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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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五日
《大戴禮》曰:五月五日,畜蘭為沐。
謝承《後漢書》曰:陳臨為蒼梧太守,推誠而理,導人以孝悌。
臨征去後,本郡以五月五日祠臨東城門上,令小童潔服舞之。
又:《禮儀志》曰: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為門戶飾,以止惡氣也。
沈約《宋書》曰:元徽五年五月五日,皇太後賜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華,因此欲加酖害。
《宋略》曰:王鎮惡以五月五日生,家人欲棄之。
其祖猛曰:"昔孟嘗君以此日生,卒得相齊,此兒必興吾宗,以鎮惡為名。
" 《唐書》曰:崔信明以五月五日正中時生,有異雀數頭,身形甚小,五色皆備,集于庭樹,鼓翼齊鳴,其聲清亮。
隋太史良使至青州,遇而占之曰:"五月為火,火為離,離為文采,日正中,文之盛也。
又有雀五色,奮翼而鳴,此兒必文藻煥爛,聲名播於天下。
雀形既小,祿位殆不高矣。
"及長,博B聞W強Q記,下筆成章。
鄉人高孝基有知人鑒,每謂人曰:"崔信明才學富贍,雖名冠一時,但恨其位不達耳。
" 《孝子傳》曰:紀邁五月五日生,其母棄之,村人紀淳妻養之。
年六歲,本父母雲,汝是我兒,邁涕泣,傭所得,辄上母。
《續齊諧記》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羅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
漢建武中,長沙歐回,見人自稱三闾大夫,謂回曰:"嘗見祭甚善,但常患蛟龍所竊。
今若有惠,可以練樹葉塞其上,以五彩絲約之,此二物蛟龍所憚也。
"回依言,後乃複見感之。
今人五日作粽子,帶五色絲及練葉,皆是汨羅之遺風也。
《西京雜記》曰:王鳳以五月五日生,其父母欲不舉。
其叔曰:"昔田嬰敕其母勿舉田文,文後為孟嘗君。
以古事推之,非不祥。
"遂舉之。
《邺中記》曰:并州俗以介子推五月五日燒死,世人為其忌,故不舉火食,非也。
北方五月五日自作飲食祠神,及作五色縷,五色辛盤相問遺,不為介子推也。
《荊楚歲時記》曰:五月五日,西人并蹋百草,今人又有鬥百草之戲。
又曰:五月五日競渡,俗為屈原投汨羅日,傷其死所,并命舟楫以拯之,舸舟取其輕利,謂之飛凫。
一自以為水軍,一自以為水馬。
州将及土人悉臨水而觀之。
又曰:是月俗忌蓋屋及曝薦席。
(《風俗通》雲:五月蓋屋,令人頭秃。
又《異苑》雲:新野庾寔家嘗以五月暴席,忽有一小兒死于席下,俄失所在,其後寔女子遂亡。
相傳彌以為忌此條通五月之事,今附於此。
) 又曰:五月五日,荊楚人并蹋百草,将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
故《師曠占》曰:"歲病,則艾草先生也。
" 《風土記》曰:仲夏端五,端,初也。
俗重此日與夏至同。
先節一日,又以菰葉裹黏米,以栗棗灰汁煮令熟,節日啖。
煮肥龜令極熟,去骨加鹽豉麻蓼,名曰菹龜。
黏米一名粳,一曰角黍,蓋取陰尚陽包裹末之象也。
龜表肉裡,陽内陰外之形,所以贊時也。
《抱樸子》曰:或問辟五兵之道。
答以五月五日作赤靈符着心前。
又曰:蟾蜍萬歲者,頭上有角,颔下丹書八字再重,五月五日中時取之,陰幹百日,以其足畫地,即為流水。
《風俗通》曰:五月五日,以五彩絲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溫。
又曰:亦因屈原,一名長命縷,一名續命縷,一名辟兵缯,一名朱索。
又有條達等織組雜物,以相贈遺。
(《孝經援神契》雲:仲夏始出婦人染練,或有作務。
《玉燭寶典》雲:此節備儗甚多,其尚矣。
又曰:日月星辰鳥獸之狀文繡金縷帖畫,貢獻所尊,古詩雲:繞臂雙條達是也。
) 又曰:五月五日,集五色缯辟兵。
餘問服君,服君曰:"青赤白黑以為四方,黃為中央,襞方綴於胸前,以示婦人蠶功也。
織麥庪懸於門,以示農工成。
轉聲以襞為辟兵耳。
"(按麥肙音涓,麥莖也。
) 《養生要集》曰:術味苦,小溫,生漢中南鄭山谷,五月五日采之。
《琴操》曰:介子綏割腓股以啖重耳。
重耳複國,子綏獨無所得。
綏甚怨恨,乃作龍蛇之歌以感之,終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綏抱木而燒死。
