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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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或和你保持着不同的距離,在時間空間之中或産生或受到種種美妙的變演。
他們在真理的照耀下,按照他們薄弱的能力,看出以上一切而歡欣踴躍。
有人對于“在元始天主創造天地”,以為“元始”是指“智慧”,因為“他向我們說話”。
[34]有人對這一句釋為創世的開始,“在元始創造”,等于首先創造。
以“元始”指智慧,釋為“天主在智慧之中創造天地”的人,也有以為天地二字是指造成天地的原始物質;有以為天地二字指已經成形而截然不同的東西;有以為天是指已成形的精神體,地指未定型的物體。
以天地二字指未成形的原質、從此造成天地的,意見也不一緻,有以為包括一切超感覺和可感覺的受造物,有以為由此僅僅造成可感覺的大塊,在它廣大的内部包容着有形的、呈現在我們目前的自然界。
那些認為天地二字指有組織、有條理的受造物的,有的認為兼指精神界和物質世界,有的認為僅指物質世界,即光明的天和幽暗的地以及複載的一切。
二十八 至于以“在元始創造天地”釋為“最先創造天地”的人,隻能以天地訓為天地、即一切超感覺與物質世界的原質,否則便不正确。
因為如果訓為已成形的世界,那末請問天主最先造了這一切,以後造什麼呢?既然天地包括一切,則無法解答這一問題:“如果以後不造什麼,怎能說最先呢?” 如說最先造無形相的原質,後造定型的世界,便不矛盾,隻要恰當地分清有關永恒、時間、優劣、起源的先後:永恒方面,如天主先于萬物;時間方面,如花先于果;優劣方面,如果優于花;起源方面,如發聲先于唱歌。
這四個方面,第一第四極難理解,第二第三則很易領會。
主啊!你的不變的永恒,創造了可變的萬物,因此你是先于萬物,隻有極少數人,而且極艱難地看出你的永恒性。
其次,要領會聲先于歌,也需要敏銳的思想,費卻很大的力量,因為歌曲是有組織的聲音,一樣沒有組織的東西能夠存在,而不存在的東西卻不能有組織。
因此原始物質是先于由此面形成的品物,但所謂先,不是說後者是由原始物質創造,應說後者是由此形成,而且不是指時間方面的先後。
我們不是先發出無組織的、不成歌曲的聲音,然後加以調制而成為一支歌曲,和我們用木材、銀子制成箱盒杯盞一樣,因為木材銀子等原材料在時間上也先于制成品,但對歌曲并不如此。
唱歌時,人們聽到歌聲,不是先有無秩序的聲音,然後有協律的歌曲。
聲音一響即逝,已不存在,藝術不能把聲音收回而重新配合。
歌曲是由聲音所組合,聲音即是歌曲的原料,同一聲音接受形式,便成為歌曲。
因此我已說過,聲音作為歌曲的原料是先于已成形式的歌曲,不是說聲音有創作歌曲的能力所以先于歌曲,因為聲音并非歌曲的制作者,聲音服從發聲的器官,由歌唱者的靈魂制成歌曲。
這也不指時間上的先後,因為聲音是與歌曲同時的。
也不指優劣方面的先後,因為聲音并非優于歌曲,歌曲不僅是聲音,而且是美化的聲音。
這是起源上的先後,因為不是歌曲接受形式後成為聲音,而是聲音接受形式後成為歌曲。
希望人們能從這一個比喻懂得為何說先創造世界的原料,這原料所以名為天地,因為從此造成天地;所謂先造,并不指時間的先後,因為萬物形成乃有時間,這原料沒有形相,隻能随時間的出現而同時呈現于時間之中。
但在叙述時,隻能作為它在時間上先有,而在價值方面是最差,因為定型的東西都優于無形的原料。
最後造物者的永恒又淩駕一切之上,因為孳生萬類的原始物質也是從虛無所有中造成的。
二十九 隻有真理本身能調和這些正确見解之間的出入。
希望我們的天主憐憫我們,使我們能恰當地使用你的法律,能着眼于法律的目标:純潔的愛。
如果有人問我這些見解中哪一個是摩西的本意,那末我隻能向你承認:“我不知道”,否則這裡寫的不是我的忏悔了。
