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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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東道節度推官贈尚書工部郎中傅公墓志銘】 公姓傅氏,諱立,字伯禮。
其先大名内黃人,今郓須城人也。
慶曆二年,以五舉進士得同三禮出身,主鄭州管城縣簿。
用舉者為滑州靈河縣令。
遭母夫人喪,喪除,以山南東道節度推官知磁州昭德縣事。
嘉四年七月六日,卒于官舍,享年六十六。
公以文行有聲于鄉,其志氣甚大,既久困不遂,因不複有仕意,鄉人強之,乃起佐管城。
所為問義理如何,不肯有所顧計。
貝州妖人為亂,吏坐不察者衆,州縣懲艾,有以妖告者,辄又緻之刑辟。
或誣浮屠道人為妖,州捕之急,公辯其無罪,即釋之。
在昭德,縣人治河堤,總役者妄怒以立威,諸縣畏其糾劾,莫敢校。
及笞公縣人,公奪之縱去,縣人感悅,不督而功自倍,總役者亦不敢複犯公所部。
其施于政者多如此,故其卒,老稚相扶攜祭哭,思慕久之不怠。
蓋公孝慈忠信,剛毅有守,遇事不為可愧,其仁心尤至。
既病亟,呼其季子告曰:“吾嘗質田于鄲,數十口賴以活者三十年。
今田主往往而在,汝兄仕于朝,所不足者非财,可以券還之。
”于是長子方官于莫州,及歸遭喪,終以田歸主如公戒。
公曾祖諱凝,贈尚書庫部員外郎。
祖諱世隆,尚書戶部員外郎,知邛州。
父諱珏,右班殿直。
凡三世皆以經學舉,至公始為進士,而公子亦皆為進士。
曰堯俞,尚書兵部員外郎。
曰舜俞,郊社齋郎。
曰君俞,未仕。
馀四人皆早死。
兵部君以才德為世名人,嘗為谏官,以言事不合,辭知雜禦史不肯就。
以熙甯二年十月某日,葬公于孟州濟源縣清廉鄉美化裡,以夫人長壽縣太君王氏。
于是公贈官至尚書工部郎中。
太君有賢行,方兵部除知雜禦史也,适北使未返,而親故皆賀,夫人弗受,治裝為行,及兵部歸而果辭不就以出也。
銘曰: 惟傅厥先相武丁,告功皇天上比星。
公躬服仁世守經,奮發華藻揚芬馨。
宜殖福祿引厥齡,摧藏沉淹以氵鼎氵熒。
爰志弗獲終冥冥,爰有美子集帝庭。
忠功孝名神所聽,蔔茔高原日永甯。
【尚書度支員外郎郭公墓志銘】 公諱維,字仲逸。
少好學,有大志。
年二十五,起為泰州司理,調泰、真二州判官,以能聞。
監真州之酒稅。
丁母憂,服除,改著作佐郎,知南豐縣。
俗喜訟,令始至,豪猾辄構事入縣,察令能否。
公至,即得其妄,窮而徙之,由此無敢犯法。
改新都縣,又以治稱。
既去,民思之,相與繪公像祠焉。
使者薦其材,就知雅州。
王蒙正姻明肅太後家,侵民田幾至百家,有訴者,更數獄無敢直其事,诏公治之。
其行也,人為公憚。
公至,則拔根レ節,不漏毫末,以田歸民,蒙正坐除名。
既歸,天子目之,賜之朱衣,得尚書屯田員外郎,知常州。
至州索宿奸數人流之,州以無事。
移提點淮南刑獄,吏不治,道聞公至,往往豫以事求解,部中肅然。
遷度支以卒,慶曆二年正月也。
凡仕二十七年。
公剛毅能斷,當事勇,不自恤。
繇景德、祥符之間,四海平治,寬文法待吏,而吏乃相習為遨嬉噶者,或按一吏,則交議群诋,以為暴刻生事,日浸月積,而民敝于下矣。
