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天部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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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則苔穢,故為雷公磨石。
《莊子》曰:陰陽交争為雷。
《文子》曰:夫目察秋毫之末,耳不聞雷霆之聲;耳調金石之音,目不見太山之形。
小有所志,必大有所忘。
《曾子》曰:陰陽之氣俱,則為雷。
《淮南子》曰:陰陽相薄,感而為雷。
又曰:蔭不祥之木,為雷霆所撲。
又曰:庶女叫天,雷電下擊,景公台殒,支體傷折,海水大出。
(庶賤之女,齊之少寡婦人也。
無子不嫁,事姑謹敬,姑無男有女,女利母财,令母嫁婦,婦終不肯。
女殺母以誣寡婦,婦不能自明,冤結叫天,天為作雷電下擊景公之台。
殒,壞之也。
傷毀景公支體,水為之溢。
) 又曰:雷霆之聲可以鐘鼓寫也。
風雨之變可以音律和也。
《抱樸子》曰:雷,天之鼓也。
《鹖冠子》曰:昔者有道之君取政,非取于耳目也。
夫耳之生聰,目之生明。
兩葉蔽目,不見太山;兩豆塞耳,不聞雷霆。
《孫子》曰:擊電無停光,疾雷無餘聲。
《河圖帝通紀》曰:雷,天地之鼓。
《河圖》曰:玉虎晨鳴,雷聲也。
又曰:黃帝以雷精起。
《六韬》曰:武王伐纣,雨甚雷疾,武王之乘,雷震而死。
周公曰:"天不祐周矣!"。
太公曰:"君秉德而受之,不可如何也。
" 伏侯《古今注》曰:成帝建始四年,無雲而風,天雷如擊連鼓,音可四五刻,隆隆如車聲。
《山海經》曰:羭(音榆)次之山有凫名橐{非巴},服之不畏電。
({非巴}音肥、匪、備三音。
) 又曰:飛魚如豚,赤文無羽,食之辟兵,不畏雷。
《師曠占》曰:春雨初起,其音恪恪,霹靂者,所謂雄雷,旱氣也。
其鳴依依,音不大,霹靂者,謂之雌雷,水氣也。
又曰:春分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中,其所住者,兵起其主,無雲而雷,名曰天狗。
行不出三年,其國亡。
又曰:初,雷從金門起,上旬旱,下田熟,一曰歲中兵革起也。
《風俗通》曰:雷不蓋醬。
俗說令人腹中雷鳴。
《世說》曰:曹爽将誅,夢二虎銜雷公,若二升碗放着庭中。
《華陽國志》曰:曹公從容謂先主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
本初之徒,不足數也。
"先主方食,尖匕箸。
會雷大震,先主曰:"聖人言迅雷風烈必變,良有以也。
一震之威,乃可緻此!"公亦悔失言。
《郦炎對事》曰:或曰:"雷震驚百裡,何以知之?"炎曰:"以其數知之:夫陽動為九,其數三十六;陰靜為八,其數三十二。
一陽動二陰,故曰百裡雷。
" 《雜兵書》曰:雷電霹靂,破軍中樹木屋舍者,徙去,吉也。
雷電風所從來不可逆而相代,宜慎之也。
《物理論》曰:積風成雷。
王充《論衡》曰: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剛好勇,親涉衛難,結纓而死,孔子聞而覆醢,每聞雷鳴乃中心恻怛,亦複如之。
故後人忌焉,以為常也。
又曰:盛夏之時,雷電疾擊殺人,謂之有陰過;飲食不潔則天怒,殺之。
隆隆之聲,天怒之音也。
此虛言也。
道士劉春,楚王英使食不潔,春死,未必遇雷也。
建武四年六月夏,雷擊會稽鄞縣羊五頭,羊有何陰過而雷擊之乎?俗以為天取龍殺人,罰陰過,與取吉兇不同,非實道也。
又曰:圖畫之工,圖雷之狀,累累如連鼓形。
又曰:一人若力士之容,謂之雷公,使之左手引連鼓,右手椎之。
世人信之,莫不謂然。
始複原之,虛妄之象也。
○霹靂 《釋名》曰:霹靂,折也。
震,戰也。
所擊辄破。
若攻戰也。
《說文》曰:震,霹靂折物也。
《穀梁傳》曰:震雷為。
《爾雅》曰:疾雷為霆霓。
(郭璞曰:雷之急激者為霹靂。
) 《春秋繁露》曰:王言下不從,則金不從革,而秋多霹靂。
霹靂者,金氣,其音商,故應霹靂。
《五經通義》曰:震與霆,皆霹靂也。
《晉安帝紀》曰:義熙二年六月,震太廟鸮尾,徹壁柱,若有文字。
《晉朝雜事》曰:元康七年,霹靂破城南高禖石。
高禖,中宮求子象也。
賈後将誅之應。
曹嘉之《晉紀》曰:諸葛誕以氣邁稱,常倚柱讀書。
霹靂震其柱,誕自若。
《列女後傳》曰:河南李叔卿為功曹,應舉孝廉。
同時應人害之,使婢宣言叔卿淫其寡妹。
同舉人詣尹,以骨肉相奸,不合應孝廉。
叔卿杜門自絕,女妹傷被淫之名,遂到府門自殺,叔卿亦自殺,明已無愆也。
