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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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理想來治理天下,結果受賞的人雖然感到很得當,但其欲一望是無窮無盡的;受罰的既使也感到很得當,但總是希望無休止的減輕自己的罪行。

    國君如果舍棄法律,隻憑自己的主觀揣度來量刑,怨恨就會萌生。

    因此,分馬的人采用一抽一簽的辦法,分田的人采用抓阄的辦法,這并不是說一抽一簽、抓阄比人的智慧高明,而是因為這樣做可以排除私心,堵塞怨恨。

     所以治國要用法制而不能靠個人的主觀意願。

    這樣,人們就不會産生怨恨,舉國上下就會和睦相處。

    &rdquo]一隻兔子在前面跑,後面可能有一百個人追逐,不是一隻兔子可分為百份,而是這隻兔子屬于誰的名分還沒有确定,因而誰都可以據為己有。

    賣兔子的滿街都是,盜賊不敢去拿,那是因為這些兔子屬于誰的名分已定。

    所以,名分未定,就是堯、舜、禹、湯也都可能去追逐,名分一定,就是再窮的盜賊也不敢去拿。

    聖人制定法令,安置官吏,實際上就是在定名分。

    [一屍一子說:&ldquo發動民衆,聖旨已下還遲遲不見行動,如果是分地,動作則非常迅速。

    為什麼呢?因為無可推脫。

    由言語形成的名分,也象分地一樣,不能不分清職責權限,國君如果和大臣分擔同樣的職權,那麼大臣們就有推脫罪責的機會了,就象用墨鬥劃線,校正彎曲的本頭,木頭無法投機取巧一樣,一考查名分,大臣們如有失職而又想隐瞞的,就是有罪的。

    &rdquo] 名分确定以後就是騙子也會變得貞潔守信,就是大盜也會變得誠實不欺,他們自覺地安分守己。

    &rdquo[尹文子說:&ldquo名分定,萬物不争;職責明,私欲不行。

     人不争,不是因為無心争,而是因為名分已定,所以争也是白用心;私欲不行,并不是沒有欲求,而是職責已明,所以有欲一望也不管用。

    然而私心、私欲人人都有,能使人無私無欲的根本原因,是因為制止私心私欲的方法得當。

    &rdquo] 申不害說:&ldquo君如身,臣如手,君設置根本,臣一操一持常務。

    作為人君,就是要拿法律公文來核查人臣,看看是否名實相符。

    名分就好象是大地之網,聖人之符。

    張網持符,天蔔萬物就無可逃遁了。

    [韓非子說:&ldquo人主的眼睛不象離朱那樣明亮,耳朵不象師曠那樣敏銳,如果不借别人的眼睛和耳朵去看去聽,隻等自己耳目聰明後才去觀察、聆聽,那麼看到聽到的東西就太有限了。

    這可不是使自己不被蒙蔽欺騙的辦法啊!明君是讓整個天下為自己去聽去看的人,他雖身處深宮,卻能明察四海,舉國上下既不能隐瞞他,也不能欺騙他,這是什麼原因呢?隻因為隐瞞之罪重,舉報之賞厚。

    &rdquo 荀子說:&ldquo職責明确,事業有序,材盡其用,官盡其能,天下就沒有得不到治理的。

    如果這樣,品德好的人就會更加上進,廉潔的人就會越來越多,加上善于傾聽各方面的意見,那麼就會事事清楚,無所遺漏。

    一個國家的領袖之所以能夠做到不看而能看見,不聽而能聽見,不思考而能知道,不行動而能使事業成功,巋然不動而能使天下順從他的意志,就是因為牢牢抓住了名分這個法寶。

    &rdquo 一屍一子說:&ldquo明君要想确保自己的權勢,就應當形象端莊,心境空靈,目視九州而不煩,眼觀紅塵而不一婬一,文武百官的職權了然于心,與人言談對應得體。

    如果能達到這種境界,那麼他就能端立于朝堂之上,縱然有所隐瞞遺漏,疏遠忽略,也一定不會太多。

    明君無須使用耳目或間諜去偵察刺探,也不勉強去聽去看。

    有物則觀,有聲則聽,事至則應,身邊的事情不讓輕易溜過,遠處的事情也能得到妥善處理。

    賢明的人才不讓流失,微賤的人就會對他畢恭畢敬。

    這就是萬事萬物都不能逃脫他的控制之奧秘。

    &rdquo] 讓該動的去運動,讓該靜的去安靜,各負其責,事有歸着。

    整個國家就會顯得井然有序。

     [一屍一子說:&rdquo治理水患的是大禹;播種五谷的是後稷;掌管刑罰的是臯陶。

     舜雖然沒去具體辦什麼事情,然而他卻是全國臣民的父母。

    &rdquo這就是&lsquo名自名&rsquo的意思。

     姜太公對周文王說:&ldquo天有固定的形象,人有固定的生存,能與上天和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天下才會太平安定。