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發火。
《玉燭寶典》曰:五月五日,采艾懸於戶上,以攘毒氣。
按《荊楚歲時記》雲:"宗則,字文度,常以五月五日未雞時采艾,見似人處攬而取之,用灸有驗。
是日競渡,采雜藥。
" 《夏小正》曰:
謝承《後漢書》曰:陳臨為蒼梧太守,推誠而理,導人以孝悌。
臨征去後,本郡以五月五日祠臨東城門上,令小童潔服舞之。
又:《禮儀志》曰:五月五日,朱索五色桃印為門戶飾,以止惡氣也。
沈約《宋書》曰:元徽五年五月五日,皇太後賜帝玉柄毛扇,帝嫌其毛柄不華,因此欲加酖害。
《宋略》曰:王鎮惡以五月五日生,家人欲棄之。
其祖猛曰:"昔孟嘗君以此日生,卒得相齊,此兒必興吾宗,以鎮惡為名。
" 《唐書》曰:崔信明以五月五日正中時生,有異雀數頭,身形甚小,五色皆備,集于庭樹,鼓翼齊鳴,其聲清亮。
隋太史良使至青州,遇而占之曰:"五月為火,火為離,離為文采,日正中,文之盛也。
又有雀五色,奮翼而鳴,此兒必文藻煥爛,聲名播於天下。
雀形既小,祿位殆不高矣。
"及長,博B聞W強Q記,下筆成章。
鄉人高孝基有知人鑒,每謂人曰:"崔信明才學富贍,雖名冠一時,但恨其位不達耳。
" 《孝子傳》曰:紀邁五月五日生,其母棄之,村人紀淳妻養之。
年六歲,本父母雲,汝是我兒,邁涕泣,傭所得,辄上母。
《續齊諧記》曰: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羅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竹筒貯米投水祭之。
漢建武中,長沙歐回,見人自稱三闾大夫,謂回曰:"嘗見祭甚善,但常患蛟龍所竊。
今若有惠,可以練樹葉塞其上,以五彩絲約之,此二物蛟龍所憚也。
"回依言,後乃複見感之。
今人五日作粽子,帶五色絲及練葉,皆是汨羅之遺風也。
《西京雜記》曰:王鳳以五月五日生,其父母欲不舉。
其叔曰:"昔田嬰敕其母勿舉田文,文後為孟嘗君。
以古事推之,非不祥。
"遂舉之。
《邺中記》曰:并州俗以介子推五月五日燒死,世人為其忌,故不舉火食,非也。
北方五月五日自作飲食祠神,及作五色縷,五色辛盤相問遺,不為介子推也。
《荊楚歲時記》曰:五月五日,西人并蹋百草,今人又有鬥百草之戲。
又曰:五月五日競渡,俗為屈原投汨羅日,傷其死所,并命舟楫以拯之,舸舟取其輕利,謂之飛凫。
一自以為水軍,一自以為水馬。
州将及土人悉臨水而觀之。
又曰:是月俗忌蓋屋及曝薦席。
又《異苑》雲:新野庾寔家嘗以五月暴席,忽有一小兒死于席下,俄失所在,其後寔女子遂亡。
相傳彌以為忌此條通五月之事,今附於此。
) 又曰:五月五日,荊楚人并蹋百草,将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
故《師曠占》曰:"歲病,則艾草先生也。
" 《風土記》曰:仲夏端五,端,初也。
俗重此日與夏至同。
先節一日,又以菰葉裹黏米,以栗棗灰汁煮令熟,節日啖。
煮肥龜令極熟,去骨加鹽豉麻蓼,名曰菹龜。
黏米一名粳,一曰角黍,蓋取陰尚陽包裹末之象也。
龜表肉裡,陽内陰外之形,所以贊時也。
《抱樸子》曰:或問辟五兵之道。
答以五月五日作赤靈符着心前。
又曰:蟾蜍萬歲者,頭上有角,颔下丹書八字再重,五月五日中時取之,陰幹百日,以其足畫地,即為流水。
《風俗通》曰:五月五日,以五彩絲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溫。
又曰:亦因屈原,一名長命縷,一名續命縷,一名辟兵缯,一名朱索。
又有條達等織組雜物,以相贈遺。
《玉燭寶典》雲:此節備儗甚多,其尚矣。
又曰:日月星辰鳥獸之狀文繡金縷帖畫,貢獻所尊,古詩雲:繞臂雙條達是也。
) 又曰:五月五日,集五色缯辟兵。
餘問服君,服君曰:"青赤白黑以為四方,黃為中央,襞方綴於胸前,以示婦人蠶功也。
織麥庪懸於門,以示農工成。
轉聲以襞為辟兵耳。
"
) 《養生要集》曰:術味苦,小溫,生漢中南鄭山谷,五月五日采之。
《琴操》曰:介子綏割腓股以啖重耳。
重耳複國,子綏獨無所得。
綏甚怨恨,乃作龍蛇之歌以感之,終不肯出,文公令燔山求之,子綏抱木而燒死。
文公令民五月五日不得發火。
《玉燭寶典》曰:五月五日,采艾懸於戶上,以攘毒氣。
按《荊楚歲時記》雲:"宗則,字文度,常以五月五日未雞時采艾,見似人處攬而取之,用灸有驗。
是日競渡,采雜藥。
" 《夏小正》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