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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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罵曰:「爾輩禽獸之情,亦已畢露,此客子所共憤者。

    」黃及主人皆釋刀杖,長跽而請。

    吳亦啟戶出,頓足怒詈。

    秀才又勸止吳,兩始和解。

    女子又啼,謂寧死不歸。

    內奔出嫗婢,捽女令入,女子臥地哭,益哀。

    秀才勸主人,以重價貨之吳。

    主人俛首曰:「作老娘三十年,今日倒綳孩兒,亦復何說!」遂依秀才言。

    吳固不肯破重貲,秀才調停主客間,議定五十金,人財交付。

    及晨鐘動,乃共促裝,載女以行。

    女未經鞍馬,馳驅頗殆。

    午間,稍休憩,將行,喚報兒,不知所往。

    日西斜,尚無跡,頗疑訝,遂以問狐。

    狐曰:「無憂,將自至矣。

    」星月已出,報兒始至。

    吳詰之,報兒笑曰:「公子以五十金肥奸傖,竊所不平,適與鬼頭計,反身索得。

    」遂以金置於幾。

    吳驚問其故,蓋鬼頭知女止一兄,遠出十餘年不返,遂幻化作其兄狀,使報兒冒弟以入門,索姊妹。

    主人惶恐,詭托病殂。

    二僮欲質官,主人益懼,賄之以金,漸增至四十二,僮乃行。

    報兒具述其故,吳即賜之。

    吳歸,琴瑟綦篤,家益富。

    細詰女子,曩美少即其夫,蓋史即金也。

    囊一槲紬帔,雲是得之山東王姓者。

    蓋其黨與甚眾,逆旅主人皆其一類。

    不意吳所遇,即王叫苦之人也。

     飾男為女以鬻錢 有某紳在揚州買妾,連相數家,悉不當意。

    惟一縕寄居賣女,女十四五,豐姿姣好,又善諸藝,大悅,以重金購得之。

    至夜,入衾,膚膩如脂,喜而捫其私處,則男子也。

    駭極,方緻窮詰,蓋買美僮加意修飾,設局以欺人耳。

    黎明,遣家人奔赴媼所,則已遁,中心懊喪,進退莫決。

    適浙中同年某來,因告之。

    某便索觀,一見大悅,以原金贖之而去。

     僧以王某為人蝟 祥符縣有三教庵,距城十餘裡,僻在荒野,旁近無居民。

    康熙壬戌七月,有武秀才王某自遠道訪舊而歸,孑身無伴,暑渴且甚,暫憩於庵。

    庵僧以茶飲之,遂懵然不能言,兩目瞪視而已。

    隨有一僧以二寸許針,從左手腕刺入,初覺微痛,漸乃不省。

    遂解其衣,髠其頂,復將百針自腰以上,凡肩背胸膊,悉密釘之,竟成人蝟。

    乃以柳輿舁之出庵,周行村鎮,宣佛號,且曰:「有能施銀錢者,為拔一針。

    」檀施頗集。

    旋至城市,觀者如堵。

    眾中有一人就而迫視之,良久,亟呼曰:「此我表弟王某也,何至是?」僧駭走。

    市人擒僧鳴縣,押取解藥,為去針盡,迺甦。

    時蒲圻黃岵雲令祥符,鞫治得實,遂置僧於法。

     黠婦以偽夫取財 張秋者,山東某邑之屬鎮也。

    有一婦,年三十餘,僱驢至兗州探親,驢夫從之行。

    中途,問驢夫有婦乎,曰:「無。

    」婦曰:「我亦新寡,與汝可為夫婦矣。

    」驢夫大喜,因野合焉。

    既至,謂驢夫曰:「我母家頗豐,子衣如此,不便同歸。

    」因予十金,令至緞肆買緞持歸。

    婦密燒其數處,驢夫不知也。

    婦曰:「如此破緞,汝買之何用!可於飯後往易。

    」則已密置毒於飯中。

    驢夫食訖,遂同至緞肆,爭論間,毒發死矣。

    婦以緞肆殺夫,欲鳴官。

    緞肆中人急以五百金賄婦,婦遂挈資騎驢而去,蓋借驢夫以挾詐也。

