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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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黠甚。

    某年除夕,掘地深丈許,儲黃豆百餘甕,上置釋迦像,密灌以水,使其迸發。

    元旦,播謠於眾,謂夢一佛將出地,眾惑其言。

    翌日視之,則螺髻翹然露矣。

    未幾,全身皆現。

    士女羅拜,歡聲雷動,僧斂錢無算。

    陸眉生時為給諫,聞其事,乘輿往,曳佛責之數十,泥猶溼也。

    驅僧出,封其寺。

    是年,尹杏農侍禦深夜巡城,相傳有山西鬼呼冤事。

    都人士為撰章回小說一回,其目錄曰:「尹杏農大街遇鬼,陸眉生小廟拿神。

    」 陳譚以鴉片騙某千總 道光時,煙禁甚嚴。

    廣州嗜煙者眾,西關千總某藉以漁利,所得不貲。

    有無賴陳譚者,善以詐欺取人財,即賃屋居之,與千總對門,每出入,必輿馬。

    從以豪僕三五,賓客雜沓,日集於堂,人皆以為巨室也。

    一日,忽有一僕受撻,創甚。

    僕潛出,怨詈其主而私告千總曰:「吾以小不謹為主人所撲,然吾主人實犯大罪,而猶作威作福至於如此,君謂何如?」千總曰:「子之主人犯何罪乎?」僕曰:「今姑言之,吸鴉片煙也。

    」千總曰:「有證乎?」僕曰:「長日不吸,漏三下,始吸之。

    」千總至是默計生財之時至矣,乃以言餂僕曰:「吾奉上官之命禁吸煙,若獲其證,當酬汝百金,惟須為我前導。

    」僕諾,因於夜深時密捕之。

    僕引千總往,從以數兵,一擁入,陳遂被捕,並挈其槍燈以往。

    陳至千總署,即大笑曰:「來此大佳,不去矣。

    」千總曰:「子為誰?」陳曰:「子不識我為陳譚耶?」千總曰:「咄,有證在,子何言!」陳即取槍擲之地,曰:「且視之,此亦足為據耶?」千總乃諦審槍之鬥門,則在竹節下,不可吸,至是而始知為所紿,深自引咎,令陳歸。

    陳不可,千總乃出金為謝,遂挾以歸。

     騙煙土 某甲至漆肆購生漆十兩,付以銀一兩票,雲:「汝持往照票,少頃即來取也。

    」遂復購鴉片煙土十兩七錢,使土肆人隨往漆肆。

    此人即問漆肆夥曰:「票已照乎?」曰:「然。

    」又曰:「十兩漆乎?」曰:「然,十兩漆。

    」曰:「然則付彼可矣。

    」遂揚長去。

    已而漆肆夥持生漆出,土肆人駭曰:「此人購十兩七錢煙土,而雲土價由汝處付,何乃以此畀我?且彼不適言照票乎?」漆肆夥亦詫曰:「彼購吾肆生漆而付銀一兩之票,吾知付汝生漆耳,安知其他!」二人相爭久之,始知均被騙矣。

