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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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議曰:《反經》、《是非》、《适變》三篇,雖博辯利害,然其弊流遁漫羨,無所歸宿。
故作《正論》以質之。
) 孔子曰:&ldquo六藝于治一也。
《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導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
&rdquo (司馬談曰:&ldquo《易》着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于變;《禮》經紀人倫,故長于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于政;《詩》記山川溪谷、禽一獸草木、一牝一牡雌雄,故長于風;《樂》所以立,故長于和;《春秋》是非,故長于理人也。
&rdquo) 故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潔淨一精一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于《詩》也。
(子夏曰:&ldquo聲成文謂之音。
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詩》。
&rdquo 太史公曰:&ldquo《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
所言雖殊,其合德一也。
&rdquo晉時王政陵遲,南陽魯褒着《錢神論》,吳郡蔡洪作《孤憤》。
前史以為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
此之謂也。
) 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于《書》也。
(《書》着帝王之道,典谟訓诰、誓命之文,三千之徒,并受其義也) 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于《樂》也。
(《樂》書曰:&ldquo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情一動其中,故形于聲,聲成文謂之音。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聲音之道,與政相通。
宮為君,商為臣,角為人,征為事,羽為物。
五音不亂,則無沾滞之音矣。
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捶,其臣壞;角亂則憂,其人怨;征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财匮。
五音皆亂,則疊相陵,謂之慢。
如此,國滅亡無日矣。
夫上古明王舉樂者,非以娛心快意,所以動蕩血脈,流通一精一神,而和正心也。
故宮動脾而和正信,商動肺而和正義,角動肝而和正仁,征動心而和正禮,羽動腎而和正智。
故聞宮音者,使人溫舒而廣大;聞商音者,使人方正而好義;聞角音者,使人恻隐而一愛一人;聞征音者,使人樂善而好施;聞羽音者,使人整齊而好禮。
夫禮由外入,樂自内出。
故聖王使人耳聞《雅》、《頌》之音,目視威儀之禮,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義之道。
故君子終日言而邪僻無由入也。
&rdquo 班固曰:&ldquo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人心,其感人也深。
故先王着其教焉。
夫人有血氣心知之一性一,而無哀樂喜怒之常。
應感而動,然後心術形焉。
故纖微憔悴之音作,而民思憂;闡諧慢易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奮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正誠之音作,而民肅靜;寬裕和順之音作,而民慈一愛一;流僻邪散之音作,而民一婬一亂。
先王恥其亂也,故制《雅》、《頌》之一聲。
本之情一性一,稽之度數,制之禮義,合生氣之和,導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于中,而發作于外。
足以感人之善心,而不使邪氣得接焉。
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rdquo 《呂氏春秋》曰:&ldquo亡國戮人,非無樂也,其樂不樂。
溺者,非不笑也;罪人,非不歌也;狂者,非不舞也。
亂世之樂,有似于此。
&rdquo 範晔曰:&ldquo夫鐘鼓,非樂之本,而器不可去:三牲,非孝之主,而養不可廢。
夫存器而亡本,樂之失也。
調氣以和聲,樂之盛也。
崇養以傷行,孝之累也。
行孝以緻養,孝之大也。
&rdquo 議曰:東方角主仁,南方征主禮,中央宮主信,西方商主義,北方羽主智。
此常理也。
今太史公以為:征動心而和正智,羽動腎而和正禮。
則以征主智,羽主禮,與舊例乖殊。
故非末學所能詳也。
) 潔淨一精一微而不賊,則深于《易》也。
(《易》之一精一微,一愛一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于相害。
) 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于《禮》也。
(太史公曰:&ldquo餘至大行禮官,觀三代損益,乃知緣人情而制禮,依人一性一而作儀。
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一寵一榮,所以總一海内而整齊萬人也。
人一體安駕乘,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目好五色,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蕩其心;口甘五味,為之庶羞酸鹹以緻其美;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
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一婬一佚,救其弊也。
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事有适宜,物有節文。
周衰,禮廢樂壞,大小相逾,管仲之家,遂備三歸。
循法守正者,見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謂之顯榮。
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猶雲:&lsquo出見紛華盛麗而悅,入聞夫子之道而樂,二者心戰,未能決。
&rsquo而況中庸以下,漸漬于失教,被服于成俗乎?孔子必正名于衛,所居不合,豈不哀哉!&rdquo
班固曰:&ldquo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天禀其一性一而不節也,聖人能為之節,而不能絕也。
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一性一、節萬事也。
人一性一有男一女之情,妒忌之别,為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為制鄉飲之禮;有哀死思遠之情,為制喪祭之禮;有尊尊敬上之心,為制朝觐之禮。