    此康熙辛未事。

     僧以邪術騙金 雍正時,常熟某巨公退歸林下,雅好方技,一時術士多歸之。

    僧某稱自峨眉來,無長物,惟攜一鉢。

    閽者不為通。

    僧置鉢門前,撥之,不動,怪之。

    僧使審視,則鉢中忽若湖海,波浪湧現,魚龍出沒。

    大驚入告,某禮之為上賓。

    一日,僧邀某遊山,攜手一躍,身入鉢中。

    行數十裡,有山巍然,千峯萬壑,景色絕異。

    僧曰:「赤城也。

    」登其巔,但見紅日初出,蕩漾海波,霓隱電沒,五色畢具。

    某大樂。

    僧請至山坡寺中少憩,即亦徐步從之。

    寺甚古,前後松柏,皆虬盤龍褗,類千歲物。

    僧進伊蒲饌,香潔清淨,食之而甘。

    已而此僧忽不見,以問寺僧,寺僧曰:「彼言公披薙於此,將不歸矣。

    」某大窘,再三乞哀。

    寺僧要令捐十萬金,助修正殿,某書券與之。

    書畢,向僧復至,拱手謝過,引鉢示某,請窺之。

    某俯視,則見一家兒女眷屬,皆在眼前,回顧,身故儼然坐堂前也。

    尋向僧,不復見。

    發篋,失金而得券,竟寢其事。

    或曰,此白蓮教邪術所為也。

     粵西多拐騙婦女 乾隆以前,粵西拐騙婦女之案極多,及訪其被拐者,則又非原夫,而先為拐得者,甚至有一拐再拐三四五拐,輾轉而歸之原夫者。

    故凡婦女出行,必夫自送之,否則即如行李貨物之為他人所有矣。

     方九麻子影射盜名以欺僧 乾隆時,直隸總督方勤襄公維甸之族叔曰九麻子者,少無賴,能以術攫人財,屢犯法,捕弗獲。

    中年,忽走保定,投勤襄,自陳改行,願為走卒以自效。

    勤襄使佐內署會計事,月給以數金。

    任事勤謹,且謙抑,主計者屢稱譽之於勤襄,乃數倍其月給,而勤謹謙抑如故。

    偶出,必購舊皮箱歸以為常。

    數年,積百數十具。

    人問之,曰:「無他,予亦欲為販客耳。

    南方革貨貴,北貨直賤而堅,雖費舟車資,獲利猶倍蓰也。

    」 一日,九麻子請於勤襄,謂將歸省母,乞假數月,允之,且厚贐焉。

    乃雇大車十餘輛,載箱以行,加鎖焉,亦不知其中藏何物也。

    先是,勤襄尊人恪敏公觀承之出塞省親也,嘗道經沙河縣之伽藍寺。

    某歲,大風雪,凍餓,僵於寺門外。

    主僧舁入,救之甦,給以粥糜藥餌,更贈裘與金。

    數日病已,將行,謂僧曰:「苟富貴,必大興爾寺。

    」及官直督,乃捐萬金修寺。

    僧又置良田數千頃,跨三邑界,有下院數十處,九麻子夙知之。

    是日抵寺,謁主僧,謂受制府命,護衣笥還裡,距驛尚遠,不得達,乞假一宿,僧許之。

    乃積笥於僧之密室,更命沙彌備浴器,購皮紙數十張,麪餬一器,置浴器密室,以皮紙嚴封窗隙。

    僧以時方盛暑,見而異之。

    及浴,僧竊窺,乃坐浴器中作恨恨聲曰:「皆爾作怪,緻名播全省,無立足地。

    」隨語,隨拔其骽之毫毛。

    僧白之主僧,主僧訝曰:「是必賞格中人也。

    數月前,有大盜號飛毛腿者,劫某邸,得贓甚巨,朝廷命步軍統領懸重賞購之,期必獲,今其是矣.」乃密報縣,縣令遣兵役掩捕之.九麻子至縣自陳,如告僧語.不信,繫之於獄,遣人至保定偵之,信,乃大恐,延之上坐,設盛筵請罪,且厚賄之,囑勿為制府知.曰:「可,惟笥存於寺三日矣,保無有遺亡者,須輦至縣署驗之.」令亦謂然.笥至,悉啟之,則木魚鐘磬及殘破之袈裟經典也.九麻子怒曰:「督署安有是,是必為僧所易者.」因出物單以示令,欲主僧如數以償.僧無以辨,持之力,令和解之.令罰五萬金,九麻子乃挾以歸. 插天飛屢行騙 方勤襄之族人有曰插天飛者,方頤廣顙,美鬚髯,熟諳宮廷事,有徒黨甚眾,專伺察各省大吏之陰私以取財。