     冒充吳甄甫之猶子 吳甄甫中丞開府西江時,有一人自稱為其猶子,至九江,謁守令,留數日。

    臨行,德化令緻贐儀二十金,乃周歷各邑月餘。

    至永豐,邑令慶書五為吳主會試時所取士,延之入署,盤桓二十餘日,贈以四十金,雇肩輿送之行,設酒餞別。

    方歡飲間,適德化令以中丞猶子過境,約計到省之期,馳稟道歉,吳以無其事,意必轉投他邑,飛檄通省獲辦。

    文至,家人託故請慶出席,入內呈文,閱之,慶先拘其僕,訊之良是,乃就席上縶之。

    後擬城旦舂。

     僧受老婦騙 湖州天寧寺,唐古剎也,大殿傾圮,工鉅費重,未得重建。

    道光乙未秋,忽有一婦至,年約六十餘,妝束類大家,僕婢數人侍奉惟謹。

    一僧從之,操杭州音。

    主僧接見,婦自雲:「為武進陳姓,家鉅富,夫亡無子,有姪不愜意,未立為嗣。

    前月在杭州靈隱寺進香,遇僧雲:『我為湖州天寧寺僧,凡十八人,以殿圮,皆他去,惟我獨存。

    今知女善人慷慨樂施,是以飛錫而至。

    』言畢,忽不見。

    我訝其異,特與靈隱僧同來。

    今見羅漢十八尊,惟一尚完,且與我前所見者酷似,意其欲我結此善緣乎?今當以麥數百斛,米數百斛,並腴田四百畝為贈。

    我先行,爾等可至我家運麥米取田契也。

    」主僧大喜,剋期而往。

    甫入境,即有人相迓,雲:「主母知師等遠來,恐家中有褻,請至山莊小住。

    」至則屋宇精好,供具甚豐。

    已而司事者出示田契,雲:「向武進具呈移文至湖州,交師管理。

    米麥須以船來載。

    」僧遂歸,計運費、關稅約須銀幣四百元,乃乞楊某、吳某代付,並懇各遣人隨之往。

    至則款待如故,並乞暫止一宿,明日至某處取麥,某處取米,且雲田契已批準,可先將去。

    是夜各安寢。

    次早闃無一人,僅空屋。

    檢點臥處,銀物均杳然矣,乃惘惘而返。

     丐掉箬包船以行騙 道光丁酉九月,禾中三塔寺南有村婦王氏,其母家與相近,時新穀方登,婦製餑餑一器,欲往遺其父。

    其夫以次日將入城貿布,囑速返,婦諾之,攜一子而去。

    無何,日暮不至。

    次日走問,始知其未至家,尋訪不得,乃還,一日,出門沿塘行,未至萬壽山北裡許,遙望隔岸有箬包船,急呼塘畔行舟渡至船邊,見二小丐方爭食,小丐即其所行騙而得者也。

    一小丐手擎餑餑,罵曰:「昨師父以汝不能乞錢,故不許汝喫,以此一籃賞我,汝何得來奪!」村農近視其餑餑,酷似妻所製者,因問汝師昨從何處得此,小丐曰:「昨有婦人攜一兒招我師父擺渡,我師父遂撐過對岸,賺其進船。

