓊,覆奏以為宜從所請。
于是改巡撫為提督,得以軍法從事,欽給旗牌八面,悉聽便宜。
既而鎮守太監畢真謀于近幸,請監其軍。
瓊奏以為兵法最忌遙制,若使南、贛用兵而必待謀于省城鎮守,斷乎不可;惟省城有警,則聽南、贛策應。
事遂寝。
按敕谕有曰:“江西南安、贛州地方,與福建汀、漳二府,廣東南、韶、潮、惠四府,及湖廣彬州、桂陽縣,壤地相接,山嶺相連,其間盜賊不時生發,東追則西竄,南捕則北奔。
蓋因地方各省,事無統屬,彼此推調,難為處置。
先年嘗設有都禦史一員,巡撫前項地方,就令督剿盜賊。
但責任不專,類多因循苟且,不能申明賞罰,以勵人心,緻令盜賊滋多,地方受禍。
今日所奏及各該部覆奏事理,特改命爾提督軍務,撫安軍民,修理城池,禁革奸弊。
一應軍馬錢糧事宜,但聽便宜區畫,以足軍饷。
但有盜賊生發,即便設法調兵剿殺,不許踵襲舊弊,招撫蒙蔽,重為民患。
其管領兵快人等官員,不問文職武職,若在軍前違期,并逗遛退縮者,俱聽軍法從事。
生擒盜賊,鞠問明白,亦聽就行斬首示衆。
” 撫谕賊巢。
是時漳寇雖平,而樂昌、龍川諸賊巢尚多嘯聚,将用兵剿之,先犒以牛酒銀布,複谕之曰:“人之所共恥者,莫過于身被為盜賊之名;人心之所共憤者,莫過于身遭劫掠之苦。
今使有人罵爾等為盜,爾必憤然而怒;又使人焚爾室廬,劫爾财貨,掠爾妻女,爾必懷恨切骨,甯死必報。
爾等以是加人,人其有不怨者乎?人同此心,爾甯獨不知?乃必欲為此,其間想亦有不得已者。
或是為官府所迫,或是為大戶所侵,一時錯起念頭,誤入其中,後遂不敢出。
此等苦情,亦甚可憫。
然亦皆由爾等悔悟不切耳。
爾等當時去做賊時,是生人尋死路,尚且要去便去。
今欲改行從善,是死人求生路,乃反不敢耶?若爾等肯如當初去做賊時拼死出來,求要改行從善,我官府豈有必要殺汝之理?爾等久習惡毒,忍于殺人,心多猜疑。
豈知我上人之心,無故殺一雞犬尚且不忍,況于人命關天?若輕易殺之,冥冥之中,斷有還報,殃禍及于子孫,何苦而必欲為此。
我每為爾等思念及此,辄至于終夜不能安寝,亦無非欲為爾尋一生路。
惟是爾等冥頑不化,然後不得已而興兵,此則非我殺之,乃天殺之也。
今謂我全無殺人之心,亦是诳爾;若謂必欲殺爾,又非吾之本心。
爾等今雖從惡,其始同是朝廷赤子。
譬如一父母同生十子,八人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須去二人,然後八人得以安生。
均之為子,父母之心,何故必欲偏殺二子,不得已也。
吾于爾等,亦正如此。
若此二子者,一旦悔惡遷善,号泣投誠,為父母者,亦必哀憫而赦之。
何者?不忍殺其子者,乃父母之本心也。
今得遂其本心,何喜何幸如之;吾于爾等,亦正如此。
聞爾等為賊,所得苦亦不多,其間尚有衣食不充者。
何不以爾為賊之勤苦精力,而用之于耕農,運之于商賈;可以坐緻饒富,而安享逸樂,放心縱意,遊觀城市之中,優遊田野之内。
豈如今日,出則畏官避仇,入則防誅懼剿,潛形遁迹,憂苦終身,卒之身滅家破,妻子戮辱,亦有何好乎?爾等若能聽吾言,改行從善,吾即視爾為良民,更不追爾舊惡。
若習性已成,難更改動,亦由爾等任意為之。
吾南調兩廣之狼達,西調湖湘之士兵,親率大軍,圍爾巢穴,一年不盡,至于兩年;兩年不盡,至于三年。
