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内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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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行》、《方伎》、《文苑》、《列女》諸篇,其人不盡涉於世事,一例編次,若《南史》吳逵、韓靈敏諸人,幾何不至於讀其書不知其世耶?凡此三者,所謂弊也。
《說文》訓通為達,自此之彼之謂也。
通者,所以通天下之不通也。
讀《易》如無《書》,讀《書》如《無詩》。
《爾雅》治訓诂,小學明六書,通之謂也。
古人離合撰著,不言而喻,漢人以通為标目,梁世以通入史裁,則其體例,蓋有截然不可混合者矣。
杜佑以劉秩《政典》為未盡,而上達於三五,《典》之所以名通也。
奈何魏了翁取趙宋一代之掌故,亦标其名謂之《國朝通典》乎?既曰國朝,畫代為斷,何通之有?是亦循名而不思其義者也。
六卿聯事,職官之書,亦有通之義也。
奈何潘迪取有元禦史之職守,亦名其書謂之《憲台通紀》耶?又地理之學,自有專門,州郡志書,當隸外史。
(詳《外篇·亳州志議》。
)前明改元代行省為十三布政使司,所隸府州縣衛,各有本志。
使司幅員既廣,所在府縣,懼其各自為書,未能一轍也,於是裒合所部,别為通志。
通者,所以通府州縣衛之各不相通也。
奈何修通志者,取府、州、縣、山、川、人、物,分類為編,以府領縣,以縣領事實人文,摘比分标,不相聯合?如是為書,則讀者但閱府縣本志可矣,又何所取於通哉?夫通史人文,上下千年,然而義例所通,則隔代不嫌合撰。
使司所領,不過數十州縣,而斤斤分界,惟恐越畔為虞,良由識乏通材,遂使書同胥史矣。
○橫通 通人之名,不可概拟也,有專門之精,有兼覽之博。
各有其不可易,易則不能為良;各有其不相謀,謀則不能為益。
然通之為名,蓋取譬於道路,四沖八達,無不可至,謂之通也。
亦取其心之所識,雖有高下、偏全、大小、廣狹之不同,而皆可以達於大道,故曰通也。
然亦有不可四沖八達,不可達於大道,而亦不得不謂之通,是謂橫通。
橫通之與通人,同而異,近而遠,合而離。
老賈善於販書,舊家富於藏書,好事勇於刻書,皆博雅名流所與把臂入林者也。
禮失求野,其聞見亦頗有可以補博雅名流所不及者,固君子之所必訪也。
然其人不過琴工碑匠,藝業之得接於文雅者耳。
所接名流既多,習聞清言名論,而胸無智珠,則道聽塗說,根底之淺陋,亦不難窺。
周學士長發,以此輩人謂之橫通,其言奇而确也。
故君子取其所長,而略其所短,譬琴工碑匠之足以資用而已矣。
無如學者陋於聞見,接橫通之議論,已如疾雷之破山,遂使魚目混珠,清流無别。
而其人亦遂嚣然自命,不自知其通之出於橫也。
江湖揮麈,别開琴工碑匠家風,君子所宜慎流别也。
徐生善禮容,制氏識铿锵;漢廷讨論禮樂,雖宿儒耆學,有不如徐生、制氏者矣。
議禮樂者,豈可不與相接?然石渠天祿之議論,非徐生、制氏所得參也。
此亦禮樂之橫通者也。
橫通之人可少乎?不可少也。
用其所通之橫,以佐君子之縱也。
君子亦不沒其所資之橫也。
則如徐生之禮容,制氏之铿锵,為補於禮樂,豈少也哉?無如彼不自知其橫也,君子亦不察識其橫也,是禮有玉帛,而織婦琢工,可參高堂之座,樂有鐘鼓,而镕金制革,可議河間之記也。