    汴撫某以事攖上怒,將罪之,未發也,忽喧傳有操北音者數十人至,居某寺,晨開門,通樵汲,餘皆閉門禁出入,官吏皆皇駭。

    祥符令日遣幹役伺之。

    一日薄暮,役見有似內監者一人出,提壺行沽。

    尾至肆,與語,不答。

    次日又遇之,役代給直,更邀之飲,詢之,曰:「吾主聞巡撫於某某等案得賄枉法,故命密訪,如得實,將不測,慎勿洩。

    」役亟走報,官吏皆失色。

     翌日,撫率屬往謁,叩門,不應,但聞敲撲呼號聲,久之寂然。

    門啟,有二人舁一杖斃之屍出,役識為昨之沽酒者,以告撫,官吏皆大懼,懍懍然報名進,則見有黃馬褂、珊瑚冠、孔雀翎者,侍上坐少年側,謂眾官曰:「爺在此,可行禮。

    」少年欠伸小語,乃代宣曰:「明日回京。

    」至暮,撫密遺以黃金萬兩。

    越翼日黎明,率屬餞之於城外,去矣。

    侍側者,插天飛也。

     道光時,清江浦最繁盛,以漕河兩督駐其地也。

    魯撫某署河督,將赴任,而漕署忽有老者衣冠上謁,自謂為河督封翁,先河督而至。

    漕督接見,暢談朝事,既而曰:「我之行,先吾子一日,彼尚未至。

    適購某肆古玉數事,議價三千金,擬乞暫借以付。

    吾子至,即奉還。

    」漕督立命人舁三千金出。

    老者方命其從者取金,門者忽報新河督至,老者笑曰:「彼自當至矣。

    」河督入,老者仍踞上坐,撚鬚微笑曰:「爾來此,當有公事,我先去。

    」漕督送之出。

    及返,河督曰:「彼何人斯?」漕督大詫曰:「非封翁耶?」河督曰:「家君以病留京耳。

    」漕督至是乃悟為騙,亟下令捕之。

    捕者惟見綠色肩輿及紅傘委棄道周而已。

    老者亦插天飛也。

    既而案纍纍,京外通緝。

    插天飛匿蘇州逆旅,兵役數十人往捕之,插天飛曰:「姑緩縛,我罪不至死,而累公等,固不可徒勞跋涉也,當以制錢五百緡、裘十餘笥與公等分之。

    」並置酒飲之,皆醉飽,各披裘數襲於身,纏錢十餘緡於腰,挾插天飛以行。

    時方深秋,兵役皆重累汗下,幾不能步。

    至歧途,插天飛奔而逸,兵役不能追也,皆瞠目視其去。

     騙子賃居承恩寺 江寧承恩寺之屋宇,深邃而軒敞,時有寓公,然非富貴者不能賃也。

    乾隆時,有一人至,僕馬甚都,從者七八人,至寺,似顯者,而便服。

    案架一帽,以袱覆之,不識是何頂戴。

    僧私詢其僕,皆以客商對。

    數日無動靜,亦無人與之往來,惟其僕日日乘馬出,不知何為。

    一日,廚人持大秤入市買肉,不允而鬨,僕適策馬過,見之,下馬,鞭廚人,責以生事,且斥之曰:「王爺且不露聲色,爾何得爾!設為王爺所知,爾死無所矣。

    」由是合城轟傳,當道皆求謁,拒不納,以訛傳覆之。

    府縣以上皆厚贐金幣,約數千,故不受,往返數四。

    時已入夜,僕恐持回或有失,請存於此,明旦主人自來,強從其請。

    次晨往覘,則室中寂然,門牖洞開,不知其何時去,即僧亦不覺也。

     騙三千金 和珅用事時,有少年至金陵,住承恩寺,自稱為和中堂子,與當道相往來,言於江寧守,乞借銀三千兩。

    守允之,與幕賓密議,恐其偽。

    幕賓有曾居京都者,讅知和之子善書大鵝字,曰:「盍招飲,而置筆硯,請其書鵝字,則真偽立辨矣。

    」守從之。

    飲次,從容祈請,少年大笑曰:「君何以知我善此?備善筆否?可令人磨墨,書畢再飲。