至公始按吏,而獨急于權幸。
有大臣出鎮揚,不治,曲以禮事公。
公奏斥,不報,既代,猶斥之,以是被按,一無憾言。
以聲威聞,而所至即有惠愛。
某嘗羁遊過常,裡中民有以亵語相罵者,其長者怒曰:“爾欲忘郭屯田邪?”蓋公在常以此法其民,時卒已九年矣,猶不忘之。
惜乎朝廷方欲顯用,而公已不幸。
其出于治者,猶未足以盡其志,故不悉書,特掇其一二而存之。
此足以見公之志也。
祖某,不仕。
父某,贈殿中丞。
母劉氏,仙源縣太君。
妻張氏,南陽縣君。
子男三人:先正,烏江縣尉;聰正,舉進士;祥正,星子主簿。
女六人。
以某年月日葬公于某處,公之裡也。
将葬,先正等以今司封員外郎趙П書來乞銘,先人與公祥符八年以進士起,而公子且與某遊有好也,銘不敢讓。
銘曰: 翼翼汾陽,子儀始王,德完道粹,功蓋于唐。
宜享世澤,流如海長,原原南寓,孰嗣而昌?公生而明,剛簡自徇,拔身貧羁,誼不辱進。
蘇窮斥奸,惠立威振,而年不長,志不時盡。
既奮既材,天奚弗?刻銘在幽,來者之感。
【贈尚書刑部侍郎王公墓志銘】 江陵縣有合葬龍山之西者,為宋龍川令、贈尚書刑部侍郎王公之墓。
公之卒,得年七十一。
其葬之歲在辛卯,為皇三年十二月甲申。
龍川,其所卒也。
以刑部侍郎贈公者,曰公之子光祿卿周。
公諱文亮,字昭遠,其先晉丞相導也。
丞相十有六世之孫儉,為唐正議大夫、刺明州,始去長安之萬年,為明之奉化人。
大夫之兄曰[A159],[A159]生紳,紳生韶,韶生公,四世鹹為縣令。
方錢氏之王吳越也,公嘗試策入等,為其屬州之掾。
國除,選于京師,複掾密州,尉夔奉節,為邢之任令。
舉者二十馀人,不用。
歎曰:“吾既其衰矣,而為是,是不可以已耶?”即以疾去。
去之
【山南東道節度推官贈尚書工部郎中傅公墓志銘】 公姓傅氏,諱立,字伯禮。
其先大名内黃人,今郓須城人也。
慶曆二年,以五舉進士得同三禮出身,主鄭州管城縣簿。
用舉者為滑州靈河縣令。
遭母夫人喪,喪除,以山南東道節度推官知磁州昭德縣事。
嘉四年七月六日,卒于官舍,享年六十六。
公以文行有聲于鄉,其志氣甚大,既久困不遂,因不複有仕意,鄉人強之,乃起佐管城。
所為問義理如何,不肯有所顧計。
貝州妖人為亂,吏坐不察者衆,州縣懲艾,有以妖告者,辄又緻之刑辟。
或誣浮屠道人為妖,州捕之急,公辯其無罪,即釋之。
在昭德,縣人治河堤,總役者妄怒以立威,諸縣畏其糾劾,莫敢校。
及笞公縣人,公奪之縱去,縣人感悅,不督而功自倍,總役者亦不敢複犯公所部。
其施于政者多如此,故其卒,老稚相扶攜祭哭,思慕久之不怠。
蓋公孝慈忠信,剛毅有守,遇事不為可愧,其仁心尤至。
既病亟,呼其季子告曰:“吾嘗質田于鄲,數十口賴以活者三十年。
今田主往往而在,汝兄仕于朝,所不足者非财,可以券還之。
”于是長子方官于莫州,及歸遭喪,終以田歸主如公戒。
公曾祖諱凝,贈尚書庫部員外郎。
祖諱世隆,尚書戶部員外郎,知邛州。
父諱珏,右班殿直。
凡三世皆以經學舉,至公始為進士,而公子亦皆為進士。
曰堯俞,尚書兵部員外郎。
曰舜俞,郊社齋郎。
曰君俞,未仕。
馀四人皆早死。
兵部君以才德為世名人,嘗為谏官,以言事不合,辭知雜禦史不肯就。
以熙甯二年十月某日,葬公于孟州濟源縣清廉鄉美化裡,以夫人長壽縣太君王氏。
