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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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為了然。
一日,置酒,大會親友,酒闌,語衆曰:老人即今且去。
因攝衣正坐,将奄奄焉。
諸子乃惶遽呼号曰:大人今日乃與世決乎?願留一言為教!老人曰:本欲無言,今為汝懇,隻且第一五更起。
諸子未喻,曰何也?老人曰:惟五更可以幹當自家事,日出之後,欲自幹當,則不可矣。
諸子曰家中幸豐,何用早起?舉家諸事,皆是自家事也,豈有分别?老人曰:不然,所謂自家事者,是死時将得去者。
吾生平治生,今日就化,可将何者去。
諸子頗悟。
今持國果自以為殘年,請二君言于持國,但言某請持國幹當自家事,與其勞心聲酒,不若為可以死時将得去者計也。
’坡又曰:‘範景仁平生不好佛,晚年清謹,減節嗜欲,一物不芥蒂于心,真卻是學佛作家,然至死常不肯取佛法。
某謂景仁雖不學佛而達佛理,即毀佛罵祖,亦不害也。
’” 《複齋漫錄》雲:“子華兄弟,皆為宰相,其家呼為三相公,呼持國為五相公,又京師人呼為桐木韓家,蓋公家門有梧桐木,取為稱以别魏公。
子華殁,陸農師為挽章以紀之,所謂‘棠棣行中排宰相,梧桐名上識韓家’是也。
子華以辰午辰月辰日辰時死,農師又詩雲:‘非關庚子曾占鵩,自是辰年并值龍。
’曾子宣以亥年亥月亥日亥時生,故章子厚以四亥公子呼之。
” 《東臯雜錄》雲:“子華、玉汝,相繼命相,未幾,持國拜門下侍郎,甚有爰立之望,其家建堂榜曰三相,俄持國罷,遂請老。
東坡聞之,曰:‘既不成三相堂,可且名為二相公廟。
’”苕溪漁隐曰:“《複齋漫錄》稱子華兄弟皆為宰相,觀此,則知其言誤矣。
” 苕溪漁隐曰:“《石林詩話》雲:‘許昌崔象之舊第柱間,(“崔”原作“雀”,今據宋本校改。
)有持國《海棠詩》:濯錦江頭千萬枝,當年未解惜芳菲。
韓忠獻嘗帥蜀,持國兄弟皆侍行尚少,故前句雲爾。
’又《複齋漫錄》雲:‘持國家門有梧桐木,京師人呼為桐木韓家,以别魏公。
’又《韓忠獻别錄》雲:‘得請鄉郡,歐公《晝錦堂記》雲:“公,相人也。
”(此注文原無,今據宋本、明鈔本校補。
)起堂于北池上,以效樂天,名曰醉白堂,五月堂成,賦詩三章,其一卒章雲:霓裳舊舞非吾事,且事醺酣石上眠。
自爾寝疾,六月遂薨,此詩為絕筆。
’此相州韓家也。
兼《别錄》止載忠獻曆帥中山、維揚、大名,及守相台,不言帥蜀,《石林》乃謂‘韓忠獻嘗帥蜀,持國兄弟皆侍行’,俱誤矣。
” 《複齋漫錄》雲:“鄭谷《蜀中海棠詩》二首,前一雲:‘秾豔最宜新着雨,妖娆全在欲開時。
’一雲:‘浣花溪上堪惆怅,子美無情為發揚。
’故錢希白《海棠詩》雲:‘子美無情甚,郎官着意頻。
’歐公以鄭詩為格卑。
近世陳去非常用鄭意《賦海棠》雲:‘海棠默默要詩催,日暮紫綿無數開,欲識此花奇絕處,明朝有雨試重來。
’雖本鄭意,便覺才力相去不侔矣。
山谷亦有‘紫綿揉色海棠開’之句。
” 《複齋漫錄》雲:“仁宗朝,張冕學士賦《蜀中海棠詩》,姚立取以載之《海棠記》中,一雲:‘山木瓜開千顆顆,水林檎發一攢攢。
’注雲:‘大約木瓜林檎花初發,皆與海棠相類。
’若冕言,則江西人正謂棠梨花耳,惟紫綿色者,始謂之海棠。
