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

關燈
你想寫,我簡直喜歡得了不得。

    希望你把它寫成吧。

    ……”我知道他的話是從他的深心裡吐出來的。

    我感激他的鼓勵。

    但是我并不想照他的話做去。

    我不要單給我們的家族寫一部特殊的曆史。

    我所要寫的應該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曆史。

    這裡面的主人公應該是我們在那些家庭裡常常見到的。

    我要寫這種家庭怎樣必然地走上崩潰的路,走到它自己親手掘成的墓穴。

    我要寫包含在那裡面的傾軋、鬥争和悲劇。

    我要寫一些可愛的年輕的生命怎樣在那裡面受苦、掙紮而終于不免滅亡。

    我最後還要寫一個舊禮教的叛徒,一個幼稚然而大膽的叛徒。

    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給我們帶進來一點新鮮空氣,在那個舊家庭裡面我們是悶得透不過氣來了。

     我終于依照我自己的意思開始寫了我的小說。

    我希望大哥能夠讀到它,而且把他的意見告訴我。

    但是我的小說剛在《時報》上發表了一天,那個可怕的電報就來了。

    我得到電報的晚上,第六章的原稿還不曾送到報館去。

    我反複地讀着那一章,忽然驚恐地發覺我是把我大哥的面影繪在紙上了。

    這是我最初的意思,而後來卻又極力想避免的。

    我又仔細地讀完了那一章,我沒有一點疑惑,我的分析是不錯的。

    在十幾頁原稿紙上我仿佛看出了他那個不可避免的悲慘的結局。

    他當時自然不會看見自己怎樣一步一步地走近懸崖的邊沿。

    我卻看得十分清楚。

    我本可以撥開他的眼睛,使他能夠看見橫在面前的深淵。

    然而我沒有做。

    如今剛有了這個機會,可是他已經突然地落下去了。

    我待要伸手救他,也來不及了。

    這是我終生的遺憾。

    我隻有責備我自己。

     我一夜都不曾閉眼。

    經過了一夜的思索,我最後一次決定了《家》的全部結構。

    我把我大哥作為小說的一個主人公。

    他是《家》裡面兩個真實人物中的一個。

     然而,甚至這樣,我的小說裡面的覺新的遭遇也并不是完全真實的。

    我主要地采取了我大哥的性格。

    我大哥的性格的确是那樣的。

     我寫覺新、覺民、覺慧三弟兄,代表三種不同的性格,由這不同的性格而得到不同的結局。

    覺慧的性格也許跟我的差不多,但是我們做的事情不一定相同。

    這是瞞不過你的。

    你在覺慧那樣的年紀時,你也許比他更勇敢。

    我三哥從前也比我更敢作敢為,我不能夠把他當作覺民。

    在女人方面我也寫了梅、琴、鳴鳳,也代表三種不同的性格,也有三個不同的結局。

    至于琴,你還可以把她看作某某人。

    但是梅和鳴鳳呢,你能夠指出她們是誰的化身?自然這樣的女子,你我也見過幾個。

    但是在我們家裡,你卻找不到她們。

    那麼再說劍雲,你想我們家裡有這樣的一個人嗎?不要因為找不到那樣的人,就拿你自己來充數。

    你要知道,我所寫的人物并不一定是我們家裡有的。

    我們家裡沒有,不要緊,中國社會裡有! 我不是一個冷靜的作者。

    我在生活裡有過愛和恨,悲哀和渴望;我在寫作的時候也有我的愛和恨,悲哀和渴望的。

    倘使沒有這些我就不會寫小說。

    我并非為了要做作家才拿筆的。

    這一層你一定比誰都明白。

    所以我若對你說《家》裡面沒有我自己的感情,你可以責備我說謊。

    我最近又翻閱過這本小說,我最近還在修改這本小說。

    在每一篇頁、每一字句上我都看見一對眼睛。

    這是我自己的眼睛。

    我的眼睛把那些人物,那些事情,那些地方連接起來成了一本曆史。

    我的眼光籠罩着全書。

    我監視着每一個人,我不放松任何一件事情。

    好像連一件細小的事也有我在旁做見證。

    我仿佛跟着書中每一個人受苦,跟着每一個人在魔爪下面掙紮。

    我陪着那些年輕的靈魂流過一些眼淚,我也陪着他們發過幾聲歡笑。

    我願意說我是跟我的幾個主人公同患難共甘苦的。

    倘若我因此受到一些嚴正的批評家的責難,我也隻有低頭服罪,卻不想改過自新。

     所以我坦白地說《家》裡面沒有我自己,但要是有人堅持說《家》裡面處處都有我自己,我也無法否認。

    你知道,事實上,沒有我自己,那一本小說就不會存在。

    換一個人來寫,它也會成為另一個面目。

    我所寫的便是我的眼睛所看見的;人物自然也是我自己知道得最清楚的。

    這樣我雖然不把自己放在我的小說裡面,而事實上我已經在那裡面了。

    我曾經在一個地方聲明過:“我從沒有把自己寫進我的作品裡面,雖然我的作品中也浸透了我自己的血和淚,愛和恨,悲哀和歡樂。

    ”我寫《家》的時候也決沒有想到用覺慧代表我自己。

    固然覺慧也做我做過的事情,譬如他在“外專”讀書,他交結新朋友,他編輯刊物,他創辦閱報處,這些我都做過。

    他有兩個哥哥,我也有兩個哥哥(大哥和三哥),而且那兩個哥哥的性情也和我兩個哥哥的相差不遠。

    他最後也懷着我有過的那種心情離開家庭。

    但這些并不能作為别人用來反駁我的論據。

    我自己早就明白地說了:“我偶爾也把個人的經曆加進我的小說裡,但這也隻是為着使小說更近于真實。

    而且就是在這些地方,我也注意到全書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