哀有哭踴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
故婚姻之禮之廢,則夫婦之道苦,而一婬一僻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争鬥之獄煩;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生者衆;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淩之漸起。
故孔子曰:&lsquo安上治人,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于樂。
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rsquo&rdquo) 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于《春秋》也。
(壺遂曰:&ldquo昔孔子何為作《春秋》哉?&rdquo 太史公曰:&ldquo餘聞之董生曰:&lsquo由周道衰微,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讨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rsquo子曰:&lsquo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于行一事之深切着明也。
&rsquo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别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代,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撥亂代,反之正道,莫近于《春秋》。
《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
察其所以,皆失其本也。
&rdquo 壺遂曰:&ldquo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
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夫子所論,欲以何明?&rdquo 太史公曰:&ldquo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
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
湯武之隆,詩人歌之。
《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
漢興以來,至明天子,受命于穆清,澤流四極,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
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之恥也;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
且餘掌其官,廢明聖,罪莫大焉。
餘所謂述,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謬矣。
&rdquo) 自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戰國縱橫,真僞分争,諸子之言,紛然散亂矣。
儒家者,蓋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
遊文于六經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此其最高也。
然惑者既失一精一微,而僻者又随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嘩衆取一寵一,此僻儒之患也。
(司馬談曰:&ldquo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叙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别,不可易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經傳以十數,累世不能通其學,常年不能究其禮,故曰:&lsquo博而寡要,勞而少功&rsquo。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别,雖百家弗能易也。
&rdquo 範晔曰:&ldquo夫遊庠序,服儒衣,所談者仁義,所傳者聖法也。
故人識君臣父子之綱,家知違邪歸正之路。
自桓、靈之間,朝綱日陵,國隙屢啟,中智以下,一靡一不審其崩離,而剛強之臣,息其窺盜之謀;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議者,民誦先王之言也,下畏逆順之勢也。
至如張溫、皇甫嵩之徒,功定天下之半,聲馳四海之表,俯仰顧盼,則大業移矣,猶鞠躬昏主之下,狼狽折禮之命,散成兵就繩約而無悔心者,斯豈非學者之效乎?故先師褒勵學者之功,笃矣。
&rdquo) 道家者,蓋出于史官,曆紀成敗,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者之術也。
合于堯之克讓,《易》之謙謙,此其所長也。
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樂,兼棄仁義,獨任清虛,何以為治?此道家之弊也。
(司馬談曰:&ldquo道家使人一精一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
指約而易一操一,事少而功多。
夫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
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
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
故曰:&lsquo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rsquo虛者,道之常;因者,君之綱;君臣并至,使自明也。
&rdquo) 陰陽家者,蓋出于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此其所長也。
及拘者為之,則牽于禁忌,泥于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此陰陽之弊也。
(司馬談曰:&ldquo陰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叙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
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
故曰:使人拘而多忌。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之大經,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
故曰:叙四時之大順。
不可失也。
&rdquo 《漢書》曰:&ldquo天人之際,一精一祲有以相蕩,善惡有以相推。
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
陰陽之理,各應其感。
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暗。
