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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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無複言進,仕黨故強起之,複歎曰:“仕不仕,惟義也,吾敢自必于其間耶?”起令龍川,遂卒。
始公尚少,以文稱于士友。
嘗度浙江,有忘白金百斤于舟,公最後獨見之,留三日,得忘者歸之而後去,而不告以名。
佗日,從者以為言,于是又稱其長者。
今兩縣吏民皆曰賢令也;既亡,皆哀焉。
合葬于龍山者,天水郡太君權氏,善草隸書,誦數經,能略通其說,實唐貞孝公臯之十七世孫雲。
子男四人:向、頻、高,為進士,充其業;其季,光祿君也。
女三人,皆歸聞人。
光祿君方潔勤審,下賢好學,人以為君子之子焉。
自晉之亂,而戎夷盜賊,穴有中國,且亂且治,至于今歲千年。
士大夫之家,流落颠頓,不常其世,後雖有振起者,多不知其族之所出。
獨光祿君之家,為世其家,而能自道尤詳。
自大夫伯仲至公四世之告命皆具在。
命其宗人之子某銘公之墓者,光祿君也。
銘曰: 公先籍秦系相導,大夫相孫維作守。
兄[A159]遂留家海浦,子紳孫韶公祖考。
于東四傳弗甚耀,藏仁厥家以赉後。
後蕃而昌其必效,今卿追公為之兆。
【兵部員外郎馬君墓志銘】 馬君諱遵,字仲塗,世家饒州之樂平。
舉進士,自禮部至于廷,書其等皆第一。
守秘書省校書郎,知洪州之奉新縣,移知康州。
當是時,天子更置大臣,欲有所為,求才能之士以察諸路,而君自大理寺丞除太子中允、福建路轉運判官。
以憂不赴,憂除,知開封縣,為江淮荊湖兩浙制置發運判官。
于是君為太常博士,朝廷方尊寵其使事以監六路,乃以君為監察禦史,又以為殿中侍禦史,遂為副使。
已而還之台,以為言事禦史。
至則彈宰相之為不法者,宰相用此罷,而君亦以此出知宣州。
至宣州一日,移京東路轉運使。
又還台為右司谏,知谏院。
又為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同判流内铨。
數言時政,多聽用。
始君讀書,即以文辭辯麗稱天下,及出仕,所至号為辨治,論議條鬯,人反覆之而不能窮。
平居頹然,若與人無所諧,及遇事,有所建則必得其所守。
開封常以權豪請托不可治。
客至有所請,君辄善遇之無所拒。
客退,視其事一斷以法。
居久之,人知君之不可以私屬也,縣遂無事。
及為谏官、禦史,又能如此。
于是士大夫歎曰:“馬君之智,蓋能時其柔剛以有為也。
”嘉二年,君以疾求罷職以出,至五六,乃以為尚書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猶不許其出。
某月某甲子君卒,年四十七。
天子以其子某官某為某官,又官其兄子持國某官。
夫人某縣君鄭氏。
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信州之弋陽縣歸仁鄉裡沙之原。
君故與予善。
予常愛其智略,以為今士大夫多不能如,惜其不得盡用,亦其不幸早世,不終于貴富也。
然世方懲尚賢任智之弊,而操成法以一天下之士,則君雖壽考且終于貴富,其所畜亦豈能盡用哉?嗚呼,可悲也已。
既葬,夫人與其家人謀而使持國來以請曰:“願有紀也,使君為死而不朽。
”乃為之論次,而系之以辭。
曰: 歸以才能兮又予以時,投之遠塗兮使驟而馳。
前無禦者兮後有推之,忽稅不駕兮其然奚為。
哀哀茕婦兮孰慰其思,墓門有石兮書以餘辭。
【泰州海陵縣主簿許君墓志銘】 君諱平,字秉之,姓許氏。
餘嘗譜其世家,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
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辨說,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
寶元時,朝廷開方略之選,以招天下異能之士,而陝西大帥範文正公、鄭文肅公,争以君所為書以薦,于是得召試,為太廟齋郎,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
貴人多薦君有大才,可試以事,不宜棄之州縣。
君亦常慨然自許,欲有所為,然終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
噫,其可哀也已。
士固有離世異俗,獨行其意,罵譏、笑侮、困辱而不悔。
彼皆無衆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後世者也,其龃龉固宜。
若夫智謀功名之士,窺時俯仰,以赴勢利之會而辄不遇者,乃亦不可勝數。
辯足以移萬物而窮于用說之時;謀足以奪三軍而辱于右武之國。
此又何說哉?嗟乎,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
君年五十九,以嘉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揚子縣甘露鄉某所之原。
夫人李氏。
子男瑰,不仕;璋,真州司戶參軍;琦,太廟齋郎;琳,進士。
女子五人,已嫁二人,進士周奉先、泰州泰興縣令陶舜元。
銘曰: 有拔而起之,莫擠而止之。
嗚呼許君,而已于斯,誰或使之。
【漢陽軍漢川縣令陳君墓志銘】 陳君之墓在某州某縣某鄉某所之原,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