故君子不可以不知流别,而橫通不可以強附清流,斯無惡矣。
評婦女之詩文,則多假借;作橫通之序跋,則多稱許;一則憐其色,一則資其用也。
設如試阮之糊名易書,俾略知臭味之人,詳晰辨之,有不可欺者矣。
雖然,婦女之詩文,不過風雲月露,其陋易見。
橫通之序跋,則稱許學術,一言為智為不智,君子於斯,宜有慎焉。
橫通之人,無不好名。
好名者,陋於知意者也。
其所依附,必非第一流也。
有如師曠之聰,辨别通於鬼神,斯惡之矣。
故君子之交於橫通也,不盡其歡,不竭其忠,為有試之譽,留不盡之辭,則亦足以相處矣。
○繁稱 嘗讀《左氏春秋》,而苦其書人名字,不為成法也。
夫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
此則稱於禮文之言,非史文述事之例也。
左氏則随意雜舉,而無義例;且名字谥行以外,更及官爵封邑,一篇之中,錯出互見;苟非注釋相傳,有受授至今,不複識為何如人。
是以後世史文,莫不鑽仰左氏,而獨於此事,不複相師也。
史遷創列傳之體,列之為言,排列諸人為首尾,所以标異編年之傳也。
然而列人名目,亦有不齊者,或爵,(淮陰侯之類。
)或官,(李将軍之類。
)或直書名,雖非左氏之錯出,究為義例不純也。
或曰:遷有微意焉。
夫據事直書,善惡自見,《春秋》之意也。
必标目以示褒貶,何怪沈約、魏收諸書,直以标題為戲哉!況七十列傳,稱官爵者,偶一見之,馀并直書姓名,而又非例之所當貶;則史遷創始之初,不能無失雲爾。
必從而為之辭,則害於道矣。
唐末五代之風詭矣,稱人不名不姓,多為諧隐寓言,觀者乍覽其文,不知何許人也。
如李曰隴西,王标琅琊,雖頗乖忤,猶曰著郡望也。
莊姓則稱漆園,牛姓乃稱太牢,則诙嘲諧劇,不複成文理矣。
凡斯等類,始於骈麗華詞,漸於尺牍小說,而無識文人,乃用之以記事;宜乎試牍之文,流於茁軋,而文章一道入混沌矣。
自歐、曾諸君,擴清唐末五季之詭僻,而宋、元三數百年,文辭雖有高下,氣體皆尚清真,斯足尚矣。
而宋人又自開其纖詭之門者,則盡人而有号,一号不止,而且三數末已也。
夫上古淳質,人止有名而已。
周道尚文,幼名冠字。
故卑行之於尊者,多避名而稱字。
故曰字以表德。
不足而加之以号,則何說也?流及近世,風俗日靡,始則去名而稱字,漸則去字而稱号;於是卑行之於所尊,不但諱名,且諱其字,以為觸犯,豈不谄且渎乎?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
"稱号諱字,其不正不順之尤者乎? 号之原起,不始於宋也。
春秋、戰國,蓋已兆其端矣。
陶朱、鸱夷子皮,有所讬而逃焉者也。
鹖冠、鬼谷諸子,自隐姓名,人則因其所服所居而加之号也。
皆非無故而雲然也。
唐開元間,宗尚道教,則有真人賜号,(南華、沖虛之類。
)法師賜号,(葉靖法師之類。
)女冠賜号,(太真玉妃之類。
)僧伽賜号,(三藏法師之類。
三藏在太宗時,不始開元,今以類舉及之。
)此則二氏之徒所标榜,後乃逮於隐逸,(陳抟、林逋之類。
)尋播及於士流矣。
然出朝廷所賜,雖非典要,猶非本人自号也。
度當日所以榮寵之意,已死者同於谥法,未死者同於頭銜,蓋以空言相賞而已矣。
自号之繁,仿於郡望,而沿失於末流之已甚者也。
蓋自六朝門第争标郡望,凡稱名者,不用其人所居之本貫,而惟以族姓著望,冠於題名,此劉子玄之所以反見笑於史官也。