    」乃伸紙於案,注濃墨於硯。

    少年取筆醮墨,方欲落紙,忽投筆怒曰:「爾非乞我書,蓋疑我為騙子,欲留筆據耳。

    吾父若知之,我何以自解?銀不敢借,酒亦不必飲。

    」乃拂袖徑出,忿忿升輿去。

    守惶懼,速送三千金,殷勤謝過而歸。

    次晨偵之,已不知何往矣。

    探知和子實未出京,前者乃騙子也。

     騙黃金二百兩 江右某相薦其門人某撫蘇,某思有以報之。

    適其次公子以書來謁,見之。

    其人少年俶儻,應對如流。

    緣書中有告助意,問所需,以二千金對,允其請,且留之小住,則以父命迫促為辭。

    及答謁,則見其所乘為巨舫,行李僕從莫不華煥。

    某意相崇儉,是人不類,竊疑之,質之於幕賓某孝廉,以其亦為相之門下士也。

    孝廉曰:「某公子,幼曾見之,今相隔有年矣。

    」因出其所書之扇,俾某觀之,楷法挺秀,笑謂孝廉曰:「明日我讌公子,屈君作陪,面索其書,則真偽立辨矣。

    」 撫既設席宴公子,公子來,見孝廉,先呼曰:「相隔多年,尚識鄙人否?」孝廉不能辨,唯唯而已。

    某出紙求書,公子欣然諾,命僕磨墨,其僕面赤手戰,目視公子。

    公子吚哦聯句,提筆欲書,忽擲筆心僕曰:「盍去諸,彼慢我矣。

    乘我有所幹求之時,故索我書,乃以賣字之文丐視我耶?」悻悻然出,登輿去。

    撫追送,公子亦不回顧。

    撫自悔鹵莽,具黃金二百,至其舟謝罪,強之受而去。

    未幾,相有幼子至,與前人名柬相同,而無書劄。

    見之,則樸素黯淡,恂恂儒雅。

    使孝廉相客,客不識。

    留之入署,亦願居。

    索其作書,亦不辭。

    某疑莫解,使捷足入都探之,始知前者入騙子手矣。

     騙人參 京師張廣號售人參有名,一日,有騎馬少年,負銀一囊至肆,則先取銀百兩,與之作樣,而徐取參數包閱之,曰:「我主人性瑣碎,買參不如意,必呵責,我又不善擇,可否先存此銀於店,命老成肆夥多攜上等者同往,任其自擇,何如?」店中人以為然,即納銀,索店中年老之夥,負參數斤偕往,臨行,囑曰:「謹持參,勿落他人手也。

    」 店夥從少年入東華門,至一大府第,遂相將登樓。

    樓有主人,美鬚眉,披貂裘,帽有藍寶石,病奄然,倚枕,目店夥者曰:「所擕參果遼東之無上上品耶?」夥唯唯.旁二僮捧參上,按包開檢,所批駁,皆一一無訛.閱未畢,忽門外車馬甚喧,一客入,主人惶遽,命侍者下樓,辭以病,不能會客,低語店夥曰:「此蓋向我借債客也,斷不可使之上樓.彼上樓,知我力能買參,則難以無錢相覆矣.」客則在樓下呼曰:「汝主病,詐也,必抱優童娶小奶奶,故不許登樓,我必上樓一看.」侍者固拒之,爭不已.主人愈惶急,又低語店夥曰:「速藏參,速藏參,慎毋為惡客所見.牀下竹箱可安置.」以銅鎖之匙付之,又曰:「汝坐此獲守,我且下樓見之,或能止其上樓也.」遂踉蹌下樓,與客始而寒喧,繼而嘲罵.客必欲上樓,主又固拒之,客大怒曰:「汝不過防我借銀耳,慮我見汝樓上有銀故也.如此薄待我,我即去,永不再來.」主人陽為謝罪,送客出,僮亦隨之出,久而寂然.店夥乃端坐箱上以待,則久不至,始疑之,開鎖取參,參不見.蓋藏參者乃活底箱也,箱底即樓闆,方嘲罵時,已從樓下脫闆取參,店夥不知也. 騙牆 京師有富人欲買磚造牆,某甲聞之而往見,告之曰:「某王府門外牆,今欲拆舊磚,易新磚,公何不買其舊者。