于是公贈官至尚書工部郎中。
太君有賢行,方兵部除知雜禦史也,适北使未返,而親故皆賀,夫人弗受,治裝為行,及兵部歸而果辭不就以出也。
銘曰: 惟傅厥先相武丁,告功皇天上比星。
公躬服仁世守經,奮發華藻揚芬馨。
宜殖福祿引厥齡,摧藏沉淹以氵鼎氵熒。
爰志弗獲終冥冥,爰有美子集帝庭。
忠功孝名神所聽,蔔茔高原日永甯。
【尚書度支員外郎郭公墓志銘】 公諱維,字仲逸。
少好學,有大志。
年二十五,起為泰州司理,調泰、真二州判官,以能聞。
監真州之酒稅。
丁母憂,服除,改著作佐郎,知南豐縣。
俗喜訟,令始至,豪猾辄構事入縣,察令能否。
公至,即得其妄,窮而徙之,由此無敢犯法。
改新都縣,又以治稱。
既去,民思之,相與繪公像祠焉。
使者薦其材,就知雅州。
王蒙正姻明肅太後家,侵民田幾至百家,有訴者,更數獄無敢直其事,诏公治之。
其行也,人為公憚。
公至,則拔根レ節,不漏毫末,以田歸民,蒙正坐除名。
既歸,天子目之,賜之朱衣,得尚書屯田員外郎,知常州。
至州索宿奸數人流之,州以無事。
移提點淮南刑獄,吏不治,道聞公至,往往豫以事求解,部中肅然。
遷度支以卒,慶曆二年正月也。
凡仕二十七年。
公剛毅能斷,當事勇,不自恤。
繇景德、祥符之間,四海平治,寬文法待吏,而吏乃相習為遨嬉噶者,或按一吏,則交議群诋,以為暴刻生事,日浸月積,而民敝于下矣。
至公始按吏,而獨急于權幸。
有大臣出鎮揚,不治,曲以禮事公。
公奏斥,不報,既代,猶斥之,以是被按,一無憾言。
以聲威聞,而所至即有惠愛。
某嘗羁遊過常,裡中民有以亵語相罵者,其長者怒曰:“爾欲忘郭屯田邪?”蓋公在常以此法其民,時卒已九年矣,猶不忘之。
惜乎朝廷方欲顯用,而公已不幸。
其出于治者,猶未足以盡其志,故不悉書,特掇其一二而存之。
此足以見公之志也。
祖某,不仕。
父某,贈殿中丞。
母劉氏,仙源縣太君。
妻張氏,南陽縣君。
子男三人:先正,烏江縣尉;聰正,舉進士;祥正,星子主簿。
女六人。
以某年月日葬公于某處,公之裡也。
将葬,先正等以今司封員外郎趙П書來乞銘,先人與公祥符八年以進士起,而公子且與某遊有好也,銘不敢讓。
銘曰: 翼翼汾陽,子儀始王,德完道粹,功蓋于唐。
宜享世澤,流如海長,原原南寓,孰嗣而昌?公生而明,剛簡自徇,拔身貧羁,誼不辱進。
蘇窮斥奸,惠立威振,而年不長,志不時盡。
既奮既材,天奚弗?刻銘在幽,來者之感。
【贈尚書刑部侍郎王公墓志銘】 江陵縣有合葬龍山之西者,為宋龍川令、贈尚書刑部侍郎王公之墓。
公之卒,得年七十一。
其葬之歲在辛卯,為皇三年十二月甲申。
龍川,其所卒也。
以刑部侍郎贈公者,曰公之子光祿卿周。
公諱文亮,字昭遠,其先晉丞相導也。
丞相十有六世之孫儉,為唐正議大夫、刺明州,始去長安之萬年,為明之奉化人。
大夫之兄曰[A159],[A159]生紳,紳生韶,韶生公,四世鹹為縣令。
方錢氏之王吳越也,公嘗試策入等,為其屬州之掾。
國除,選于京師,複掾密州,尉夔奉節,為邢之任令。
舉者二十馀人,不用。
歎曰:“吾既其衰矣,而為是,是不可以已耶?”即以疾去。
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