水旱之災,随類而至。
故曰:日蝕、地震皆陽微陰盛也。
臣者,君之陰也;子者,父之陰也;妻者,夫之陰也;夷狄者,中國之陰也。
《春秋》日蝕三十六,地震五十二。
或夷狄侵中國,或政權在臣下,或婦棄夫,或臣子背君父。
事雖不同,其類一也。
是以明王即位,正五事。
五事者:貌、言、視、聽、思也。
建大中以承天心,則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
如人君一婬一溺後宮,般樂遊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則咎征降而六極至。
凡災異之發,各象過失,以類告人。
&rdquo 《傳》曰:&ldquo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人農時,及有一奸一謀,則木不曲直。
&rdquo又曰:&ldquo棄法律,遂功臣
故作《正論》以質之。
) 孔子曰:&ldquo六藝于治一也。
《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導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
&rdquo (司馬談曰:&ldquo《易》着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于變;《禮》經紀人倫,故長于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于政;《詩》記山川溪谷、禽一獸草木、一牝一牡雌雄,故長于風;《樂》所以立,故長于和;《春秋》是非,故長于理人也。
&rdquo) 故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潔淨一精一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
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于《詩》也。
(子夏曰:&ldquo聲成文謂之音。
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詩》。
&rdquo 太史公曰:&ldquo《大雅》言王公大人,而德逮黎庶;《小雅》譏己之得失,其流及上。
所言雖殊,其合德一也。
&rdquo晉時王政陵遲,南陽魯褒着《錢神論》,吳郡蔡洪作《孤憤》。
前史以為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
此之謂也。
) 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于《書》也。
(《書》着帝王之道,典谟訓诰、誓命之文,三千之徒,并受其義也) 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于《樂》也。
(《樂》書曰:&ldquo凡音者,生人心者也。
情一動其中,故形于聲,聲成文謂之音。
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聲音之道,與政相通。
宮為君,商為臣,角為人,征為事,羽為物。
五音不亂,則無沾滞之音矣。
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捶,其臣壞;角亂則憂,其人怨;征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财匮。
五音皆亂,則疊相陵,謂之慢。
如此,國滅亡無日矣。
夫上古明王舉樂者,非以娛心快意,所以動蕩血脈,流通一精一神,而和正心也。
故宮動脾而和正信,商動肺而和正義,角動肝而和正仁,征動心而和正禮,羽動腎而和正智。
故聞宮音者,使人溫舒而廣大;聞商音者,使人方正而好義;聞角音者,使人恻隐而一愛一人;聞征音者,使人樂善而好施;聞羽音者,使人整齊而好禮。
夫禮由外入,樂自内出。
故聖王使人耳聞《雅》、《頌》之音,目視威儀之禮,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義之道。
故君子終日言而邪僻無由入也。
&rdquo 班固曰:&ldquo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人心,其感人也深。
故先王着其教焉。
夫人有血氣心知之一性一,而無哀樂喜怒之常。
應感而動,然後心術形焉。
故纖微憔悴之音作,而民思憂;闡諧慢易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奮之音作,而民剛毅;廉直正誠之音作,而民肅靜;寬裕和順之音作,而民慈一愛一;流僻邪散之音作,而民一婬一亂。
先王恥其亂也,故制《雅》、《頌》之一聲。
本之情一性一,稽之度數,制之禮義,合生氣之和,導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于中,而發作于外。
足以感人之善心,而不使邪氣得接焉。
是先王立樂之方也。
&rdquo 《
溺者,非不笑也;罪人,非不歌也;狂者,非不舞也。
亂世之樂,有似于此。
&rdquo 範晔曰:&ldquo夫鐘鼓,非樂之本,而器不可去:三牲,非孝之主,而養不可廢。
夫存器而亡本,樂之失也。
調氣以和聲,樂之盛也。
崇養以傷行,孝之累也。
行孝以緻養,孝之大也。
&rdquo 議曰:東方角主仁,南方征主禮,中央宮主信,西方商主義,北方羽主智。
此常理也。
今太史公以為:征動心而和正智,羽動腎而和正禮。
則以征主智,羽主禮,與舊例乖殊。
故非末學所能詳也。
) 潔淨一精一微而不賊,則深于《易》也。
(《易》之一精一微,一愛一惡相攻,遠近相取,則不能容人,近于相害。
) 恭儉莊敬而不煩,則深于《禮》也。
(太史公曰:&ldquo餘至大行禮官,觀三代損益,乃知緣人情而制禮,依人一性一而作儀。
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一寵一榮,所以總一海内而整齊萬人也。
人一體安駕乘,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目好五色,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蕩其心;口甘五味,為之庶羞酸鹹以緻其美;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
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一婬一佚,救其弊也。
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事有适宜,物有節文。
周衰,禮廢樂壞,大小相逾,管仲之家,遂備三歸。
循法守正者,見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謂之顯榮。
自子夏門人之高弟也,猶雲:&lsquo出見紛華盛麗而悅,入聞夫子之道而樂,二者心戰,未能決。
&rsquo而況
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明、立人倫、正情一性一、節萬事也。
人一性一有男一女之情,妒忌之别,為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為制鄉飲之禮;有哀死思遠之情,為制喪祭之禮;有尊尊敬上之心,為制朝觐之禮。
哀有哭踴之節,樂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
