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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質的。
(1065)這些人(calones)都是奴隸,所以作為财産和貨物等一同被看管起來。
(1066)在阿爾本(Alpen)附近,在克桑頓和萊茵貝爾格(Rheinberg)之間。
(1067)日耳曼人常常是全城的人發這樣的願(例如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亞志》第31章中所說的卡提伊人)。
保路斯·狄亞科努斯(PaulusDiaconus)就告訴我們,六千名撒克遜人曾發誓在他們對蘇埃比人進行報複之前決不剃掉自己的頭發和胡須。
蘇埃托尼烏斯說(《凱撒傳》,第67章),甚至優利烏斯本人也發過這樣的誓言。
(1068)瑪爾提亞裡斯(Martialis)曾提到過巴塔維亞人人工染紅頭發的辦法。
普利尼(《自然史》,第28卷,第12章)也提到過高盧人用獸脂和灰染發的事情。
因此染紅頭發的事不一定就是誓言的内容。
(1069)參見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31章。
(1070)參見本卷第18章。
(1071)這個婦女後來被俘并送往羅馬。
參見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8章。
(1072)參見本卷第21章。
(1073)今天的溫狄什(Windisch)。
從第1卷第61章我們知道,守衛溫多尼撒的第二十一軍團已經随同凱奇納去意大利,因此留在這裡的隻能是後來補充的新兵了。
(1074)在隊旗和軍旗的旗杆上照例有皇帝圖像的圓牌作為裝飾,圓牌被毀掉之後,旗杆的頭部就是秃秃的了。
參見本書第1卷,第41章;第3卷,第13章。
(1075)本書中隻此處提到,但它還見于公元74年的一項軍事特許狀(在這裡它被稱為Picentiana)和美因茲附近的一個銘文上。
(1076)今天的特裡夫斯(Treves)。
(1077)他們要摧毀這座城市,自然就會失掉這裡人民的支持。
(1078)烏比伊人在日耳曼自然會受到同他們相鄰的各民族的懷疑,因為他們雖然是日耳曼人,但很早就采用了羅馬的風俗習慣,成為一個繁榮富庶的大城市(參見本卷第28章)。
(1079)參見本卷第21章。
(1080)瑪爾斯神相當于日耳曼人的提烏(Tiu)或吉歐(Zio)。
比如,英語的星期二(Tuesday)即相當于法語的Mardi(diesMartis)。
(1081)這裡大概是指高聳的城牆和壁壘。
(1082)日耳曼人到城裡來要納稅,而且在城裡還要受到警察的監視(參見下章)。
(1083)城牆是羅馬領土的标記,而沒有城牆的村落則是日耳曼式的。
(1084)烏比伊人的領土最南到安德納赫(Andernach),北面則同玉爾丁根(Uerdingen)相接。
(1085)這也隻是二十年前的事。
老兵是公元50年定居在這裡的。
參見塔西佗:《編年史》,第12卷,第27章。
(1086)大概在利珀河(Lippe即Lupia)可通航部分的附近,參見本書第5卷,第22章。
利珀河即路皮亞河。
(1087)參見本卷第56章。
(1088)蘇努奇人是烏比伊人的西鄰,居住在馬斯河和洛爾河(R¨or)之間。
今天的金尼希(Sinnich)村的這個名字可能就同蘇努奇人(Sunuci)的名稱有關。
(1089)可能在後來特拉耶克圖斯·莫賽(TrajectusMosae),即馬斯特裡赫特(Maastricht)地方。
(1090)參見本卷第55章。
(1091)這裡指刻着聯盟條約的銅闆或石柱。
(1092)謝誇尼人的首府是維松提奧(Vesontio),即今天的貝桑松(Besançon)。
(1093)根據佛隆提努斯(Frontinus)的說法,在戰鬥中,林哥尼斯人投降的有七萬人。
(1094)塔西佗的《曆史》中的這一部分已經遺失了,但是狄奧·卡西烏斯(第66卷,第16章)和普魯塔克卻叙述了這事的經過。
原來撒比努斯和他的妻子在山洞裡住了九年,并且還在這裡生了兩個兒子。
後來在公元79年,他們終于被發覺,結果被解送到羅馬去處死了。
(1095)列米人住在馬恩河和埃納河(Aisne)之間,在今天的蘭斯(Reims)附近。
(1096)奧托的一名統帥(參見本書第1卷,第87章)。
現在他被派往上日耳曼。
(1097)他在統率着下日耳曼的軍隊。
關于凱裡亞裡斯,參見本書第3卷,第59章。
根據約瑟普斯的說法,凱裡亞裡斯是被維斯帕西亞努斯派往不列颠的,但是在途中遇到了叛亂。
(1098)木奇亞努斯是有充分的理由表示不安的,多米提安不安分而野心勃勃,普利姆斯·安托尼烏斯和伐魯斯·阿裡烏斯的忠誠也很成問題(參見本書第3卷,第52章以次,第78章;第4卷,第39章)。
木奇亞努斯使阿爾列奇努斯·克利門斯擔任了近衛軍長官之後,就解除了多米提安和可能支持他的伐魯斯的軍權,同時又保證了近衛軍對維斯帕西亞努斯的忠誠。
(1099)克利門斯的一個姊妹是提圖斯(一說維斯帕西亞努斯)的第一個妻子。
參見蘇埃托尼烏斯:《多米提安傳》,第11章。
(1100)從奧古斯都統治時期起,便規定近衛軍長官必須由騎士等級的人擔任。
以前的一個例外是提貝裡烏斯當政時期的謝雅努斯。
(1101)參見本書第3卷,第10,21,27章。
(1102)奧托的一個軍團,原駐在潘諾尼亞。
(1103)即拉帕克斯軍團,它曾是凱奇納的軍隊的主力(參見本書第1卷,第61章)。
它的本營在溫多尼撒(Vindonissa) (1104)即阿德優特裡克斯軍團,它是由在拉溫那投到維斯帕西亞努斯這一面來的維提裡烏斯派的水兵組成的。
(1105)參見本書第1卷,第61章。
(1106)參見本書第2卷,第66章。
(1107)參見本書第2卷,第66,86章。
(1108)即維克特利克斯軍團。
(1109)這就是說:&ldquo我們到什麼地方去尋求一個領袖呢?&rdquo羅馬統帥的占蔔權(iusauspiciorum)最初由人民授予,這時則是由皇帝授予了。
(1110)可能是設爾特河河口以南、佛蘭德斯的沼澤地區。
(1111)參見本書第3卷,第5章。
他現在的行程是走阿爾柏格山路,通過費爾特奇爾希(Feldkirch)而來到瑞士和上萊茵。
(1112)參見本書第2卷,第22章。
他在瓦爾河(Waal)上的戰役中陣亡(參見本書第5卷,第21章)。
(1113)住在波爾比托瑪古斯(Borbetomagus)附近,即今天的沃爾姆斯(Worms)地區。
(1114)不詳。
隻在這裡提到過。
(1115)住在下亞爾薩斯地區。
(1116)由于圖托爾看來占據的是納瓦河的左岸,所以賓吉烏姆也必定在那一面,即今天的賓格爾布律克(Bingerbrück),但也有人認為是右岸的賓根(Bingen)。
(1117)今天的納厄河(Nahe)。
(1118)住在今天的梅茨(Metz)一帶。
(1119)第四和第二十二軍團的士兵。
(1120)從美因茲(Mainz)到利果杜路姆大約是二十七小時的行軍路程。
(1121)今天的利奧爾(Riol),離特裡爾(Trier)約九英裡,莫塞列河右岸的小山形成一個半圓形,而隆維希(Lonwich)和利果杜路姆的村落就在小山的環抱之中。
利果杜路姆的位置就在小山開始隆起的山腳下面,而它的西側(即離特裡爾最近的那一面)則是一塊不高的突出的餘脈。
瓦倫提努斯就占領了這一村落。
由于他估計羅馬人肯定會從河岸方面進攻(羅馬人是從諾依瑪根〔Neumagen〕沿着河岸前進的),他就用壕溝和石壁加強了他在那一方面的陣地,但凱裡亞裡斯不僅直接攻擊這些工事,他的騎兵還到利果杜路姆後面的山上去,從那裡出其不意地向特列維利人發動了進攻,因為他們在這一方面顯然是沒有戒備的。
繼而從山上或是從河岸又派出了一隊士兵通過緩斜的山坡切斷了敵人向西面即特利爾方面的退路。
顯而易見,瓦倫提努斯隻是部分地防守了他的陣地。
但令人不解的卻是(如果利果杜路姆即是利奧爾的話),他沒有防守小山的這一面,雖然這些小山并不是很高的。
(1122)即特列維裡人和林哥尼斯人。
(1123)今天的特裡爾(Trier)。
這一移民地是尼祿或克勞狄烏斯建立的,後來是貝爾吉卡·普利瑪(Belgicaprima)行省的首府和羅馬皇帝的駐地,因而直到今天在阿爾卑斯山以北的地區羅馬的遺存仍以這裡為最多。
(1124)他們所指的是霍爾狄奧尼烏斯、沃庫拉、希倫尼烏斯和努米西烏斯。
(1125)這些軍團是第一和第十六軍團,參見本卷第25,37,59,62和70章。
(1126)聯盟者指謝誇尼人,敵人指埃杜伊人。
(1127)提貝裡烏斯、杜路蘇斯和日耳曼尼庫斯都進行過對日耳曼人的戰争。
(1128)公元前58年在凱撒出征高盧的第一次戰役中,阿裡奧維斯圖斯敗于優利烏斯·凱撒。
(1129)自從公元48年高盧行省取得公民權的時候起,他們就常常取得高級的統帥權力,比如高盧的長官溫代克斯就是一個高盧人。