按姚立記雲:‘其花五出,初極紅,如胭脂點點然,及開,則漸成缬暈,至落,則若宿妝淡粉。
’審此,則似木瓜林檎二花者,非真海棠明矣。
晏元獻雲:‘已定複搖春水色,似紅如白海棠花。
’然則元獻亦與張冕同意邪?” 苕溪漁隐曰:“閩中漕宇修貢堂下,海棠極盛,三面共二十四叢,長條修幹,頃所未見。
每春着花,真錦繡段,其間有如紫綿揉色者,亦有不如此者,蓋其種類不同,不可一概論也。
至其花落,則皆若宿妝淡粉矣。
餘三春對此,觀之至熟,大率富沙多此,官舍人家往往皆種之,并是帚子海棠,正與蜀中者相似,斯可貴耳。
今江浙間,别有一種,柔枝長蔕,顔色淺紅,垂英向下,如日蔫者,(“蔫”原作“薦”,今據宋本校改。
)謂之垂絲海棠,全與此不相類,蓋強名之耳。
” 《複齋漫錄》雲:“元祐中,丞相韓玉汝帥長安,修石橋,督責甚急;民急于應期限,率皆磨石碑以代之,前人之碑,用是盡矣。
(“矣”原作“失”,今據宋本、明鈔本校改。
)議者謂是石刻之一厄會也。
” 苕溪漁隐曰:“予舊嘗記一小說雲:‘王溥嘗薦向拱讨鳳翔,有功,拱後鎮京兆,思有以報溥,詢其所欲,溥曰:長安故都,碑篆高文,願悉見之。
拱至,分遣吏督匠摹打,深林邃谷,無不詣之,凡得石本三千餘以獻;溥命善書者分隸為《琬琰集》一百卷。
當拱之訪求石碑,或蹊田害稼,村民深以為害,镵鑿其文字,或為柱礎帛砧略盡,亦金石刻之屯會也。
’然則長安石刻,既經此二事,諒所存者亦少矣。
好古博雅之君子,莫不歎息于斯焉。
又《金石錄》雲:‘唐《何進滔德政碑》,進滔事迹,固無足取,而柳公權書法,為世模楷,此碑尤為雄偉。
政和中,(“政”原作“緻”,今據宋本、明鈔本校改。
)大名尹建言,磨去舊文,别刊新制,好古者為之歎惜。
今鄱陽有此闆本,乃再刊者,失真為多,但尚有典刑耳。
’”
一日,置酒,大會親友,酒闌,語衆曰:老人即今且去。
因攝衣正坐,将奄奄焉。
諸子乃惶遽呼号曰:大人今日乃與世決乎?願留一言為教!老人曰:本欲無言,今為汝懇,隻且第一五更起。
諸子未喻,曰何也?老人曰:惟五更可以幹當自家事,日出之後,欲自幹當,則不可矣。
諸子曰家中幸豐,何用早起?舉家諸事,皆是自家事也,豈有分别?老人曰:不然,所謂自家事者,是死時将得去者。
吾生平治生,今日就化,可将何者去。
諸子頗悟。
今持國果自以為殘年,請二君言于持國,但言某請持國幹當自家事,與其勞心聲酒,不若為可以死時将得去者計也。
’坡又曰:‘範景仁平生不好佛,晚年清謹,減節嗜欲,一物不芥蒂于心,真卻是學佛作家,然至死常不肯取佛法。
某謂景仁雖不學佛而達佛理,即毀佛罵祖,亦不害也。
’” 《複齋漫錄》雲:“子華兄弟,皆為宰相,其家呼為三相公,呼持國為五相公,又京師人呼為桐木韓家,蓋公家門有梧桐木,取為稱以别魏公。
子華殁,陸農師為挽章以紀之,所謂‘棠棣行中排宰相,梧桐名上識韓家’是也。
子華以辰午辰月辰日辰時死,農師又詩雲:‘非關庚子曾占鵩,自是辰年并值龍。
’曾子宣以亥年亥月亥日亥時生,故章子厚以四亥公子呼之。
” 《東臯雜錄》雲:“子華、玉汝,相繼命相,未幾,持國拜門下侍郎,甚有爰立之望,其家建堂榜曰三相,俄持國罷,遂請老。
東坡聞之,曰:‘既不成三相堂,可且名為二相公廟。
’”苕溪漁隐曰:“《複齋漫錄》稱子華兄弟皆為宰相,觀此,則知其言誤矣。
” 苕溪漁隐曰:“《石林詩話》雲:‘許昌崔象之舊第柱間,(“崔”原作“雀”,今據宋本校改。