沿之既久,則以郡望為當時之文語而已矣。
既以文語相與鮮新,則争奇吊詭,名随其意,自為标榜。
故别号之始,多從山泉林薮以得名,此足徵為郡望之變,而因讬於所居之地者然也。
漸乃易為堂軒亭苑,則因居地之變,而反讬於所居之室者然也。
初則因其地,而後乃不必有其地者,造私臆之山川矣。
初或有其室,而後乃不必有其室者,構空中之樓閣矣。
識者但知人心之尚詭,而不知始於郡望之濫觞,是以君子惡夫作俑也。
峰泉溪橋,樓亭軒館,亦既繁複而可厭矣,乃又有出於諧聲隐語,此則宋、元人之所未及開,而其風實熾於前明至近日也。
(或取字之同音者為号,或取字形離合者為号。
)夫盜賊自為号者,将以惑衆也。
(赤眉、黃巾,其類甚多。
)娼優自為号者,将以媚客也。
(燕莺娟素之類甚多。
)而士大夫乃反不安其名字,而紛紛稱号焉,其亦不思而已矣。
逸囚多改名,懼人知也。
出婢必更名,易新主也。
故屢逸之囚,轉賣之婢,其名必多,所謂無如何也。
文人既已架字而立号,苟有寓意,不得不然,一已足矣。
顧一号不足,而至於三且五焉。
噫!可謂不憚煩矣。
古人著書,往往不标篇名。
後人校雠,即以篇首字句名篇。
不标書名,後世校雠,即以其人名書,此見古人無意為标榜也。
其有篇名書名者,皆明白易曉,未嘗有意為吊詭也。
然而一書兩名,先後文質,未能一定,則皆校雠諸,易名著錄,相沿不察,遂開岐異;初非著書之人,自尚新奇,為吊詭也。
有本名質而著錄從文者,有本名文而著錄從質者,有書本全而為人偏舉者,有書本偏而為人全稱者,學者不可不知也。
本名質而著錄從文者,《老子》本無經名,而書尊《道德》;《莊子》本以人名,而書著《南華》之類,是也。
(漢稱《莊子》。
唐則敕尊《南華真經》,在開元時《隋志》已有《南華》之目。
)本名文而著錄從質者,劉安之書,本名《鴻烈解》,而《漢志》但著《淮南内外》;蒯通之書,本名《隽永》,而《漢志》但著《蒯通》本名之類,是也。
(《隽永》八十一首,見本傳,與志不符。
)書名本全而為人偏舉者,《呂氏春秋》有十二紀、八覽、六論,而後人或稱《呂覽》;《屈原》二十五篇,《離騷》特其首篇,而後世竟稱《騷賦》之類是也。
(劉向名之《楚辭》,後世遂為專部。
)書名本偏而為人全稱者,《史記》為書策紀載總名,而後人專名《太史公書》;孫武八十馀篇,有圖有書,而後人即十三篇稱為《孫子》之類,是也。
此皆校雠著錄之家所當留意。
(已詳《校雠通義》。
)雖亦質文升降,時會有然,而著錄之家,不為别白,則其流弊,無異别号稱名之吊詭矣。
子史之書,名實同異,誠有流傳而不能免者矣。
集部之興,皆出後人綴集,故因人立名,以示志别;東京讬於初唐,無他歧也。
中葉文人,自定文集,往往标識集名,《會昌一品》、元白《長慶》之類,抑亦支矣。
然稱舉年代,猶之可也。
或以地名,(杜牧《樊川集》,獨孤及《毗陵集》之類。
)或以官名,(韓偓《翰林集》。
)猶有所取。
至於诙諧嘲弄,信意标名,如《錦囊》、(李松。
)《忘筌》、(楊懷玉。
)《披沙》、(李鹹用。
)《屠龍》、(熊皦。
)《聱書》、(沈顔。
)《漫編》,(元結。
)紛紛标目。
而大雅之風,不可複作矣。
子史之書,因其實而立之名,蓋有不得已焉耳。
集則傳文之散著者也。
篇什散著,則皆因事而發,各有标題,初無不辨宗旨之患也。
故集詩集文,因其散而類為一人之言,則即人以名集,足以識矣。
上焉者,文雖散而宗旨出於一,是固子史專家之遺範也。