(1130)指第十四軍團,參見本卷第68章。
(1131)維克特利克斯第六軍團和第十軍團。
(1132)從意大利來的是第八、十一、二十一軍團。
(1133)指瓦倫提努斯。
(1134)林哥尼斯人的國家在名義上雖然投降羅馬人,但他們仍然是奇維裡斯的軍隊的一個構成部分。
(1135)特列維利人的移民地(即今天的特裡爾)位于莫塞列河的右岸。
羅馬軍團為了保衛它使不受奇維裡斯(他的軍隊在這座城市西北的地區)的侵犯,而在左岸設營,守衛位于河與平行的小山之間的道路。
他們顯然駐在橋的附近。
奇維裡斯從兩方面(從小山的一面和從河的上遊河岸的一面)向他們展開了進攻,羅馬的軍營受到猛攻,同城市的交通由于橋的占領而被切斷。
凱裡亞裡斯是在右岸過夜的。
他在得到敵人進攻的消息後才趕到橋這裡來,而在收複了它之後,才過了橋來到營地。
(1136)有人把原文ulteriora理解為郊區。
(1137)這裡指第一及十六軍團。
他們都是在諾瓦伊西烏姆投降的,不過其中一個軍團的本營是在波恩,因此作者可以這樣說。
(1138)原來維提裡烏斯的一個軍團,參見本卷第68章。
(1139)這裡指輔助部隊。
(1140)這裡指向凱裡亞裡斯求救。
(1141)他們是日耳曼人;住在埃姆斯河(Ems)和威悉河(Weser)之間。
(1142)參見本卷第15章。
(1143)今天的沮爾皮希(Zülpich),在科隆的西南,是烏比伊人的城市。
(1144)不列颠沿海地帶是羅馬一部分海軍的常駐地。
(1145)軍團是在蓋索裡亞庫姆(Gessoriacum)(今天的布洛涅〔Boulogne〕)登陸的,從那裡有一條道路通向巴伽庫姆·涅爾維奧路姆(BagacumNerviorum)、阿杜亞圖卡·通格羅路姆(AduatucaTungrorum)和科洛尼亞·阿格裡披嫩西斯。
(1146)本書後面第5卷第14章是接着這裡叙述的。
(1147)參見本書第2卷,第59章。
(1148)他們大多是高級官吏,一般充任顧問的職務;文獻上說多米提安雖是一個壞皇帝,但身旁卻有一些賢明的輔佐(參見優維納爾:《諷刺詩》,第4卷)。
(1149)參見本書第2卷,第86章。
(1150)參見本書第3卷,第13章。
(1151)東風一般是從5月底吹到7月下旬,所以這裡所指的就是六月和七月了。
在這之後就要在四十(一說五十)天中間連續刮一種西北風或埃提西亞風(etesiae)。
參見本書第2卷,第98章;《編年史》,第6卷,第33章。
(1152)關于用唾液治病的傳說,可參見《新約全書·馬可福音》(第8章,第22節)中耶稣用唾液治好瞎子的傳說。
(1153)參見本書第2卷,第82章。
(1154)指本書發表時的圖拉真統治時代。
(1155)即塞拉皮斯的神殿。
(1156)意思是&ldquo國王的兒子&rdquo。
(1157)維斯帕西亞努斯認為神是借着巴西裡德斯的外形顯示出來的,這意味着佛拉維烏斯家族将要取得統治大權。
(1158)塔西佗所以在本章裡特别介紹這個神的起源,是因為在羅馬,人們崇拜埃及的神是很流行的事情。
普魯塔克認為,西諾佩的神本來不叫做塞拉皮斯,這個名字是在埃及取得的。
(1159)拉吉達伊朝的建立者托勒米·索特爾(公元前306&mdash公元前283年在位)。
(1160)阿提卡的一個家族,他們有世襲的權利擔任埃列烏西斯的戴美特爾的祭司。
(1161)黑海南岸的一個最古老的米利都的移民地。
後來本都的國王就住在那裡。
(1162)冥界的統治者。
(1163)在這裡冥界的朱庇特同上天的朱庇特(阿波羅的父親)是沒有區别的。
阿波羅的姊妹是普洛西爾皮娜。
(1164)這或是指西諾佩的神,或是指佩提亞的阿波羅。
(1165)亞曆山大市離船塢最近的市區。
(1166)托勒米·埃烏厄爾吉提斯(公元前247&mdash公元前222年在位)。
(1167)塔西佗這裡的說法似乎是從瑪涅托(Manetho)來的。
瑪涅托在重新組織對塞拉皮斯和歐西裡斯的祭祀一事上起過重要作用。
(1168)參見本卷第68章。
(1169)即今天的裡昂。
這樣,多米提安就不是通過大聖伯爾納直抵萊茵河到作戰地帶來的。
(1170)公元70年。
(1171)參見本書第2卷,第4章;第4卷,第51章。
(1172)在日耳曼和不列颠他擔任過将領,在猶太統率過一個軍團。
(1173)這兩個軍團一共隻有兩千人;參見約瑟普斯:第5卷,第3章。
(1174)阿格裡帕是特拉科尼提斯和迦利裡的國王。
(1175)索海木斯是索佩尼的國王和叙利亞的埃美撒的國王。
(1176)安提奧庫斯是孔瑪蓋尼和部分奇裡奇亞的國王。
以上參見本書第2卷,第81章。
(1177)塔西佗的關于猶太人的這一簡略的但是有些混亂的記述,顯然是采用了亞曆山大的曆史家凱列蒙(Chaeremon)和呂西瑪庫斯(Lysimachus)的史料。
(1178)這一說法除了這裡之外不見于其他任何地方。
它的這一起源可能用下述幾種方法加以解釋:(1)伊達埃伊人(Idaei)和猶太人(Iudaei)名稱的相似;(2)猶太人的安息日(sabbath)等于撒圖爾努斯日(saturnidies),而克裡特島又是撒圖爾努斯神崇拜的起源地。
也可能猶太人把他們的鄰人腓尼基人從克裡特島移居阿非利加并建立了迦太基和它的沿岸城市的事情混入了本國的曆史。
(1179)普魯塔克也把猶太人移居的事情同伊西司聯系起來。
至于希耶羅索律木斯和猶達的名稱則是從希耶羅索律瑪(即耶路撒冷)和猶太人逆推出來的、想像的名字,猶如羅木路斯之于羅馬。
(1180)他是安德羅美達(Andromeda)的父親,他的故事的背景地一般是放在腓尼基的城市約帕(Joppa)。
這裡作者是把腓尼基人和猶太人的事情混到一起了。
(1181)這種說法似乎和聖經裡所提到的亞伯拉罕移居的事情有一些關系。
優斯提努斯(第36卷,第2章)就認為猶太的起源地是亞述國王統治的一個城市大馬士革。
(1182)參見《伊利亞特》,第6卷,第184行;《奧德賽》,第5卷,第282行。
(1183)塔西佗的有關走出埃及的記載看來主要是以公元前2世紀的作家呂西瑪庫斯·亞曆山大裡努斯的作品為依據的。
約瑟普斯就保存了他的叙述,這一叙述在許多地方是同瑪涅托、凱列蒙、狄奧多洛斯、斯特拉波、特洛古斯、彭佩烏斯和優斯提努斯的叙述相符合的。
(1184)根據優斯提努斯的說法(第36卷,第2章),這種病是痲瘋病。
(1185)波科裡斯的統治時期在公元前763&mdash公元前720年,但猶太人移居的事情一般都認為是公元前1500年或更早的事情,因此本書這裡的叙述在年代上是不大準确的。
(1186)阿蒙的神托所位于今天巴爾卡高地東南部的西瓦綠洲(Siwah)。
關于這一地方的情況,參見希羅多德:《曆史》,第4卷,第181章。
(1187)參見《舊約全書》,&ldquo出埃及記&rdquo,第15&mdash23章。
(1188)例如他們允許伯父或叔父同侄女結婚。
(1189)這裡指野驢的像。
在猶太的傳統和崇拜裡出現了驢子,這可能是由于把猶太人的移民同埃及的有關提彭(Typhon)騎着驢子逃跑了七天的神話混同起來。
普魯塔克就清楚地指出,有些人把提彭的神話同猶太的初期曆史混到一處。
但是根據狄奧多洛斯的說法,安提奧庫斯·埃披帕尼斯在耶路撒冷的一座神殿裡就看到一座騎驢的人像并且推定這個人就是摩西。
(1190)在藝術品中,埃及的神有公羊的角。
(1191)摩西隻制定了每年一次的齋戒,這就是7月10日的大贖罪日。
但後來齋戒日就多了起來,法利賽人甚至每周齋戒兩次。
(1192)參見《舊約全書》,&ldquo出埃及記&rdquo,第12章,第15&mdash20,34&mdash39節。
(1193)參見《舊約全書》,&ldquo申命記&rdquo,第15章;&ldquo利未記&rdquo,第25章,第4節。
(1194)希臘人和羅馬人都采用了埃及人的用行星的名字給日子命名的辦法。
撒圖爾努斯(土星)日就相當于猶太人的安息日。
(1195)參見狄奧·卡西烏斯,第37卷,第18章以次。
(1196)所有的猶太人和新皈依猶太教的人每年都要給神殿獻禮,每人每年是兩個德拉克瑪。
在塔西佗的時代,巴勒斯坦以外的猶太人大約有四百萬。
所以約瑟普斯指出(《猶太古代史》,第7卷,第2章):&ldquo任何人都不應對我們神殿的财富感到驚訝,要知道,世界上所有的猶太人很久以來就都是向神殿獻禮的。
&rdquo (1197)當時對基督教徒也有過類似的指責,參見塔西佗:《編年史》,第15卷,第44章。
對猶太人的這種看法也見于古代的其他作家,例如庇洛斯特拉圖斯(Philostratus)就說:&ldquo猶太人離開我們較之蘇撒人、巴克妥利亞人和印度人離開我們更遠。
&rdquo狄奧多洛斯(第34卷,第1章)也說:&ldquo他們把所有的人都看成自己的敵人。
&rdquo (1198)信奉多神教的羅馬人很容易吸收多神教的宗教,但對于猶太的一神教卻難于理解。
(1199)這裡所說的晚生的孩子(agnatus)是指父親立了遺囑之後才生的孩子,或是不受歡迎、不願有的孩子。