)有持國《海棠詩》:濯錦江頭千萬枝,當年未解惜芳菲。
韓忠獻嘗帥蜀,持國兄弟皆侍行尚少,故前句雲爾。
’又《複齋漫錄》雲:‘持國家門有梧桐木,京師人呼為桐木韓家,以别魏公。
’又《韓忠獻别錄》雲:‘得請鄉郡,歐公《晝錦堂記》雲:“公,相人也。
”(此注文原無,今據宋本、明鈔本校補。
)起堂于北池上,以效樂天,名曰醉白堂,五月堂成,賦詩三章,其一卒章雲:霓裳舊舞非吾事,且事醺酣石上眠。
自爾寝疾,六月遂薨,此詩為絕筆。
’此相州韓家也。
兼《别錄》止載忠獻曆帥中山、維揚、大名,及守相台,不言帥蜀,《石林》乃謂‘韓忠獻嘗帥蜀,持國兄弟皆侍行’,俱誤矣。
” 《複齋漫錄》雲:“鄭谷《蜀中海棠詩》二首,前一雲:‘秾豔最宜新着雨,妖娆全在欲開時。
’一雲:‘浣花溪上堪惆怅,子美無情為發揚。
’故錢希白《海棠詩》雲:‘子美無情甚,郎官着意頻。
’歐公以鄭詩為格卑。
近世陳去非常用鄭意《賦海棠》雲:‘海棠默默要詩催,日暮紫綿無數開,欲識此花奇絕處,明朝有雨試重來。
’雖本鄭意,便覺才力相去不侔矣。
山谷亦有‘紫綿揉色海棠開’之句。
” 《複齋漫錄》雲:“仁宗朝,張冕學士賦《蜀中海棠詩》,姚立取以載之《海棠記》中,一雲:‘山木瓜開千顆顆,水林檎發一攢攢。
’注雲:‘大約木瓜林檎花初發,皆與海棠相類。
’若冕言,則江西人正謂棠梨花耳,惟紫綿色者,始謂之海棠。
按姚立記雲:‘其花五出,初極紅,如胭脂點點然,及開,則漸成缬暈,至落,則若宿妝淡粉。
’審此,則似木瓜林檎二花者,非真海棠明矣。
晏元獻雲:‘已定複搖春水色,似紅如白海棠花。
’然則元獻亦與張冕同意邪?” 苕溪漁隐曰:“閩中漕宇修貢堂下,海棠極盛,三面共二十四叢,長條修幹,頃所未見。
每春着花,真錦繡段,其間有如紫綿揉色者,亦有不如此者,蓋其種類不同,不可一概論也。
至其花落,則皆若宿妝淡粉矣。
餘三春對此,觀之至熟,大率富沙多此,官舍人家往往皆種之,并是帚子海棠,正與蜀中者相似,斯可貴耳。
今江浙間,别有一種,柔枝長蔕,顔色淺紅,垂英向下,如日蔫者,(“蔫”原作“薦”,今據宋本校改。
)謂之垂絲海棠,全與此不相類,蓋強名之耳。
” 《複齋漫錄》雲:“元祐中,丞相韓玉汝帥長安,修石橋,督責甚急;民急于應期限,率皆磨石碑以代之,前人之碑,用是盡矣。
(“矣”原作“失”,今據宋本、明鈔本校改。
)議者謂是石刻之一厄會也。
” 苕溪漁隐曰:“予舊嘗記一小說雲:‘王溥嘗薦向拱讨鳳翔,有功,拱後鎮京兆,思有以報溥,詢其所欲,溥曰:長安故都,碑篆高文,願悉見之。
拱至,分遣吏督匠摹打,深林邃谷,無不詣之,凡得石本三千餘以獻;溥命善書者分隸為《琬琰集》一百卷。
當拱之訪求石碑,或蹊田害稼,村民深以為害,镵鑿其文字,或為柱礎帛砧略盡,亦金石刻之屯會也。
’然則長安石刻,既經此二事,諒所存者亦少矣。
好古博雅之君子,莫不歎息于斯焉。
又《金石錄》雲:‘唐《何進滔德政碑》,進滔事迹,固無足取,而柳公權書法,為世模楷,此碑尤為雄偉。
政和中,(“政”原作“緻”,今據宋本、明鈔本校改。
)大名尹建言,磨去舊文,别刊新制,好古者為之歎惜。
今鄱陽有此闆本,乃再刊者,失真為多,但尚有典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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