    所攜餑餑有一籃,今猶剩此數枚也。

    」村農乃奔告婦翁,集數十人操械而往,躍登船,則二老丐已歸,縛而搜之。

    其前後艙底有數甕,或鮮或槁,皆斷脊墮臂,貯滿其中。

    又有一小甕,泥封其口,撬開,則其妻與兒之首,血淋漓尚未乾也。

    於是并取其甕,解官。

    邑令鞫之,直認不諱。

    蓋此丐掉船遊行江湖,以騙取村童,迫令行乞,不從則殺之,騙子之最兇惡者也。

     仙人跳 蘇、滬有所謂仙人跳者,男女協謀,飾為夫婦,【亦有出之正確之夫婦者。

    】使女子以色為餌,誘其他之男子入室。

    坐甫定,同謀之男子若飾為夫也者,猝自外歸,見客在,則偽怒,謂欲捉將官裏去。

    客懼,長跽乞恩,不許,括囊金以獻,不足,更迫署債券,訂期償還,必滿其慾壑,始辱而縱之去。

    謂之仙人跳,亦謂之曰紮火囤。

     吳江顧某以應試至蘇,寓吉利橋畔,其旁有茶肆,曰錦鳳樓,飯罷無事,偶往品茶。

    至則坐客滿矣,惟屋隅一幾,僅有老嫗少婦在焉,無他客。

    顧往參坐,嫗即與之閑話,久之,頗洽,嫗曰:「此間無趣,郎如有興,盍至我家,當烹佳茗以相待。

    」顧欣然從之。

    既至,導之登樓。

    樓上陳設頗精雅。

    時為道光季年,鴉片煙已盛行矣,榻上煙具存焉,請嘗之。

    顧辭以不慣,嫗曰:「偶遊戲耳,庸何傷!」命少婦燒煙奉客。

    顧甫登榻,嫗脫其屨曰:「任意眠坐,無拘束也。

    老身有事且去。

    」嫗去未久,聞樓下叩門聲甚厲,少婦遽起下樓。

    某疑焉,施從其後以下,跧伏戶後。

    少婦啟門,則有男子三十餘人,鬨然而入,問人在何處,少婦曰:「在樓上。

    」乃悉登樓,顧乘間逸去。

     又有集黨以為之者,先使女子引誘男子,與之周旋,既接近,則引其黨十數輩,各攜武器,追蹤而尋獲之,聲勢洶洶,不可嚮邇。

    佯稱妻為所污,非死不可,否則汝既愛之,汝可買之,並須賠償平日一切費用,否則決不再留此被污之婦雲雲。

    男子或稍抗拒,則偽為夫者必連聲喝打。

    其黨則又假作調人,竭力勸解,迫令男子獻金,並將其衣服及隨身所有者悉數括之而後已。

     養瘦馬 金陵匪徒每於四方販賣幼女,選俊秀者,調理其肌膚,修飾其衣履,延師教之,凡書畫、管絃之類,無一不能。

    及瓜,則以重價售之巨室以為妾,或竟入妓院,曰養瘦馬。

    故遇有貧家好女子,則百計誘之,輒有受其誑而悔莫及者。

     當陳芝楣制軍鑾督兩江時,有滇人徐隣哉為上元令,因案罣誤,虧帑項,憂鬱以卒。

    親友奴僕皆星散,惟遺孺人、弱女,惸惸流寓,為居停所逐,乃求傭於人,作女工,有人引入瘦馬家,不知也。

    其家以老嫗主政,婢僕數十人,鹹尊之曰老太太。

    教師十餘人。

    諸女日皆有所業,稱嫗為母,為祖母,為姥姥者,莫不嬌容麗質,舉止安嫻。

    其家法,則三尺之童,非奉呼喚不入中門,規矩井然,宛若大家。

    所雇徐孺人,教諸女刺繡耳。

    嫗見其所攜之女,年十三四,秀外慧中,甚愛之,易女以時服,令偕諸女入塾讀書。

    暇時,調琴作畫,以及吹彈歌舞之事,女與女伴逞能競敏,亦精絕無倫。

     方孺人初至日,問嫗門第,則以丈夫、子皆外出服官,僅留諸女在家作伴為答,孺人信之。

    荏苒三年,女及笄,囑嫗為之擇壻,欣然從之。

    未幾,報某公子欲相女,先命諸女次第出,皆不中選,遂華裝徐女欲出,孺人止之曰:「此非大家所為。

    」嫗曰:「金陵風俗皆如是,不能違也。

    」不得已而去。

     騙緞以倪某為質 越人倪某世習申韓,由幕而官,去官復幕,在保定待聘,居逆旅有日矣。

    某年冬,有入居逆旅之內廳者,章服華煥,從以羣奴,賓客往來,絡繹不絕,似皆憲司之紀綱也。

    倪詢其僕,知為大名府之總司閽,奉本官命,來省購衣飾,為公子完姻,並延訪善於刑名、錢穀之士,俟聘定,即辭舊友者。

    倪即具衣冠往謁,其人稍閒,即與盤桓。

    久之,遂成莫逆,乃知其性情伉爽,而固目不識丁也。

     一夜,漏三下,突有役來,傳本官諭,促其人歸。

    其人得信,叩倪寢門而告之曰:「請先生起,煩為一讀來書,有役守候,不能待旦也。

    」倪起而誦之,亦惟以辦公乏人,諭令迅將各物置妥即去,並舊友辭定,所訪之新友必須於開印前至署雲雲。

    其人踟躕曰:「辦物不難,訪友非易,先生意中有信託之人乎?」倪遂自述其歷就州縣,屢助其東人升遷之事,其人笑曰:「吾以先生為記室耳,不知申韓妙手,近在鄰居,而猶外求耶?今即請代稟覆,謂以千金訂定倪先生,俟各物辦齊即歸,不敢逗遛也。

    」倪為之書竟,役去。

     次日,其人送關書及聘儀六金至,屈膝為禮,侍立,命之坐,謂不敢抗禮。

    其僕從亦來叩喜。

    倪大悅,曳其人入坐,曰:「相好在前,既承不棄,斷不可以常例拘也。

    」其人稱謝側坐,告以首飾尚未造完,俟工竣先歸,當遣車奉迓耳。

    又數日見倪,似有不豫之色,倪惶然叩之,其人曰:「在貴鄉親某緞局購定貨物,不過偶欠數百金耳,堅持不舍,何吝也!」倪曰:「此亦市儈恆情,何足怪!吾與之素識,可為代保,雖千金亦無害。