    」富人疑之,曰:「王爺未必賣磚。

    」甲曰:「某在王爺門下久,不妄言。

    公既不信,請遣人偕至王府,俟王出,某詭請,王若點頭,再拆未遲。

    」富人以為然,遣家奴持弓尺偕往。

    故事,買舊磚者,以弓尺量若幹長,可折二分算也。

    時王適下朝,甲攔馬首跪,作滿洲語,喃喃然。

    王果點頭,以手指門前牆曰:「憑渠量。

    」甲即持弓尺率同往之奴量之,縱橫算得十七丈七尺,值百金,歸告富人。

    富人喜,即予半價。

    擇吉日,遣家奴率人往拆牆。

    王邸之閽人大怒,擒問之,奴曰:「王所命也。

    」閽人啟王,王大笑曰:「某日跪馬頭白事者,自謂為某貝子家奴,主人將築府外照牆,愛我牆之式,故求丈量,以便如式砌築,我以為此細事耳,何不可,故指牆命其丈,非賣也。

    」富人謝罪求釋,所費不貲,而甲遁矣。

     騙畫 有白日入人家騙畫者,方捲之出門,主人自外歸,賊窘,乃持畫而跪曰:「此小人家祖宗像也,窮極無賴,願以易米數鬥。

    」主人大笑,嗤其愚妄,叱之去,竟不取視。

    登堂,則所懸趙子昂畫失矣。

     騙衣 上海某衣肆,一日有華服者至,言欲購貂褂。

    選擇既合,旋服之以試身量,已而步至櫃外,若欲就明處諦視者,已而遽舉步出門去。

    肆中人大驚,遽躍出,將追執之。

    至門外,忽有一人持瓷瓶過,突相撞,瓶墮地碎,遽闌門牽夥衣索賠,他夥復不得出,逮與徐言緻慰,使稍候,則購貂褂者去久矣。

    蓋二人固串通為之者也。

     又有至衣肆雲為其母購衣囑肆夥送衣往者,比至其家,即大聲呼請老太太出視衣。

    便有一媼出,服亦修整。

    其人出衣示之,旋取衣入內,夥不疑也。

    久之不出,迹之,則已由後門去矣。

    詰媼,媼曰:「吾本丐婦,此人與我金,屬我坐此,並衣我佳衣,令我對汝作此語,初不知其何故也。

    今吾身上之衣,任汝取之,死生惟命。

    」夥無如何,舍之去。

     又湘中有一外科醫生,嘗於門前為人治疾,凡婦人或稍有體面者,則在樓醫治。

    一日有人至,自言其甥年十四,下體患瘡頗劇,將攜來請治,然此兒殊畏羞,汝宜導至樓上,方可診治,醫生許之。

    此人即至某衣肆購得衣衫,值數百金,肆中遣一幼年夥友隨往,先謂夥曰:「汝隨我至某處,彼處即有人至樓上付資也。

    」及至醫生處,醫生乃徐導夥行。

    此人問醫生曰:「前在樓上乎?」醫生曰:「諾。

    」【前在樓上,湘語也,即前面樓上之意。

    】店夥聞之,一若錢在樓上也,拾級登樓。

    少時醫命褫褲,夥大詫,醫曰:「汝下體非生瘡乎?」夥曰:「我何嘗有此病!」醫曰:「適汝舅囑吾為此。

    」夥訝曰:「汝何從見我舅?」醫曰:「適來者非汝舅乎?」夥曰:「此乃買衣之客,使我隨至此向汝取金者,何乃謂是吾舅?」遽下樓追客,則去久矣。

     有某騙子之在滬觀劇者,與一華服者同坐,以所攜銀包置身側,注視臺上。

    戲畢欲行,伸手取之,則銀包與華服者皆杳矣。

    騙子忽自忖曰:「予固常日以騙人為事者,今乃為偷兒所算乎?」翌日,易服復往,且以膏藥貼於頰,欲使人不察也。

    至則華服者果在焉,乃仍與之並坐,以一中實以紙之銀包,置如前狀,故以華服者之馬褂角壓於身底。

    華服者果又取銀包,起而欲出座,急切不能行,乃脫褂而逸,於是馬褂為騙子所有矣。

     京師某騙子,冠綴珠之冠,戴金絲眼鏡,昂首入衣肆,選擇久之,得青種羊馬褂,謂身量恐不合,不如已。

    肆中人慫恿之曰:「君姑披於身而於鏡中端詳之,鏡故在門側也。

    」騙子如其言,方徘徊瞻顧間,突有人自後攫其冠,騙子大呼而追之,青種羊馬褂亦隨之而去矣。

     王松侯與吳柏生善,柏生出遊,三月而未返。

    一日,有狀似女僕者,以柏生名刺至松侯家,言主母明日至親串家祝壽,欲假章服。