除了我已經批判過的那些庸俗的見解外,我認為其他見解都是正确的。
即使接受那些庸俗的看法的人,也是些抱有良好意願的“嬰孩”,你的聖經文字,詞近而旨遠,言簡而意赅,并沒有使他們望而生畏。
我承認我們都在這些文字中認識真理并闡述真理,我們理應彼此相愛;同時如果我們渴望的不是空虛而是真理,便應該愛你,我們的天主、真理的根源。
我們還該表揚你的仆人,充滿着你的精神的仆人,聖經的傳布者;我們深信他筆述你的啟示時,隻着眼于其中最能發揚真理的光輝、最能産生有益果實的部分。
三十 因此,如果有人對我說:“摩西和我所見相同”,另一人說:“不,我的見解即是摩西的思想”,我認為更符合宗教精神的答複是如此:“如果兩說都正确,為何摩西不是兼有這兩種見解呢?如果尚有第三、第四或其他正确的見解,為何不相信摩西都已經看到呢?獨一無二的天主通過摩西,使聖經配合後世許多讀者,并使讀者看出種種不同的、但都正确的解釋。
” 至于我一面,我從心坎中敢大膽聲明:“如果我享有最高威權而有所著述,我甯願如此寫,使每人能在我的文字中看到他們每人對事物所具有的正确見解,不願僅僅表達出一種正确意義而排斥其他一切并不錯誤、并不和我抵觸的見解。
因此,我的天主,我不願如此冒昧地設想摩西這樣的偉人沒有從你那裡獲得這樣的願望。
摩西下筆時,定已想到我們在這些文字中所能發現的、所不能發現的以及尚未發現而可能發現的真理。
三十一 最後,主,你是天主,不是血肉的人;人所見有限,你在這些文字中願意啟示于後世讀者的一切,即使傳授者隻想到一種正确的意義,“你的善神,引導我行走在平地上的善神”[35]能不知道嗎?既然如此,他所看到的意義當然高出一切,主啊,請把這意義指示我,或随你意願,指示我另一種正确的意義。
不論你指示我們的意義和指示摩西的相同,或對于同一句話,你指示另一種意義,請你自己來喂我們飲食,不要聽憑錯誤來玩弄我們。
主、我的天主,對寥寥數語,我寫了多少篇幅!依照這種方式,對于全部聖經,我能有足夠的能力,足夠的時間嗎? 請許我比較概括地向你作有關這方面的忏悔;請許我選擇你所啟發我的一種正确、可靠,良好的見解,雖則我能看到多種解釋和多種意義。
在我的真誠的忏悔中,如果我所說的和你的代言者所見相同,則使我能正确而完善地表達出來,——因為我應該努力做到這一步——如果我不能做到,至少使我能道出你的真理用這些話所要向我說的一切,因為你的真理也向摩西說了所要說的話。
[1] 見《羅馬書》8章31節。
[2] 見《馬太福音》7章7、8節。
[3]見《詩篇》113首16節。
[4] 見《創世紀》1章2節。
[5]同上。
[6] 《舊約·以賽亞書》6章3節。
[7] 見《創世紀》1章6節。
[8]同上,1章10節。
[9] 見《詩篇》119首67節。
[10]見《詩篇》41首9節。
[11]同上,26首4節。
[12] 同上,101首26節。
[13] 按“居處”即指上文所謂“天外之天”,純粹的理性。
[14] 見《哥林多前書》13章12節。
[15] 見《創世紀》1章7節。
[16]見《詩篇》149首6節。
[17] 見《詩篇》47首15節。
[18]同上,148首6節。
[19]見《德訓篇》1章4節。
[20] 見《哥林多後書》5章21節。
[21] 見《詩篇》25首8節。
[22]見《詩篇》118首176節。
[23]見《詩篇》27首1節。
[24]見《新約·提摩太後書》1章8,5節。
[25] 按指耶稣在《馬太福音》(22章37一40)上所說的:“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愛人如己,全部法律和先知系于這兩條誡命。
” [26] 二者都是天使的一種,屢見于《舊約》各卷,撒拉弗則僅見于《以賽亞書》6章2節。
[27] 見《新約·歌羅西書》1章16節。
[28]見《創世紀》1章7節。
[29] 同上,1章9節。
[30]見《約翰福音》8章44節。