    」其人曰:「如此大佳,特恐先生未之信耳。

    」倪曰:「他日同署辦事,尚何!」因即偕赴緞局。

    所定之物實千餘金,僅付百兩,餘皆逋欠,故未付物。

    而局主已訪得大名郡守確有姻事,且倪就其幕,故倪至,殷勤勸接。

    其人笑曰:「爾鋪主不我信耶?請以先生為質。

    明年來迎先生時,金必攜至。

    」倪亦願力任之,局主欣然,其人遂滿載而去。

    翌年春仲,未有車來,局主大疑,邀倪同往大名,問司閽,無其人,亦無易幕事。

    倪歸,乃貨其行李以償局主焉。

     認丐為義父以行騙 有耆而聾者,在某關行乞。

    某日,有官舫至,揚旗鳴鉦而泊。

    艙中有貴官,探首見丐,使從者扶之登舟,諦視之,曰:「汝非某長者乎?前曾繼我為義子,我以回籍求科名,遂久別。

    今幸得官是邦,不意義父一貧至此,兒之罪也。

    」丐知為誤,姑應之,曰:「我年老糊塗,前事如夢矣。

    」官曰:「義父雖為風塵面目,骨格猶存,兒識之無誤。

    」乃令從者導之赴浴更衣,移舟至僻處,頤養月餘,以膠粉染其鬚髮,則皤然一叟矣。

    語之曰:「兒衣不稱父身,將入市買帛,為父修飾,便可同往。

    惟義父曾行乞於此,恐有識者,礙兒顏面,閱貨時,若合意但搖首,不可多言。

    」丐允之。

     官遂命泛舟入城,同乘肩輿二,從以二僕,父子皆服五品衣冠,若為謁客而出者,招搖過市。

    入銀樓,購金約臂,每具重四兩者一雙,謂樓主曰:「我將赴緞局,偕往兌銀可也。

    」樓主從之入緞局,具一單,與局主觀之,值須三千餘金。

    邀之入廳事,殷勤款接,私叩其僕,知一為嚴州同知,一為封翁,以同知之妹字杭州太守之子,將至會垣結婚,來此購奩中物耳。

    局主設席讌之,並約樓主作陪,曰:「是我之好友也。

    」樓主唯唯,方自以為榮。

    局主乃出縐緞洋呢各物,先奉封翁閱之,封翁皆搖首,局主曰:「此皆上等貨也,可入貢,豈猶不堪服用耶?」官曰:「既不合父意,可與妹觀之。

    」因令輿夫負貨物,一僕押之。

    良久未回,又令一僕往催,則輿夫先回,曰:「舟中人囑我稟官,曰綢緞經姑娘目,俱合意,不知應用何號平色銀兩,請自歸檢之。

    」官謂局主曰:「煩陪家君暫坐,我去兌銀,即回。

    」乃乘輿去。

    至舟,犒輿夫錢,曰:「爾等往來勞苦,先喫飯去。

    」輿夫去而舟開矣。

    丐坐俟至夜闌,不來,局主與樓主皆惶急,乃追問丐。

    丐亦情虛,語言閃爍,羣擁之鳴官。

    令究其實,亦無可如何,惟跴緝而已,釋丐出。

    眾褫其衣,以靴帽不合時,舍之,丐遂戴五品冠,著朝靴,赤體而叫化於市。

     冒為人父以奪錢 京師有某少年,以銀易錢於市,方諧價,忽一老者從後擊而仆之,且罵曰:「父窮至此,爾有銀,乃私易錢,不孝孰甚!」遂奪銀去。

    旁觀者謂是父責子也。

    少年暈絕,良久始甦,雲吾安得有父也。

    而銀已去,不可追矣。

     冒充某方伯子以行騙 有京卿惡其子之不肖而逐之者,其子不知所之。

    京卿旋出為方伯,一日,入廟行香,時府縣以下伺應者數十員,士庶環觀者數百人。

    突有敝衣冠者,至方伯前,長跪而號哭曰:「兒今願改過矣,請大人盡法處治,伏望收留。

    」語畢,叩首無算。

    方伯察之,非其子也,大怒,叱曰:「何處匪徒,敢冒吾子,殊大膽!」令役加以縲絏,交首府,使問罪。

    首府挈至署,訊之,其人供稱前因不好讀書,不受訓飭,偶有觸犯,為父所逐,今但求為之挽回,誓必奮勉用功,不敢稍惰,有負隆恩。

    守因詰其家世,言之鑿鑿。

    且察其神色悲慘,語言明爽,似非作偽者。

    試以制藝,亦能成篇,信其為方伯之逐子也。

    留之署,俾易冠服。

