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雜說上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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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幹兩氏《紀》,孫、檀二《陽秋》,則皆不之取。
故其中所載美事,遺略甚多。
若以古方今,當然則知史公亦同其失矣。
斯則遷之所錄,甚為膚淺,而班氏稱其勤者,何哉? 孟堅又雲,劉向、揚雄博極群書,皆服其善叙事。
豈時無英秀,易為雄霸者乎?不然,何虛譽之甚也。
《史記·鄧通傳》雲:"文帝崩,景帝立。
"向若但雲景帝立,不言文帝崩,斯亦可知矣,何用兼書其事乎?又《倉公傳》稱其"傳黃帝、扁鵲之脈書。
五色診病,知人死生,決嫌疑,定可治。
"诏召問其所長,對曰:"傳黃帝、扁鵲之脈書。
"以下他文,盡同上說。
夫上既有其事,下又載其言,言事雖殊,委曲何别?案遷之所述,多有此類,而劉、揚服其善叙事也,何哉? 太史公撰《孔子世家》,多采《論語》舊說,至《管晏列傳》,則不取其本書。
以為時俗所有,故不複更載也。
案《論語》行于講肆,列于學官,重加編勒,隻覺繁費。
如管、晏者,諸子雜家,經史外事,棄而不錄,實杜異聞。
夫以可除而不除,宜取而不取,以斯著述,未睹厥義。
昔孔子力可翹關,不以力稱。
何者?大聖之德,具美者衆,不可以一介标末,持為百行端首也。
至如達者七十,分以四科。
而太史公述《儒林》,則不取遊、夏之文學;著《循吏》,則不言冉、季之政事;至于《貨殖》為傳,獨以子貢居先。
掩惡揚善,既忘此義;成人之美,不其阙如? 司馬遷《自序傳》雲:為太史公七年,而遭李陵之禍,幽于缧绁。
乃喟然而歎曰:是予之罪也,身虧不用矣。
自叙如此,何其略哉!夫雲"遭李陵之禍,幽于缧绁"者乍似同陵陷沒,以寘于刑:又似為陵所間,獲罪于國。
遂令讀者難得而詳。
賴班固載其《與任安書》,書中具述被刑所以。
傥無此錄,何以克明其事者乎? 《漢書》載子長《與任少卿書》,曆說自古述作,皆因患而起。
末雲:"不韋遷蜀,世傳《呂覽》。
"案呂氏之修撰也,廣招俊客,比迹春、陵,共集異聞,拟書《荀》、《孟》,思刊一字,購以千金,則當時宣布,為日久矣,豈以遷蜀之後,方始傳乎?且必以身既流移,書方見重,則又非關作者本因發憤著書之義也。
而辄引以自喻,豈其倫乎?若要多舉故事,成其博學,何不雲虞卿窮愁,著書八篇?而曰"不韋遷蜀,世傳《呂覽》"。
斯蓋識有不該,思之未審耳。
昔《春秋》之時,齊有夙沙衛者,拒晉殿師,郭最稱辱:伐魯行唁,臧堅抉死。
此閹官見鄙,其事尤著者也。
而太史公《與任少卿書》,論自古刑馀之人為士君子所賤者,唯以彌子瑕為始,何淺近之甚邪?但夙沙出《左氏傳》,漢代其書不行,故子長不之見也。
夫博考前古,而舍茲不載,至于乘傳車,探禹穴,亦何為者哉? 《魏世家》太史公曰:"說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國削弱至于亡。
'餘以為不然。
天方令秦平海内,其業未成,魏雖得阿衡之徒,曷益乎?"夫論成敗者,固當以人事為主,必推命而言,則其理悖矣。
蓋晉之獲也,由夷吾之愎谏;秦之滅也,由胡亥之無道;周之季也,由幽王之惑褒姒:魯之逐也,由稠父之違子家。
然則敗晉于韓,狐突已志其兆;亡秦者胡,始皇久銘其說;檿弧箕服,彰于宣、厲之年;征褰與襦,顯自文、武之世。
惡名早著,天孽難逃。
假使彼四君才若桓、文,德同湯、武,其若之何?苟推此理而言,則亡國之君,他皆仿此,安得于魏無譏者哉?夫國之将亡也若斯,則其将興也亦然。
蓋妫後之為公子也,其筮曰:八世莫之與京。
畢氏之為大夫也,其占曰:萬名其後必大。
姬宗之在水浒也,鸑鷟鳴于岐山:劉姓之在中陽也,蛟龍降于豐澤。
斯皆瑞表于先,而福居其後。
向若四君德不半古,才不逮人,終能坐登大寶,自緻宸極矣乎?必如史公之議也,則亦當以其命有必至,理無可辭,不複嗟其智能,頌其神武者矣。
