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
關燈
小
中
大
忽詠落花雲:‘流水難窮目,斜陽易斷腸,誰問砑光帽,(宋本、明鈔本“問”作“同”。
)一曲《舞山香》。
’人驚問之,若有物憑者,雲:‘是謝中舍。
’問共砑光帽事,自雲:‘西王母宴群仙,有舞者戴砑光帽,帽上簪花,《舞山香》一曲未終,花皆落去。
’餘讀唐《羯鼓錄》,見汝陽王琎,明皇愛之,每随遊幸,琎常戴砑絹帽子打曲,上自摘紅槿花一朶,置于帽上,遂奏《舞山香》一曲,花不落墜,上大笑。
此事與前極相類。
” 《見聞錄》雲:“呂申公夷簡,嘗通判蜀中,忘其郡名,廨宇中素有鬼物,号榆老姑,乃榆木精,其狀一老醜婦。
常出廚間與群婢為偶,或時不見,家人見之久,亦不以為怪。
公呼問之,即下階拜雲:‘妾在宅日久,雖非人,然不敢為禍。
’公亦置而不問。
嘗謂:‘公他日必大貴。
’一日,忽妊,群婢戲之,自雲:‘非久當産。
’遂月餘不見,忽出,雲已産矣。
請視之,後園榆木西南生大贅乃是,視之果然。
” 《文昌雜錄》雲:“餘讀《江南錄》,丘孟陽有賦名,嘗夢一官人延入一第中,具飲。
其傍幾上有書一卷,孟陽展讀,謂曰:‘斯乃吾所述賦藁,何至茲乎?’其人曰:‘昔公焚之時,吾得之矣。
’孟陽因就求之,答曰:‘他日若至衡山,必當奉還。
’後官至衡州茶陵令,乞緻仕,卒于衡州。
今世言焚故書,必毀而後燔之,蓋可信也。
” 《複齋漫錄》雲:“東坡記秦少遊言,寶應民有嫁娶會客者,酒半,客一人徑赴水,曰:‘有婦人以詩招我。
’詩雲:‘長橋直下有蘭舟,破月沖煙任意遊,金玉滿堂何所用,争如年少去來休。
’餘讀張君房《脞說》:‘進士謝朏,寓居實應,晚至縣橋,(“晚”原作“曉”,今據宋本、明鈔本校改。
)忽見女郎自舟中出,曰:某楚小波也,可見訪舟中。
懷中出詩二首,其一雲:畫橋直下是蘭舟,搶月沖煙任意遊,金玉滿堂無用處,(“用處”原作“處用”,今據宋本、明鈔本乙正。
)蚤随年少去來休,其二雲:妾貌君才兩不常,君今休苦更思量,兒家自有清溪水,飲到方知氣味長。
’前篇與少遊所言不同者七字,更有二首為異。
至謂寶應亦同。
君房著《脞說》,在真廟時,不應東坡、少遊忘之也。
” 《複齋漫錄》雲:“魯直記江亭鬼所題詞,有‘淚眼不曾晴’之句。
餘以此鬼剽東坡樂章‘秋雨晴時淚不晴’之語。
” 苕溪漁隐曰:“《雲齋廣錄》載司馬槱官于錢塘,夢蘇小小歌《蝶戀花》詞一阕,其詞頗佳,詞雲:‘妾在錢塘江上住,花開花落,不記流年度。
燕子銜将春色去,黃昏幾度潇潇雨,蟬鬓犀梳雲半吐。
檀闆新聲,唱徹黃金縷。
酒醒夢回無處覓,凄涼明月生秋浦。
’” 《藝苑雌黃》雲:“《談苑》載金陵之陷,有盧绛者,收散卒,由宣歙長驅入福建,以圖興複李氏。
至歙州,州将龔儀,先已降王師,閉門不給薪水,绛擊破,殺儀。
将至建州,敗于松溪,麾下散亡,朝廷以節鎮招之,遂自歸。
時儀兄子颍上言求複季父之仇,召颍與绛面質曲直,颍舉手版擊绛,遂按誅绛。
初绛舉事,夢一白衣婦人,酌酒勸之,歌《菩薩蠻》詞以送之,歌畢,謂绛曰:‘他日當相見崓子陂。
’绛私記之,及是伏法于京之西崓子陂之地。