    公餘,為方伯委婉言之,方伯曰:「實非我子,若無為匪情事,任君遣之可也。

    」方伯歸,與僚寀議之,眾皆請見其人,令言志,則拜而泣曰:「父性嚴厲,己實不才,惟有回籍應試耳,倘得科名,或可藉贖前愆也。

    然無旅資,奈何?」眾憐其志而哀其遇,遂貲助數百金,送之去,而以責逐覆方伯。

    後聞家人言,始知確非方伯子。

     以假人頭騙錢 當洪秀全據金陵時,曾忠襄督師進攻,結營雨花臺,相持年餘。

    洎同治初,寇之勢力漸蹙,京師有遣李文忠來援消息,忠襄遂下令猛攻,旋於甲子六月十三日城破,蓋自鹹豐癸醜至此,十一稔矣。

     時有銀樓曰天寶者,主人楊姓。

    一日薄暮,忽來大漢二人,操徐州音,土棍也。

    背承笆鬥一,上覆袱,直入肆,故作張皇態,以語楊曰:「予鄉人,不識此為何物。

    」言時以手入鬥,連探翹邊細紋者兩錠出,置案間,色晦黯,上暈土花,而一種不可掩之寶光,躍躍浮動,望而知為銀也。

    楊審視良久,曰:「是銀也,汝烏得有此?可售乎?」二人聞言,作驚喜狀,自相語曰:「是果為銀者,某地徧谷皆是,爾我此後但作富家翁,可無煩勞力矣。

    」復謂楊曰:「勿誑我,此既為銀,可與我以錢。

    」楊乃欺之,佯為持籌握算者,若按其值而予之,實則償不及半,二人亦不與較。

    臨行,楊與之約,謂後如獲此,當來兌,吾不汝欺也。

    二人諾而別。

    蓋兵燹之後,發現窖藏事,往往有之,以是遂不之疑。

     詰朝,其一人果負笆鬥至,悻悻然,擲諸楊前,而謂之曰:「子視之。

    」楊猶意是前物,揭視,則人頭也,駭極罔措。

    其人大喜曰:「子令我掘藏銀,同類起爭端,緻相殘殺,釁實啟於子,吾即遺此以嫁禍,不為過也。

    」言畢欲遁。

    楊急起挽之,願將原銀還之,令攜頭去。

    其人初有難色,旋經典籍者哀懇始允,將原銀裝腰橐,從容攜笆鬥出門。

    未數武,適有隣肆甫啟關者,其人即擲笆鬥於門,怱怱竟去,曾不一回顧,人鹹怪之。

    眾見其去遠,啟視,一人頭也,不敢匿,遂鳴裡胥,報邑宰。

    宰親蒞檢驗,提頭出笆鬥,乃麵粉捏成,塗飾彩色於其上,鬚髮則插以豬鬣也。

    宰怒其妄,笞裡胥二百。

    當檢驗時,楊亦潛窺之,始悟己之受騙矣。

     假關節以行騙 浙之杭人有金某者,以賈於海外起家。

    某歲,送其子姪應童試至杭,寓學院之車轅門外。

    有人叩門請見,見之,則衣冠華煥,僕從甚都,問有應試者陳某否。

    蓋金與陳固中表,知其向幕江南也。

    然其時實未歸,乃告以故,叩其來訪之意。

    其人躊躇曰:「陳不來,事不諧矣。

    我施姓,與陳至好。

    我為學使所聘,至此閱卷。

    」遂告別而出。

    門有肩輿,施登輿,由東轅門直入儀門矣。

     金聞學使向有貨取之名,疑其人與陳必有勾串事,然亦無從進門,姑置之。

    一日,偕戚友遊西湖,遇施於聖因寺前,見其與兩客偕,皆翩翩少年也,從僕三四人,更有輿焉。

    施遙見金來,出隊趨迎,握手道故,指一衣秋香縐襖、冠盤金便帽者曰:「此學使之大公子也。

    」又指一卵色紡衫者曰:「此某孝廉,我同年同事也。

    」又謂二人曰:「此金君,為我至友。

    」遂問金同行戚友之姓名,互相揖讓,施大笑曰:「難得英俊多人,不期而會,我合作東道主,暢敘一日矣。

    」乃邀入五柳居,登樓列坐。

    酒家以木版來,指點酒肴之精妙者,次第供應。

    施與孝廉縱談今古,討論文藝,公子殷勤勸金浮大白。

    酒酣,有蒼頭飛騎而來曰:「大人有命,請公子同歸。

    」金潛起,給酒貲。

    酒傭曰:「上座之客,入門時已先付矣。

    」金跼蹐不安。

    施及兩客皆下樓,謂金曰:「三生有幸,始得訂交,如欲相見,但須告閽者張老,我自來耳。