次焉者,文墨之佳,而萃為一,則亦雕龍技曲之一得也。
其文與詩,既以各具标名,則固無庸取其會集之詩文而别名之也。
人心好異,而競為标題,固已侈矣。
至於一名不足,而分輯前後,離析篇章,或取曆官資格,或取遊曆程途,富貴則奢張榮顯,卑微則醞釀寒酸,巧立名目,橫分字号;遂使一人詩文,集名無數,标題之錄,靡於文辭,篇卷不可得而齊,著錄不可從而約;而問其宗旨,核其文華,黃茅白葦,毫發無殊;是宜概付丙丁,豈可猥塵甲乙者乎?(歐、蘇諸集,已欠簡要,猶取文足重也。
近代文集,逐狂更甚,則無理取鬧矣。
) ○匡謬 書之有序,所以明作書之旨也,非以為觀美也。
序其篇者,所以明一篇之旨也。
至於篇第相承,先後次序,古人蓋有取於義例者焉,亦有無所取於義例者焉,約其書之旨而為之,無所容勉強也。
《周易·序卦》二篇,次序六十四卦相承之義,《乾》、《坤》、《屯》、《蒙》而下,承受各有說焉。
《易》義雖不盡此,此亦《易》義所自具,而非強以相加也。
吾觀後人之序書,則不得其解焉。
書之本旨,初無篇第相仍之義列,觀於古人而有慕,則亦為之篇序焉。
猥填泛語,強結韻言,以為故作某篇第一,故述某篇第二。
自謂淮南、太史、班固、揚雄,何其惑耶?夫作之述之,誠聞命矣。
故一故二,其說又安在哉?且如《序卦》、《屯》次《乾》、《坤》,必有其義。
盈天地間惟萬物,《屯》次《乾》、《坤》之義也。
故受之以《屯》者,蓋言不可受以《需》、《訟》諸卦,而必受以《屯》之故也。
《蒙》、《需》以下,亦若是焉而已矣。
此《序卦》之所以稱次第也。
後人序篇,不過言斯篇之不可不作耳。
必於甲前乙後,強以聯綴為文,豈有不可互易之理,如《屯》、《蒙》之相次乎?是則慕《易》序者,不如序《詩》、《書》之為得也。
《詩》、《書》篇次,豈盡無義例哉?然必某篇若何而承某篇則無是也。
六藝垂教,其揆一也。
何必優於《易》序,而歉於《詩》、《書》之序乎?(趙岐《孟子篇序》,尤為穿鑿無取。
) 夫書為象數而作者,其篇章可以象數求也。
其書初不關乎象數者,必求象數以實之,則鑿矣。
《易》有兩儀四象,八八相生,其卦六十有四,皆出天理之自然也。
《太玄》九九為八十一,《潛虛》五五為二十五,拟《易》之書,其數先定,而後摛文,故其篇章,同於兵法之部伍,可約而計也。
司馬遷著百三十篇,自謂紹名世而繼《春秋》,信哉,三代以後之絕作矣。
然其自拟,則亦有過焉者也。
本紀十二,隐法《春秋》之十二公也。
《秦紀》分割莊襄以前,别為一卷,而末終漢武之世,為作今上本紀,明欲分占篇幅,欲副十二之數也。
夫子《春秋》,文成法立,紀元十二,時世适然,初非十三已盈,十二則歉也。
漢儒求古,多拘於迹,識如史遷,猶未能免,此類是也。
然亦本紀而已,他篇未必皆有意耳。
而治遷書者之紛紛好附會也,則曰十二本紀,法十二月也,八書法八風,十表法十幹,三十世家法一月三十日,七十列傳法七十二候,百三十篇法一歲加閏,此則支離而難喻者矣。
就如其說,則表法十幹,紀當法十二支,豈帝紀反用地數,而王侯用天數乎?歲未及三,何以象閏?七十二候,何以缺二?循名責實,觸處皆矛盾矣。
然而子史諸家,多沿其說,或取陰陽奇偶,或取五行生成,少則并於三五,多或配至百十,甯使續凫斷鶴,要必象數相符。
孟氏七篇,必依七政,屈原《九歌》,難合九章,近如鄧氏《函史》之老陽少陽,《景嶽全書》之八方八陣,則亦幾何其不為兒戲耶? 古人著書命篇,取辨甲乙,非有深意也。
六藝之文,今具可識矣。
