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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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堅持下去,直到你使我豁然開朗。

    我通過基督,用聖中之聖的名義懇求你,使任何人不來阻撓我。

    “我相信,因此我說話”。

    [30]我的希望便是“瞻仰主的榮華”,[31]我為此而生活。

    “你使我的時日消逝”,[32]時日正在過去,怎樣過去的呢?我不知道。

     我們說時間、時間,許多時間:“多少時間前,這人說了這話”;“那人做這事花了多少時間”;“已有多少時間我沒有見過這東西”;“這一個音節比那一個短音節時間長一倍”。

    我們這麼說,這麼聽;别人懂我的話,我也懂别人的話。

    這是最明白、最尋常的事。

    但就是這些字句含有深邃莫測的意義,而研究發明是一樁新奇的事。

     二十三 我曾聽見一位學者說時間不過是日月星辰的運行。

    我不敢贊同。

    為何不更好說是一切物體的運行呢?如果星辰停止運行,而陶人執鈞制作陶器,便沒有時間來計算旋轉之數嗎?便不能說每一轉速度相等,或這幾轉快一些,那幾轉慢一些,這幾轉時間長一些,那幾轉時間短一些嗎?或是我說這些話,不是在時間中說的嗎?我們言語的語音不是有長有短,聲響也不是有長有短嗎? 天主,請你使人們能通過一個小小的例子而理解大小事物的共同概念。

    天空有星辰和“光體”作為标識,分别日子、季節和年代。

    事實是如此。

    我并不說木輪子一轉即是一日,但我也不說輪子的旋轉不代表時間。

     我願知道的是;我們賴以度量物體運動的時間,譬如說這一運動比那一運動時間長一倍,這時間具有什麼性質和能力。

    人們所謂一天,不僅指太陽在大地上空而區分的白天和黑夜,也指太陽自東徂西的整個圓周,為此我們說:“過去了多少日子”,這裡日子也包括黑夜,并不把黑夜除外。

    既然一天的完成在乎太陽的運行,在乎太陽自東至西的圓周,我問:是否這運行即是時間,或運動的持續是時間?或包括二者? 假定前者是時間,則太陽即使僅僅用一小時完成這運動,也是一天。

    假定後者是時間,如果太陽一次升起至另一次升起僅僅相隔一小時,則必須太陽環繞二十四次,才成為一天。

    如果包括二者,則即使太陽以一小時環繞一圈,不能名為一天;即使太陽停止運行,經過了相當于太陽自早晨至另一早晨運行一圈經常花去的時間,也不能名為一天。

     現在我并不問所謂一天是什麼,而是問借以度量太陽環行的時間是什麼。

    譬如我們說,如果太陽環繞一周的時間是十二小時,即僅為尋常運行時間的一半,我們把二者一比較,說是一與二之比,即使太陽東西運行的時間有時是一半,有時是一倍。

     為此,誰也不要再對我說:時間是天體的運行,因為聖經記載有人祝禱太陽停止,使戰争勝利結束,太陽果然停止不動,[33]但時間仍在過去,戰争在他所需要的時間中進行而結束。

     因此,我看出時間是一種延伸。

    但我真的看清楚嗎?是否我自以為看清楚?真理、光明,隻有你能指點我。

     二十四 是否你命令我贊同時間為物體運動的主張?不,你并未有這樣的命令。

    我聽說物體隻能在時間之中運動。

    這是你說的。

    至于說物體運動即是時間,我沒有聽見你說過。

    物體運動時,我用時間來度量物體從開始運動至停止共曆多少時間。

    如果運動持續不辍,我沒有看見運動的開始,也看不到它的停止,我便不能度量,隻能估計我從看見到看不見所曆的時間。

    如果我看見的時間很久,也隻能說時間很長。

    因為要确定多少時間,必須作出比較,譬如說:彼此一樣,彼此相差一倍,或類似的話。

    如果我們能在空間中确定一個物體的運動自哪裡開始到達哪裡,或者物體在自轉,則确定這一部分至那一部分的脫離,那末我們能說物質,或它的某一部分從這裡到那裡經過多少時間。

     既然物體的運動是一件事,估計運動曆時多少是另一件事,那末誰會看不出二者之中哪一樣應名為時間?各種物體有時活動,有時靜止,我們不僅估計活動的時間,也估計靜止的時間,我們說:“靜止和活動的時間相等”,或“靜止的時間為活動時間的一倍或兩倍”,或作其他定斷,或作所謂近似的估計。