    時松侯亦他出,其妻不之疑,即出衣於笥,付之。

    及旬而不還,松侯往詢之,則實無其事。

    而此女僕者,亦不知誰何,蓋自他處得柏生名刺,用以行騙也。

     騙靴 某著新靴行於市,一人向之長揖,握手寒暄。

    某視之,茫然曰:「素不相識。

    」其人怒笑曰:「汝著新靴,便忘故人!」掀其帽,擲之屋上而去。

    某疑其醉而酗酒也。

    方徬徨間,又一人來,笑曰:「前客何惡戲耶?尊頭暴烈日中,何不升屋取之。

    」某曰:「無梯,奈何?」其人曰:「我喜行方便,可以肩代梯,使汝踏之以升,何如?」某感謝。

    其人乃蹲於地,聳其肩,某將上,則又怒曰:「汝太性急矣。

    汝帽宜惜,我衫亦宜惜。

    汝靴雖新,靴底泥土不少,忍污我衫乎?」某愧謝,乃脫靴付之,以襪踏其肩而上。

    其人持靴徑奔。

    某得帽,高踞屋上,不能下。

    市人見之,以為兩人交好,故相戲也,無過過者。

    某乃哀告街鄰,覓得梯,及下,則持靴者不知所往矣。

     丐婆詐欺某少年 杭州有夜航船,夜行百裡,男女雜沓,中隔以闆.仁和少年張某性佻達,以風流自命,方附船往富陽,窺隔艙有一婦,向其似笑非笑,張以為有意於己也。

    夜眠至三鼓,客皆酣睡,隔闆忽開,有人以手撫摩其下體。

    少年大喜過望,挺其陽,使摸,而急伸手摸之,宛然女子也。

    遂爬身而入,彼此不通一語,極雲雨之歡。

    雞鳴時,少年起身,將過艙,其女緊抱不放,少年以為愛己,愈益綢繆。

    及天漸明,照見此女頭上蕭蕭白髮,方大驚。

    女曰:「我街頭乞丐婆也,今年六十餘,無夫無子女,無親戚,正愁無處託身,不料夜間蒙君見愛。

    俗說一夜夫妻百夜恩,君今即我丈夫矣,願託此身,不需一錢之聘資,自當相從,有粥喫粥,有飯喫飯,何如?」少年窘急,大呼求救。

    眾齊起,嘲笑之,勸少年酬以十金,嫗始釋手。

     妓飾為狐女以行騙 遊士某在廣陵,納一妾,頗嫻文墨,意甚相得,時於閨中倡和。

    一日夜飲歸,僮婢已睡,室中闇無燈火。

    入視,闃然,惟案有一劄,曰:「妾本狐女,僻處山林,以夙負應償,從君半載。

    今業緣已盡,不敢淹留。

    本擬暫住待君,以展永別之意,恐兩相悽戀,彌難為懷,是以茹痛竟行,不敢再面。

    臨風回首,百結柔腸。

    或以此一念,三生石上,再種後緣,亦未可知耳。

    諸惟自愛,勿以一女子之故,至損清神,則妾雖去而心稍慰矣。

    」某得書悲感,以示朋舊,鹹相嘅歎,以典籍所載,嘗有若此之事,弗緻疑也。

    後月餘,妾與所歡北上,舟行被盜,鳴官待捕,稽留淮上者數月,其事乃露。

    蓋其母重鬻於人,佯以狐女自脫也。

     錢豁五終身行騙 常州東門外錢豁五,其名蓋數十易矣,至四十餘,乃以炳名捐官。

    幼聰敏,應童子試,列前茅者屢,而未售。

    比冠,善屬文,諳音樂。

    而負人數百金,苦無以償。

    隣有金某者,多屋宇,前數進無人居,設客座而已。

    旁有角門,通小街,為行人往來處。

    自外覘之,則若入內宅者,不知中有通衢也。

    豁五至是忽有計。

    一日清晨,往大街皮肆,檢洋貂、猞猁等皮數十種,直千金,疊成包,呼其兩夥負之,雲隨至我家取值去。

    乃率之出東門,徑入金宅,巍然大家也。

    至第三進,廳事堂皇,陳設井井。

    豁五曰:「請少坐,我攜貨入,與主人觀,即以銀出耳。

    」二夥固不疑,授之。

    豁五乃肩其包,由角門去。

    二夥以為入內也,而豁五出矣。

    良久,呼之莫應。

    二夥大恐,至廳後大呼,應應者。

    及暮,金氏有人出閉戶,二夥大譁,金茫然也。

    告以故,乃問攜包者自何處入,則指角門。

    金乃大笑,令出角門觀之,曰:「此通小街,小街而南即大街。

    伊自此南去,必疾行,殆至無錫矣。