蓋有一定之名,與無定之名,要皆取辨甲乙,非有深意也。
一定之名,典、谟、貢、範之屬是也。
(《帝典》、《臯陶谟》、《禹貢》、《洪範》,皆古經定名。
他如《多方》、《多士》、《梓材》之類,皆非定名。
)無定之名,《風》詩《雅》、《頌》之屬是也。
(皆以章首二字為名。
)諸子傳記之書,亦有一定之名與無定之名,随文起例,不可勝舉;其取辨甲乙,而無深意,則大略相同也。
(象數之書,不在其例。
)夫子沒而微言絕,《論語》二十篇,固六藝之奧區矣。
然《學而》、《為政》諸篇目,皆取章首字句标名,無他意也。
《孟子》七篇,或雲萬章之徒所記,或雲孟子自著,要亦誦法《論語》之書也。
《梁惠王》與《公孫醜》之篇名,則亦章
《說文》訓通為達,自此之彼之謂也。
通者,所以通天下之不通也。
讀《易》如無《書》,讀《書》如《無詩》。
《爾雅》治訓诂,小學明六書,通之謂也。
古人離合撰著,不言而喻,漢人以通為标目,梁世以通入史裁,則其體例,蓋有截然不可混合者矣。
杜佑以劉秩《政典》為未盡,而上達於三五,《典》之所以名通也。
奈何魏了翁取趙宋一代之掌故,亦标其名謂之《國朝通典》乎?既曰國朝,畫代為斷,何通之有?是亦循名而不思其義者也。
六卿聯事,職官之書,亦有通之義也。
奈何潘迪取有元禦史之職守,亦名其書謂之《憲台通紀》耶?又地理之學,自有專門,州郡志書,當隸外史。
)前明改元代行省為十三布政使司,所隸府州縣衛,各有本志。
使司幅員既廣,所在府縣,懼其各自為書,未能一轍也,於是裒合所部,别為通志。
通者,所以通府州縣衛之各不相通也。
奈何修通志者,取府、州、縣、山、川、人、物,分類為編,以府領縣,以縣領事實人文,摘比分标,不相聯合?如是為書,則讀者但閱府縣本志可矣,又何所取於通哉?夫通史人文,上下千年,然而義例所通,則隔代不嫌合撰。
使司所領,不過數十州縣,而斤斤分界,惟恐越畔為虞,良由識乏通材,遂使書同胥史矣。
○橫通 通人之名,不可概拟也,有專門之精,有兼覽之博。
各有其不可易,易則不能為良;各有其不相謀,謀則不能為益。
然通之為名,蓋取譬於道路,四沖八達,無不可至,謂之通也。
亦取其心之所識,雖有高下、偏全、大小、廣狹之不同,而皆可以達於大道,故曰通也。
然亦有不可四沖八達,不可達於大道,而亦不得不謂之通,是謂橫通。
橫通之與通人,同而異,近而遠,合而離。
老賈善於販書,舊家富於藏書,好事勇於刻書,皆博雅名流所與把臂入林者也。
禮失求野,其聞見亦頗有可以補博雅名流所不及者,固君子之所必訪也。
然其人不過琴工碑匠,藝業之得接於文雅者耳。
所接名流既多,習聞清言名論,而胸無智珠,則道聽塗說,根底之淺陋,亦不難窺。
周學士長發,以此輩人謂之橫通,其言奇而确也。
故君子取其所長,而略其所短,譬琴工碑匠之足以資用而已矣。
無如學者陋於聞見,接橫通之議論,已如疾雷之破山,遂使魚目混珠,清流無别。
而其人亦遂嚣然自命,不自知其通之出於橫也。
江湖揮麈,别開琴工碑匠家風,君子所宜慎流别也。
徐生善禮容,制氏識铿锵;漢廷讨論禮樂,雖宿儒耆學,有不如徐生、制氏者矣。
議禮樂者,豈可不與相接?然石渠天祿之議論,非徐生、制氏所得參也。
此亦禮樂之橫通者也。
橫通之人可少乎?不可少也。
用其所通之橫,以佐君子之縱也。
君子亦不沒其所資之橫也。
則如徐生之禮容,制氏之铿锵,為補於禮樂,豈少也哉?無如彼不自知其橫也,君子亦不察識其橫也,是禮有玉帛,而織婦琢工,可參高堂之座,樂有鐘鼓,而镕金制革,可議河間之記也。
