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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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議曰:《反經》、《是非》、《适變》三篇,雖博辯利害,然其弊流遁漫羨,無所歸宿。

    故作《正論》以質之。

    ) 孔子曰:&ldquo六藝于治一也。

    《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導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

    &rdquo (司馬談曰:&ldquo《易》着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于變;《禮》經紀人倫,故長于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于政;《詩》記山川溪谷、禽一獸草木、一牝一牡雌雄,故長于風;《樂》所以立,故長于和;《春秋》是非,故長于理人也。

    &rdquo) 故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潔淨一精一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于《詩》也。

     (子夏曰:&ldquo聲成文謂之音。

    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詩》。

    &rdquo 太史公曰:&ldquo《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

    所言雖殊,其合德一也。

    &rdquo晉時王政陵遲,南陽魯褒着《錢神論》,吳郡蔡洪作《孤憤》。

    前史以為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

    此之謂也。

    ) 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于《書》也。

    (《書》着帝王之道,典谟訓诰、誓命之文,三千之徒,并受其義也) 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于《樂》也。

     (《樂》書曰:&ldquo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情一動其中,故形于聲,聲成文謂之音。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聲音之道,與政相通。

    宮為君,商為臣,角為人,征為事,羽為物。

    五音不亂,則無沾滞之音矣。

    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捶,其臣壞;角亂則憂,其人怨;征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财匮。

    五音皆亂,則疊相陵,謂之慢。

    如此,國滅亡無日矣。

    夫上古明王舉樂者,非以娛心快意,所以動蕩血脈,流通一精一神,而和正心也。

    故宮動脾而和正信,商動肺而和正義,角動肝而和正仁,征動心而和正禮,羽動腎而和正智。

    故聞宮音者,使人溫舒而廣大;聞商音者,使人方正而好義;聞角音者,使人恻隐而一愛一人;聞征音者,使人樂善而好施;聞羽音者,使人整齊而好禮。

    夫禮由外入,樂自内出。

    故聖王使人耳聞《雅》、《頌》之音,目視威儀之禮,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義之道。

    故君子終日言而邪僻無由入也。

    &rdquo 班固曰:&ldquo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人心,其感人也深。

    故先王着其教焉。

    夫人有血氣心知之一性一,而無哀樂喜怒之常。

    應感而動,然後心術形焉。

    故纖微憔悴之音作,而民思憂;闡諧慢易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奮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正誠之音作,而民肅靜;寬裕和順之音作,而民慈一愛一;流僻邪散之音作,而民一婬一亂。

    先王恥其亂也,故制《雅》、《頌》之一聲。

    本之情一性一,稽之度數,制之禮義,合生氣之和,導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于中,而發作于外。

    足以感人之善心,而不使邪氣得接焉。

    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rdquo 《呂氏春秋》曰:&ldquo亡國戮人,非無樂也,其樂不樂。

    溺者,非不笑也;罪人,非不歌也;狂者,非不舞也。

    亂世之樂,有似于此。

    &rdquo 範晔曰:&ldquo夫鐘鼓,非樂之本,而器不可去:三牲,非孝之主,而養不可廢。

    夫存器而亡本,樂之失也。

    調氣以和聲,樂之盛也。

    崇養以傷行,孝之累也。

    行孝以緻養,孝之大也。

    &rdquo 議曰:東方角主仁,南方征主禮,中央宮主信,西方商主義,北方羽主智。

    此常理也。

    今太史公以為:征動心而和正智,羽動腎而和正禮。

    則以征主智,羽主禮,與舊例乖殊。

    故非末學所能詳也。

    ) 潔淨一精一微而不賊,則深于《易》也。

    (《易》之一精一微,一愛一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于相害。

    ) 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于《禮》也。

     (太史公曰:&ldquo餘至大行禮官,觀三代損益,乃知緣人情而制禮,依人一性一而作儀。

    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一寵一榮,所以總一海内而整齊萬人也。

    人一體安駕乘,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目好五色,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蕩其心;口甘五味,為之庶羞酸鹹以緻其美;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

    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一婬一佚,救其弊也。

    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事有适宜,物有節文。

    周衰,禮廢樂壞,大小相逾,管仲之家,遂備三歸。

    循法守正者,見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謂之顯榮。

    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猶雲:&lsquo出見紛華盛麗而悅,入聞夫子之道而樂,二者心戰,未能決。