    &rdquo這就是&lsquo事自定&rsquo意思。

    ] 因此有道之君要用名分來糾正一切不合名分的現象,并實事求是地确定名分。

     [尹文子說:&ldquo因為賢能的人有用,人君便不得不用他們;因為愚昧的人沒用,所以人君不能使用他們。

    用與不用,各得其所,又何必擔心天下大亂呢?&rdquo 一屍一子說:&ldquo上朝議事,國君聽了朝臣們的啟奏後,使每個人各負其責,分工理事。

    發現有特别好的大臣,一定要問清是準舉薦的;有重大過失的,一定要問清是誰任用的。

    然後決定賞罰,并用這種辦法來考察優劣,使該負其責的大臣不敢徇私舞弊,文武百官就不會徒有其名。

    優秀的就會受到尊重,失職的就會受到蔑視。

    好與壞,忠與一奸一,用這一辦法來鑒别,就猶如白和黑一樣分明了。

    &rdquo] 從前堯治理天下,就是以名分來處理政務的,因為名分正,所以天下大治;桀治理天下,也是以名分來處理政務,然而因為名不正,所以天下大亂。

     因此,聖人對名的正與不正是看得很重的。

    &rdquo[昏君以不賢為賢,以不忠為忠,以非法為法,就是因為名分不正。

    ] 李斯在給秦二世的書中說:&ldquo韓非先生認為:&lsquo慈一愛一的母親養出敗家的兒子,而嚴勵的主人沒有強悍的奴仆,&rsquo原因在哪裡呢?原因就在能不能實行嚴厲的懲罰。

    商鞅變法,對在路上随便倒垃圾的都處以刑罰。

    随便倒垃圾是小罪,而判刑卻是重罰。

    輕罪且要嚴懲,更何況重罪呢?所以人人不敢犯法。

    現在如果不緻力于設法使人不犯法,而去學慈母嬌慣敗家子的做法,這就太不理解聖賢的理論了。

    &rdquo[商鞅規定以伍家為&lsquo伍&rsquo,十家為&lsquo什&rsquo,一家犯法,九家舉告,不告發者連坐有罪。

    同時明确尊卑、爵位、等級,貴族所擁有的田宅、奴婢、衣服等都依照爵位高低而定。

    使有軍功的感到榮耀,無軍功的雖富有也沒有光彩。

    注重農事、戰事,這就是商鞅變法的主要内容。

    ] 商鞅、申不害和韓非子的治國之術有如上述。

     [桓範說:&ldquo商、申、韓這些人,看重人的狡詐智謀,因而推行法制特别苛刻。

    廢除禮義的教化,用刑名律法統治天下,不師法古人的仁政,緻使全國普遍的傷風敗俗。

    因此說,他們是伊尹、周公的罪人。

    然而他們使人君尊貴,臣子卑下,富國強兵,信守法度,堅持法制,在這些方面還是可取的。

     到了漢朝,又有甯成、郅都之類的酷吏,效仿商、韓,專門以殘暴的殺戳、懲罰為能事,迎一合人君的旨意,趨勢赴炎,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肆無忌憚地幹盡了敗壞朝綱、禍害百姓的事情,這又是商、韓的罪人了。

    然而酷吏在抑制豪強望族,撫一慰孤獨貧弱,自身清正廉潔,使各級官吏出于畏懼奉公守法、一心為公方面,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到了後來世人所謂的能人,就都是一些執法犯法,仰仗權勢,不為老百姓辦事,隻想徇私舞弊,臨到處理日常事務的時候,又敷衍了事,玩忽職守,做官不必擔心受遣責處罰,根本不體察同情老百姓的冤枉,這就又是申、韓、甯、郅的罪人了。

    &rdquo] 綜上所述,治國之法多種多樣,有王霸、黃老、孔墨、申商之術,他們之間不但有區别,而巨理論根源也不一樣,糾正前代政制流弊的方式電不同,然而他們都有振興國家、普濟衆生的願望。

    如今,有的人或者援引施行比較悠久的制度,非難今人撥亂反正的改革觀念[所謂救蔽是指夏人崇尚忠誠,商人崇尚尊敬,周人崇尚文教禮樂];有的人以前代帝王的禮樂之風,譏諷成就霸業的政治措施,不顧時代的變遷,而用所謂不變之法、不易之理來為自己的學說辨護。

    因此,對變革贊同與反對的意見,紛紛出籠。

    措詞虛僞,還要詭辨,附會荒謬的觀點,仿佛也能自圓其說。

    凡此種種,都是曆史的罪人啊! 因此,有道德有頭腦的人要起來制止這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