    」旋拱手作別,乘輿馬而去。

     金歸,與子姪言之,僉謂宜作答宴之舉,遂於旅邸設盛筵,具柬交張老,以邀三人。

    次日,施赴讌,謂大公子與孝廉皆為公務所羈,囑緻謝,遂入席。

    索其子姪之課文閱之,曰:「佳矣,惜未能投學使之所好也。

    就文論之,即如某篇某處應提,某處應頓,結以大尾,則必為學使所愛,無不命中矣。

    」眾鹹服其論。

    金乃詢之曰:「君前訪陳,果以何事?」施曰:「吾輩既相好,言之何傷。

    學使之大公子,好交賢豪,令我輩為之介紹。

    陳君前約貴處之某姪,為通邑富豪,欲與公子納交,不意陳遠客未至,殊掃興也。

    」金曰:「如我子姪,不識可充數乎?」施曰:「無不可,但縞紵之費,各需千金,能乎?」金曰:「得半猶可。

    」施難之。

    金再三懇求,既而曰:「幸有我在,或可商之。

    」言未已,有二役以提督學院大燈見迎。

    金送之出門,見其由中道入,文武巡官皆旁立候進,金深信之不疑矣。

     翌晨,施來,曰:「關防在邇,遲恐不得出。

    大公子以我故,允所請,惟須以金面封,俟榜發來取。

    」遂同赴錢局,如數兌銀,加緘而回,給以關節。

    未幾,試畢,金之子姪皆落孫山,始疑之。

    赴局開兌,則原封固不動也。

    啟之,易以磚石矣。

    中有一紙書雲:「大宗師如此清正,汝曹妄想功名,理應重罰。

    所封千金,權借濟急,銷汝罪愆。

    以佛法論之,或者來世有奉還之日也。

    不必冤屈好人。

    此囑。

    」金大怒,乃設法納交於學轅之巡捕官,以訪其事,始知學使幕中實無施某,即所謂大公子者,亦年貌不符。

    蓋騙子先冒雜役,於放水菜時入內,匿號舍中,易衣冠而出。

    巡捕官見其章服華煥,且自內出,則拱候之,其入亦然。

    既入,則仍易破衣,混雜役中出矣。

    至張老及燈籠夫,皆其黨偽充者,事後俱逸,所騙亦不僅一金也。

     冒為人子以行騙 中牟劉氏女嫁興國州,其夫與子皆前卒,出而為傭,常居其主樊氏家。

    時樊玉農太守方知河南府,善遇之,頗有所蓄。

    忽有某甲自湖北至,自言為其夫兄弟之子,然族屬疏遠,固不可考矣。

    乃其事劉則甚懃懇,抑搔苛癢,問衣燠寒,雖親子有一若。

    劉甚喜之,將以為子。

    劉有妹,亦傭於樊氏,謂劉曰:「昔吾夫有親兄弟之子,吾以夫亡,往依之,哭於門外,達旦而不見收恤。

    今此人與姊,遠矣,何親暱之甚也,此必不可信,姊毋為所餌。

    」嗣後,甲至與劉語,其妹輒往參焉,使不得盡其說。

    會劉病,甲乃為賃屋於外。

    劉因言於主人,就外舍養病,妹又尼之,劉曰:「人固有不同,妹將以此子為猶爾夫兄之子耶?此子與我至厚,我又無子,不從之去,而尚焉往?妹勿阻我,他日必不為妹累。

    」妹無如何,劉乃從甲俱去。

    甲有所善婦人,遂以為妻,與劉同居,居然母子姑婦矣。

    乃稍稍蠶食劉之所蓄,既盡,偽使劉至某所就醫,及暮而返,則甲夫婦不知何往矣。

    劉儽然一身,卒依其妹以終。

     漢口某錢莊遇騙 同治某歲,忽有一叟賃屋漢口某錢莊之旁,久而與莊夥讅,時往談話。

    一日,出信一,銀一封,自稱:「此為兒子自陝西總兵任內寄至者,予以年耄目昏,不能閱,煩啟視。

    」莊夥閱之,謂信中所雲,當以此易銀幣。

    叟曰:「煩君為之。

    」自是而後,屢有請莊夥代兌銀幣之舉,又屢邀其飲食。

    及半年,叟忽又以信及銀數箱至莊,莊夥閱之,則信中言有極要事,故寄五千餘金,望速兌銀幣雲雲。

    莊夥喜其平色之大,可折加,每一元寶竟扣至二三兩。

    叟無言,取銀幣而去,元寶固尚在叟家也。

     翌晨,忽有人至莊告曰:「此人為巨騙,已於昨夜登舟矣。