     所以時間并非物體的運動。

     二十五 主啊,我向你承認,我依舊不明了時間是什麼。

    但同時我承認我知道是在時間之中說這些話,并且花了很長時間讨論時間,而這“很長時間”,如果不是經過一段時間,不能名為“很長”。

    既然我不知道時間是什麼,怎能知道以上幾點呢?是否我不知道怎樣表達我所知道的東西?我真愚蠢,甚至不知道我究竟不知道什麼東西:我的天主,你看出我并不說謊:我的心怎樣想,我便怎麼說。

    “你将使我的燈發光,主、我的天主,你将照明我的黑暗。

    ”[34] 二十六 我的靈魂向你承認我在度量時間,我所承認的是否符合事實呢?主、我的天主,我在度量時間時,真的不知道度量什麼嗎?我用時間來度量物體的運動,是否我也同時在度量時間?是否我要度量物體運動自始至終所曆的時間,必須度量物體在其中運動的時間本身? 我用什麼來度量時間本身呢?是否以較短的時間來度量較長的時間,猶如用一肘之長來量一柱之長?我們用短音來量長音的時間,說長音是短音的一倍;我們用詩句的多少來量一首詩的長短,用音節的數目來量詩句的長短,用字音的數目來量音節的長短,用短音來量長音;度量的方式,不在紙上——如在紙上,則和度量空間的長短一樣,不是在度量時間的長短了——而在我們所發出的聲音經過時,我們說:“這首詩有多少句,是長詩;這一句有多少音節,是長句;這一音節有多少音,是長音節,這一音是短音的兩倍,所以是長音。

    ” 即使如此,依舊得不到時間的準确長度:一句短詩讀得慢一些,可能比一句迅速讀過的長詩時間長。

    一首詩,一個音節,一個音都能如此。

     根據以上種種,我以為時間不過是伸展,但是什麼東西的伸展呢?我不知道。

    但如不是思想的伸展,則更奇怪了。

    我的天主,我問你:假如我大約估計說:“這一段時間比那一段長”;或正确地說:“這一段時間是那一段的一倍”;我在度量什麼?當然在度量時間,這一點我知道;但我不量将來,因為将來尚未存在;我不量現在,因為現在沒有長短;也不量過去,因為過去已不存在。

    那末我量什麼?是否量正在經過的時間,不是量過去的時間?這一點我上面已經說過。

     二十七 我的靈魂,你再堅持一下,努力集中你的注意力。

    “天主是我們的幫助”,“是他造了我們,不是我們自己造自己的”[35]。

    瞧,真理的黎明在發白了! 譬如一個聲音開始響了,響着……繼續響着……停止了,靜默了,聲音已成過去,已沒有聲息了。

    在未響之前,沒有聲音,不能度量,因為并不存在。

    而現在聲音已經不存在,也不可能度量。

    在響的時候可以度量,因為具有度量的條件。

    可是在當時聲音并非停留不動的,它是在疾馳而過。

    是否它的可能度量在乎此?因為它在經過時,伸展到一定距離的時間,使它可能度量,而當前則沒有絲毫長度。

     假定在當時可以度量,則設想另一個聲音開始響了,這聲音連續不斷地響着。

    在聲音響的時候,我們度量它,因為一停止,将成為過去,不可能度量了。

    我們仔細地量着,說它有多長。

    但聲音還在響着;要度量,必須從它開始響量到終止。

    我們是量始終之間的距離。

    為此一個聲音沒有停止,便不能度量,不能說它有多少長,不能說它等于另一聲音或為另一聲音的一倍等等……但聲音一停,便不存在。

    這樣我們又何從量起呢?我們是在度量時間,但所量的不是尚未存在的時間,不是已經不存在的時間,不是絕無長度的時間,也不是沒有終止的時間。

    所以我們不量過去、現在、将來、或正在過去的時間,但我們總是在度量時間。

     “Deus oreatoromnium”:[36]這一句詩共有長短相間八個音,第一、三、五、七、四個短音,對二、四、六、八、四個長音而言是單音,每一個長音對每一短音而言是有一倍的時間。

    我讀後便加以肯定,而且感覺也清楚覺察到确實如此。

    照我的感覺所能清楚覺察到的,我用短音來度量長音,我覺察到長音是短音的一倍。

    但字音是先後相繼讀出的,前一個是短音,後一個是長音,在短音停止後長音才開始作聲,我怎樣抓住短音去度量長音,說長音是短音的一倍?至于長音,是否我乘它現在而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