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百九十四 雜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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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張抟做禦史,從中周旋排解,才把這件事了結了。
杜豐的兒子杜鐘,當時做兖州的參軍。
都督讓他掌管馬圈裡的馬和草料。
杜鐘說:“皇帝的馬極多,到了用的日子再煮小米,恐怕供應不足,不如先辦。
”于是便用鍋煮了兩千多斤的小米和豆子,放入窖裡,趁熱封嚴了窖。
等到張羅供應時取出一看,全都腐爛發臭了。
于是逃跑,仍害怕不能免罪,就叫随從的人買了半夏半升,和在羊肉裡煮着吃了,以便自殺。
可是藥竟然不能藥死人,人反而更胖了。
當時的人說:“除非這樣的父親生不出這樣的兒子。
” 修武縣民 開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縣人嫁女,婿家迎婦,車随之。
女之父懼村人之障車也,借俊馬,令乘之,女之弟乘驢從,在車後百步外行。
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牽馬,一人自後驅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
父與親眷尋之,一夕不能得。
去女家一舍,村中有小學,時夜學,生徒多宿。
淩晨啟門,門外有婦人,裸形斷舌,陰中血皆淋漓。
生問之,女啟齒流血,不能言。
生告其師,師出戶觀之,集諸生謂曰:“吾聞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龍罔象,土之怪墳羊。
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擊之?”于是投以磚石,女既斷舌,不能言,諸生擊之,竟死。
及明,乃非魅也。
俄而女家尋求,至而見之,乃執儒及弟子詣縣。
縣丞盧峰訊之,實殺焉,乃白于郡。
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
(出《紀聞》) 開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縣有戶人家女兒出嫁,女婿家迎媳婦,是帶着車去的。
女方的父親怕村裡人擋住了車不能前進,就借了好馬,讓女兒騎着它。
女方的弟弟騎着驢在後邊跟着,在車後百步以外走着。
忽然有兩個人從草中出來,一人牽着馱新娘子的馬,另一個人從後面趕着馬跑。
新娘的弟弟追不上,于是報告了父親。
父親便與親屬一起尋找新娘子,一個晚上也沒找到。
距離女方家三十裡處,有個村子裡有所小學校,當時上夜學,所以學生多住宿。
早晨起來開門時,看見門外有個婦女,赤身露體,舌頭也被弄斷了,陰部血淋淋的。
學生問她,那女人一張口就血流不止,說不出話來。
學生就告訴了老師。
老師走出門來看了看,召集學生們對他們說:“我聽孔夫子說過,山上的怪物叫夔魍魉,水裡的怪物叫龍罔象,土裡的怪物叫墳羊。
我們住的這地方靠近太行山,是怪物生長的地方,這女人莫不是山精野妖嗎?何不一塊打她?”于是一起用磚石投擊她。
女的舌頭已斷,說不了話,學生們不斷打她,最後被打死了。
等到天亮了一看,并不是妖怪。
不一會兒這個女人的家裡人來此尋找。
來到後看到了女兒慘死的樣子,于是把那個教書的先生和他的學生都抓到了縣裡。
縣丞盧峰審訊這件事,審訊證明确實是師生殺了人。
于是上報于郡,判先生和學生笞刑。
被鞭笞而死的有三個人,可是那兩個真正的劫人犯,最後也沒有抓到。
李元皛 李元皛為沂州刺史,怒司功郄承明,命剝之屏外,承明狡猾者也。
既出屏,适會博士劉琮琎後至,将入衙。
承明以琮琎儒者,則前執而剝之,绐曰:“太守怒汝衙遲,使我領人取汝,令便剝将來。
”琮琎以為然,遂解衣。
承明目吏卒,擒琮琎以入,承明乃逃。
元皛見剝至,不知是琮琎也,遂杖之數十焉。
琮琎起謝曰:“蒙恩賜杖,請示罪名。
”元皛曰:“為承明所賣。
”竟無言,遂入戶。
(出《紀聞》) 李元皛做沂州刺史,對司功郄承明很生氣,命人到屏帳外面剝去他的衣服。
承明是個很狡猾的人,出了屏帳以後,恰好碰到了博士劉琮琎來晚了,将要進入衙門。
承明因為琮琎是個文人,就上前抓住他,剝他的衣服,欺騙他說:“太守對你來晚了很生氣,讓我帶着人來捉你,并且叫立即剝下衣服帶上去。
”琮琎以為是真的,就脫下了衣服。
承明給吏卒使眼色,讓他們抓着琮琎進去。
承明于是逃走了。
元皛見剝下衣服的人來了,也不知道是琮琎,就叫人用棍子打了數十下。
琮琎站起來謝罪說:“承蒙恩惠,賞給我這麼多棍。
請告訴我犯了什麼罪?”元皛說:“被承明出賣。
”琮琎竟沒話說,便進了門。
王琚 玄宗在藩邸時,每遊戲于城南韋杜之間,嘗因逐狡免,意樂忘返。
與其徒十數人,饑倦甚,因休息村中大樹之下。
适有書生,延帝過其家,其家甚貧,止村妻一驢而已。