故君子不可以不知流别,而橫通不可以強附清流,斯無惡矣。
評婦女之詩文,則多假借;作橫通之序跋,則多稱許;一則憐其色,一則資其用也。
設如試阮之糊名易書,俾略知臭味之人,詳晰辨之,有不可欺者矣。
雖然,婦女之詩文,不過風雲月露,其陋易見。
橫通之序跋,則稱許學術,一言為智為不智,君子於斯,宜有慎焉。
橫通之人,無不好名。
好名者,陋於知意者也。
其所依附,必非第一流也。
有如師曠之聰,辨别通於鬼神,斯惡之矣。
故君子之交於橫通也,不盡其歡,不竭其忠,為有試之譽,留不盡之辭,則亦足以相處矣。
○繁稱 嘗讀《左氏春秋》,而苦其書人名字,不為成法也。
夫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死谥,周道也。
此則稱於禮文之言,非史文述事之例也。
左氏則随意雜舉,而無義例;且名字谥行以外,更及官爵封邑,一篇之中,錯出互見;苟非注釋相傳,有受授至今,不複識為何如人。
是以後世史文,莫不鑽仰左氏,而獨於此事,不複相師也。
史遷創列傳之體,列之為言,排列諸人為首尾,所以标異編年之傳也。
然而列人名目,亦有不齊者,或爵,
)或官,
)或直書名,雖非左氏之錯出,究為義例不純也。
或曰:遷有微意焉。
夫據事直書,善惡自見,《春秋》之意也。
必标目以示褒貶,何怪沈約、魏收諸書,直以标題為戲哉!況七十列傳,稱官爵者,偶一見之,馀并直書姓名,而又非例之所當貶;則史遷創始之初,不能無失雲爾。
必從而為之辭,則害於道矣。
唐末五代之風詭矣,稱人不名不姓,多為諧隐寓言,觀者乍覽其文,不知何許人也。
如李曰隴西,王标琅琊,雖頗乖忤,猶曰著郡望也。
莊姓則稱漆園,牛姓乃稱太牢,則诙嘲諧劇,不複成文理矣。
凡斯等類,始於骈麗華詞,漸於尺牍小說,而無識文人,乃用之以記事;宜乎試牍之文,流於茁軋,而文章一道入混沌矣。
自歐、曾諸君,擴清唐末五季之詭僻,而宋、元三數百年,文辭雖有高下,氣體皆尚清真,斯足尚矣。
而宋人又自開其纖詭之門者,則盡人而有号,一号不止,而且三數末已也。
夫上古淳質,人止有名而已。
周道尚文,幼名冠字。
故卑行之於尊者,多避名而稱字。
故曰字以表德。
不足而加之以号,則何說也?流及近世,風俗日靡,始則去名而稱字,漸則去字而稱号;於是卑行之於所尊,不但諱名,且諱其字,以為觸犯,豈不谄且渎乎?孔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
"稱号諱字,其不正不順之尤者乎? 号之原起,不始於宋也。
春秋、戰國,蓋已兆其端矣。
陶朱、鸱夷子皮,有所讬而逃焉者也。
鹖冠、鬼谷諸子,自隐姓名,人則因其所服所居而加之号也。
皆非無故而雲然也。
唐開元間,宗尚道教,則有真人賜号,
)法師賜号,
)女冠賜号,
)僧伽賜号,
三藏在太宗時,不始開元,今以類舉及之。
)此則二氏之徒所标榜,後乃逮於隐逸,
)尋播及於士流矣。
然出朝廷所賜,雖非典要,猶非本人自号也。
度當日所以榮寵之意,已死者同於谥法,未死者同於頭銜,蓋以空言相賞而已矣。
自号之繁,仿於郡望,而沿失於末流之已甚者也。
蓋自六朝門第争标郡望,凡稱名者,不用其人所居之本貫,而惟以族姓著望,冠於題名,此劉子玄之所以反見笑於史官也。
沿之既久,則以郡望為當時之文語而已矣。
既以文語相與鮮新,則争奇吊詭,名随其意,自為标榜。