    」二夥相顧,不能出一語,木立久,號咷去。

     豁五於是時預已買舟河下,出角門,徑入舟。

    一晝夜抵蘇,貨其物,獲數百金,挾資遊狹斜。

    不兩月,僅存數十金,乃謀他適。

    有族兄某客粵西,往投之,行事頗相類,而不及豁五之敏,且不學無術。

    豁五至,喜甚,令司筆劄,佐酬應。

    久之,而自立門戶,賃大廨,蓄羣奴,凡公署靡不通,所帶頂,珊瑚以下靡不具,隨其時用之,脫騙撞哄無不至,獲多金。

     豁五乃入都,日遊金魚池、下窪子,資復盡,夤緣入山西侍郎姚某門。

    侍郎喜蓄優,皆蘇、揚俊童,延豁五主之,教之按拍。

    一日,侍郎與豁五夜宴,呼歌童侑酒。

    侍郎興發,擁豁五所最愛者,豁五不悅。

    侍郎固不知,益媟狎。

    豁五乃大怒曰:「吾人費幾許精神,教此上等色藝,未聞出一言謝,而乃恣意狼籍之,老西兒真蠢狗子。

    」侍郎亦大怒曰:「我費千萬金教歌舞,乃不許我偶一自娛。

    我延汝教之耳,竟為汝有耶?南蠻子真中山狼。

    」乃拳豁五。

    豁五方壯年,且曾習拳勇,奮臂敵之,毆侍郎,倒地昏暈,家人皆駭救,豁五乘間遁。

    侍郎主僕皆憤,伺豁五過,羣毆之,至重傷。

    豁五乃為詞首諸通政司,言侍郎私蓄歌童,延我教歌,許我歲俸如幹金,數年不與,往索之,喝家人毆我,受重傷。

    驗之而信。

    通政司駭,呼侍郎家人問之,得實,乃謂家人曰:「此豈可上聞,汝主不惟去官,且罹重譴矣。

    」乃謀與和,令侍郎設席款豁五,議以所教全部優伶贈之。

    豁五曰:「我餬口於人者,豈能有此!無已,當并贈我以養優資。

    」侍郎唯唯,乃議贈數萬金,而豁五於是賃官房蓄樂部矣。

     不半載,豁五資復罄,優伶亦歸別主,乃出遊山左,夤緣與魯撫國泰之閽人交,往來甚密。

    適鄉人沈某為某邑宰,見豁五出入撫署,謀通關節。

    豁五曰:「中丞於黃白物,數見不鮮矣,所好者優伶。

    明府以數千金購而贈之,此我所能效力者,事半而功倍也。

    」沈信之,出金與豁五營辦。

    豁五以半市優伶,進之閽人,而自主之,往來益密。

    沈信之不疑,一日見國,啟曰:「卑職昨所進優伶,大人頗合意否?」國色然駭。

    沈以豁五介紹對,國更駭,訊閽人。

    閽人言固有南人錢豁五者,能書,奴才常召之辦筆墨事,其人能歌,不知其能騙也。

    國曰:「豈有能歌而不能騙者耶?」立發鎖封拘,而豁五已逸。

    追八十裡,始獲之,繫之,責之,逐遞解回籍。

    中途遇雨,解差怒曰:「我等食官食無幾,頻受此苦役,衙門飯誠無味。

    」豁五乘機進言曰:「汝等為小差,誠苦,而我善脫騙,當亦聞之。

    我中途謀逸,汝等所不能防。

    第恐累汝等,故尚遲遲。

    」解者求免累,豁五曰:「汝等欲我不遁,此斷不能。

    為汝等計,不如從我遁,為我腹心手足,富貴可立緻,與汝等共享之。

    我但騙他人,斷不騙腹心手足也,汝等以為何如?」解差相與謀,皆言我等家累有限,誠可緻富貴,何樂而不從乎。

    乃脫其杻械,乘夜相率遁,遊兩湖、江左,所至輒騙金為旅費。

     豁五聞鄉人某侍郎將視學江右,乃入豫章,賃大宅而居。

    某至,先交通其閽人左右及其輿夫,約以某日出,經豁五門,肩輿少停。

    豁五藍頂盛服出,向輿揖。

    某問何來,答為同鄉,自述姓名。

    某出輿扶之。

    豁五言此即敝寓,大人如不棄鄉人,敢奉一茶。

    某乃攜手入,則巍然大第,已肆筵設席,一呼百諾,曲意奉承。

    須臾,堂前設紅氍毹,伶人以劇單進矣。

    某言邂逅相逢,何遽爾爾。

    豁五言此乃晚所親教,尚未上場,大人為通省貴人,當先以為壽。

    某遜謝,實深愜所好。

    酒數巡,劇亦數齣,呼二旦勸酒。

