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二十三下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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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遂奏:「高祖、太宗無內侍典軍,天寶後宦人寖盛,德宗分羽林衛為左右神策軍,令宦者主之,以二千人為率。

    其後參掌機密,至內務百司悉歸中人,共相彌縫為不法,朝廷微弱,禍始于此。

    請罷左右神策、內諸司使、諸道監軍。

    」於是中外宦官悉誅,天子傳導詔命,祇用宮人寵顏等。

     帝之在鳳翔,以盧光啟、蘇檢為相,胤皆逐殺之,分斥從幸近臣陸扆等三十餘人,惟裴贄孤立可制,留與偕秉政。

    帝動靜一決於胤,無敢言者。

    胤議以皇子為元帥,全忠副之,示褒崇其功。

    全忠內利輝王沖幼,故胤藉以請。

    帝曰:「濮王長,若何?」還禁中,召翰林學士韓偓以謀。

    偓陰佐胤,卒不能卻。

    全忠還東,到長樂,羣臣班辭,胤獨至霸橋置酒,乙夜乃還。

    帝即召問:「全忠安否?」與飲,命宮人為舞劍曲,戊夜乃出,賜二宮人,固讓乃許。

    是時天子孤危,威令盡去,胤之劫持類如此。

    進侍中、魏國公。

     自鳳翔還,揣全忠將篡奪,顧己宰相,恐一日及禍,欲握兵自固,謬謂全忠曰:「京師迫茂貞,不可無備,須募軍以守。

    今左右龍武、羽林、神策,播幸之餘,無見兵。

    請軍置四步將,將二百五十人;一騎將,將百人。

    使番休遞侍。

    」以京兆尹鄭元規為六軍諸衛副使,陳班為威遠軍使,募卒於市。

    全忠知其意,陽相然許。

    胤乃毀浮圖,取銅鐵為兵仗。

    全忠陰令汴人數百應募,以其子友倫入宿衛。

    會為毬戲,墜馬死,全忠疑胤陰計,大怒。

    時傳胤將挾帝幸荊、襄,而全忠方謀脅乘輿都洛,懼其異議,密表胤專權亂國,請誅之,即罷為太子少傅。

    全忠令其子友諒以兵圍開化坊第,殺胤,汴士皆突出,市人爭投瓦礫擊其屍,年五十一,元規、陳班等皆死,實天復四年正月。

     胤罷凡三日死,死十日,全忠脅帝遷洛,發長安居人悉東,徹屋木自渭循河下,老幼係路,啼號不絕,皆大罵曰:「國賊崔胤導全忠賣社稷,使我及此!」先是,全忠雖據河南,顧彊諸侯相持,未敢決移國。

    及胤間內隙,與相結,得梯其禍,取朝權以成彊大,終亡天下,胤身屠宗滅。

    世言慎由晚無子,遇異浮屠,以術求,乃生胤,字緇郎。

    及為相,其季父安潛唶曰:「吾父兄刻苦以持門戶,終為緇郎壞之!」 崔昭緯字蘊曜,其先清河人。

    及進士第。

    至昭宗時,仕寖顯,以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居位凡八年,累進尚書右僕射。

    性險刻,密結中人,外連彊諸侯,內制天子以固其權。

    令族人鋋事王行瑜邠寧幕府。

    每它宰相建議,或詔令有不便於己,必使鋋密告行瑜,使上書訾訐,己則陰阿助之。

    方是時,帝室微,人主若贅斿然。

    始,帝委杜讓能調兵食以討鳳翔,昭緯方倚李茂貞、行瑜為重,陰得其計,則走告之,激使稱兵向闕,遂殺讓能。

    後又導三鎮兵殺韋昭度等。

    帝性剛明,不堪忍,會誅行瑜,乃罷昭緯為右僕射。

    復請朱全忠薦己,又厚賂諸王,為所奏,貶梧州司馬,下詔條其五罪,賜死。

    行次江陵,使者至,斬之。

    鋋亦誅。

     柳璨字炤之,公綽族孫也。

    為人鄙野,其家不以諸柳齒。

    少孤貧,好學,晝採薪給費,夜然葉照書,彊記,多所通涉。

    譏訶劉子玄史通,著析微,時或稱之。

    顏蕘判史館,引為直學士,由是益知名。

    遷左拾遺。

    昭宗好文,待李磎最厚,磎死,內常求似磎者。

    或薦璨才高,試文,帝稱善,擢翰林學士。

     崔胤死,昭宗密許璨宰相,外無知者。

    日暮自禁中出,騶士傳呼宰相,人皆大驚。

    明日,帝謂學士承旨張文蔚曰:「璨材可用,今擢為相,應授何官?」對曰:「用賢不計資。

    」帝曰:「諫議大夫可乎?」曰:「唯唯。

    」遂以諫議大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起布衣,至是不四歲,其暴貴近世所未有。

    裴樞、獨孤損、崔遠皆宿望舊臣,與同位,頗輕之,璨內以為怨。

    朱全忠圖篡殺,宿衛士皆汴人,璨一厚結之,與蔣玄暉、張廷範尤相得。

    旣挾全忠,故朝權皆歸之。

    進中書侍郎、判戶部,封河東縣男。

     天祐二年,長星出太微、文昌間,占者曰:「君臣皆不利,宜多殺以塞天變。

    」玄暉、廷範乃與璨謀殺大臣宿有望者,璨手疏所仇媢若獨孤損等三十餘人,皆誅死,天下以為冤。

    全忠聞之,不善也。

    其後急於九錫,宣徽北院使王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