    」莊夥往視銀,果皆銀皮而中實以鉛也。

     周夢星騙信局 信局為人寄銀幣,必由原寄人自為緘封,而標明若幹圓之數於上。

    寄到時,緘封如原狀,銀幣之多寡真贋,不問也。

    惟緘封若有損裂痕,則信局當負責矣。

    周夢星者,不知何許人,家常州,夙以行騙為業,百出其計以騙人,計亦將窮矣。

    一日,忽憬然有悟曰:「是可以術愚信局而大有所獲也。

    」乃與其居無錫之友人李亦園約,以銀幣四十圓寄亦園,其緘封如普通式,而所包之紙為易裂者。

    及寄至,亦園將啟封,審視再四,語送信者曰:「何以有裂痕?」因令送信者眼同啟封,既啟,則四十圓之半為贋鼎,餘亦為啞闆糙闆。

    亦園大怒,曰:「無怪封之損裂也,幸我細心,否則為汝局所紿。

    」因偕送信者至局,面局主曰:「汝以偽易真,不速償,必控之官。

    」亦園夙無賴,恒為人所憚,乃償以二十圓,亦園始悻悻歸,後與夢星平分之。

     騙戲館中錢 董某客京師,偶入戲館,占席以待客,橫二千錢於案。

    忽有衣冠者三人自外來,中一人若與董素相識者,遽向揖。

    董答揖,揖甫下,而錢為其人之同伴者撮去,掛於肩。

    揖畢,問姓氏,其人故驚愕,作誤認狀,深緻歉忱。

    董回座,而案上之錢已失,撮錢者尚立於旁,反咎之曰:「在戲館,豈可以錢橫於案,如我之掛於肩,斯可耳。

    」實則掛肩之錢,即其錢也。

    董熟視,竟不敢言。

     以計騙伶物 都門士大夫筵宴,輒召妙伶侑觴政,蓋官箴嚴肅,一入北裡,懼掛彈章,如此則既得選舞徵歌之樂,又可免挾妓飲酒之譏也。

    某伶者,歌喉宛轉,貌亦超羣,眷之者多,積資甚厚。

    一夕,演劇之餘,在戲園遇一客,衣履豪華,舉止闊綽,一望而知為貴人,邀之同赴酒樓。

    伶固應客者,遂不之卻,與偕行。

    至酒樓,開樽共酌,極贊其色藝。

    臨別,命僕以百金贈。

    伶叩其寓址,不以告。

    其僕答雲:「主人為某省太守,入都謀擢觀察,小作勾留,即將南下,毋煩絮問居址,謀過從也。

    」 次日,又遇於他園,復攜之飲於酒舍,酬贈如前。

    伶感之,邀至寓小酌,客不允,再三請,乃謂伶曰:「不必盛筵,但蔬菜數簋,清酒一壺,以佐清談足矣。

    」遂訂時而別。

    次日,伶一一設備。

    屆時客至,駟馬高車,俊僕三數輩從之。

    酣飲未終,日已薄暮,堅留客宿。

    客亦不辭,乃遣散僕從,令明日不須早來。

    既而入臥室,解衣並枕,笑談甚洽。

    伶歷述生平及箱篋所有,悉以告客。

    次日,家人起,重門洞開,知有異,入伶臥室,箱篋皆脫扃而空空矣。

    伶猶鼾臥,呼之,不應,知其中迷藥,亟以涼水解之,乃覺。

    詢以客往何處,懵然也。

    告以失物,則懊喪欲死。

    始悟客為大偷,始之重酬,餌之也;繼之請宴不允,必俟再三而後諾,堅其心也。

     冒為探事委員以行騙 某中丞撫浙時,嘗訪察官民之不法者,重懲之。

    溫州守某簠簋不飭,聞風而懼。

    突有外來三人操北音者,寓府廨側,不言所事。

    守出坐堂皇,必往觀,暇則與館人辨論守之是非曲直。

    館人怪之,密以報守。

    守瞷三人出,亟搜其行李,得中丞訪牌一,守之私事備列焉,所鈐乃紫色印花也。

    又有首縣緻永嘉令一函,未緘,內雲:「蔣廳尊奉大憲命,以探事來貴治,諸祈照察」雲雲。

    守益懼,密商永嘉令,將重賂之。

    三人歸,見箱篋俱亂,召館人詰之,館人曰:「君出,太尊來,必欲面晤,在房坐半日始去,行李之亂,其太尊所為乎?」三人默然,既而曰:「機事洩矣,盍去諸。

    」遂買舟行。

     館人飛報守,守屬永嘉令謁之。

    至舟,僅二人,令問蔣司馬何在,二人曰:「主人回省矣,留函奉呈。