    某深好之,擁而加諸膝,乃大醉。

    酒闌劇止,某猶戀戀不能捨,豁五曰:「大人愛之,即令入署伺起居,可乎?」某大喜,攜之去。

    明日,某具彩觴候教帖邀豁五,由是往來頗密,通國皆知,謀關節者皆投豁五。

    豁五說某,某不肯,乃鉤通其左右及幕賓,出而招搖羅緻之,獲金數萬。

    比某滿任去,而豁五金亦盡。

     豁五乃仍赴粵西,行其故智,而所為輒賣其兄,兄啣而絕之,人不復信。

    謀他適,無資斧,乃覓得廣西巡撫官封,補綴之,裝以廢紙,粘以雞毛,自飾為郵遞人,背竹筒黃袱,取道東行,路給驛馬飯食,經湖北、江西,入浙江。

    至杭州,為役識破,白錢塘令。

    令執之,啟官封,廢紙存焉。

    訊之,錢雲:「我在廣西,欲歸而無資,聊假公以濟私耳,無他也。

    今欲罪我,我罪固無辭,第不利於四省官員,未知大吏能辦否?」令思其語誠然,且置之獄。

    時常州禦史蔣某在浙,聞其事,念其小有才,殺之可惜,乃為營脫之,薦入運使柴某幕,為司出納,又獲金十餘萬,捐五品職,置田宅,且分潤其隣裡親串,人皆以為錢豁五不豁矣。

    柴為鹺使令某所搆,坐大辟,株連及豁五,籍其資,隣裡親串皆被累,豁五發邊遠充軍。

     飾為某王以行騙 嘉慶初,某邸兼管戶部,偶以目疾乞假。

    時兩淮鹽院與揚州天寧寺僧善,一日,有貂纓狐裘口操京音者數人至寺,謂家主入都,道病,欲賃靜室養疴,房舍精潔,不計值也。

    乃闢方丈後精舍以館之。

    俄有四五人押行李,僕從十餘輩簇擁一顯者,乘安輿入。

    僧出迎祗候,顯者不甚瞻顧,徑登殿禮佛,顧從人曰:「攜來繡幢,可施之。

    」眾荷一大木匣至,啟視,則陀羅錦繡諸佛菩薩像,點綴之樹石,皆綠松、珊瑚、珠寶鑲嵌而成,精巧絕倫,惟內府有之。

    顯者視懸幢畢,不交一語,惟入所賃屋以居焉。

     僧覩其狀異之,私詰從人,皆雲某省道員入覲者。

    然詞詭異,類王公,非尋常大員可比。

    居十餘日,寂不聲,日見紀綱入肆,購名畫及珍玩,約數萬金。

    有某肆送白如意一枝,索價千四百金,立售之。

    紀綱私扣六百,肆主不允,有口角,為顯者所聞,呼入,付以原值,慰遣之。

    命縛扣銀者,撻數百,逐之出。

    其人負傷詣僧,叩求曰:「作事一慎,為主人責逐。

    奈創劇,暫借一榻地調理,創平即行,荷德不淺也。

    」僧許之,以懷疑久,乘機研詰之,曰:「實不相欺,主人非他,某藩邸也。

    我為府中護衞齊某。

    主人奉命密查兩淮鹽務,故改裝寄居。

    」言訖,乃諄囑僧勿洩,洩則彼此虀粉矣。

    僧急白鹽政。

    鹽政固讅某邸狀貌,又知其請假也,因偕僧赴寺,隔窗遙窺之。

    顯者方據案展帖作書,真某邸也。

    駭絕,不知所為:乃與僧懇齊。

    齊大驚,咎僧,鹽政為之力懇,齊曰:「餘已獲罪,無從著手。

    有張老公者,王所親信,試與婉商,或能為地。

    」乃倩僧代邀張至,至則窄音禿頷,儼然宦者。

    齊為述鹽政意,張變色,責齊曰:「汝真太不曉事,既以不慎獲戾,乃更欲陷我不測耶?」拂衣欲去。

    鹽政為之婉請再四,問意旨所在,張徐曰:「王已查明,鹽務有三害、五繆、十不可信之疏已具,當於復命時面奏之。

    」遂朗誦疏稿,皆中時弊。

    鹽政色變,乞求營救。

    良久乃曰:「惟有一術,或可挽回。

    王昔年扈駕五臺,曾許施鑄金羅漢十八尊。

    分府以來,庫藏時或匱乏,公能具此以了夙願,王必德公。

    」鹽政大喜,徧市金十餘萬兩,蘇、揚為空。

    未幾,王登舟,鹽政尾其後,皆張居間為之關說,送之渡黃河始返。

    閱邸抄,則王已銷假,無日不召見矣。

     僧以佛將出地行騙 嘉慶時,京師正陽門外有枯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