夫推命而論興滅,委運而忘褒貶,以之垂誡,不其惑乎?自茲以後,作者著述,往往而然。
如魚豢《魏略議》、虞世南《帝王論》,或叙遼東公孫之敗,或述江左陳氏之亡,其理并以命而言,可謂與子長同病
故其中所載美事,遺略甚多。
若以古方今,當然則知史公亦同其失矣。
斯則遷之所錄,甚為膚淺,而班氏稱其勤者,何哉? 孟堅又雲,劉向、揚雄博極群書,皆服其善叙事。
豈時無英秀,易為雄霸者乎?不然,何虛譽之甚也。
《史記·鄧通傳》雲:"文帝崩,景帝立。
"向若但雲景帝立,不言文帝崩,斯亦可知矣,何用兼書其事乎?又《倉公傳》稱其"傳黃帝、扁鵲之脈書。
五色診病,知人死生,決嫌疑,定可治。
"诏召問其所長,對曰:"傳黃帝、扁鵲之脈書。
"以下他文,盡同上說。
夫上既有其事,下又載其言,言事雖殊,委曲何别?案遷之所述,多有此類,而劉、揚服其善叙事也,何哉? 太史公撰《孔子世家》,多采《論語》舊說,至《管晏列傳》,則不取其本書。
以為時俗所有,故不複更載也。
案《論語》行于講肆,列于學官,重加編勒,隻覺繁費。
如管、晏者,諸子雜家,經史外事,棄而不錄,實杜異聞。
夫以可除而不除,宜取而不取,以斯著述,未睹厥義。
昔孔子力可翹關,不以力稱。
何者?大聖之德,具美者衆,不可以一介标末,持為百行端首也。
至如達者七十,分以四科。
而太史公述《儒林》,則不取遊、夏之文學;著《循吏》,則不言冉、季之政事;至于《貨殖》為傳,獨以子貢居先。
掩惡揚善,既忘此義;成人之美,不其阙如? 司馬遷《自序傳》雲:為太史公七年,而遭李陵之禍,幽于缧绁。
乃喟然而歎曰:是予之罪也,身虧不用矣。
自叙如此,何其略哉!夫雲"遭李陵之禍,幽于缧绁"者乍似同陵陷沒,以寘于刑:又似為陵所間,獲罪于國。
遂令讀者難得而詳。
賴班固載其《與任安書》,書中具述被刑所以。
傥無此錄,何以克明其事者乎? 《漢書》載子長《與任少卿書》,曆說自古述作,皆因患而起。
末雲:"不韋遷蜀,世傳《呂覽》。
"案呂氏之修撰也,廣招俊客,比迹春、陵,共集異聞,拟書《荀》、《孟》,思刊一字,購以千金,則當時宣布,為日久矣,豈以遷蜀之後,方始傳乎?且必以身既流移,書方見重,則又非關作者本因發憤著書之義也。
而辄引以自喻,豈其倫乎?若要多舉故事,成其博學,何不雲虞卿窮愁,著書八篇?而曰"不韋遷蜀,世傳《呂覽》"。
斯蓋識有不該,思之未審耳。
昔《春秋》之時,齊有夙沙衛者,拒晉殿師,郭最稱辱:伐魯行唁,臧堅抉死。
此閹官見鄙,其事尤著者也。
而太史公《與任少卿書》,論自古刑馀之人為士君子所賤者,唯以彌子瑕為始,何淺近之甚邪?但夙沙出《左氏傳》,漢代其書不行,故子長不之見也。
夫博考前古,而舍茲不載,至于乘傳車,探禹穴,亦何為者哉? 《魏世家》太史公曰:"說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國削弱至于亡。
'餘以為不然。
天方令秦平海内,其業未成,魏雖得阿衡之徒,曷益乎?"夫論成敗者,固當以人事為主,必推命而言,則其理悖矣。
蓋晉之獲也,由夷吾之愎谏;秦之滅也,由胡亥之無道;周之季也,由幽王之惑褒姒:魯之逐也,由稠父之違子家。
然則敗晉于韓,狐突已志其兆;亡秦者胡,始皇久銘其說;檿弧箕服,彰于宣、厲之年;征褰與襦,顯自文、武之世。
惡名早著,天孽難逃。
假使彼四君才若桓、文,德同湯、武,其若之何?苟推此理而言,則亡國之君,他皆仿此,安得于魏無譏者哉?夫國之将亡也若斯,則其将興也亦然。
蓋妫後之為公子也,其筮曰:八世莫之與京。
畢氏之為大夫也,其占曰:萬名其後必大。
姬宗之在水浒也,鸑鷟鳴于岐山:劉姓之在中陽也,蛟龍降于豐澤。
斯皆瑞表于先,而福居其後。
向若四君德不半古,才不逮人,終能坐登大寶,自緻宸極矣乎?必如史公之議也,則亦當以其命有必至,理無可辭,不複嗟其智能,頌其神武者矣。
夫推命而論興滅,委運而忘褒貶,以之垂誡,不其惑乎?自茲以後,作者著述,往往而然。
如魚豢《魏略議》、虞世南《帝王論》,或叙遼東公孫之敗,或述江左陳氏之亡,其理并以命而言,可謂與子長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