[31]見《哥林多前書》4章6節。
[32] 見《馬太福音》22章37節。
[33] 見《羅馬書》9章21節;《詩篇》8彰5節。
[34] 見《約翰福音》8章25節。
[35]見《創世紀》1章7節。
他們在真理的照耀下,按照他們薄弱的能力,看出以上一切而歡欣踴躍。
有人對于“在元始天主創造天地”,以為“元始”是指“智慧”,因為“他向我們說話”。
[34]有人對這一句釋為創世的開始,“在元始創造”,等于首先創造。
以“元始”指智慧,釋為“天主在智慧之中創造天地”的人,也有以為天地二字是指造成天地的原始物質;有以為天地二字指已經成形而截然不同的東西;有以為天是指已成形的精神體,地指未定型的物體。
以天地二字指未成形的原質、從此造成天地的,意見也不一緻,有以為包括一切超感覺和可感覺的受造物,有以為由此僅僅造成可感覺的大塊,在它廣大的内部包容着有形的、呈現在我們目前的自然界。
那些認為天地二字指有組織、有條理的受造物的,有的認為兼指精神界和物質世界,有的認為僅指物質世界,即光明的天和幽暗的地以及複載的一切。
二十八 至于以“在元始創造天地”釋為“最先創造天地”的人,隻能以天地訓為天地、即一切超感覺與物質世界的原質,否則便不正确。
因為如果訓為已成形的世界,那末請問天主最先造了這一切,以後造什麼呢?既然天地包括一切,則無法解答這一問題:“如果以後不造什麼,怎能說最先呢?” 如說最先造無形相的原質,後造定型的世界,便不矛盾,隻要恰當地分清有關永恒、時間、優劣、起源的先後:永恒方面,如天主先于萬物;時間方面,如花先于果;優劣方面,如果優于花;起源方面,如發聲先于唱歌。
這四個方面,第一第四極難理解,第二第三則很易領會。
主啊!你的不變的永恒,創造了可變的萬物,因此你是先于萬物,隻有極少數人,而且極艱難地看出你的永恒性。
其次,要領會聲先于歌,也需要敏銳的思想,費卻很大的力量,因為歌曲是有組織的聲音,一樣沒有組織的東西能夠存在,而不存在的東西卻不能有組織。
因此原始物質是先于由此面形成的品物,但所謂先,不是說後者是由原始物質創造,應說後者是由此形成,而且不是指時間方面的先後。
我們不是先發出無組織的、不成歌曲的聲音,然後加以調制而成為一支歌曲,和我們用木材、銀子制成箱盒杯盞一樣,因為木材銀子等原材料在時間上也先于制成品,但對歌曲并不如此。
唱歌時,人們聽到歌聲,不是先有無秩序的聲音,然後有協律的歌曲。
聲音一響即逝,已不存在,藝術不能把聲音收回而重新配合。
歌曲是由聲音所組合,聲音即是歌曲的原料,同一聲音接受形式,便成為歌曲。
因此我已說過,聲音作為歌曲的原料是先于已成形式的歌曲,不是說聲音有創作歌曲的能力所以先于歌曲,因為聲音并非歌曲的制作者,聲音服從發聲的器官,由歌唱者的靈魂制成歌曲。
這也不指時間上的先後,因為聲音是與歌曲同時的。
也不指優劣方面的先後,因為聲音并非優于歌曲,歌曲不僅是聲音,而且是美化的聲音。
這是起源上的先後,因為不是歌曲接受形式後成為聲音,而是聲音接受形式後成為歌曲。
希望人們能從這一個比喻懂得為何說先創造世界的原料,這原料所以名為天地,因為從此造成天地;所謂先造,并不指時間的先後,因為萬物形成乃有時間,這原料沒有形相,隻能随時間的出現而同時呈現于時間之中。
但在叙述時,隻能作為它在時間上先有,而在價值方面是最差,因為定型的東西都優于無形的原料。
最後造物者的永恒又淩駕一切之上,因為孳生萬類的原始物質也是從虛無所有中造成的。
二十九 隻有真理本身能調和這些正确見解之間的出入。
希望我們的天主憐憫我們,使我們能恰當地使用你的法律,能着眼于法律的目标:純潔的愛。
如果有人問我這些見解中哪一個是摩西的本意,那末我隻能向你承認:“我不知道”,否則這裡寫的不是我的忏悔了。
除了我已經批判過的那些庸俗的見解外,我認為其他見解都是正确的。
即使接受那些庸俗的看法的人,也是些抱有良好意願的“嬰孩”,你的聖經文字,詞近而旨遠,言簡而意赅,并沒有使他們望而生畏。