參見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19章。
(1200)實際上,埃及人把他們的死者制成木乃伊,但是猶太人隻是給死者塗上香料,參見《新約全書》,&ldquo約翰福音&rdquo,第19章,第40節:&ldquo他們就照猶太人的殡葬的規矩,把耶稣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rdquo (1201)黃金制的葡萄蔓是作為還願的禮物獻給神殿的。
(1202)古意大利的神,相當于希臘的巴庫斯神(酒神)。
(1203)這裡不是猶太本土以西,而是迦利裡以西,塔西佗是把迦利裡包含在猶太之内的。
(1204)這是說從黎巴嫩山俯視科列叙利亞(Coele-Syria)。
(1205)這似乎指迦利裡,因為猶太本土是荒瘠得多的。
(1206)指意大利。
(1207)棕榈樹和鳳仙花多産于約旦河流域一帶,特别是耶利哥(Jericho)附近。
約瑟普斯說鳳仙花是希巴(Sheba)的女王帶到猶太來的,目前巴勒斯坦的棕榈已很罕見了。
這是一種可作藥用的芳香植物。
參見斯特拉波:《地理》,第16卷,第763章;普利尼:《自然史》,第12卷,第111章。
(1208)這種汁液就是沒藥。
(1209)作者在這裡所指的顯然是安提黎巴嫩山(Antilebanon)的南峰赫爾蒙峰(Hermon),該峰高約九千英尺。
(1210)約旦河的水源在赫爾蒙山(Hermon)上,作者顯然把它同黎巴嫩山等同起來了。
(1211)前兩個湖是沼澤式的美羅姆湖(Merom)和根尼撒列特湖(Gennesareth),最後的湖則是死海。
死海四十英裡長,九英裡寬,在海面下一千三百英尺。
(1212)收集瀝青今天仍是死海沿岸居民的主要工業。
(1213)約瑟普斯在《猶太戰争史》第4卷第8章裡說大塊的瀝青和沒有頭的牛一樣。
(1214)這裡所指的是《舊約全書》&ldquo創世紀&rdquo第19章中所提到的、被火燒毀的所多瑪(Sodom)和蛾摩拉(Gomorrah)。
這裡所說的天火,實際上可能是火山。
斯坦萊(Stanley)認為城市的摧毀同死海附近鹽山的形成有關。
(1215)參見約瑟普斯:《猶太戰争史》,第4卷,第8章;斯特拉波:《地理》,第16卷,第763章以次;普利尼:《自然史》,第5卷,第71章以次;第7卷,第65章。
(1216)倍路斯河,即納曼河(Naaman)是巴勒斯坦第二大河,發源于迦利裡的高地,在聖冉達克(St.Jeand&rsquoAcre)附近流入地中海,它實際上是腓尼基的河流。
參見普利尼:《自然史》,第36卷,第26章。
(1217)普利尼(同上書)說大約有五百步長。
(1218)約瑟普斯說,在伽利裡的九十到一百平方英裡的土地上有二百零四個村落和十一個城鎮。
斯坦萊(《西奈和巴勒斯坦》,第2章)說:&ldquo巴勒斯坦的無數廢墟,不管它們的時代如何,使我們隻要一看就可以知道,我們不能從當前這一凄涼荒廢的景象來判斷古時的繁榮。
&rdquo (1219)應當注意的是:塔西佗是在神殿被毀之後寫作的。
他特别說明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首府,因為羅馬的代理官駐在凱撒列亞。
(1220)約略說來,耶路撒冷位于一塊有低地錯雜其中的高地上。
它除了北面之外,其他三面都是深谷(欣嫩谷〔Hinnom〕和耶霍沙法特谷〔Jehoshaphat〕),從而形成了幾乎無法進攻的天然屏障。
在城市西北部則正像塔西佗所說的有幾道防線。
從本文看來,這三道防線似乎是同一圓心的,但實際上并非如此。
但塔西佗的說法在下述的意義上來說卻是正确的,即軍隊要占領三四道城壁才能控制全城。
米爾曼說有四個各不相屬的城區需要分别加以圍攻。
在第一城壁之内的是貝吉塔郊區(Bezetha),緊接在它的南面是城市較低的部分阿克拉,設防的摩利亞山(Moriah)(山上有神殿和安托尼烏斯塔)和錫安山(Sion)(山上有王宮)。
以上各區均各有城壁圍繞着。
(1221)這裡指叙利亞的塞琉古王朝。
(1222)阿爾撒凱斯是在安提奧庫斯二世(公元前260&mdash公元前245年在位)叛變的,但是塔西佗在這裡卻把阿爾撒凱斯的叛亂同安提奧庫斯四世當政時期由于迫害猶太人而引起的瑪卡比戰争(公元前167&mdash公元前164年)混淆到一起了。
按安提奧庫斯四世埃披帕尼斯(公元前176&mdash公元前164年在位),由于不斷迫害猶太人而引起了瑪卡比或哈司摩尼家族的英勇抵抗并且敗于這一家族。
塔西佗并不重視猶太的英勇愛國者,因為他憎恨猶太人,從而對猶太人的敵人一概采取偏袒的态度。
(1223)根據約瑟普斯的說法,瑪卡比或哈司摩尼家族的阿裡斯托布路斯第一個采取了國王的稱号(公元前107年)。
(1224)這可能指國王亞曆山大和法利賽人之間的戰争(開始于公元前92年,持續六年),也可能指亞曆山大的寡婦莎羅美(Salome)在公元前70年死後的争奪王位的鬥争。
(1225)龐培在公元前63年為了決定叙爾卡努斯和阿裡斯托布路斯争奪王位的問題而被請入耶路撒冷。
猶太王國暫時被取消,叙爾卡努斯被任命為太守(ethnarchus)和高級祭司。
(1226)帕科路斯奉了他的父親歐洛狄斯的命令率領一支軍隊渡過了幼發拉底河,因為他要履行同布魯圖斯和卡西烏斯的代理人、共和派的拉比耶努斯所締結的協定(公元前40年)。
但是他在兩年後被殺死。
瑪卡比家族的最後的代表者安提戈努斯利用同帕爾提亞的聯盟取得猶太的王位,但是他和他的聯盟者在公元前38和37年被安托尼烏斯的副帥索西烏斯和文提狄烏斯所打敗。
安提戈努斯在安提奧奇亞(Antiochia)被斬首 (1227)文提狄烏斯和索西烏斯都是安托尼烏斯的副帥。
希羅在索西烏斯的支援下在公元前37年趕跑了瑪卡比王朝的最後一個代表者。
王位于是轉入親羅馬國王的手裡。
希羅的父親安提帕提爾是伊都米亞的貴族,猶太太守叙爾卡努斯的大臣。
安提帕提爾在世時,希羅是伽利裡的長官。
安提帕提爾死後,安托尼烏斯任命他為這一行省的總督。
安提戈努斯在被瑪卡比族驅逐後就逃往羅馬。
他所擁護的凱撒派把他提升為猶太國王。
他娶了安提戈努斯的侄女瑪利亞姆妮,這樣便加強了自己的要求繼承哈司摩尼家族的遺産的權利。
(1228)希羅的奴隸。
他率領着耶路撒冷和耶利哥之間溪谷中的一群強盜,自稱以色列國王。
(1229)他可能就是十二年之後在提烏托布爾格森林中同自己的軍隊一道覆滅的那個伐魯斯。
(1230)阿爾凱拉烏斯作為太守治理猶太、伊都米亞南部和撒瑪利亞北部。
希羅·安提帕斯作為總督治理伽利裡和培萊亞,菲利浦作為總督治理約旦河以東的地區(伽烏洛尼提斯、巴塔奈亞、特拉科尼提斯、伊圖萊亞、奧拉尼提斯)。
九年之後,阿爾凱拉烏斯被皇帝黜免和放逐,猶太和撒瑪利亞暫時成為羅馬行省,由皇帝的代理官負責。
(1231)雖然卡裡古拉的要求使猶太人感到難以服從,但實際上他們并未訴諸武力。
根據約瑟普斯的比較詳細的記載,叙利亞的長官佩特洛尼烏斯自己擔起了不服從皇帝命令的責任并且為他們向皇帝說情。
可以肯定,如果不是卡裡古拉死掉,他的這種大包大攬的作風是會把自己毀掉的。
(1232)阿爾凱拉烏斯是在亡命時期死掉的。
希羅·阿格裡帕一世(希羅大王的孫子、卡裡古拉的友人)不僅繼承了菲利浦的約旦河對岸的領土,而且還設法取得伽利裡和培萊亞的總督職位,因為這時他的叔父希羅·安提帕斯正在放逐中。
公元41年阿格裡帕奉準把猶太和撒瑪利亞諸地區(它們在過去三十多年中間一直是羅馬的行省)并入自己的王國,但是他未能長久享受自己的王位,而在公元44年被蟲咬氣絕(參見《新約全書》,&ldquo使徒行傳&rdquo,第12章)。
他的年輕的兒子隻繼承了他的叔父的卡爾啟斯的土地,後來他便奉準換了約旦河以東的土地。
猶太、伽利裡、撒瑪利亞和培萊亞後來成了羅馬的一個行省。
(1233)安托尼烏斯·費裡克斯是克勞狄烏斯的臭名昭著的寵臣帕拉斯的兄弟。
根據約瑟普斯的《猶太古代史》(第20卷,第7章)的記述,他在公元52&mdash公元60年是猶太的代理官,但在公元52年以前似乎隻治理它的南半部。
參見塔西佗:《編年史》,第12卷,第54章。
(1234)阿格裡帕的第二個女兒,阿格裡帕娶了安托尼烏斯和克利歐帕特拉的一個女兒賽浦路斯。
(1235)蓋西烏斯·佛洛路斯是克拉佐美納伊(Clazomenae)地方的希臘人,他娶了尼祿的情婦波培娅的女友克利歐帕特拉為妻。
他在公元64&mdash公元66年間是猶太的代理官。
(1236)戰争爆發在公元66年秋天。
(1237)在他從貝特霍倫山路(Bethhoron)潰退時,他損失了他所有的戰争器械和将近六千人。
這是伐魯斯在日耳曼的森林中戰敗後最慘重的一次失敗。
(1238)有人認為是&ldquo自殺&rdquo。
凱司提烏斯被召回,由木奇亞努斯替代,對猶太人的戰争則交由維斯帕西亞努斯負責。
(1239)如約塔帕塔(Jotapata)、加瑪拉(Gamala)和吉斯卡拉(Gischala)等。