陳君者,諱之祥,字某,家某州之某縣。
其業進士,其中等以皇二年。
其官,滁州全椒縣主簿、漢陽軍漢川縣令。
其為人,強于學,果于行,能使為之長者聽,為之民者思。
其卒,年三十二。
有一男一女,皆出夫人李氏。
其葬,臨川王某為之銘: 芒乎既壯而能充,忽乎奚去而誰從?歸形幽陰兮土以為宮,聚封其上兮為記無窮。
始公尚少,以文稱于士友。
嘗度浙江,有忘白金百斤于舟,公最後獨見之,留三日,得忘者歸之而後去,而不告以名。
佗日,從者以為言,于是又稱其長者。
今兩縣吏民皆曰賢令也;既亡,皆哀焉。
合葬于龍山者,天水郡太君權氏,善草隸書,誦數經,能略通其說,實唐貞孝公臯之十七世孫雲。
子男四人:向、頻、高,為進士,充其業;其季,光祿君也。
女三人,皆歸聞人。
光祿君方潔勤審,下賢好學,人以為君子之子焉。
自晉之亂,而戎夷盜賊,穴有中國,且亂且治,至于今歲千年。
士大夫之家,流落颠頓,不常其世,後雖有振起者,多不知其族之所出。
獨光祿君之家,為世其家,而能自道尤詳。
自大夫伯仲至公四世之告命皆具在。
命其宗人之子某銘公之墓者,光祿君也。
銘曰: 公先籍秦系相導,大夫相孫維作守。
兄[A159]遂留家海浦,子紳孫韶公祖考。
于東四傳弗甚耀,藏仁厥家以赉後。
後蕃而昌其必效,今卿追公為之兆。
【兵部員外郎馬君墓志銘】 馬君諱遵,字仲塗,世家饒州之樂平。
舉進士,自禮部至于廷,書其等皆第一。
守秘書省校書郎,知洪州之奉新縣,移知康州。
當是時,天子更置大臣,欲有所為,求才能之士以察諸路,而君自大理寺丞除太子中允、福建路轉運判官。
以憂不赴,憂除,知開封縣,為江淮荊湖兩浙制置發運判官。
于是君為太常博士,朝廷方尊寵其使事以監六路,乃以君為監察禦史,又以為殿中侍禦史,遂為副使。
已而還之台,以為言事禦史。
至則彈宰相之為不法者,宰相用此罷,而君亦以此出知宣州。
至宣州一日,移京東路轉運使。
又還台為右司谏,知谏院。
又為尚書禮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同判流内铨。
數言時政,多聽用。
始君讀書,即以文辭辯麗稱天下,及出仕,所至号為辨治,論議條鬯,人反覆之而不能窮。
平居頹然,若與人無所諧,及遇事,有所建則必得其所守。
開封常以權豪請托不可治。
客至有所請,君辄善遇之無所拒。
客退,視其事一斷以法。
居久之,人知君之不可以私屬也,縣遂無事。
及為谏官、禦史,又能如此。
于是士大夫歎曰:“馬君之智,蓋能時其柔剛以有為也。
”嘉二年,君以疾求罷職以出,至五六,乃以為尚書吏部員外郎、直龍圖閣,猶不許其出。
某月某甲子君卒,年四十七。
天子以其子某官某為某官,又官其兄子持國某官。
夫人某縣君鄭氏。
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信州之弋陽縣歸仁鄉裡沙之原。
君故與予善。
予常愛其智略,以為今士大夫多不能如,惜其不得盡用,亦其不幸早世,不終于貴富也。
然世方懲尚賢任智之弊,而操成法以一天下之士,則君雖壽考且終于貴富,其所畜亦豈能盡用哉?嗚呼,可悲也已。
既葬,夫人與其家人謀而使持國來以請曰:“願有紀也,使君為死而不朽。
”乃為之論次,而系之以辭。
曰: 歸以才能兮又予以時,投之遠塗兮使驟而馳。
前無禦者兮後有推之,忽稅不駕兮其然奚為。
哀哀茕婦兮孰慰其思,墓門有石兮書以餘辭。
【泰州海陵縣主簿許君墓志銘】 君諱平,字秉之,姓許氏。
餘嘗譜其世家,所謂今泰州海陵縣主簿者也。
君既與兄元相友愛稱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辨說,與其兄俱以智略為當世大人所器。
寶元時,朝廷開方略之選,以招天下異能之士,而陝西大帥範文正公、鄭文肅公,争以君所為書以薦,于是得召試,為太廟齋郎,已而選泰州海陵縣主簿。
貴人多薦君有大才,可試以事,不宜棄之州縣。
君亦常慨然自許,欲有所為,然終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
噫,其可哀也已。
士固有離世異俗,獨行其意,罵譏、笑侮、困辱而不悔。
彼皆無衆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後世者也,其龃龉固宜。
若夫智謀功名之士,窺時俯仰,以赴勢利之會而辄不遇者,乃亦不可勝數。
辯足以移萬物而窮于用說之時;謀足以奪三軍而辱于右武之國。
此又何說哉?嗟乎,彼有所待而不悔者,其知之矣。
君年五十九,以嘉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揚子縣甘露鄉某所之原。
夫人李氏。
子男瑰,不仕;璋,真州司戶參軍;琦,太廟齋郎;琳,進士。
女子五人,已嫁二人,進士周奉先、泰州泰興縣令陶舜元。
銘曰: 有拔而起之,莫擠而止之。
嗚呼許君,而已于斯,誰或使之。
【漢陽軍漢川縣令陳君墓志銘】 陳君之墓在某州某縣某鄉某所之原,以某年某月某甲子葬。
陳君者,諱之祥,字某,家某州之某縣。
其業進士,其中等以皇二年。
其官,滁州全椒縣主簿、漢陽軍漢川縣令。
其為人,強于學,果于行,能使為之長者聽,為之民者思。
其卒,年三十二。
有一男一女,皆出夫人李氏。
其葬,臨川王某為之銘: 芒乎既壯而能充,忽乎奚去而誰從?歸形幽陰兮土以為宮,聚封其上兮為記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