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人命類 許大巡問得真屍
關燈
小
中
大
泰安州一富豪王元起,貪淫使勢。
有鄰縣傭工人李進賢,帶妻方氏,租其屋居住。
元起見方氏有姿色,遂欺占奸淫,往來無忌。
久之,進賢方知,責其妻曰:“汝不好守閨門,奈何令醜聲聞于外,人都道你與王主人有來往。
從今若不改過,定是活打死你也。
”方氏曰:“你為男子,不能自立,住人房屋,仰人衣食,不能為妻作主,緻令被人欺辱。
彼将勢頭來壓,豈我愛作不潔人乎?今不如遷徙别處居住,向後若有醜事,便是我不為人也。
”進賢聞說,怒氣填胸,便大罵曰:“王強盜!你若再來我家,定把一刀殺了!”早有人報知元起。
次晚,進賢從王宅門首經過,元起令人攔入。
喝令牙爪捆打,折其左股,又恐其逃去,乃以破箕縛住兩胫,置放于地。
至半夜疼痛而死。
即令家人将屍迳棄于壑。
次日,故往進賢家。
欲雇其擡轎。
方氏曰:“自昨日出,至今未歸。
”元起曰:“聞近日虎出,汝夫未歸,恐有疏虞。
”方氏曰:“又無人去尋,如何是好?”元起曰:“我令手下人為爾尋之。
”午間詐歸,報曰:“昨日果有虎傷人,山有血迹。
奈林木深暗,人不敢去。
”方氏初亦信之,不勝痛哭。
但鄉中有不平者,密報方氏曰:“你夫非虎傷,乃王主人攔去打死,人多可證。
”方氏情知是真,隻無奈他何。
适元起又來纏奸,方氏雖勉強接納,情甚不樂。
元起曰:“你夫數日不歸,想死是的。
你孤身婦人,難在此久住。
你夫尚有兄在,不如令人送你往夫兄家,後日或有誠實郎君,我領來娶你,再揀個好夫婿團圓。
死者已不能複生,幸勿傷痛。
”乃厚贈他禮物,令人送去。
方氏見夫兄李進貴,一一叙夫被王元起打死之由。
進貴往縣告曰: “狀告為慘命匿屍事:淫豪王元起,萬金巨富,勢壓鄉民。
哭弟進賢,家貧傭工,租豪屋居。
豪窺弟婦方氏年艾有姿,百計調奸。
賢出怨言,豪喝家人攔賢人家,私刑拷打,立死非命。
豪懼驗出,将屍埋沒。
鄰甲周聞,衆共切齒,乞究屍檢傷,懲惡償命,死者暝目,九原銜結。
哀告。
” 王元起去訴曰: “狀訴為刁棍懸害事:元起家足度日,謹守理法。
因異縣李進賢做生,居住半年無異。
陡進賢出外不歸。
伊兄進貴,索典屋價,角口緻仇,誣起調伊弟婦,打死伊弟。
懸空加禍,平地風波。
如打死一命,豈能埋沒其屍?況調奸人妻,豈敢複打其夫!乞台洞察,劈砌電誣,良善得安。
上訴。
” 宋太尹吊來審,李進貴曰:“我弟典居王元起屋,元起常來調戲我弟婦,弟因罵之。
次日,從他門首過,彼即攔入,打死人命。
□知□乞究他身屍下落,檢驗有無重傷,□□□□□死。
”王元起曰:“爾為你弟無下落,□□□□你來誣陷人。
你何不自讨弟屍來。
元起把屋典人,即要保住人清吉。
為主人者用心難矣。
況我若有奸彼之心,你弟既死,幾□□你弟婦在此。
□要□□,遂遣人送還。
有鄰縣傭工人李進賢,帶妻方氏,租其屋居住。
元起見方氏有姿色,遂欺占奸淫,往來無忌。
久之,進賢方知,責其妻曰:“汝不好守閨門,奈何令醜聲聞于外,人都道你與王主人有來往。
從今若不改過,定是活打死你也。
”方氏曰:“你為男子,不能自立,住人房屋,仰人衣食,不能為妻作主,緻令被人欺辱。
彼将勢頭來壓,豈我愛作不潔人乎?今不如遷徙别處居住,向後若有醜事,便是我不為人也。
”進賢聞說,怒氣填胸,便大罵曰:“王強盜!你若再來我家,定把一刀殺了!”早有人報知元起。
次晚,進賢從王宅門首經過,元起令人攔入。
喝令牙爪捆打,折其左股,又恐其逃去,乃以破箕縛住兩胫,置放于地。
至半夜疼痛而死。
即令家人将屍迳棄于壑。
次日,故往進賢家。
欲雇其擡轎。
方氏曰:“自昨日出,至今未歸。
”元起曰:“聞近日虎出,汝夫未歸,恐有疏虞。
”方氏曰:“又無人去尋,如何是好?”元起曰:“我令手下人為爾尋之。
”午間詐歸,報曰:“昨日果有虎傷人,山有血迹。
奈林木深暗,人不敢去。
”方氏初亦信之,不勝痛哭。
但鄉中有不平者,密報方氏曰:“你夫非虎傷,乃王主人攔去打死,人多可證。
”方氏情知是真,隻無奈他何。
适元起又來纏奸,方氏雖勉強接納,情甚不樂。
元起曰:“你夫數日不歸,想死是的。
你孤身婦人,難在此久住。
你夫尚有兄在,不如令人送你往夫兄家,後日或有誠實郎君,我領來娶你,再揀個好夫婿團圓。
死者已不能複生,幸勿傷痛。
”乃厚贈他禮物,令人送去。
方氏見夫兄李進貴,一一叙夫被王元起打死之由。
進貴往縣告曰: “狀告為慘命匿屍事:淫豪王元起,萬金巨富,勢壓鄉民。
哭弟進賢,家貧傭工,租豪屋居。
豪窺弟婦方氏年艾有姿,百計調奸。
賢出怨言,豪喝家人攔賢人家,私刑拷打,立死非命。
豪懼驗出,将屍埋沒。
鄰甲周聞,衆共切齒,乞究屍檢傷,懲惡償命,死者暝目,九原銜結。
哀告。
” 王元起去訴曰: “狀訴為刁棍懸害事:元起家足度日,謹守理法。
因異縣李進賢做生,居住半年無異。
陡進賢出外不歸。
伊兄進貴,索典屋價,角口緻仇,誣起調伊弟婦,打死伊弟。
懸空加禍,平地風波。
如打死一命,豈能埋沒其屍?況調奸人妻,豈敢複打其夫!乞台洞察,劈砌電誣,良善得安。
上訴。
” 宋太尹吊來審,李進貴曰:“我弟典居王元起屋,元起常來調戲我弟婦,弟因罵之。
次日,從他門首過,彼即攔入,打死人命。
□知□乞究他身屍下落,檢驗有無重傷,□□□□□死。
”王元起曰:“爾為你弟無下落,□□□□你來誣陷人。
你何不自讨弟屍來。
元起把屋典人,即要保住人清吉。
為主人者用心難矣。
況我若有奸彼之心,你弟既死,幾□□你弟婦在此。
□要□□,遂遣人送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