但實際上有些城市是在耶路撒冷之後攻陷的,這時隻不過是處于被包圍狀态而已。
(1240)這裡是指第三、五、十、十二、十五和二十二軍團。
參見本卷第1章。
(1241)歐列裡(Orelli)認為這兩座山是阿克拉山(Acra)和錫安山(Zion),阿克拉山比它南面的莫裡亞山(Moriah)要低得多,而從本章末尾的叙述來看,作者所指也顯然是阿克拉山和錫安山;但希略斯(Heräus)和莫爾(Moore)則認為是阿克拉山和貝吉塔山(Bezetha)。
高德雷(Godley)認為兩座山的說法可能是對這座城市的一般叙述,因為該城主要分布在兩座山即錫安山和莫裡亞山的範圍内。
(1242)外圍工事有塔樓九十個;根據約瑟普斯在《猶太戰争史》(第5卷,第4章)中的說法,塔樓全部是一百六十四個。
(1243)這個要塞原來叫做巴利斯(Baris),位于神殿高地西北角一個九十英尺高的小山上。
希羅一世重修和加強了它的防守,有時它被用來駐屯羅馬衛戍部隊。
(1244)在該城東部莫裡亞山上,神殿每面長度約220碼,周邊有柱廊環繞着。
(1245)這裡塔西佗所指的可能是西羅亞池(Siloam)。
耶羅美(Jerome)說這個泉水是間歇性的,不是永不枯竭的。
(1246)這些城市是公元67年和68年維斯帕西亞努斯和提圖斯攻占的,它們是約塔帕塔、加瑪拉、吉斯卡拉和呂達。
(1247)即阿格裡帕城牆,它把全市圍繞在内,阿克拉山和貝吉塔山也在其中。
(1248)西蒙是約旦河以東蓋拉撒(Gerasa)人,原來是一支打劫的隊伍的頭目,他既反對耶路撒冷的迦利裡猶太教徒,又反對羅馬侵略者。
後來由于城市内部的争吵,他才在公元68年被吸收到城裡去,參加了伊都米亞派。
他們把他說成是人民的救主。
耶路撒冷陷落後西蒙作為最勇敢的猶太領袖被解往羅馬以點綴提圖斯的凱旋式,随後便被處死了。
(1249)約翰是迦利裡猶太教徒的領袖,他是在他的故鄉吉斯卡拉陷落後逃到耶路撒冷來的。
城市中心部分指神殿除外的安托尼烏斯塔和莫裡亞山。
(1250)他是愛國的主戰派的領袖。
(1251)在逾越節的時候,這時一般是要用羊羔獻神的。
(1252)在怪事當中,約瑟普斯曾提到說在神殿裡一隻母牛生了一隻羊羔。
但是最奇怪的一個故事卻是:阿那努斯的兒子一個名叫耶稣的,在城市攻陷之前的七年中間不斷地在街上喊:&ldquo讓耶路撒冷遭難吧!&rdquo人們把他當作無害的瘋子,才沒有懲罰他。
但在圍城期間他突然又喊:&ldquo讓我自己遭難吧!&rdquo就在那個時候他被一塊石頭砸死了。
(1253)參見《舊約全書》,&ldquo利未記&rdquo,第19章,第26節:&ldquo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
&rdquo&ldquo耶利米書&rdquo,第10章,第2節也有類似的說法:&ldquo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效法列國的行為,也不要為天象驚惶,因列國為此事驚惶。
&rdquo (1254)參見味吉爾:《埃涅伊特》,第2卷,第351行以次;約瑟普斯:《猶太戰争史》,第6卷,第299頁(尼斯本)。
(1255)參見蘇埃托尼烏斯:《維斯帕西亞努斯傳》,第4章。
(1256)約瑟普斯在《猶太戰争史》(第6卷,第9章)裡說,在這次圍攻中死亡的有一百一十萬人,這個數目顯然是誇大了的。
(1257)參見狄奧·卡西烏斯(第66卷,第6章):&ldquo他們認為與神殿同歸于盡就是勝利和安全。
&rdquo (1258)這裡是接着本書第4卷第79章叙述的。
(1259)參見本書第4卷,第26章。
(1260)參見本書第2卷,第11章。
(1261)駐在西班牙的維克特利克斯第六軍團曾選伽爾巴為皇帝。
參見本書第3卷,第44章。
(1262)因為第二軍團是最近才征募起來的。
參見本書第4卷,第68章。
軍旗(aquila)實際上是鷹徽。
(1263)第一、十六和二十一軍團曾投到高盧人方面去,後來才又重新效忠于羅馬人。
參見本書第4卷,第72章。
(1264)即維提拉。
(1265)參見本書第4卷,第77章以次。
(1266)羅馬在萊茵河上通常是駐有小艦隊的,參見本卷第21章。
(1267)這裡指上日耳曼行省。
(1268)他是上日耳曼行省的長官,參見本書第4卷,第68章。
(1269)拉丁文oppidumBatavorum,就是&ldquo巴塔維亞人的城市&rdquo的意思。
它相當于現在的什麼地方已不易确定,有人認為是今天的克利夫斯(Cleves)。
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地方在瓦爾河(Waal)的左岸。
(1270)這一水堤是杜路蘇斯在公元前9年開始修造的,公元55年由下日耳曼的長官彭佩烏斯·保裡努斯完成。
修建這一水堤的目的是加強羅馬的邊界防禦力量:在河道分叉後,通過水堤以增加右面即北面的河道的水量。
水堤把南面河道即瓦爾河的部分河水引入了北面的河道。
奇維裡斯摧毀了水堤,這就使得北面的河道河水枯竭,但南面的河道充滿了河水:這樣一方面加強了對羅馬人的防禦,同時在另一方面又便利了他同日耳曼的聯系。
關于這道水堤,參見塔西佗:《編年史》,第13卷,第53章。
杜路蘇斯還開了一道運河,把右面的河道同依賽爾河(Yssel)連接起來。
(1271)這是說,萊茵河的河水洩入了它的南面的支流瓦爾河。
(1272)這裡指瓦爾河。
(1273)參見本書第3卷,第35章。
(1274)大概在克利夫斯附近。
(1275)大概在尼姆威根(Nymwegen)附近。
(1276)這兩個地方不詳。
(1277)砍伐木材為修造工事之用,參見本書第4卷,第23章。
克利夫斯的森林盛産木材。
(1278)參見本書第4卷,第70章。
(1279)指瓦爾河。
(1280)這次戰争已經持續了将近整整一年。
(1281)凱裡亞裡斯是在河岸上設營的,從上下文來看這裡顯然是烏比伊人的地區,在諾瓦伊西烏姆和維提拉之間。
(1282)黑夜裡是看不到旗幟的,因此有人認為可能是日耳曼人在白天已經進行了偵察。
根據李維的《羅馬史》(第29卷,第25章),旗艦上有三個燈籠作為标幟。
(1283)喇叭的信号表示換班的開始。
(1284)主要是口令。
(1285)利珀河(Lippe)。
(1286)參見本書第4卷,第61章。
(1287)拉丁文原文在這裡有脫落,文意很不清楚,這裡是根據莫爾(Moore)的推測譯出的。
但葛爾策(Goelzer)則認為三十或四十是指小船的數目。
莫爾的依據似是比爾努(Burnoff)。
有的譯者(例如摩斐)則認為大量船隻中隻有三四十隻是按照裡布爾尼亞人的方式裝備起來的。
(1288)大約六英裡寬的水面,當瑪司河和同東萊茵河相接的列克河的合流處。
作者這裡是說,瑪司河與瓦爾河彙合之後,又納入了列克河的河水,然後以摩撒河(Mosa)的名字入海。
普利尼在《自然史》(第4卷,第15章)中把這片水域稱為&ldquo赫裡尼烏姆&rdquo(Helinium)。
(1289)這裡指萊茵河的北面的、也就是右手的支流。
(1290)在伯羅奔尼撒戰争中阿爾奇達姆斯(Archidamus)在進攻阿提卡時曾對柏利克裡斯使用了這個辦法(參見修昔底德:《曆史》,第2卷,第13章);漢尼拔對法比烏斯的田産也使用了同樣的辦法(參見李維:《羅馬史》,第22卷,第23章)。
這樣做是為了使支持奇維裡斯的人懷疑他同羅馬人有所勾結。
(1291)參見本書第4卷,第79章。
(1292)在别的地方都沒有提到過這條河。
既然奇維裡斯顯然曾撤過了島的北面或右手的邊界,那麼這河也許就是依賽爾河(Yssel)(在阿恩海姆上首從萊茵河向北分支的河流)或威希特河(Vecht)(在稍下手的一個地方把萊茵河同沮伊德湖連接起來的河流)。
有人認為是列克河(Lek)。
(1293)希略斯(Heräus)認為,當維斯帕西亞努斯在公元43年率領第二軍團征讨不列颠時他們就已相識。
這樣算來奇維裡斯也很有年紀了。
(1294)本書到這裡中斷,後面文字已逸失。
奇維裡斯後來的命運如何我們已不知道了。
我們隻知道巴塔維亞人後來受到了尊敬的對待。
(參見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29章:他們保留了榮譽和他們在古時和我們結盟的标志;他們并未受到必須向羅馬人納貢的侮辱,并未受到包稅人的迫害;他們身上沒有負擔,也無需繳納各種獻金,他們隻被留起來用于戰争的目的,可以說,羅馬人保存他們,就好像是保存我們的武裝和武器似的。
) (1295)塔西佗在《曆史》第5卷第13章裡确實說過被包圍的人是六十萬人。
但蘇埃托尼烏斯在他現存的著作中卻沒有提到被殺死的人數。
(1296)公元242年。
(1297)科爾涅裡烏斯·富斯庫斯在多米提安的統治時期曾在達奇人手下吃了慘重的敗仗。
參見蘇埃托尼烏斯:《多米提安傳》,第6章,狄奧·卡西烏斯,第67卷,第6章。