《南唐近事》及《本事曲》所載皆同,惟《江南埜錄》獨異,謂白衣婦人為玉真,姓耿氏,以崓子陂為孟家陂,無《菩薩蠻》詞,而有詩一首雲:‘清風良月夜深時,箕帚盧郎尚恨遲,他日孟家陂上約,再來相見是佳期。
’二說不同,未知孰是。
” 苕溪漁隐曰:“餘觀《南唐書》雲:‘盧绛少病痞,(“痞”宋本、明鈔本作“痁”。
)夜夢白衣婦人,頗有姿色,歌《菩薩蠻》勸绛巵酒,其詞雲:玉京人去秋蕭索,畫檐雀起梧桐落。
欹枕悄無言,月和清夢圓。
背燈惟暗泣,甚處砧聲急。
眉黛小山攅,芭蕉生暮寒。
歌畢,謂绛曰:子之疾食蔗即愈。
诘朝求蔗食之,果瘥。
迨數夕,又夢曰:妾乃玉真也,他日相見于崓子陂。
绛仕江南,後歸朝,會龔颍上言,求複季父之仇,乃命誅绛。
绛臨刑,問其受刑之地,即崓子陂。
有白衣婦人,姿貌宛如所夢,姓耿名玉真,其夫死,與前夫之子通,當極法,與绛同斬焉。
‘《洞微志》所記,亦與此同。
《南唐書》三十卷,馬令所撰,成一代之史,所記必審,當以為正也。
” 許彥周《詩話》雲:“請紫姑神,大抵能作詩,然不甚過人。
舊傳一士人家請之,既降,偶書院中子弟作雨詩,因率爾請賦,(“賦”原作“箋”,今據宋本校改。
)頃刻書滿紙,其警句曰:‘簾卷滕王閣,盆翻白帝城。
’誠可喜也。
” 《文昌雜錄》曰:“昔年,陳州有女妖,自雲孔大娘,每昏夜于鼓腔中與人語言,尤知未來事。
時晏元獻守陳,方制小詞一阕,修改未定,而孔大娘已能歌之矣。
亦可怪也。
” 許彥周《詩話》雲:“長安慈恩寺有數女仙夜遊,題詩雲:‘黃子陂頭好月明,強踏華筵到曉行,煙波山色翠黛橫,折得荷花遠恨生。
’化為白鶴飛去。
明夜又西一首雲:‘湖水團團夜如鏡,碧樹紅花相掩映,北鬥闌幹移曉柄,有似佳期常不定。
’亦婉約可愛。
”
)一曲《舞山香》。
’人驚問之,若有物憑者,雲:‘是謝中舍。
’問共砑光帽事,自雲:‘西王母宴群仙,有舞者戴砑光帽,帽上簪花,《舞山香》一曲未終,花皆落去。
’餘讀唐《羯鼓錄》,見汝陽王琎,明皇愛之,每随遊幸,琎常戴砑絹帽子打曲,上自摘紅槿花一朶,置于帽上,遂奏《舞山香》一曲,花不落墜,上大笑。
此事與前極相類。
” 《見聞錄》雲:“呂申公夷簡,嘗通判蜀中,忘其郡名,廨宇中素有鬼物,号榆老姑,乃榆木精,其狀一老醜婦。
常出廚間與群婢為偶,或時不見,家人見之久,亦不以為怪。
公呼問之,即下階拜雲:‘妾在宅日久,雖非人,然不敢為禍。
’公亦置而不問。
嘗謂:‘公他日必大貴。
’一日,忽妊,群婢戲之,自雲:‘非久當産。
’遂月餘不見,忽出,雲已産矣。
請視之,後園榆木西南生大贅乃是,視之果然。
” 《文昌雜錄》雲:“餘讀《江南錄》,丘孟陽有賦名,嘗夢一官人延入一第中,具飲。
其傍幾上有書一卷,孟陽展讀,謂曰:‘斯乃吾所述賦藁,何至茲乎?’其人曰:‘昔公焚之時,吾得之矣。
’孟陽因就求之,答曰:‘他日若至衡山,必當奉還。
’後官至衡州茶陵令,乞緻仕,卒于衡州。
今世言焚故書,必毀而後燔之,蓋可信也。
” 《複齋漫錄》雲:“東坡記秦少遊言,寶應民有嫁娶會客者,酒半,客一人徑赴水,曰:‘有婦人以詩招我。
’詩雲:‘長橋直下有蘭舟,破月沖煙任意遊,金玉滿堂何所用,争如年少去來休。
’餘讀張君房《脞說》:‘進士謝朏,寓居實應,晚至縣橋,(“晚”原作“曉”,今據宋本、明鈔本校改。