帝坐未久,書生殺驢煮秫,備膳馔,酒肉滂沛,帝顧而甚奇之。
及與語,磊落不凡,問其姓,乃王琚也。
自是帝每遊韋杜間,必過琚家,琚所語議,合帝意,帝日益親善。
及韋氏專制,帝憂甚,獨密
杜豐的兒子杜鐘,當時做兖州的參軍。
都督讓他掌管馬圈裡的馬和草料。
杜鐘說:“皇帝的馬極多,到了用的日子再煮小米,恐怕供應不足,不如先辦。
”于是便用鍋煮了兩千多斤的小米和豆子,放入窖裡,趁熱封嚴了窖。
等到張羅供應時取出一看,全都腐爛發臭了。
于是逃跑,仍害怕不能免罪,就叫随從的人買了半夏半升,和在羊肉裡煮着吃了,以便自殺。
可是藥竟然不能藥死人,人反而更胖了。
當時的人說:“除非這樣的父親生不出這樣的兒子。
” 修武縣民 開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縣人嫁女,婿家迎婦,車随之。
女之父懼村人之障車也,借俊馬,令乘之,女之弟乘驢從,在車後百步外行。
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牽馬,一人自後驅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
父與親眷尋之,一夕不能得。
去女家一舍,村中有小學,時夜學,生徒多宿。
淩晨啟門,門外有婦人,裸形斷舌,陰中血皆淋漓。
生問之,女啟齒流血,不能言。
生告其師,師出戶觀之,集諸生謂曰:“吾聞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龍罔象,土之怪墳羊。
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擊之?”于是投以磚石,女既斷舌,不能言,諸生擊之,竟死。
及明,乃非魅也。
俄而女家尋求,至而見之,乃執儒及弟子詣縣。
縣丞盧峰訊之,實殺焉,乃白于郡。
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
(出《紀聞》) 開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縣有戶人家女兒出嫁,女婿家迎媳婦,是帶着車去的。
女方的父親怕村裡人擋住了車不能前進,就借了好馬,讓女兒騎着它。
女方的弟弟騎着驢在後邊跟着,在車後百步以外走着。
忽然有兩個人從草中出來,一人牽着馱新娘子的馬,另一個人從後面趕着馬跑。
新娘的弟弟追不上,于是報告了父親。
父親便與親屬一起尋找新娘子,一個晚上也沒找到。
距離女方家三十裡處,有個村子裡有所小學校,當時上夜學,所以學生多住宿。
早晨起來開門時,看見門外有個婦女,赤身露體,舌頭也被弄斷了,陰部血淋淋的。
學生問她,那女人一張口就血流不止,說不出話來。
學生就告訴了老師。
老師走出門來看了看,召集學生們對他們說:“我聽孔夫子說過,山上的怪物叫夔魍魉,水裡的怪物叫龍罔象,土裡的怪物叫墳羊。
我們住的這地方靠近太行山,是怪物生長的地方,這女人莫不是山精野妖嗎?何不一塊打她?”于是一起用磚石投擊她。
女的舌頭已斷,說不了話,學生們不斷打她,最後被打死了。
等到天亮了一看,并不是妖怪。
不一會兒這個女人的家裡人來此尋找。
來到後看到了女兒慘死的樣子,于是把那個教書的先生和他的學生都抓到了縣裡。
縣丞盧峰審訊這件事,審訊證明确實是師生殺了人。
于是上報于郡,判先生和學生笞刑。
被鞭笞而死的有三個人,可是那兩個真正的劫人犯,最後也沒有抓到。
李元皛 李元皛為沂州刺史,怒司功郄承明,命剝之屏外,承明狡猾者也。
既出屏,适會博士劉琮琎後至,将入衙。
承明以琮琎儒者,則前執而剝之,绐曰:“太守怒汝衙遲,使我領人取汝,令便剝将來。
”琮琎以為然,遂解衣。
承明目吏卒,擒琮琎以入,承明乃逃。
元皛見剝至,不知是琮琎也,遂杖之數十焉。
琮琎起謝曰:“蒙恩賜杖,請示罪名。
”元皛曰:“為承明所賣。
”竟無言,遂入戶。
(出《紀聞》) 李元皛做沂州刺史,對司功郄承明很生氣,命人到屏帳外面剝去他的衣服。
承明是個很狡猾的人,出了屏帳以後,恰好碰到了博士劉琮琎來晚了,将要進入衙門。
承明因為琮琎是個文人,就上前抓住他,剝他的衣服,欺騙他說:“太守對你來晚了很生氣,讓我帶着人來捉你,并且叫立即剝下衣服帶上去。
”琮琎以為是真的,就脫下了衣服。
承明給吏卒使眼色,讓他們抓着琮琎進去。
承明于是逃走了。
元皛見剝下衣服的人來了,也不知道是琮琎,就叫人用棍子打了數十下。
琮琎站起來謝罪說:“承蒙恩惠,賞給我這麼多棍。
請告訴我犯了什麼罪?”元皛說:“被承明出賣。
”琮琎竟沒話說,便進了門。
王琚 玄宗在藩邸時,每遊戲于城南韋杜之間,嘗因逐狡免,意樂忘返。
與其徒十數人,饑倦甚,因休息村中大樹之下。
适有書生,延帝過其家,其家甚貧,止村妻一驢而已。
帝坐未久,書生殺驢煮秫,備膳馔,酒肉滂沛,帝顧而甚奇之。
及與語,磊落不凡,問其姓,乃王琚也。
自是帝每遊韋杜間,必過琚家,琚所語議,合帝意,帝日益親善。
及韋氏專制,帝憂甚,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