爾之财力有限,吾之兵糧無窮,縱爾等皆為有翼之虎,諒亦不能逃于天地之外矣。
嗚呼!民吾同胞,爾等皆吾赤子,吾終不能撫恤爾等,而至于殺爾,痛哉!痛哉!興言至此,不覺淚下。
” 按是谕文藹然哀憐無辜之情,可以想見虞廷于羽之化矣。
故當時酋長苦黃金巢、盧珂等,即率衆來投,願效死以報。
疏謝升賞。
朝廷以先生平漳寇功,升一級,銀二十兩,紵絲二表裡,降敕獎勵,故有謝疏。
疏處南,贛商稅。
始,南安稅商貨于折梅亭;以資軍饷,後多奸弊,仍并府北龜角尾,以疏聞。
十月,平橫水、桶岡諸寇。
南、贛西接湖廣桂陽,有桶岡、橫水諸賊巢;南接廣東樂昌,東接廣東龍川,有浰頭諸賊巢。
大賊首謝志珊,号征南王,糾率大賊鐘明貴、蕭規模、陳曰能等,約樂昌高快馬等大修戰具,并造呂公車。
聞廣東官兵方有事府江,欲先破南康,乘虛入廣。
先是湖廣巡撫都禦史陳金題請三省夾攻。
先生以桶岡、橫水、左溪諸賊荼毒三省,其患雖同,而事勢各異:“以湖廣言之,則桶岡為賊之咽喉,而橫水,左溪為之腹心。
以江西言之,則橫水、左溪為之腹心,而桶岡為之羽翼。
今議者不去腹心,而欲與湖廣夾攻桶岡,進兵兩寇之間,腹背受敵,勢必不利。
今議進兵橫水、左溪,克期在十一月朔。
賊見我兵未集,師期尚遠,必以為先事桶岡,觀望未備。
乘此急擊之,可以得志。
由是移兵臨桶岡,破竹之勢成矣。
”于是決意先攻橫水、左溪,分定哨道,指授方略,密以十月己酉進兵。
至十一月己巳,凡破賊巢五十餘,擒斬大賊首謝志珊等五十六,從賊首級二千一百六十八,俘獲賊屬二千三百二十四。
衆請乘勝進兵桶岡。
先生複以桶岡天險,四塞中堅,其所由入,惟鎖匙龍、葫蘆洞。
察坑、十八磊、新池五處,然皆架棧梯壑,于崖巅坐發壘石,可以禦我師。
雖上章一路稍平,然迂回半月始達,湖兵從人,我師複往,事皆非便。
況橫水、左溪餘賊悉奔入,同難合勢,為守必力。
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
今我欲乘全勝之鋒,兼三日之程,争百裡之利,以頓兵于幽谷,所謂強弩之末,不能穿魯缟矣。
莫若移屯近地,休兵養威,使人谕以禍福,彼必懼而請伏。
或有不從,乘而襲之,乃可以逞。
因使其黨往說之。
賊喜,方集議,而橫水、左溪奔入之賊果堅持不可。
往複遲疑,不暇為備,而我兵分道疾進,前後合擊,賊遂大敗。
破巢三十餘,擒斬大賊首藍天鳳等三十四,從賊首級一千一百四,俘獲賊屬二千三百,捷聞,賜敕獎谕。
是役也,監軍副使楊璋,參議黃宏,領兵都指揮許清,指揮使郏文,知府邢珣、季斅、伍文定、唐淳,知縣王天與、張戬,指揮餘恩、馮翔、縣丞舒富,随征參謀等官,指揮謝泉、馮廷瑞、姚玺,同知朱憲,推官危壽、徐文英,知縣陳允諧、黃文鸑、宋瑢、陸璥,千戶陳偉、高睿等鹹上功。
酋長謝志珊就擒,先生問曰:“汝何得黨類之衆若此?”志珊曰:“亦不容易。
”曰:“何?”曰:“平生見世上好漢,斷不輕易放過;多方鈎緻之,或縱其酒,或助其急,待其相德,與之吐實,無不應矣。
”先生退語門人曰:“吾儒一生求朋友之益,豈異是哉?” 十二月,班師。
師至南康,百姓沿途頂香迎拜。
所經州、縣、隘、所,各立生祠。
遠鄉之民,各肖像于祖堂,歲時屍祝。