(1298)彭佩烏斯·特洛古斯的曆史保存在優斯提努斯的提要裡。
(1065)這些人(calones)都是奴隸,所以作為财産和貨物等一同被看管起來。
(1066)在阿爾本(Alpen)附近,在克桑頓和萊茵貝爾格(Rheinberg)之間。
(1067)日耳曼人常常是全城的人發這樣的願(例如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亞志》第31章中所說的卡提伊人)。
保路斯·狄亞科努斯(PaulusDiaconus)就告訴我們,六千名撒克遜人曾發誓在他們對蘇埃比人進行報複之前決不剃掉自己的頭發和胡須。
蘇埃托尼烏斯說(《凱撒傳》,第67章),甚至優利烏斯本人也發過這樣的誓言。
(1068)瑪爾提亞裡斯(Martialis)曾提到過巴塔維亞人人工染紅頭發的辦法。
普利尼(《自然史》,第28卷,第12章)也提到過高盧人用獸脂和灰染發的事情。
因此染紅頭發的事不一定就是誓言的内容。
(1069)參見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31章。
(1070)參見本卷第18章。
(1071)這個婦女後來被俘并送往羅馬。
參見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8章。
(1072)參見本卷第21章。
(1073)今天的溫狄什(Windisch)。
從第1卷第61章我們知道,守衛溫多尼撒的第二十一軍團已經随同凱奇納去意大利,因此留在這裡的隻能是後來補充的新兵了。
(1074)在隊旗和軍旗的旗杆上照例有皇帝圖像的圓牌作為裝飾,圓牌被毀掉之後,旗杆的頭部就是秃秃的了。
參見本書第1卷,第41章;第3卷,第13章。
(1075)本書中隻此處提到,但它還見于公元74年的一項軍事特許狀(在這裡它被稱為Picentiana)和美因茲附近的一個銘文上。
(1076)今天的特裡夫斯(Treves)。
(1077)他們要摧毀這座城市,自然就會失掉這裡人民的支持。
(1078)烏比伊人在日耳曼自然會受到同他們相鄰的各民族的懷疑,因為他們雖然是日耳曼人,但很早就采用了羅馬的風俗習慣,成為一個繁榮富庶的大城市(參見本卷第28章)。
(1079)參見本卷第21章。
(1080)瑪爾斯神相當于日耳曼人的提烏(Tiu)或吉歐(Zio)。
比如,英語的星期二(Tuesday)即相當于法語的Mardi(diesMartis)。
(1081)這裡大概是指高聳的城牆和壁壘。
(1082)日耳曼人到城裡來要納稅,而且在城裡還要受到警察的監視(參見下章)。
(1083)城牆是羅馬領土的标記,而沒有城牆的村落則是日耳曼式的。
(1084)烏比伊人的領土最南到安德納赫(Andernach),北面則同玉爾丁根(Uerdingen)相接。
(1085)這也隻是二十年前的事。
老兵是公元50年定居在這裡的。
參見塔西佗:《編年史》,第12卷,第27章。
(1086)大概在利珀河(Lippe即Lupia)可通航部分的附近,參見本書第5卷,第22章。
利珀河即路皮亞河。
(1087)參見本卷第56章。
(1088)蘇努奇人是烏比伊人的西鄰,居住在馬斯河和洛爾河(R¨or)之間。
今天的金尼希(Sinnich)村的這個名字可能就同蘇努奇人(Sunuci)的名稱有關。
(1089)可能在後來特拉耶克圖斯·莫賽(TrajectusMosae),即馬斯特裡赫特(Maastricht)地方。
(1090)參見本卷第55章。
(1091)這裡指刻着聯盟條約的銅闆或石柱。
(1092)謝誇尼人的首府是維松提奧(Vesontio),即今天的貝桑松(Besançon)。
(1093)根據佛隆提努斯(Frontinus)的說法,在戰鬥中,林哥尼斯人投降的有七萬人。
(1094)塔西佗的《曆史》中的這一部分已經遺失了,但是狄奧·卡西烏斯(第66卷,第16章)和普魯塔克卻叙述了這事的經過。
原來撒比努斯和他的妻子在山洞裡住了九年,并且還在這裡生了兩個兒子。
後來在公元79年,他們終于被發覺,結果被解送到羅馬去處死了。
(1095)列米人住在馬恩河和埃納河(Aisne)之間,在今天的蘭斯(Reims)附近。
(1096)奧托的一名統帥(參見本書第1卷,第87章)。
現在他被派往上日耳曼。
(1097)他在統率着下日耳曼的軍隊。
關于凱裡亞裡斯,參見本書第3卷,第59章。
根據約瑟普斯的說法,凱裡亞裡斯是被維斯帕西亞努斯派往不列颠的,但是在途中遇到了叛亂。
(1098)木奇亞努斯是有充分的理由表示不安的,多米提安不安分而野心勃勃,普利姆斯·安托尼烏斯和伐魯斯·阿裡烏斯的忠誠也很成問題(參見本書第3卷,第52章以次,第78章;第4卷,第39章)。
木奇亞努斯使阿爾列奇努斯·克利門斯擔任了近衛軍長官之後,就解除了多米提安和可能支持他的伐魯斯的軍權,同時又保證了近衛軍對維斯帕西亞努斯的忠誠。
(1099)克利門斯的一個姊妹是提圖斯(一說維斯帕西亞努斯)的第一個妻子。
參見蘇埃托尼烏斯:《多米提安傳》,第11章。
(1100)從奧古斯都統治時期起,便規定近衛軍長官必須由騎士等級的人擔任。
以前的一個例外是提貝裡烏斯當政時期的謝雅努斯。
(1101)參見本書第3卷,第10,21,27章。
(1102)奧托的一個軍團,原駐在潘諾尼亞。
(1103)即拉帕克斯軍團,它曾是凱奇納的軍隊的主力(參見本書第1卷,第61章)。
它的本營在溫多尼撒(Vindonissa) (1104)即阿德優特裡克斯軍團,它是由在拉溫那投到維斯帕西亞努斯這一面來的維提裡烏斯派的水兵組成的。
(1105)參見本書第1卷,第61章。
(1106)參見本書第2卷,第66章。
(1107)參見本書第2卷,第66,86章。
(1108)即維克特利克斯軍團。
(1109)這就是說:&ldquo我們到什麼地方去尋求一個領袖呢?&rdquo羅馬統帥的占蔔權(iusauspiciorum)最初由人民授予,這時則是由皇帝授予了。
(1110)可能是設爾特河河口以南、佛蘭德斯的沼澤地區。
(1111)參見本書第3卷,第5章。
他現在的行程是走阿爾柏格山路,通過費爾特奇爾希(Feldkirch)而來到瑞士和上萊茵。
(1112)參見本書第2卷,第22章。
他在瓦爾河(Waal)上的戰役中陣亡(參見本書第5卷,第21章)。
(1113)住在波爾比托瑪古斯(Borbetomagus)附近,即今天的沃爾姆斯(Worms)地區。
(1114)不詳。
隻在這裡提到過。
(1115)住在下亞爾薩斯地區。
(1116)由于圖托爾看來占據的是納瓦河的左岸,所以賓吉烏姆也必定在那一面,即今天的賓格爾布律克(Bingerbrück),但也有人認為是右岸的賓根(Bingen)。
(1117)今天的納厄河(Nahe)。
(1118)住在今天的梅茨(Metz)一帶。
(1119)第四和第二十二軍團的士兵。
(1120)從美因茲(Mainz)到利果杜路姆大約是二十七小時的行軍路程。
(1121)今天的利奧爾(Riol),離特裡爾(Trier)約九英裡,莫塞列河右岸的小山形成一個半圓形,而隆維希(Lonwich)和利果杜路姆的村落就在小山的環抱之中。
利果杜路姆的位置就在小山開始隆起的山腳下面,而它的西側(即離特裡爾最近的那一面)則是一塊不高的突出的餘脈。
瓦倫提努斯就占領了這一村落。
由于他估計羅馬人肯定會從河岸方面進攻(羅馬人是從諾依瑪根〔Neumagen〕沿着河岸前進的),他就用壕溝和石壁加強了他在那一方面的陣地,但凱裡亞裡斯不僅直接攻擊這些工事,他的騎兵還到利果杜路姆後面的山上去,從那裡出其不意地向特列維利人發動了進攻,因為他們在這一方面顯然是沒有戒備的。
繼而從山上或是從河岸又派出了一隊士兵通過緩斜的山坡切斷了敵人向西面即特利爾方面的退路。
顯而易見,瓦倫提努斯隻是部分地防守了他的陣地。
但令人不解的卻是(如果利果杜路姆即是利奧爾的話),他沒有防守小山的這一面,雖然這些小山并不是很高的。
(1122)即特列維裡人和林哥尼斯人。
(1123)今天的特裡爾(Trier)。
這一移民地是尼祿或克勞狄烏斯建立的,後來是貝爾吉卡·普利瑪(Belgicaprima)行省的首府和羅馬皇帝的駐地,因而直到今天在阿爾卑斯山以北的地區羅馬的遺存仍以這裡為最多。
(1124)他們所指的是霍爾狄奧尼烏斯、沃庫拉、希倫尼烏斯和努米西烏斯。
(1125)這些軍團是第一和第十六軍團,參見本卷第25,37,59,62和70章。
(1126)聯盟者指謝誇尼人,敵人指埃杜伊人。
(1127)提貝裡烏斯、杜路蘇斯和日耳曼尼庫斯都進行過對日耳曼人的戰争。
(1128)公元前58年在凱撒出征高盧的第一次戰役中,阿裡奧維斯圖斯敗于優利烏斯·凱撒。
(1129)自從公元48年高盧行省取得公民權的時候起,他們就常常取得高級的統帥權力,比如高盧的長官溫代克斯就是一個高盧人。
(1130)指第十四軍團,參見本卷第68章。
(1131)維克特利克斯第六軍團和第十軍團。