故别号之始,多從山泉林薮以得名,此足徵為郡望之變,而因讬於所居之地者然也。
漸乃易為堂軒亭苑,則因居地之變,而反讬於所居之室者然也。
初則因其地,而後乃不必有其地者,造私臆之山川矣。
初或有其室,而後乃不必有其室者,構空中之樓閣矣。
識者但知人心之尚詭,而不知始於郡望之濫觞,是以君子惡夫作俑也。
峰泉溪橋,樓亭軒館,亦既繁複而可厭矣,乃又有出於諧聲隐語,此則宋、元人之所未及開,而其風實熾於前明至近日也。
)夫盜賊自為号者,将以惑衆也。
)娼優自為号者,将以媚客也。
)而士大夫乃反不安其名字,而紛紛稱号焉,其亦不思而已矣。
逸囚多改名,懼人知也。
出婢必更名,易新主也。
故屢逸之囚,轉賣之婢,其名必多,所謂無如何也。
文人既已架字而立号,苟有寓意,不得不然,一已足矣。
顧一号不足,而至於三且五焉。
噫!可謂不憚煩矣。
古人著書,往往不标篇名。
後人校雠,即以篇首字句名篇。
不标書名,後世校雠,即以其人名書,此見古人無意為标榜也。
其有篇名書名者,皆明白易曉,未嘗有意為吊詭也。
然而一書兩名,先後文質,未能一定,則皆校雠諸,易名著錄,相沿不察,遂開岐異;初非著書之人,自尚新奇,為吊詭也。
有本名質而著錄從文者,有本名文而著錄從質者,有書本全而為人偏舉者,有書本偏而為人全稱者,學者不可不知也。
本名質而著錄從文者,《老子》本無經名,而書尊《道德》;《莊子》本以人名,而書著《南華》之類,是也。
唐則敕尊《南華真經》,在開元時《隋志》已有《南華》之目。
)本名文而著錄從質者,劉安之書,本名《鴻烈解》,而《漢志》但著《淮南内外》;蒯通之書,本名《隽永》,而《漢志》但著《蒯通》本名之類,是也。
)書名本全而為人偏舉者,《呂氏春秋》有十二紀、八覽、六論,而後人或稱《呂覽》;《屈原》二十五篇,《離騷》特其首篇,而後世竟稱《騷賦》之類是也。
)書名本偏而為人全稱者,《史記》為書策紀載總名,而後人專名《太史公書》;孫武八十馀篇,有圖有書,而後人即十三篇稱為《孫子》之類,是也。
此皆校雠著錄之家所當留意。
)雖亦質文升降,時會有然,而著錄之家,不為别白,則其流弊,無異别号稱名之吊詭矣。
子史之書,名實同異,誠有流傳而不能免者矣。
集部之興,皆出後人綴集,故因人立名,以示志别;東京讬於初唐,無他歧也。
中葉文人,自定文集,往往标識集名,《會昌一品》、元白《長慶》之類,抑亦支矣。
然稱舉年代,猶之可也。
或以地名,
)或以官名,
)猶有所取。
至於诙諧嘲弄,信意标名,如《錦囊》、
)《忘筌》、
)《披沙》、
)《屠龍》、
)《聱書》、
)《漫編》,
)紛紛标目。
而大雅之風,不可複作矣。
子史之書,因其實而立之名,蓋有不得已焉耳。
集則傳文之散著者也。
篇什散著,則皆因事而發,各有标題,初無不辨宗旨之患也。
故集詩集文,因其散而類為一人之言,則即人以名集,足以識矣。
上焉者,文雖散而宗旨出於一,是固子史專家之遺範也。
次焉者,文墨之佳,而萃為一,則亦雕龍技曲之一得也。
其文與詩,既以各具标名,則固無庸取其會集之詩文而别名之也。
人心好異,而競為标題,固已侈矣。
至於一名不足,而分輯前後,離析篇章,或取曆官資格,或取遊曆程途,富貴則奢張榮顯,卑微則醞釀寒酸,巧立名目,橫分字号;遂使一人詩文,集名無數,标題之錄,靡於文辭,篇卷不可得而齊,著錄不可從而約;而問其宗旨,核其文華,黃茅白葦,毫發無殊;是宜概付丙丁,豈可猥塵甲乙者乎?