    &rsquo而況中庸以下,漸漬于失教,被服于成俗乎?孔子必正名于衛,所居不合,豈不哀哉!&rdquo 班固曰:&ldquo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天禀其一性一而不節也,聖人能為之節,而不能絕也。

    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一性一、節萬事也。

    人一性一有男一女之情,妒忌之别,為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為制鄉飲之禮;有哀死思遠之情,為制喪祭之禮;有尊尊敬上之心,為制朝觐之禮。

    哀有哭踴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

    故婚姻之禮之廢,則夫婦之道苦,而一婬一僻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争鬥之獄煩;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生者衆;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淩之漸起。

    故孔子曰:&lsquo安上治人,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于樂。

    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rsquo&rdquo) 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于《春秋》也。

     (壺遂曰:&ldquo昔孔子何為作《春秋》哉?&rdquo 太史公曰:&ldquo餘聞之董生曰:&lsquo由周道衰微,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讨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rsquo子曰:&lsquo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于行一事之深切着明也。

    &rsquo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别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代,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撥亂代,反之正道,莫近于《春秋》。

    《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

    察其所以,皆失其本也。

    &rdquo 壺遂曰:&ldquo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

    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夫子所論,欲以何明?&rdquo 太史公曰:&ldquo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

    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

    湯武之隆,詩人歌之。

    《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

    漢興以來,至明天子,受命于穆清,澤流四極,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

    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之恥也;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

    且餘掌其官,廢明聖,罪莫大焉。

    餘所謂述,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謬矣。

    &rdquo) 自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戰國縱橫,真僞分争,諸子之言,紛然散亂矣。

     儒家者,蓋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

    遊文于六經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此其最高也。

    然惑者既失一精一微,而僻者又随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嘩衆取一寵一,此僻儒之患也。

     (司馬談曰:&ldquo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叙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别,不可易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經傳以十數,累世不能通其學,常年不能究其禮,故曰:&lsquo博而寡要,勞而少功&rsquo。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别,雖百家弗能易也。

    &rdquo 範晔曰:&ldquo夫遊庠序,服儒衣,所談者仁義,所傳者聖法也。

    故人識君臣父子之綱,家知違邪歸正之路。

    自桓、靈之間,朝綱日陵,國隙屢啟,中智以下,一靡一不審其崩離,而剛強之臣,息其窺盜之謀;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議者,民誦先王之言也,下畏逆順之勢也。

    至如張溫、皇甫嵩之徒,功定天下之半,聲馳四海之表,俯仰顧盼,則大業移矣,猶鞠躬昏主之下,狼狽折禮之命,散成兵就繩約而無悔心者,斯豈非學者之效乎?故先師褒勵學者之功,笃矣。

    &rdquo) 道家者,蓋出于史官,曆紀成敗,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者之術也。

    合于堯之克讓,《易》之謙謙,此其所長也。

    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樂,兼棄仁義,獨任清虛,何以為治?此道家之弊也。

     (司馬談曰:&ldquo道家使人一精一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

    指約而易一操一,事少而功多。

    夫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

    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

    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

    故曰:&lsquo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rsquo虛者,道之常;因者,君之綱;君臣并至,使自明也。

    &rdquo) 陰陽家者,蓋出于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此其所長也。

    及拘者為之,則牽于禁忌,泥于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此陰陽之弊也。

     (司馬談曰:&ldquo陰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叙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

    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

    故曰:使人拘而多忌。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之大經,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

    故曰:叙四時之大順。

    不可失也。

    &rdquo 《漢書》曰:&ldquo天人之際,一精一祲有以相蕩,善惡有以相推。

    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

    陰陽之理,各應其感。

    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暗。

    水旱之災,随類而至。

    故曰:日蝕、地震皆陽微陰盛也。

    臣者,君之陰也;子者,父之陰也;妻者,夫之陰也;夷狄者,中國之陰也。

    《春秋》日蝕三十六,地震五十二。

    或夷狄侵中國,或政權在臣下,或婦棄夫,或臣子背君父。

    事雖不同,其類一也。

    是以明王即位,正五事。

    五事者:貌、言、視、聽、思也。

    建大中以承天心,則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

    如人君一婬一溺後宮,般樂遊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則咎征降而六極至。

    凡災異之發,各象過失,以類告人。

    &rdquo 《傳》曰:&ldquo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人農時,及有一奸一謀,則木不曲直。

    &rdquo又曰:&ldquo棄法律,遂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