(1132)從意大利來的是第八、十一、二十一軍團。
(1133)指瓦倫提努斯。
(1134)林哥尼斯人的國家在名義上雖然投降羅馬人,但他們仍然是奇維裡斯的軍隊的一個構成部分。
(1135)特列維利人的移民地(即今天的特裡爾)位于莫塞列河的右岸。
羅馬軍團為了保衛它使不受奇維裡斯(他的軍隊在這座城市西北的地區)的侵犯,而在左岸設營,守衛位于河與平行的小山之間的道路。
他們顯然駐在橋的附近。
奇維裡斯從兩方面(從小山的一面和從河的上遊河岸的一面)向他們展開了進攻,羅馬的軍營受到猛攻,同城市的交通由于橋的占領而被切斷。
凱裡亞裡斯是在右岸過夜的。
他在得到敵人進攻的消息後才趕到橋這裡來,而在收複了它之後,才過了橋來到營地。
(1136)有人把原文ulteriora理解為郊區。
(1137)這裡指第一及十六軍團。
他們都是在諾瓦伊西烏姆投降的,不過其中一個軍團的本營是在波恩,因此作者可以這樣說。
(1138)原來維提裡烏斯的一個軍團,參見本卷第68章。
(1139)這裡指輔助部隊。
(1140)這裡指向凱裡亞裡斯求救。
(1141)他們是日耳曼人;住在埃姆斯河(Ems)和威悉河(Weser)之間。
(1142)參見本卷第15章。
(1143)今天的沮爾皮希(Zülpich),在科隆的西南,是烏比伊人的城市。
(1144)不列颠沿海地帶是羅馬一部分海軍的常駐地。
(1145)軍團是在蓋索裡亞庫姆(Gessoriacum)(今天的布洛涅〔Boulogne〕)登陸的,從那裡有一條道路通向巴伽庫姆·涅爾維奧路姆(BagacumNerviorum)、阿杜亞圖卡·通格羅路姆(AduatucaTungrorum)和科洛尼亞·阿格裡披嫩西斯。
(1146)本書後面第5卷第14章是接着這裡叙述的。
(1147)參見本書第2卷,第59章。
(1148)他們大多是高級官吏,一般充任顧問的職務;文獻上說多米提安雖是一個壞皇帝,但身旁卻有一些賢明的輔佐(參見優維納爾:《諷刺詩》,第4卷)。
(1149)參見本書第2卷,第86章。
(1150)參見本書第3卷,第13章。
(1151)東風一般是從5月底吹到7月下旬,所以這裡所指的就是六月和七月了。
在這之後就要在四十(一說五十)天中間連續刮一種西北風或埃提西亞風(etesiae)。
參見本書第2卷,第98章;《編年史》,第6卷,第33章。
(1152)關于用唾液治病的傳說,可參見《新約全書·馬可福音》(第8章,第22節)中耶稣用唾液治好瞎子的傳說。
(1153)參見本書第2卷,第82章。
(1154)指本書發表時的圖拉真統治時代。
(1155)即塞拉皮斯的神殿。
(1156)意思是&ldquo國王的兒子&rdquo。
(1157)維斯帕西亞努斯認為神是借着巴西裡德斯的外形顯示出來的,這意味着佛拉維烏斯家族将要取得統治大權。
(1158)塔西佗所以在本章裡特别介紹這個神的起源,是因為在羅馬,人們崇拜埃及的神是很流行的事情。
普魯塔克認為,西諾佩的神本來不叫做塞拉皮斯,這個名字是在埃及取得的。
(1159)拉吉達伊朝的建立者托勒米·索特爾(公元前306&mdash公元前283年在位)。
(1160)阿提卡的一個家族,他們有世襲的權利擔任埃列烏西斯的戴美特爾的祭司。
(1161)黑海南岸的一個最古老的米利都的移民地。
後來本都的國王就住在那裡。
(1162)冥界的統治者。
(1163)在這裡冥界的朱庇特同上天的朱庇特(阿波羅的父親)是沒有區别的。
阿波羅的姊妹是普洛西爾皮娜。
(1164)這或是指西諾佩的神,或是指佩提亞的阿波羅。
(1165)亞曆山大市離船塢最近的市區。
(1166)托勒米·埃烏厄爾吉提斯(公元前247&mdash公元前222年在位)。
(1167)塔西佗這裡的說法似乎是從瑪涅托(Manetho)來的。
瑪涅托在重新組織對塞拉皮斯和歐西裡斯的祭祀一事上起過重要作用。
(1168)參見本卷第68章。
(1169)即今天的裡昂。
這樣,多米提安就不是通過大聖伯爾納直抵萊茵河到作戰地帶來的。
(1170)公元70年。
(1171)參見本書第2卷,第4章;第4卷,第51章。
(1172)在日耳曼和不列颠他擔任過将領,在猶太統率過一個軍團。
(1173)這兩個軍團一共隻有兩千人;參見約瑟普斯:第5卷,第3章。
(1174)阿格裡帕是特拉科尼提斯和迦利裡的國王。
(1175)索海木斯是索佩尼的國王和叙利亞的埃美撒的國王。
(1176)安提奧庫斯是孔瑪蓋尼和部分奇裡奇亞的國王。
以上參見本書第2卷,第81章。
(1177)塔西佗的關于猶太人的這一簡略的但是有些混亂的記述,顯然是采用了亞曆山大的曆史家凱列蒙(Chaeremon)和呂西瑪庫斯(Lysimachus)的史料。
(1178)這一說法除了這裡之外不見于其他任何地方。
它的這一起源可能用下述幾種方法加以解釋:(1)伊達埃伊人(Idaei)和猶太人(Iudaei)名稱的相似;(2)猶太人的安息日(sabbath)等于撒圖爾努斯日(saturnidies),而克裡特島又是撒圖爾努斯神崇拜的起源地。
也可能猶太人把他們的鄰人腓尼基人從克裡特島移居阿非利加并建立了迦太基和它的沿岸城市的事情混入了本國的曆史。
(1179)普魯塔克也把猶太人移居的事情同伊西司聯系起來。
至于希耶羅索律木斯和猶達的名稱則是從希耶羅索律瑪(即耶路撒冷)和猶太人逆推出來的、想像的名字,猶如羅木路斯之于羅馬。
(1180)他是安德羅美達(Andromeda)的父親,他的故事的背景地一般是放在腓尼基的城市約帕(Joppa)。
這裡作者是把腓尼基人和猶太人的事情混到一起了。
(1181)這種說法似乎和聖經裡所提到的亞伯拉罕移居的事情有一些關系。
優斯提努斯(第36卷,第2章)就認為猶太的起源地是亞述國王統治的一個城市大馬士革。
(1182)參見《伊利亞特》,第6卷,第184行;《奧德賽》,第5卷,第282行。
(1183)塔西佗的有關走出埃及的記載看來主要是以公元前2世紀的作家呂西瑪庫斯·亞曆山大裡努斯的作品為依據的。
約瑟普斯就保存了他的叙述,這一叙述在許多地方是同瑪涅托、凱列蒙、狄奧多洛斯、斯特拉波、特洛古斯、彭佩烏斯和優斯提努斯的叙述相符合的。
(1184)根據優斯提努斯的說法(第36卷,第2章),這種病是痲瘋病。
(1185)波科裡斯的統治時期在公元前763&mdash公元前720年,但猶太人移居的事情一般都認為是公元前1500年或更早的事情,因此本書這裡的叙述在年代上是不大準确的。
(1186)阿蒙的神托所位于今天巴爾卡高地東南部的西瓦綠洲(Siwah)。
關于這一地方的情況,參見希羅多德:《曆史》,第4卷,第181章。
(1187)參見《舊約全書》,&ldquo出埃及記&rdquo,第15&mdash23章。
(1188)例如他們允許伯父或叔父同侄女結婚。
(1189)這裡指野驢的像。
在猶太的傳統和崇拜裡出現了驢子,這可能是由于把猶太人的移民同埃及的有關提彭(Typhon)騎着驢子逃跑了七天的神話混同起來。
普魯塔克就清楚地指出,有些人把提彭的神話同猶太的初期曆史混到一處。
但是根據狄奧多洛斯的說法,安提奧庫斯·埃披帕尼斯在耶路撒冷的一座神殿裡就看到一座騎驢的人像并且推定這個人就是摩西。
(1190)在藝術品中,埃及的神有公羊的角。
(1191)摩西隻制定了每年一次的齋戒,這就是7月10日的大贖罪日。
但後來齋戒日就多了起來,法利賽人甚至每周齋戒兩次。
(1192)參見《舊約全書》,&ldquo出埃及記&rdquo,第12章,第15&mdash20,34&mdash39節。
(1193)參見《舊約全書》,&ldquo申命記&rdquo,第15章;&ldquo利未記&rdquo,第25章,第4節。
(1194)希臘人和羅馬人都采用了埃及人的用行星的名字給日子命名的辦法。
撒圖爾努斯(土星)日就相當于猶太人的安息日。
(1195)參見狄奧·卡西烏斯,第37卷,第18章以次。
(1196)所有的猶太人和新皈依猶太教的人每年都要給神殿獻禮,每人每年是兩個德拉克瑪。
在塔西佗的時代,巴勒斯坦以外的猶太人大約有四百萬。
所以約瑟普斯指出(《猶太古代史》,第7卷,第2章):&ldquo任何人都不應對我們神殿的财富感到驚訝,要知道,世界上所有的猶太人很久以來就都是向神殿獻禮的。
&rdquo (1197)當時對基督教徒也有過類似的指責,參見塔西佗:《編年史》,第15卷,第44章。
對猶太人的這種看法也見于古代的其他作家,例如庇洛斯特拉圖斯(Philostratus)就說:&ldquo猶太人離開我們較之蘇撒人、巴克妥利亞人和印度人離開我們更遠。
&rdquo狄奧多洛斯(第34卷,第1章)也說:&ldquo他們把所有的人都看成自己的敵人。
&rdquo (1198)信奉多神教的羅馬人很容易吸收多神教的宗教,但對于猶太的一神教卻難于理解。
(1199)這裡所說的晚生的孩子(agnatus)是指父親立了遺囑之後才生的孩子,或是不受歡迎、不願有的孩子。
參見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19章。
