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集卷十五 雜文二十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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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益州畫像記 至和元年秋,蜀人傳言有寇至,邊軍夜呼,野無居人,妖言流聞,京師震驚。

    方命擇帥,天子曰:“毋養亂,毋助變。

    衆言朋興,朕志自定。

    外亂不作,變且中起。

    不可以文令,又不可以武競,惟朕一二大吏,孰為能處茲文武之間,其命往撫朕師?”乃推曰:“張公方平其人。

    ”天子曰:“然。

    ”公以親辭,不可,遂行。

    冬十一月至蜀。

    至之日,歸屯軍,撤守備,使謂郡縣:“寇來在吾,無爾勞苦。

    ”明年正月朔旦,蜀人相慶如他日,遂以無事。

    又明年正月,相告留公像于淨衆寺,公不能禁。

    眉陽蘇洵言于衆曰:“未亂,易治也。

    既亂,易治也。

    有亂之萌,無亂之形,是謂将亂。

    将亂難治,不可以有亂急,亦不可以無亂弛。

    是惟元年之秋,如器之欹,未墜于地。

    惟爾張公,安坐于其旁,顔色不變,徐起而正之。

    既正,油然而退,無矜容,為天子牧小民不倦。

    惟爾張公,爾ム以生,惟爾父母。

    且公嘗為我言:‘民無常性,惟上所待。

    人皆曰蜀人多變,于是待之以待盜賊之意,而繩之以繩盜賊之法,重足屏息之民,而以パ斧令。

    于是民始忍以其父母妻子之所仰賴之身,而棄之于盜賊,故每每大亂。

    夫約之以禮,驅之以法,惟蜀人為易。

    至于急之而生變,雖齊、魯亦然。

    吾以齊、魯待蜀人,而蜀人亦自以齊、魯之人待其身。

    若夫肆意于法律之外,以威劫齊民,吾不忍為也。

    ’嗚呼!愛蜀人之深,待蜀人之厚,自公而前,吾未始見也。

    ”皆再拜稽首曰:“然。

    ”蘇洵又曰:“公之恩在爾心,爾死在爾子孫,其功業在史官,無以像為也。

    且公意不欲,如何?”皆曰:“公則何事于斯?雖然,于我心有不釋焉。

    今夫平居聞一善,必問其人之姓名與鄉裡之所在,以至于其長短大小美惡之狀,甚者或诘其平生所嗜好,以想見其為人,而史官亦書之于其傳。

    意使天下之人,思之于心,則存之于目。

    存之于目,故其思之于心也固。

    由此觀之,像亦不為無助。

    ”蘇洵無以诘,遂為之記。

    公,南京人,為人慷慨有大節,以度量容天下。

    天下有大事,公可屬。

    系之以詩曰: 天子在祚,歲在甲午。

    西人傳言,有寇在垣。

    庭有武臣,謀夫如雲。

    天子曰嘻,命我張公。

    公來自東,旗纛舒舒。

    西人聚觀,于巷于途。

    謂公暨暨,公來于于。

    公謂西人:安爾室家,無敢或訛。

    訛言不祥,往即爾常。

    春爾條桑,秋爾滌場。

    西人稽首,公我父兄。

    公在西囿,草木骈骈。

    公宴其僚,伐鼓淵淵。

    西人來觀,祝公萬年。

    有女娟娟,閨闼閑閑。

    有童哇哇,亦既能言。

    昔公未來,期汝棄捐。

    禾麻??,倉庾崇崇。

    嗟我婦子,樂此歲豐。

    公在朝廷,天子股肱。

    天子曰歸,公敢不承?作堂嚴嚴,有庑有庭。

    公像在中,朝服冠纓。

    西人相告,無敢逸荒。

    公歸京師,公像在堂。

     彭州圓覺禅院記 人之居乎此也,其必有樂乎此也。

    居斯樂,不樂不居也。

    居而不樂,不樂而不去,為自欺且為欺天。

    蓋君子恥食其食而無其功,恥服其服而不知其事,故居而不樂,吾有吐食、脫服以逃天下之譏而已耳。

    天之畀我以形,而使我以心馭也。

    今日欲适秦,明日欲适越,天下誰我禦?故居而不樂,不樂而不去,是其心且不能馭其形,而況能以馭他人哉?自唐以來,天下士大夫争以排釋老為言,故其徒之欲求知于吾士大夫之間者,往往自叛其師以求其容于吾。

    而吾士大夫亦喜其來而接之以禮。

    靈師、文暢之徒,飲酒食肉以自絕于其教。

    嗚呼!歸爾父子,複爾室家,而後吾許爾以叛爾師。

    父子之不歸,室家之不複,而師之叛,是不可以一日立于天下。

    《傳》曰:“人臣無外交。

    ”故季布之忠于楚也,雖不如蕭、韓之先覺,而比丁公之貳則為愈。

    予在京師,彭州僧保聰來求識予甚勤。

    及至蜀,聞其自京師歸,布衣蔬食以為其徒先,凡若幹年,而所居圓覺院大治。

    一日為予道其先師平潤事,與其院之所以得名者,請予為記。

    予佳聰之不以叛其師悅予也,故為之記曰:彭州龍興寺僧平潤講《圓覺經》有奇,因以名院。

    院始弊不葺,潤之來,始得隙地以作堂宇。

    凡更二僧,而至于保聰,聰又合其鄰之僧屋若幹于其院以成。

    是為記。

     極樂院造六菩薩記 始予少年時,父母俱存,兄弟妻子備具,終日嬉遊,不知有死生之悲。

    自長女之夭,不四五年而丁母夫人之憂,蓋年二十有四矣。

    其後五年而喪兄希白,又一年而長子死,又四年而幼姊亡,又五年而次女卒。

    至于丁亥之歲,先君去世,又六年而失其幼女,服未既,而有長姊之喪。

    悲憂慘怆之氣,郁積而未散,蓋年四十有九而喪妻焉。

    嗟夫,三十年之間,而骨肉之親零落無幾。

    逝将南去,由荊、楚走大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