閏十二月,奏設崇義縣治,及茶寮隘上堡、鉛廠、長龍三巡檢司。
先生上言:“橫水、左溪、桶岡諸賊巢凡八十餘,界乎上猶、大庾、南康之中,四方相距各三百餘裡,号令不及,以故為賊所據。
今幸削平,必建立縣治,以示控制。
議割上猶、崇議等三裡,大庾、義安三裡,南康、至坪一裡,而特設縣治于橫水,道裡适均,山水合抱,土地平坦。
仍設三巡檢司以遏要害。
茶陵複當桶岡之中,西通桂陽、桂東,南連仁化。
樂昌,北接龍泉、永新,東入萬安、興國,宜設隘保障。
令千戶孟俊伐木立栅,移皮袍洞隘兵,而益以鄰近隘夫守焉。
”議上,悉從之,縣名崇義。
十有三年戊寅,先生四十七歲,在贛。
正月,征三浰。
與薛侃書曰:“即日已抵龍南,明日入巢,四路皆如期并進,賊有必破之勢矣。
向在橫水,嘗寄書仕德雲:‘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
’區區剪除鼠竊,何足為異?若諸賢掃蕩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誠大丈夫不世之偉績。
數日來,諒已得必勝之策,奏捷有期矣,何喜如之!梁日孚、楊仕德誠可與共學。
廨中事累尚謙。
小兒正憲,猶望時賜督責。
”時延尚謙為正憲師,兼倚以衙中政事,故雲。
二月,奏移小溪驿。
小溪驿舊當南康、南安中。
丙子,大庾峰山裡民懼賊仇殺,自願築城為衛。
至是年二月,奏移驿其中。
三月,疏乞緻仕,不允。
以病也。
襲平大帽、浰頭諸寇。
先生議攻取之宜,先橫水,次桶岡,次與廣東徐圖浰頭。
方進兵橫水時,恐浰頭乘之,乃為告谕,頗多感動。
惟池仲容曰:“我等為賊非一年,官府來招非一次,告谕何足憑?待金巢等無事,降未晚也。
”金巢等至,乃釋罪,推誠撫之,各願自投。
于是擇其衆五百人從征橫水。
橫水既破,仲容等始懼,遣其弟池仲安來附,意以緩兵。
先生覺之。
比征桶岡,使截路上新池,以迂其歸,内嚴警備,外若寬假。
被害者皆言池氏兇狡,兩經夾剿無功。
其曰:“狼兵易與耳,調來須半年,我避不須一月。
”謂來不能速,留不能久也。
鹹請濟師,不從。
乃密畫方略,使各歸部集,候期遏賊。
及桶岡破,賊益懼,私為戰守之備。
複使人賜酋牛酒,以察其變。
賊度不可隐,詐稱龍川新民盧珂、鄭志高等将行掩襲,故豫為防,非虞官兵也。
佯信之,因怒珂等擅兵仇殺,移檄龍川,使廉實将伐木開道讨之。
賊聞且信且懼,複使來謝。
會珂等告變,先生欲藉珂以绐三浰,密語珂曰:“吾姑毀狀,汝當再來;來則受杖三十,系數旬,乃可。
”珂知,既喜諾。
先生複授其意參随,密示行杖人,令極輕。
至是假怒珂,數罪狀,且将逮其屬盡斬之。
而陰縱其弟集兵。
先生先期召巡捕官,佯曰:“今大征已畢,時和年豐,可令民家盛作鼓樂、大張燈會樂之,亦數十年一奇事也。
”又曰:“樂戶多住龜角尾,恐招盜,曷遷入城來。
”于是街巷俱然燈鳴鼓。
已旬餘,又遣指揮餘恩及黃表頒曆三浰,推心招徕之、時仲容等疑先生圖己,既得曆,稍安。
黃表輩從容曰:“若輩新民,禮節生疏,我來頒曆,若可高坐乎?”于是仲容率其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