(1200)實際上,埃及人把他們的死者制成木乃伊,但是猶太人隻是給死者塗上香料,參見《新約全書》,&ldquo約翰福音&rdquo,第19章,第40節:&ldquo他們就照猶太人的殡葬的規矩,把耶稣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rdquo (1201)黃金制的葡萄蔓是作為還願的禮物獻給神殿的。
(1202)古意大利的神,相當于希臘的巴庫斯神(酒神)。
(1203)這裡不是猶太本土以西,而是迦利裡以西,塔西佗是把迦利裡包含在猶太之内的。
(1204)這是說從黎巴嫩山俯視科列叙利亞(Coele-Syria)。
(1205)這似乎指迦利裡,因為猶太本土是荒瘠得多的。
(1206)指意大利。
(1207)棕榈樹和鳳仙花多産于約旦河流域一帶,特别是耶利哥(Jericho)附近。
約瑟普斯說鳳仙花是希巴(Sheba)的女王帶到猶太來的,目前巴勒斯坦的棕榈已很罕見了。
這是一種可作藥用的芳香植物。
參見斯特拉波:《地理》,第16卷,第763章;普利尼:《自然史》,第12卷,第111章。
(1208)這種汁液就是沒藥。
(1209)作者在這裡所指的顯然是安提黎巴嫩山(Antilebanon)的南峰赫爾蒙峰(Hermon),該峰高約九千英尺。
(1210)約旦河的水源在赫爾蒙山(Hermon)上,作者顯然把它同黎巴嫩山等同起來了。
(1211)前兩個湖是沼澤式的美羅姆湖(Merom)和根尼撒列特湖(Gennesareth),最後的湖則是死海。
死海四十英裡長,九英裡寬,在海面下一千三百英尺。
(1212)收集瀝青今天仍是死海沿岸居民的主要工業。
(1213)約瑟普斯在《猶太戰争史》第4卷第8章裡說大塊的瀝青和沒有頭的牛一樣。
(1214)這裡所指的是《舊約全書》&ldquo創世紀&rdquo第19章中所提到的、被火燒毀的所多瑪(Sodom)和蛾摩拉(Gomorrah)。
這裡所說的天火,實際上可能是火山。
斯坦萊(Stanley)認為城市的摧毀同死海附近鹽山的形成有關。
(1215)參見約瑟普斯:《猶太戰争史》,第4卷,第8章;斯特拉波:《地理》,第16卷,第763章以次;普利尼:《自然史》,第5卷,第71章以次;第7卷,第65章。
(1216)倍路斯河,即納曼河(Naaman)是巴勒斯坦第二大河,發源于迦利裡的高地,在聖冉達克(St.Jeand&rsquoAcre)附近流入地中海,它實際上是腓尼基的河流。
參見普利尼:《自然史》,第36卷,第26章。
(1217)普利尼(同上書)說大約有五百步長。
(1218)約瑟普斯說,在伽利裡的九十到一百平方英裡的土地上有二百零四個村落和十一個城鎮。
斯坦萊(《西奈和巴勒斯坦》,第2章)說:&ldquo巴勒斯坦的無數廢墟,不管它們的時代如何,使我們隻要一看就可以知道,我們不能從當前這一凄涼荒廢的景象來判斷古時的繁榮。
&rdquo (1219)應當注意的是:塔西佗是在神殿被毀之後寫作的。
他特别說明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首府,因為羅馬的代理官駐在凱撒列亞。
(1220)約略說來,耶路撒冷位于一塊有低地錯雜其中的高地上。
它除了北面之外,其他三面都是深谷(欣嫩谷〔Hinnom〕和耶霍沙法特谷〔Jehoshaphat〕),從而形成了幾乎無法進攻的天然屏障。
在城市西北部則正像塔西佗所說的有幾道防線。
從本文看來,這三道防線似乎是同一圓心的,但實際上并非如此。
但塔西佗的說法在下述的意義上來說卻是正确的,即軍隊要占領三四道城壁才能控制全城。
米爾曼說有四個各不相屬的城區需要分别加以圍攻。
在第一城壁之内的是貝吉塔郊區(Bezetha),緊接在它的南面是城市較低的部分阿克拉,設防的摩利亞山(Moriah)(山上有神殿和安托尼烏斯塔)和錫安山(Sion)(山上有王宮)。
以上各區均各有城壁圍繞着。
(1221)這裡指叙利亞的塞琉古王朝。
(1222)阿爾撒凱斯是在安提奧庫斯二世(公元前260&mdash公元前245年在位)叛變的,但是塔西佗在這裡卻把阿爾撒凱斯的叛亂同安提奧庫斯四世當政時期由于迫害猶太人而引起的瑪卡比戰争(公元前167&mdash公元前164年)混淆到一起了。
按安提奧庫斯四世埃披帕尼斯(公元前176&mdash公元前164年在位),由于不斷迫害猶太人而引起了瑪卡比或哈司摩尼家族的英勇抵抗并且敗于這一家族。
塔西佗并不重視猶太的英勇愛國者,因為他憎恨猶太人,從而對猶太人的敵人一概采取偏袒的态度。
(1223)根據約瑟普斯的說法,瑪卡比或哈司摩尼家族的阿裡斯托布路斯第一個采取了國王的稱号(公元前107年)。
(1224)這可能指國王亞曆山大和法利賽人之間的戰争(開始于公元前92年,持續六年),也可能指亞曆山大的寡婦莎羅美(Salome)在公元前70年死後的争奪王位的鬥争。
(1225)龐培在公元前63年為了決定叙爾卡努斯和阿裡斯托布路斯争奪王位的問題而被請入耶路撒冷。
猶太王國暫時被取消,叙爾卡努斯被任命為太守(ethnarchus)和高級祭司。
(1226)帕科路斯奉了他的父親歐洛狄斯的命令率領一支軍隊渡過了幼發拉底河,因為他要履行同布魯圖斯和卡西烏斯的代理人、共和派的拉比耶努斯所締結的協定(公元前40年)。
但是他在兩年後被殺死。
瑪卡比家族的最後的代表者安提戈努斯利用同帕爾提亞的聯盟取得猶太的王位,但是他和他的聯盟者在公元前38和37年被安托尼烏斯的副帥索西烏斯和文提狄烏斯所打敗。
安提戈努斯在安提奧奇亞(Antiochia)被斬首 (1227)文提狄烏斯和索西烏斯都是安托尼烏斯的副帥。
希羅在索西烏斯的支援下在公元前37年趕跑了瑪卡比王朝的最後一個代表者。
王位于是轉入親羅馬國王的手裡。
希羅的父親安提帕提爾是伊都米亞的貴族,猶太太守叙爾卡努斯的大臣。
安提帕提爾在世時,希羅是伽利裡的長官。
安提帕提爾死後,安托尼烏斯任命他為這一行省的總督。
安提戈努斯在被瑪卡比族驅逐後就逃往羅馬。
他所擁護的凱撒派把他提升為猶太國王。
他娶了安提戈努斯的侄女瑪利亞姆妮,這樣便加強了自己的要求繼承哈司摩尼家族的遺産的權利。
(1228)希羅的奴隸。
他率領着耶路撒冷和耶利哥之間溪谷中的一群強盜,自稱以色列國王。
(1229)他可能就是十二年之後在提烏托布爾格森林中同自己的軍隊一道覆滅的那個伐魯斯。
(1230)阿爾凱拉烏斯作為太守治理猶太、伊都米亞南部和撒瑪利亞北部。
希羅·安提帕斯作為總督治理伽利裡和培萊亞,菲利浦作為總督治理約旦河以東的地區(伽烏洛尼提斯、巴塔奈亞、特拉科尼提斯、伊圖萊亞、奧拉尼提斯)。
九年之後,阿爾凱拉烏斯被皇帝黜免和放逐,猶太和撒瑪利亞暫時成為羅馬行省,由皇帝的代理官負責。
(1231)雖然卡裡古拉的要求使猶太人感到難以服從,但實際上他們并未訴諸武力。
根據約瑟普斯的比較詳細的記載,叙利亞的長官佩特洛尼烏斯自己擔起了不服從皇帝命令的責任并且為他們向皇帝說情。
可以肯定,如果不是卡裡古拉死掉,他的這種大包大攬的作風是會把自己毀掉的。
(1232)阿爾凱拉烏斯是在亡命時期死掉的。
希羅·阿格裡帕一世(希羅大王的孫子、卡裡古拉的友人)不僅繼承了菲利浦的約旦河對岸的領土,而且還設法取得伽利裡和培萊亞的總督職位,因為這時他的叔父希羅·安提帕斯正在放逐中。
公元41年阿格裡帕奉準把猶太和撒瑪利亞諸地區(它們在過去三十多年中間一直是羅馬的行省)并入自己的王國,但是他未能長久享受自己的王位,而在公元44年被蟲咬氣絕(參見《新約全書》,&ldquo使徒行傳&rdquo,第12章)。
他的年輕的兒子隻繼承了他的叔父的卡爾啟斯的土地,後來他便奉準換了約旦河以東的土地。
猶太、伽利裡、撒瑪利亞和培萊亞後來成了羅馬的一個行省。
(1233)安托尼烏斯·費裡克斯是克勞狄烏斯的臭名昭著的寵臣帕拉斯的兄弟。
根據約瑟普斯的《猶太古代史》(第20卷,第7章)的記述,他在公元52&mdash公元60年是猶太的代理官,但在公元52年以前似乎隻治理它的南半部。
參見塔西佗:《編年史》,第12卷,第54章。
(1234)阿格裡帕的第二個女兒,阿格裡帕娶了安托尼烏斯和克利歐帕特拉的一個女兒賽浦路斯。
(1235)蓋西烏斯·佛洛路斯是克拉佐美納伊(Clazomenae)地方的希臘人,他娶了尼祿的情婦波培娅的女友克利歐帕特拉為妻。
他在公元64&mdash公元66年間是猶太的代理官。
(1236)戰争爆發在公元66年秋天。
(1237)在他從貝特霍倫山路(Bethhoron)潰退時,他損失了他所有的戰争器械和将近六千人。
這是伐魯斯在日耳曼的森林中戰敗後最慘重的一次失敗。
(1238)有人認為是&ldquo自殺&rdquo。
凱司提烏斯被召回,由木奇亞努斯替代,對猶太人的戰争則交由維斯帕西亞努斯負責。
(1239)如約塔帕塔(Jotapata)、加瑪拉(Gamala)和吉斯卡拉(Gischala)等。
但實際上有些城市是在耶路撒冷之後攻陷的,這時隻不過是處于被包圍狀态而已。