後三年,霹靂殺害叔卿者,以其死屍置叔卿冢前。
其家收而葬之,秋又雷發其冢。
《玄中記》曰:玉門之西有一國,國中有山,山上有人,歲歲出石〈石朁〉(子林反)數千輸廟中,名曰霹靂〈石朁〉。
給霹靂用,從春雷出,砧日減,至秋而盡。
《搜神記》曰:扶風楊道和,
《莊子》曰:陰陽交争為雷。
《文子》曰:夫目察秋毫之末,耳不聞雷霆之聲;耳調金石之音,目不見太山之形。
小有所志,必大有所忘。
《曾子》曰:陰陽之氣俱,則為雷。
《淮南子》曰:陰陽相薄,感而為雷。
又曰:蔭不祥之木,為雷霆所撲。
又曰:庶女叫天,雷電下擊,景公台殒,支體傷折,海水大出。
無子不嫁,事姑謹敬,姑無男有女,女利母财,令母嫁婦,婦終不肯。
女殺母以誣寡婦,婦不能自明,冤結叫天,天為作雷電下擊景公之台。
殒,壞之也。
傷毀景公支體,水為之溢。
) 又曰:雷霆之聲可以鐘鼓寫也。
風雨之變可以音律和也。
《抱樸子》曰:雷,天之鼓也。
《鹖冠子》曰:昔者有道之君取政,非取于耳目也。
夫耳之生聰,目之生明。
兩葉蔽目,不見太山;兩豆塞耳,不聞雷霆。
《孫子》曰:擊電無停光,疾雷無餘聲。
《河圖帝通紀》曰:雷,天地之鼓。
《河圖》曰:玉虎晨鳴,雷聲也。
又曰:黃帝以雷精起。
《六韬》曰:武王伐纣,雨甚雷疾,武王之乘,雷震而死。
周公曰:"天不祐周矣!"。
太公曰:"君秉德而受之,不可如何也。
" 伏侯《古今注》曰:成帝建始四年,無雲而風,天雷如擊連鼓,音可四五刻,隆隆如車聲。
《山海經》曰:羭
) 又曰:飛魚如豚,赤文無羽,食之辟兵,不畏雷。
《師曠占》曰:春雨初起,其音恪恪,霹靂者,所謂雄雷,旱氣也。
其鳴依依,音不大,霹靂者,謂之雌雷,水氣也。
又曰:春分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中,其所住者,兵起其主,無雲而雷,名曰天狗。
行不出三年,其國亡。
又曰:初,雷從金門起,上旬旱,下田熟,一曰歲中兵革起也。
《風俗通》曰:雷不蓋醬。
俗說令人腹中雷鳴。
《世說》曰:曹爽将誅,夢二虎銜雷公,若二升碗放着庭中。
《華陽國志》曰:曹公從容謂先主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
本初之徒,不足數也。
"先主方食,尖匕箸。
會雷大震,先主曰:"聖人言迅雷風烈必變,良有以也。
一震之威,乃可緻此!"公亦悔失言。
《郦炎對事》曰:或曰:"雷震驚百裡,何以知之?"炎曰:"以其數知之:夫陽動為九,其數三十六;陰靜為八,其數三十二。
一陽動二陰,故曰百裡雷。
" 《雜兵書》曰:雷電霹靂,破軍中樹木屋舍者,徙去,吉也。
雷電風所從來不可逆而相代,宜慎之也。
《物理論》曰:積風成雷。
王充《論衡》曰: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剛好勇,親涉衛難,結纓而死,孔子聞而覆醢,每聞雷鳴乃中心恻怛,亦複如之。
故後人忌焉,以為常也。
又曰:盛夏之時,雷電疾擊殺人,謂之有陰過;飲食不潔則天怒,殺之。
隆隆之聲,天怒之音也。
此虛言也。
道士劉春,楚王英使食不潔,春死,未必遇雷也。
建武四年六月夏,雷擊會稽鄞縣羊五頭,羊有何陰過而雷擊之乎?俗以為天取龍殺人,罰陰過,與取吉兇不同,非實道也。
又曰:圖畫之工,圖雷之狀,累累如連鼓形。
又曰:一人若力士之容,謂之雷公,使之左手引連鼓,右手椎之。
世人信之,莫不謂然。
始複原之,虛妄之象也。
○霹靂 《釋名》曰:霹靂,折也。
震,戰也。
所擊辄破。
若攻戰也。
《說文》曰:震,霹靂折物也。
《穀梁傳》曰:震雷為。
《爾雅》曰:疾雷為霆霓。
) 《春秋繁露》曰:王言下不從,則金不從革,而秋多霹靂。
霹靂者,金氣,其音商,故應霹靂。
《五經通義》曰:震與霆,皆霹靂也。
《晉安帝紀》曰:義熙二年六月,震太廟鸮尾,徹壁柱,若有文字。
《晉朝雜事》曰:元康七年,霹靂破城南高禖石。
高禖,中宮求子象也。
賈後将誅之應。
曹嘉之《晉紀》曰:諸葛誕以氣邁稱,常倚柱讀書。
霹靂震其柱,誕自若。
《列女後傳》曰:河南李叔卿為功曹,應舉孝廉。
同時應人害之,使婢宣言叔卿淫其寡妹。
同舉人詣尹,以骨肉相奸,不合應孝廉。
叔卿杜門自絕,女妹傷被淫之名,遂到府門自殺,叔卿亦自殺,明已無愆也。
後三年,霹靂殺害叔卿者,以其死屍置叔卿冢前。
其家收而葬之,秋又雷發其冢。
《玄中記》曰:玉門之西有一國,國中有山,山上有人,歲歲出石〈石朁〉
給霹靂用,從春雷出,砧日減,至秋而盡。
《搜神記》曰:扶風楊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