    」令收閱,一首縣原函,一司馬所自緻,畧雲公事匆促,不及謀面,深緻抱歉之意。

    令白守,修書,饋柑橘四桶,中藏白物,因其僕追贈之。

    未幾,守至省,晤蔣,訊無赴溫事,乃知前物入騙子手而不敢言。

     責妓償金 秦淮某妓故富,一日有騙子至,手袱中包五兩銀錠十枚,入門,即以一付妓家,令易錢。

    次晨,易一枚,至第三日,又易一枚,置所餘於枕旁。

    妓藐之,未開視也。

    第四日晨起,袱中七錠杳矣。

    客怒,以三日用十五金,足敷纏頭,且入房三日,未出檻,此銀應取償於妓。

    妓無辭以辯,酬以三十五金乃罷。

    後漸偵知客銀僅三枚,餘七枚以麪為之,而裹以銀箔,夜中盡食之,而責妓償也。

     無賴子假雪彌勒以行騙 唐韓文公雲:「偶然題作木居士,便有無窮求福人。

    」《風俗通》所載,如鮑君、李君、石賢士等,大率類此,從古然矣。

    乃若津門所傳雪彌勒事,則尤可笑。

    某歲,津門大雪,好事者戲聚雪作彌勒,低眉垂目,笑態可掬,偏袒踞坐,大腹彭亨,右手持牟尼珠,左手持布袋。

    又作侍者二人,皆生動有緻。

    愚夫愚婦見之,膜拜作禮,竟有以香燭供奉者。

    諸無賴子遂藉以斂錢,侈談靈異。

    瞻禮者眾,乃搭棚以覆之,檐前懸紅燈二,居然一佛殿也。

    然人多氣盛,又益以香氣燭光,熏蒸終日,未浹辰,玉山頹矣,諸善信皆廢然而返。

     老人為某所騙 京師多騙子,遇之者輒無幸。

    有某者,為人經營商業,一日,其主予以銀幣三千圓,命入都購貨,戒之曰:「君去,餘即後至。

    至京,即居旅館,勿輕出,倘遭巨騙,則餘血本三千金將化為烏有矣。

    」乙曰:「諾。

    」翌晨,束裝就道,加意防閑,苟有向之注目者,皆疑為騙矣。

     未幾,抵京師,下榻旅館,私念都中商市繁盛,倘閉門不出,虛此一行,而主人所言,亦何敢忘,思之再四,忽以銀幣二圓囑役人易錫餅,俄頃購至,藏之而寢。

    時方隆冬,晨起大雪,乃檢囊中所實錫餅,間以銀幣,荷於肩以出。

    臨行,謂役人曰:「如有人覓我,即告以入市易物去矣。

    」於是徐步出門,且行且顧,以為往來人中,果誰是巨煸者。

    偶見一錢肆,即入小憩,取銀幣二圓兌小銀幣,餘則仍納於囊。

    當兌換時,對門立一老者,鼻架墨晶眼鏡,身披羊裘,外加織毛馬褂,口銜京式短煙袋,目眈眈注視其囊中物。

    瞥見,喜曰:「騙在是矣。

    」坐憩片刻,仍取布囊荷之如故,並向老人佯作問路狀。

    老人曰:「君所問者,正老朽欲往之路,同行可也。

    」乙曰:「某受主人重託,攜巨金來京師購貨,初至貴地,不識路徑,承吾翁指示,深感。

    」微窺老人作何狀。

    老人聞之,若不為動。

    行未裡許,見一茶肆,老人曰:「君負重囊,憊甚,此茶肆尚不惡,盍小坐。

    」遂偕入。

    老人以京式短煙袋進某,復將織毛馬褂置於幾側。

    某方啣煙袋,忽皺眉向老人曰:「腹痛腹痛,附近有廁所否?」老人曰:「在肆之東。

    」時風雪益厲,某曰:「翁之馬褂乞暫假一披,藉以護體。

    某之布囊,請代為看護,囊失而某之生命且不保,乞留意焉。

    」老人許之。

    某遂禦馬褂,持煙袋去。

    老人固巨騙,第注意布囊已久,以為有此為質,不虞他變,乃慨然以衣物假之。

    詎某久不回,急傾囊視之,則所儲銀幣實贋物,及追某,不知所往矣。

     擔水夫為道士所愚 光緒時,雲南某縣有擔水夫,日荷雙筩,往來井上。

    某年長夏,枕石酣眠,迨醒,一道士跪其前,口稱貴人不置。

    擔水夫嗤之以鼻,道士曰:「貴人不信,明日可至笻竹寺一覘異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