故婚姻之禮之廢,則夫婦之道苦,而一婬一僻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争鬥之獄煩;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生者衆;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淩之漸起。
故孔子曰:&lsquo安上治人,莫善于禮;移風易俗,莫善于樂。
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rsquo&rdquo) 屬辭比事而不亂,則深于《春秋》也。
(壺遂曰:&ldquo昔孔子何為作《春秋》哉?&rdquo 太史公曰:&ldquo餘聞之董生曰:&lsquo由周道衰微,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讨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rsquo子曰:&lsquo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于行一事之深切着明也。
&rsquo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别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代,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撥亂代,反之正道,莫近于《春秋》。
《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
察其所以,皆失其本也。
&rdquo 壺遂曰:&ldquo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
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夫子所論,欲以何明?&rdquo 太史公曰:&ldquo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
堯舜之盛,《
湯武之隆,詩人歌之。
《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
漢興以來,至明天子,受命于穆清,澤流四極,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
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之恥也;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
且餘掌其官,廢明聖,罪莫大焉。
餘所謂述,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謬矣。
&rdquo) 自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
戰國縱橫,真僞分争,諸子之言,紛然散亂矣。
儒家者,蓋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
遊文于六經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此其最高也。
然惑者既失一精一微,而僻者又随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嘩衆取一寵一,此僻儒之患也。
(司馬談曰:&ldquo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叙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别,不可易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經傳以十數,累世不能通其學,常年不能究其禮,故曰:&lsquo博而寡要,勞而少功&rsquo。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别,雖百家弗能易也。
&rdquo 範晔曰:&ldquo夫遊庠序,服儒衣,所談者仁義,所傳者聖法也。
故人識君臣父子之綱,家知違邪歸正之路。
自桓、靈之間,朝綱日陵,國隙屢啟,中智以下,一靡一不審其崩離,而剛強之臣,息其窺盜之謀;豪俊之夫,屈于鄙生之議者,民誦先王之言也,下畏逆順之勢也。
至如張溫、皇甫嵩之徒,功定天下之半,聲馳四海之表,俯仰顧盼,則大業移矣,猶鞠躬昏主之下,狼狽折禮之命,散成兵就繩約而無悔心者,斯豈非學者之效乎?故先師褒勵學者之功,笃矣。
&rdquo) 道家者,蓋出于史官,曆紀成敗,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者之術也。
合于堯之克讓,《易》之謙謙,此其所長也。
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樂,兼棄仁義,獨任清虛,何以為治?此道家之弊也。
(司馬談曰:&ldquo道家使人一精一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徙,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
指約而易一操一,事少而功多。
夫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勢,無常形。
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後,故能為萬物主。
有法無法,因時為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
故曰:&lsquo聖人不朽,時變是守。
&rsquo虛者,道之常;因者,君之綱;君臣并至,使自明也。
&rdquo) 陰陽家者,蓋出于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此其所長也。
及拘者為之,則牽于禁忌,泥于小數,舍人事而任鬼神,此陰陽之弊也。
(司馬談曰:&ldquo陰陽之術大詳,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畏,然其叙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各有教令。
曰: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未必然也。
故曰:使人拘而多忌。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之大經,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紀綱。
故曰:叙四時之大順。
不可失也。
&rdquo 《
事作乎下者,象動乎上。
陰陽之理,各應其感。
陰變則靜者動,陽蔽則明者暗。
水旱之災,随類而至。
故曰:日蝕、地震皆陽微陰盛也。
臣者,君之陰也;子者,父之陰也;妻者,夫之陰也;夷狄者,中國之陰也。
《春秋》日蝕三十六,地震五十二。
或夷狄侵中國,或政權在臣下,或婦棄夫,或臣子背君父。
事雖不同,其類一也。
是以明王即位,正五事。
五事者:貌、言、視、聽、思也。
建大中以承天心,則庶征序于下,日月理于上。
如人君一婬一溺後宮,般樂遊田,五事失于躬,大中之道不立,則咎征降而六極至。
凡災異之發,各象過失,以類告人。
&rdquo 《傳》曰:&ldquo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人農時,及有一奸一謀,則木不曲直。
&rdquo又曰:&ldquo棄法律,遂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