近代文集,逐狂更甚,則無理取鬧矣。
) ○匡謬 書之有序,所以明作書之旨也,非以為觀美也。
序其篇者,所以明一篇之旨也。
至於篇第相承,先後次序,古人蓋有取於義例者焉,亦有無所取於義例者焉,約其書之旨而為之,無所容勉強也。
《周易·序卦》二篇,次序六十四卦相承之義,《乾》、《坤》、《屯》、《蒙》而下,承受各有說焉。
《易》義雖不盡此,此亦《易》義所自具,而非強以相加也。
吾觀後人之序書,則不得其解焉。
書之本旨,初無篇第相仍之義列,觀於古人而有慕,則亦為之篇序焉。
猥填泛語,強結韻言,以為故作某篇第一,故述某篇第二。
自謂淮南、太史、班固、揚雄,何其惑耶?夫作之述之,誠聞命矣。
故一故二,其說又安在哉?且如《序卦》、《屯》次《乾》、《坤》,必有其義。
盈天地間惟萬物,《屯》次《乾》、《坤》之義也。
故受之以《屯》者,蓋言不可受以《需》、《訟》諸卦,而必受以《屯》之故也。
《蒙》、《需》以下,亦若是焉而已矣。
此《序卦》之所以稱次第也。
後人序篇,不過言斯篇之不可不作耳。
必於甲前乙後,強以聯綴為文,豈有不可互易之理,如《屯》、《蒙》之相次乎?是則慕《易》序者,不如序《詩》、《書》之為得也。
《詩》、《書》篇次,豈盡無義例哉?然必某篇若何而承某篇則無是也。
六藝垂教,其揆一也。
何必優於《易》序,而歉於《詩》、《書》之序乎?
) 夫書為象數而作者,其篇章可以象數求也。
其書初不關乎象數者,必求象數以實之,則鑿矣。
《易》有兩儀四象,八八相生,其卦六十有四,皆出天理之自然也。
《太玄》九九為八十一,《潛虛》五五為二十五,拟《易》之書,其數先定,而後摛文,故其篇章,同於兵法之部伍,可約而計也。
司馬遷著百三十篇,自謂紹名世而繼《春秋》,信哉,三代以後之絕作矣。
然其自拟,則亦有過焉者也。
本紀十二,隐法《春秋》之十二公也。
《秦紀》分割莊襄以前,别為一卷,而末終漢武之世,為作今上本紀,明欲分占篇幅,欲副十二之數也。
夫子《春秋》,文成法立,紀元十二,時世适然,初非十三已盈,十二則歉也。
漢儒求古,多拘於迹,識如史遷,猶未能免,此類是也。
然亦本紀而已,他篇未必皆有意耳。
而治遷書者之紛紛好附會也,則曰十二本紀,法十二月也,八書法八風,十表法十幹,三十世家法一月三十日,七十列傳法七十二候,百三十篇法一歲加閏,此則支離而難喻者矣。
就如其說,則表法十幹,紀當法十二支,豈帝紀反用地數,而王侯用天數乎?歲未及三,何以象閏?七十二候,何以缺二?循名責實,觸處皆矛盾矣。
然而子史諸家,多沿其說,或取陰陽奇偶,或取五行生成,少則并於三五,多或配至百十,甯使續凫斷鶴,要必象數相符。
孟氏七篇,必依七政,屈原《九歌》,難合九章,近如鄧氏《函史》之老陽少陽,《景嶽全書》之八方八陣,則亦幾何其不為兒戲耶? 古人著書命篇,取辨甲乙,非有深意也。
六藝之文,今具可識矣。
蓋有一定之名,與無定之名,要皆取辨甲乙,非有深意也。
一定之名,典、谟、貢、範之屬是也。
他如《多方》、《多士》、《梓材》之類,皆非定名。
)無定之名,《風》詩《雅》、《頌》之屬是也。
)諸子傳記之書,亦有一定之名與無定之名,随文起例,不可勝舉;其取辨甲乙,而無深意,則大略相同也。
)夫子沒而微言絕,《論語》二十篇,固六藝之奧區矣。
然《學而》、《為政》諸篇目,皆取章首字句标名,無他意也。
《孟子》七篇,或雲萬章之徒所記,或雲孟子自著,要亦誦法《論語》之書也。
《梁惠王》與《公孫醜》之篇名,則亦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