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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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貞,蕙和芸,我也有着這同樣的心情。
我深自慶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進了我的小說裡面,我代那許多做了不必要的犧牲品的女人叫出了一聲:“冤枉!” 我的這心情别人或許不能了解,但是你一定明白。
我還是一個五六歲的小孩的時候,在我姐姐的房裡我找到了一本《烈女傳》。
是插圖本,下欄有圖,上欄是字。
小孩子最喜歡圖畫書。
我一頁一頁地翻看着。
圖畫很細緻,上面盡是些美麗的古裝女子。
但是她們總帶着憂愁、悲哀的面容。
有的用刀砍斷自己的手,有的投身在烈火中,有的在汪洋的水上浮沉,有的拿寶劍割自己的頭頸。
還有一個年輕的女人在高樓上投缳自盡。
都是些可怕的故事!為什麼這些命運專落在女人身上?我不明白!我問姐姐,她們說這是《烈女傳》。
我依舊不明白。
我再三追問。
她們的回答是:女人的榜樣!我還是不明白。
我一有機會便拿了書去求母親給我講解。
畢竟是母親知道的事情多。
她告訴我:那是一個寡婦,因為一個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當着那個人把自己這隻手砍下來。
這是一個王妃,宮裡起了火災,但是陪伴她的人沒有來,她不能夠一個人走出宮去,便甘心燒死在宮中。
那邊是一個孝女,她把自己的身子沉在水裡,隻為了去找尋父親的遺體(母親還告訴我許多許多可怕的事情,我現在已經忘記了)。
聽母親的口氣她似乎羨慕那些女人的命運。
但是我卻感到不平地疑惑起來。
為什麼女人就應該為了那些可笑的封建道德和陳腐觀念忍受種種的痛苦,而且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什麼那一本充滿血腥味的《烈女傳》就應該被看作女人的榜樣?我那孩子的心不能夠相信書本上的話和母親的話,雖然後來一些事實證明出來那些話也有“道理”。
我始終是一個倔強的孩子。
我不能夠相信那個充滿血腥味的“道理”。
縱然我的母親、父親、祖父和别的許許多多的人都擁護它,我也要起來反抗。
我還記得一個堂妹的不幸的遭遇。
她的父母不許她讀書,卻強迫她纏腳。
我常常聽見那個八九歲女孩的悲慘的哭聲,那時我已經是十幾歲的少年,而且已經看見幾個比我年長的同輩少女怎樣在舊禮教的束縛下憔悴地消磨日子了。
我的悲憤太大了。
我不能忍受那些不公道的事情。
我常常被逼迫着目睹一些可愛的生命怎樣任人摧殘以至臨到那悲慘的結局。
那個時候我的心因愛憐而苦惱,同時又充滿了惡毒的詛咒。
我有過覺慧在梅的靈前所起的那種感情。
我甚至說過覺慧在他哥哥面前說的話:“讓他們來做一次犧牲品吧。
”我不忍掘開我的回憶的墳墓,“那裡面不知道埋葬了若幹令人傷心斷腸的痛史!”我的積憤,我對于不合理的制度的積憤直到現在才有機會傾吐出來。
我寫了《家》,我倘使真把這本小說作為武器,我也是有權利的。
希望的火花有時也微微地照亮了我們家庭裡的暗夜。
琴出現了。
不,這隻能說是琴的影子。
便是琴,也不能算是健全的女性。
何況我們所看見的隻是琴的影子。
我們自然不能夠存着奢望。
我知道我們那樣的家庭裡根本就産生不出一個健全的性格。
但是那個人,她本來也可以成為一個張蘊華(琴的全名),她或許還有更大的成就。
然而環境薄待了她,使她重落在陳舊的觀念裡,任她那一點點的鋒芒被時間磨洗幹淨。
到後來,一個類似惜春(《紅樓夢》裡的人物)的那樣的結局就像一個狹的籠似地把她永遠關在裡面了。
如果你願意說這是罪孽,那麼你應該明白這是誰的罪過。
什麼東西害了你,也就是什麼東西害了她。
你們兩個原都是有着光明的前途的人。
然而我依舊寄了一線的希望在琴的身上。
也許真如琴所說,另一個女性許倩如比她“強得多”。
但是在《家》裡面我們卻隻看見影子的晃動,她(許倩如)并沒有把臉完全露出來。
我隻願琴将來不使我們失望。
在《家》中我已經看見希望的火花了。
——難道因為幾千年來這條路上就浸飽了女人的血淚,所以現在和将來的女人還要繼續在那裡斷送她們的青春,流盡她們的眼淚,嘔盡她們的心血嗎? ——難道女人隻是男人的玩物嗎? ——犧牲,這樣的犧牲究竟給誰帶來了幸福呢? 琴已經發出這樣的疑問了。
她不平地叫起來。
她的呼聲得到了她同代的姊妹們的響應。
關于《家》我已經寫了這許多話。
這樣地反複剖白,也許可以解除你和别的許多人對這部作品的誤解。
我也不想再說什麼了。
《家》我已經讀過了五遍。
這次我重讀我五六年前寫成的小說,我還有耐心把它從頭到尾修改了一次。
我簡直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想笑,我又想哭,我有悲憤,我也有喜悅。