(1240)這裡是指第三、五、十、十二、十五和二十二軍團。
參見本卷第1章。
(1241)歐列裡(Orelli)認為這兩座山是阿克拉山(Acra)和錫安山(Zion),阿克拉山比它南面的莫裡亞山(Moriah)要低得多,而從本章末尾的叙述來看,作者所指也顯然是阿克拉山和錫安山;但希略斯(Heräus)和莫爾(Moore)則認為是阿克拉山和貝吉塔山(Bezetha)。
高德雷(Godley)認為兩座山的說法可能是對這座城市的一般叙述,因為該城主要分布在兩座山即錫安山和莫裡亞山的範圍内。
(1242)外圍工事有塔樓九十個;根據約瑟普斯在《猶太戰争史》(第5卷,第4章)中的說法,塔樓全部是一百六十四個。
(1243)這個要塞原來叫做巴利斯(Baris),位于神殿高地西北角一個九十英尺高的小山上。
希羅一世重修和加強了它的防守,有時它被用來駐屯羅馬衛戍部隊。
(1244)在該城東部莫裡亞山上,神殿每面長度約220碼,周邊有柱廊環繞着。
(1245)這裡塔西佗所指的可能是西羅亞池(Siloam)。
耶羅美(Jerome)說這個泉水是間歇性的,不是永不枯竭的。
(1246)這些城市是公元67年和68年維斯帕西亞努斯和提圖斯攻占的,它們是約塔帕塔、加瑪拉、吉斯卡拉和呂達。
(1247)即阿格裡帕城牆,它把全市圍繞在内,阿克拉山和貝吉塔山也在其中。
(1248)西蒙是約旦河以東蓋拉撒(Gerasa)人,原來是一支打劫的隊伍的頭目,他既反對耶路撒冷的迦利裡猶太教徒,又反對羅馬侵略者。
後來由于城市内部的争吵,他才在公元68年被吸收到城裡去,參加了伊都米亞派。
他們把他說成是人民的救主。
耶路撒冷陷落後西蒙作為最勇敢的猶太領袖被解往羅馬以點綴提圖斯的凱旋式,随後便被處死了。
(1249)約翰是迦利裡猶太教徒的領袖,他是在他的故鄉吉斯卡拉陷落後逃到耶路撒冷來的。
城市中心部分指神殿除外的安托尼烏斯塔和莫裡亞山。
(1250)他是愛國的主戰派的領袖。
(1251)在逾越節的時候,這時一般是要用羊羔獻神的。
(1252)在怪事當中,約瑟普斯曾提到說在神殿裡一隻母牛生了一隻羊羔。
但是最奇怪的一個故事卻是:阿那努斯的兒子一個名叫耶稣的,在城市攻陷之前的七年中間不斷地在街上喊:&ldquo讓耶路撒冷遭難吧!&rdquo人們把他當作無害的瘋子,才沒有懲罰他。
但在圍城期間他突然又喊:&ldquo讓我自己遭難吧!&rdquo就在那個時候他被一塊石頭砸死了。
(1253)參見《舊約全書》,&ldquo利未記&rdquo,第19章,第26節:&ldquo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
&rdquo&ldquo耶利米書&rdquo,第10章,第2節也有類似的說法:&ldquo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效法列國的行為,也不要為天象驚惶,因列國為此事驚惶。
&rdquo (1254)參見味吉爾:《埃涅伊特》,第2卷,第351行以次;約瑟普斯:《猶太戰争史》,第6卷,第299頁(尼斯本)。
(1255)參見蘇埃托尼烏斯:《維斯帕西亞努斯傳》,第4章。
(1256)約瑟普斯在《猶太戰争史》(第6卷,第9章)裡說,在這次圍攻中死亡的有一百一十萬人,這個數目顯然是誇大了的。
(1257)參見狄奧·卡西烏斯(第66卷,第6章):&ldquo他們認為與神殿同歸于盡就是勝利和安全。
&rdquo (1258)這裡是接着本書第4卷第79章叙述的。
(1259)參見本書第4卷,第26章。
(1260)參見本書第2卷,第11章。
(1261)駐在西班牙的維克特利克斯第六軍團曾選伽爾巴為皇帝。
參見本書第3卷,第44章。
(1262)因為第二軍團是最近才征募起來的。
參見本書第4卷,第68章。
軍旗(aquila)實際上是鷹徽。
(1263)第一、十六和二十一軍團曾投到高盧人方面去,後來才又重新效忠于羅馬人。
參見本書第4卷,第72章。
(1264)即維提拉。
(1265)參見本書第4卷,第77章以次。
(1266)羅馬在萊茵河上通常是駐有小艦隊的,參見本卷第21章。
(1267)這裡指上日耳曼行省。
(1268)他是上日耳曼行省的長官,參見本書第4卷,第68章。
(1269)拉丁文oppidumBatavorum,就是&ldquo巴塔維亞人的城市&rdquo的意思。
它相當于現在的什麼地方已不易确定,有人認為是今天的克利夫斯(Cleves)。
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地方在瓦爾河(Waal)的左岸。
(1270)這一水堤是杜路蘇斯在公元前9年開始修造的,公元55年由下日耳曼的長官彭佩烏斯·保裡努斯完成。
修建這一水堤的目的是加強羅馬的邊界防禦力量:在河道分叉後,通過水堤以增加右面即北面的河道的水量。
水堤把南面河道即瓦爾河的部分河水引入了北面的河道。
奇維裡斯摧毀了水堤,這就使得北面的河道河水枯竭,但南面的河道充滿了河水:這樣一方面加強了對羅馬人的防禦,同時在另一方面又便利了他同日耳曼的聯系。
關于這道水堤,參見塔西佗:《編年史》,第13卷,第53章。
杜路蘇斯還開了一道運河,把右面的河道同依賽爾河(Yssel)連接起來。
(1271)這是說,萊茵河的河水洩入了它的南面的支流瓦爾河。
(1272)這裡指瓦爾河。
(1273)參見本書第3卷,第35章。
(1274)大概在克利夫斯附近。
(1275)大概在尼姆威根(Nymwegen)附近。
(1276)這兩個地方不詳。
(1277)砍伐木材為修造工事之用,參見本書第4卷,第23章。
克利夫斯的森林盛産木材。
(1278)參見本書第4卷,第70章。
(1279)指瓦爾河。
(1280)這次戰争已經持續了将近整整一年。
(1281)凱裡亞裡斯是在河岸上設營的,從上下文來看這裡顯然是烏比伊人的地區,在諾瓦伊西烏姆和維提拉之間。
(1282)黑夜裡是看不到旗幟的,因此有人認為可能是日耳曼人在白天已經進行了偵察。
根據李維的《羅馬史》(第29卷,第25章),旗艦上有三個燈籠作為标幟。
(1283)喇叭的信号表示換班的開始。
(1284)主要是口令。
(1285)利珀河(Lippe)。
(1286)參見本書第4卷,第61章。
(1287)拉丁文原文在這裡有脫落,文意很不清楚,這裡是根據莫爾(Moore)的推測譯出的。
但葛爾策(Goelzer)則認為三十或四十是指小船的數目。
莫爾的依據似是比爾努(Burnoff)。
有的譯者(例如摩斐)則認為大量船隻中隻有三四十隻是按照裡布爾尼亞人的方式裝備起來的。
(1288)大約六英裡寬的水面,當瑪司河和同東萊茵河相接的列克河的合流處。
作者這裡是說,瑪司河與瓦爾河彙合之後,又納入了列克河的河水,然後以摩撒河(Mosa)的名字入海。
普利尼在《自然史》(第4卷,第15章)中把這片水域稱為&ldquo赫裡尼烏姆&rdquo(Helinium)。
(1289)這裡指萊茵河的北面的、也就是右手的支流。
(1290)在伯羅奔尼撒戰争中阿爾奇達姆斯(Archidamus)在進攻阿提卡時曾對柏利克裡斯使用了這個辦法(參見修昔底德:《曆史》,第2卷,第13章);漢尼拔對法比烏斯的田産也使用了同樣的辦法(參見李維:《羅馬史》,第22卷,第23章)。
這樣做是為了使支持奇維裡斯的人懷疑他同羅馬人有所勾結。
(1291)參見本書第4卷,第79章。
(1292)在别的地方都沒有提到過這條河。
既然奇維裡斯顯然曾撤過了島的北面或右手的邊界,那麼這河也許就是依賽爾河(Yssel)(在阿恩海姆上首從萊茵河向北分支的河流)或威希特河(Vecht)(在稍下手的一個地方把萊茵河同沮伊德湖連接起來的河流)。
有人認為是列克河(Lek)。
(1293)希略斯(Heräus)認為,當維斯帕西亞努斯在公元43年率領第二軍團征讨不列颠時他們就已相識。
這樣算來奇維裡斯也很有年紀了。
(1294)本書到這裡中斷,後面文字已逸失。
奇維裡斯後來的命運如何我們已不知道了。
我們隻知道巴塔維亞人後來受到了尊敬的對待。
(參見塔西佗:《日耳曼尼亞志》,第29章:他們保留了榮譽和他們在古時和我們結盟的标志;他們并未受到必須向羅馬人納貢的侮辱,并未受到包稅人的迫害;他們身上沒有負擔,也無需繳納各種獻金,他們隻被留起來用于戰争的目的,可以說,羅馬人保存他們,就好像是保存我們的武裝和武器似的。
) (1295)塔西佗在《曆史》第5卷第13章裡确實說過被包圍的人是六十萬人。
但蘇埃托尼烏斯在他現存的著作中卻沒有提到被殺死的人數。
(1296)公元242年。
(1297)科爾涅裡烏斯·富斯庫斯在多米提安的統治時期曾在達奇人手下吃了慘重的敗仗。
參見蘇埃托尼烏斯:《多米提安傳》,第6章,狄奧·卡西烏斯,第67卷,第6章。
(1298)彭佩烏斯·特洛古斯的曆史保存在優斯提努斯的提要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