我承認我們都在這些文字中認識真理并闡述真理,我們理應彼此相愛;同時如果我們渴望的不是空虛而是真理,便應該愛你,我們的天主、真理的根源。
我們還該表揚你的仆人,充滿着你的精神的仆人,聖經的傳布者;我們深信他筆述你的啟示時,隻着眼于其中最能發揚真理的光輝、最能産生有益果實的部分。
三十 因此,如果有人對我說:“摩西和我所見相同”,另一人說:“不,我的見解即是摩西的思想”,我認為更符合宗教精神的答複是如此:“如果兩說都正确,為何摩西不是兼有這兩種見解呢?如果尚有第三、第四或其他正确的見解,為何不相信摩西都已經看到呢?獨一無二的天主通過摩西,使聖經配合後世許多讀者,并使讀者看出種種不同的、但都正确的解釋。
” 至于我一面,我從心坎中敢大膽聲明:“如果我享有最高威權而有所著述,我甯願如此寫,使每人能在我的文字中看到他們每人對事物所具有的正确見解,不願僅僅表達出一種正确意義而排斥其他一切并不錯誤、并不和我抵觸的見解。
因此,我的天主,我不願如此冒昧地設想摩西這樣的偉人沒有從你那裡獲得這樣的願望。
摩西下筆時,定已想到我們在這些文字中所能發現的、所不能發現的以及尚未發現而可能發現的真理。
三十一 最後,主,你是天主,不是血肉的人;人所見有限,你在這些文字中願意啟示于後世讀者的一切,即使傳授者隻想到一種正确的意義,“你的善神,引導我行走在平地上的善神”[35]能不知道嗎?既然如此,他所看到的意義當然高出一切,主啊,請把這意義指示我,或随你意願,指示我另一種正确的意義。
不論你指示我們的意義和指示摩西的相同,或對于同一句話,你指示另一種意義,請你自己來喂我們飲食,不要聽憑錯誤來玩弄我們。
主、我的天主,對寥寥數語,我寫了多少篇幅!依照這種方式,對于全部聖經,我能有足夠的能力,足夠的時間嗎? 請許我比較概括地向你作有關這方面的忏悔;請許我選擇你所啟發我的一種正确、可靠,良好的見解,雖則我能看到多種解釋和多種意義。
在我的真誠的忏悔中,如果我所說的和你的代言者所見相同,則使我能正确而完善地表達出來,——因為我應該努力做到這一步——如果我不能做到,至少使我能道出你的真理用這些話所要向我說的一切,因為你的真理也向摩西說了所要說的話。
[1] 見《羅馬書》8章31節。
[2] 見《馬太福音》7章7、8節。
[3]見《詩篇》113首16節。
[4] 見《創世紀》1章2節。
[5]同上。
[6] 《舊約·以賽亞書》6章3節。
[7] 見《創世紀》1章6節。
[8]同上,1章10節。
[9] 見《詩篇》119首67節。
[10]見《詩篇》41首9節。
[11]同上,26首4節。
[12] 同上,101首26節。
[13] 按“居處”即指上文所謂“天外之天”,純粹的理性。
[14] 見《哥林多前書》13章12節。
[15] 見《創世紀》1章7節。
[16]見《詩篇》149首6節。
[17] 見《詩篇》47首15節。
[18]同上,148首6節。
[19]見《德訓篇》1章4節。
[20] 見《哥林多後書》5章21節。
[21] 見《詩篇》25首8節。
[22]見《詩篇》118首176節。
[23]見《詩篇》27首1節。
[24]見《新約·提摩太後書》1章8,5節。
[25] 按指耶稣在《馬太福音》(22章37一40)上所說的:“全心、全靈、全意愛天主……愛人如己,全部法律和先知系于這兩條誡命。
” [26] 二者都是天使的一種,屢見于《舊約》各卷,撒拉弗則僅見于《以賽亞書》6章2節。
[27] 見《新約·歌羅西書》1章16節。
[28]見《創世紀》1章7節。
[29] 同上,1章9節。
[30]見《約翰福音》8章44節。
[31]見《哥林多前書》4章6節。
[32] 見《馬太福音》22章37節。
[33] 見《羅馬書》9章21節;《詩篇》8彰5節。
[34] 見《約翰福音》8章25節。
[35]見《創世紀》1章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