)忽見女郎自舟中出,曰:某楚小波也,可見訪舟中。
懷中出詩二首,其一雲:畫橋直下是蘭舟,搶月沖煙任意遊,金玉滿堂無用處,(“用處”原作“處用”,今據宋本、明鈔本乙正。
)蚤随年少去來休,其二雲:妾貌君才兩不常,君今休苦更思量,兒家自有清溪水,飲到方知氣味長。
’前篇與少遊所言不同者七字,更有二首為異。
至謂寶應亦同。
君房著《脞說》,在真廟時,不應東坡、少遊忘之也。
” 《複齋漫錄》雲:“魯直記江亭鬼所題詞,有‘淚眼不曾晴’之句。
餘以此鬼剽東坡樂章‘秋雨晴時淚不晴’之語。
” 苕溪漁隐曰:“《雲齋廣錄》載司馬槱官于錢塘,夢蘇小小歌《蝶戀花》詞一阕,其詞頗佳,詞雲:‘妾在錢塘江上住,花開花落,不記流年度。
燕子銜将春色去,黃昏幾度潇潇雨,蟬鬓犀梳雲半吐。
檀闆新聲,唱徹黃金縷。
酒醒夢回無處覓,凄涼明月生秋浦。
’” 《藝苑雌黃》雲:“《談苑》載金陵之陷,有盧绛者,收散卒,由宣歙長驅入福建,以圖興複李氏。
至歙州,州将龔儀,先已降王師,閉門不給薪水,绛擊破,殺儀。
将至建州,敗于松溪,麾下散亡,朝廷以節鎮招之,遂自歸。
時儀兄子颍上言求複季父之仇,召颍與绛面質曲直,颍舉手版擊绛,遂按誅绛。
初绛舉事,夢一白衣婦人,酌酒勸之,歌《菩薩蠻》詞以送之,歌畢,謂绛曰:‘他日當相見崓子陂。
’绛私記之,及是伏法于京之西崓子陂之地。
《南唐近事》及《本事曲》所載皆同,惟《江南埜錄》獨異,謂白衣婦人為玉真,姓耿氏,以崓子陂為孟家陂,無《菩薩蠻》詞,而有詩一首雲:‘清風良月夜深時,箕帚盧郎尚恨遲,他日孟家陂上約,再來相見是佳期。
’二說不同,未知孰是。
” 苕溪漁隐曰:“餘觀《南唐書》雲:‘盧绛少病痞,(“痞”宋本、明鈔本作“痁”。
)夜夢白衣婦人,頗有姿色,歌《菩薩蠻》勸绛巵酒,其詞雲:玉京人去秋蕭索,畫檐雀起梧桐落。
欹枕悄無言,月和清夢圓。
背燈惟暗泣,甚處砧聲急。
眉黛小山攅,芭蕉生暮寒。
歌畢,謂绛曰:子之疾食蔗即愈。
诘朝求蔗食之,果瘥。
迨數夕,又夢曰:妾乃玉真也,他日相見于崓子陂。
绛仕江南,後歸朝,會龔颍上言,求複季父之仇,乃命誅绛。
绛臨刑,問其受刑之地,即崓子陂。
有白衣婦人,姿貌宛如所夢,姓耿名玉真,其夫死,與前夫之子通,當極法,與绛同斬焉。
‘《洞微志》所記,亦與此同。
《南唐書》三十卷,馬令所撰,成一代之史,所記必審,當以為正也。
” 許彥周《詩話》雲:“請紫姑神,大抵能作詩,然不甚過人。
舊傳一士人家請之,既降,偶書院中子弟作雨詩,因率爾請賦,(“賦”原作“箋”,今據宋本校改。
)頃刻書滿紙,其警句曰:‘簾卷滕王閣,盆翻白帝城。
’誠可喜也。
” 《文昌雜錄》曰:“昔年,陳州有女妖,自雲孔大娘,每昏夜于鼓腔中與人語言,尤知未來事。
時晏元獻守陳,方制小詞一阕,修改未定,而孔大娘已能歌之矣。
亦可怪也。
” 許彥周《詩話》雲:“長安慈恩寺有數女仙夜遊,題詩雲:‘黃子陂頭好月明,強踏華筵到曉行,煙波山色翠黛橫,折得荷花遠恨生。
’化為白鶴飛去。
明夜又西一首雲:‘湖水團團夜如鏡,碧樹紅花相掩映,北鬥闌幹移曉柄,有似佳期常不定。
’亦婉約可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