但是我現在才知道一件事情: 青春畢竟是美麗的東西。
不錯,我會牢牢記住:青春是美麗的東西。
那麼就讓它作為我的鼓舞的泉源吧。
巴金 1937年2月
我深自慶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進了我的小說裡面,我代那許多做了不必要的犧牲品的女人叫出了一聲:“冤枉!” 我的這心情别人或許不能了解,但是你一定明白。
我還是一個五六歲的小孩的時候,在我姐姐的房裡我找到了一本《烈女傳》。
是插圖本,下欄有圖,上欄是字。
小孩子最喜歡圖畫書。
我一頁一頁地翻看着。
圖畫很細緻,上面盡是些美麗的古裝女子。
但是她們總帶着憂愁、悲哀的面容。
有的用刀砍斷自己的手,有的投身在烈火中,有的在汪洋的水上浮沉,有的拿寶劍割自己的頭頸。
還有一個年輕的女人在高樓上投缳自盡。
都是些可怕的故事!為什麼這些命運專落在女人身上?我不明白!我問姐姐,她們說這是《烈女傳》。
我依舊不明白。
我再三追問。
她們的回答是:女人的榜樣!我還是不明白。
我一有機會便拿了書去求母親給我講解。
畢竟是母親知道的事情多。
她告訴我:那是一個寡婦,因為一個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當着那個人把自己這隻手砍下來。
這是一個王妃,宮裡起了火災,但是陪伴她的人沒有來,她不能夠一個人走出宮去,便甘心燒死在宮中。
那邊是一個孝女,她把自己的身子沉在水裡,隻為了去找尋父親的遺體(母親還告訴我許多許多可怕的事情,我現在已經忘記了)。
聽母親的口氣她似乎羨慕那些女人的命運。
但是我卻感到不平地疑惑起來。
為什麼女人就應該為了那些可笑的封建道德和陳腐觀念忍受種種的痛苦,而且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什麼那一本充滿血腥味的《烈女傳》就應該被看作女人的榜樣?我那孩子的心不能夠相信書本上的話和母親的話,雖然後來一些事實證明出來那些話也有“道理”。
我始終是一個倔強的孩子。
我不能夠相信那個充滿血腥味的“道理”。
縱然我的母親、父親、祖父和别的許許多多的人都擁護它,我也要起來反抗。
我還記得一個堂妹的不幸的遭遇。
她的父母不許她讀書,卻強迫她纏腳。
我常常聽見那個八九歲女孩的悲慘的哭聲,那時我已經是十幾歲的少年,而且已經看見幾個比我年長的同輩少女怎樣在舊禮教的束縛下憔悴地消磨日子了。
我的悲憤太大了。
我不能忍受那些不公道的事情。
我常常被逼迫着目睹一些可愛的生命怎樣任人摧殘以至臨到那悲慘的結局。
那個時候我的心因愛憐而苦惱,同時又充滿了惡毒的詛咒。
我有過覺慧在梅的靈前所起的那種感情。
我甚至說過覺慧在他哥哥面前說的話:“讓他們來做一次犧牲品吧。
”我不忍掘開我的回憶的墳墓,“那裡面不知道埋葬了若幹令人傷心斷腸的痛史!”我的積憤,我對于不合理的制度的積憤直到現在才有機會傾吐出來。
我寫了《家》,我倘使真把這本小說作為武器,我也是有權利的。
希望的火花有時也微微地照亮了我們家庭裡的暗夜。
琴出現了。
不,這隻能說是琴的影子。
便是琴,也不能算是健全的女性。
何況我們所看見的隻是琴的影子。
我們自然不能夠存着奢望。
我知道我們那樣的家庭裡根本就産生不出一個健全的性格。
但是那個人,她本來也可以成為一個張蘊華(琴的全名),她或許還有更大的成就。
然而環境薄待了她,使她重落在陳舊的觀念裡,任她那一點點的鋒芒被時間磨洗幹淨。
到後來,一個類似惜春(《紅樓夢》裡的人物)的那樣的結局就像一個狹的籠似地把她永遠關在裡面了。
如果你願意說這是罪孽,那麼你應該明白這是誰的罪過。
什麼東西害了你,也就是什麼東西害了她。
你們兩個原都是有着光明的前途的人。
然而我依舊寄了一線的希望在琴的身上。
也許真如琴所說,另一個女性許倩如比她“強得多”。
但是在《家》裡面我們卻隻看見影子的晃動,她(許倩如)并沒有把臉完全露出來。
我隻願琴将來不使我們失望。
在《家》中我已經看見希望的火花了。
——難道因為幾千年來這條路上就浸飽了女人的血淚,所以現在和将來的女人還要繼續在那裡斷送她們的青春,流盡她們的眼淚,嘔盡她們的心血嗎? ——難道女人隻是男人的玩物嗎? ——犧牲,這樣的犧牲究竟給誰帶來了幸福呢? 琴已經發出這樣的疑問了。
她不平地叫起來。
她的呼聲得到了她同代的姊妹們的響應。
關于《家》我已經寫了這許多話。
這樣地反複剖白,也許可以解除你和别的許多人對這部作品的誤解。
我也不想再說什麼了。
《家》我已經讀過了五遍。
這次我重讀我五六年前寫成的小說,我還有耐心把它從頭到尾修改了一次。
我簡直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想笑,我又想哭,我有悲憤,我也有喜悅。
但是我現在才知道一件事情: 青春畢竟是美麗的東西。
不錯,我會牢牢記住:青春是美麗的東西。
那麼就讓它作為我的鼓舞的泉源吧。
巴金 193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