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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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19]我的靈魂得罪他,向他忏悔,他便治療我的靈魂。

    “人的子孫們,你們的心顧慮重重到何時為止?”[20]生命降到我們中間,你們還不願上升而生活嗎?但上升到哪裡呢?你們不是已高高在上嗎?“你們的口不是在侮辱上天嗎?”[21]要上升,要上升到天主面前,你們先該下降,因為你們為了反抗天主而上升,才堕落下來的。

     我的靈魂啊,把這些話告訴它們,使它們在“涕泣之谷”中痛哭,帶領它們到天主跟前,如果你本着熱烈的愛火而說話,那末你的話是天主“聖神”啟發你的。

     十三 這一切,我當時并不知道,我所愛的隻是低級的美,我走向深淵,我對朋友們說:“除了美,我們能愛什麼?什麼東西是美?美究竟是什麼?什麼會吸引我們使我們對愛好的東西依依不舍?這些東西如果沒有美麗動人之處,便絕不會吸引我們。

    ”我觀察到一種是事物本身和諧的美,另一種是配合其他事物的适宜,猶如物體的部分适合于整體,或如鞋子的适合于雙足。

    這些見解在我思想中,在我心坎醞釀着,我便寫了《論美與适宜》一書,大概有兩三卷;天主啊,你完全清楚,我已記不起來了。

    我手中已沒有這書,我也不知道怎樣亡失的。

     十四 主、我的天主,我為何要把這本書獻給羅馬的演說家希埃利烏斯?我和他并不相識,他的學識在當時極負盛名,因此對他崇拜;我聽到他的一些言論,使我很佩服,但主要還是由于各方面對他的褒揚标榜,我欽佩他本是叙利亞人,先精通希臘的雄辯術,以後對拉丁文又有驚人的造詣,同時對于有關哲學的各種問題也有淵博的知識。

    人們贊揚他,雖則不見其人,而對他表示敬愛。

    這種敬愛之忱是否從贊揚者傳入聽者之心?不然,這是一人的熱情燃燒了另一人的熱情。

    聽到别人贊揚一人,因為相信是真心的贊揚,自然會對那人産生敬愛之忱,換言之,對一人的贊揚是出于内心的情感。

     為此,我是依據人們的判斷而愛重一人,不是依照你天主的判斷,但惟有你不會欺騙任何人。

     但為何人們的贊揚希埃利烏斯和贊賞一個賽車的有名禦者,或群衆所稱道的獵手大不相同,而是懷着尊敬的心意,一如我也希望受到同樣的贊揚?為何我雖則贊賞、崇拜舞台上的腳色,卻不願别人贊我、愛我像伶人一樣?我甯願沒沒無聞,卻不願得到這種名譽,我甯願别人恨我,不願别人這樣崇拜我。

    在同一的靈魂,怎會分列着輕重不等各式各樣的愛好呢?為何我歡喜别人身上的某種優長,而在自己身上,即使不深惡痛絕,至少表示讨厭而不肯接受?我們不都是人嗎?一個愛良馬的人,即使可能變成馬,也決不願自己變成馬。

    可是對于優伶不能如此說,因為優伶和我同屬人類。

    然而我所不願的,卻歡喜别人如此,雖則我也是人。

    人真是一個無底的深淵!主啊,你知道一人有多少頭發,沒有你的許可,一根也不會少;可是計算頭發,比起計算人心的情感活動還是容易! 至于那位演說家是屬于我所敬仰的人物,我希望也能和他一樣;我的傲氣使我彷徨歧途,随風飄蕩,但冥冥之中,我仍受你的掌握。

    我真不知道,也不能肯定地向你承認我對他的敬仰,是由于人們對他的推重,還是由于他本人所具有的、受到推重的優長?如果那些人介紹同樣的事迹,不贊揚他而帶着指斥輕蔑的口吻批評他,我對他便不會如此熱烈尊崇;事實并沒有改變,改變的不過是介紹者的态度。

    看,一個靈魂不憑借堅定的真理,便會這樣奄奄一息地躺着,随議論者胸中所吐出的氣息而俯仰反複,光明就被蒙蔽起來,分辨不出真理了。

    其實真理就在我們面前。

     當時為我最重要的是說法使這位大人物看到我的言論和著作。

    如果得到他的贊許,那末我更是興緻勃勃;如果他不贊成,那末我這顆習于浮華、得不到你的支撐的心将受到打擊。

    但我自己卻很得意地欣賞着我獻給他的那部《論美與适宜》的著作,即使沒有人贊賞,我也感覺自豪。

     十五 我還沒有看出這個大問題的關鍵在于你的妙化之中,惟有你全能天主才能創造出千奇萬妙。

    我的思想巡視了物質的形相,給美與适宜下了這樣的定義:美是事物本身使人喜愛,而适宜是此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和諧,我從物質世界中舉出例子來證明我的區分。

    我進而研究精神的性質,由于我對精神抱着錯誤的成見,不可能看出精神的真面目。

    真理的光芒沖擊我的眼睛,可是我使我躍躍欲試的思想從無形的事物轉向線條、顔色、大小;既然在思想中看不到這種種,我便認為我不能看見我的精神。

    另一面,在德行中我愛内心的和平,在罪惡中我憎恨内心的混亂,我注意到前者具有純一性而後者存在分裂,因此我以為理性、真理和至善的本體即在乎純一性。

    同時糊塗的我認為至惡的本體存在于無靈之物的分裂中,惡不僅是實體,而且具有生命,但并不來自你萬有之源。

     前者、我名之為“莫那特斯”,作為一種無性别的精神體;後者我名之為“第亞特斯”,如罪惡中的憤怒,放浪中的情欲等,我真不知道在說什麼。

    原因是我當時并不懂得,也沒有人告訴我,惡并非實體,我們的理智也不是不變的至善。

     猶如憤怒來自内心的沖動,内心動作失常,毫無忌憚地倒行逆施,便犯罪作惡;情欲起源于内心的情感,情感如毫無節制,便陷于邪僻;同樣如果理性敗壞,則诐辭邪說沾污我們的生命。

    當時我的理性即是如此。

    我并不知道我的理性應受另一種光明的照耀,然後能享受真理,因為理性并非真理的本體。

    “主啊,是你燃點我的心燈;我的天主啊,你照明我的黑暗”;[22]“你的滿盈沾匄了我們”。

    [23]因為“你是真光,照耀着進入這世界的每一人”,[24]“在你身上,沒有變化,永無晦蝕”。

    [25] 我企圖接近你,而你拒絕我,要我嘗着死亡的滋味,因為你拒絕驕傲的人。

    我瘋狂至極,竟敢稱我的本體即是你的本體,再有什麼比這種論調更驕傲呢?我明知自己是變化無常的,我羨慕明智,希望上進,但我甯願想像你也是變易不定,不願承認我不同于你。

    為此,你拒絕我,你拒絕我的頑強狂悖。

    我想像一些物質的形象,我身為血肉,卻責怪血肉;我如一去不返的風,我尚未歸向你,我踽踽而行,投奔至既非你又非我、也不屬于物質世界的幻象,這些幻象并非你真理為我創造的,而是我的浮誇凝滞于物質而虛構的。

    我責問你的弱小的信徒們——他們本是我的同胞,我不自知的流亡在外,和他們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