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申左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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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三也。

    案二《傳》雖以釋《經》為主,其缺漏不可殚論。

    如《經》雲:"楚子麇卒"而《左傳》雲:公子圍所殺。

    及公、穀作《傳》,重述《經》文,無所發明,依違而已。

    其短四也。

    《漢書》載成方遂詐稱戾太子,至于阙下。

    隽不疑曰:昔衛蒯聩得罪于先君,将入國,太子辄拒而不納,《春秋》是之。

    遂命執以屬吏。

    霍光由是始重儒學。

    案隽生所引,乃《公羊》正文。

    如《論語》冉有曰:夫子為衛君乎?子貢曰:夫子不為也。

    何則?父子争國,枭獍為曹,禮法不容,名教同嫉。

    而《公羊》釋義,反以衛辄為賢,是違父子之教,失聖人之旨,獎進惡徒,疑誤後學。

    其短五也。

    若以彼三長,校茲五短,勝負之理,斷然可知。

     必執二《傳》之文,唯取依《經》為主。

    而于内則為國隐惡,于外則承赴而書,求其本事,大半失實,已于《惑經》篇載之詳矣。

    尋斯義之作也,蓋是周禮之故事,魯國之遺文,夫子因而修之,亦存舊制而已。

    至于實錄,付之丘明,用使善惡畢彰,真僞盡露。

    向使孔《經》獨用,《左傳》不作,則當代行事,安得而詳者哉?蓋語曰:仲尼修《春秋》,逆臣賊子懼。

    又曰:《春秋》之義也,欲蓋而彰,求名而亡,善人勸焉,淫人懼焉。

    尋《春秋》所書,實兼此義,而《左傳》所錄,無愧斯言。

    此則《傳》之與《經》,其猶一體,廢一不可,相須而成。

    如謂不然,則何者稱為勸戒者哉?儒者苟譏左氏作《傳》,多叙《經》外别事。

    如楚、鄭與齊三國之賊弑,隐、桓、昭、哀四君之篡逐。

    其外則承告于彼,其内則隐諱如此。

    若無左氏立《傳》,其事無由獲知。

    然設使世人習《春秋》而唯取兩《傳》也,則當其時二百四十年行事茫然阙如,俾後來學者,兀成聾瞽者矣。

     且當秦、漢之世,《左氏》未行,遂使《五經》、雜史、百家諸子,其言河漢,無所遵憑。

    故其記事也:當晉景行霸,公室方強,而雲屠岸攻趙,有程嬰、杵臼之事;魯侯禦宋,得儁乘丘,而雲莊公敗績,有馬驚流矢之禍;楚、晉相遇,唯在邲役,而雲二國交戰,置師于兩棠;子罕相國,宋睦于晉,而雲晉将伐宋,觇哭陽門;魯師滅項,晉止僖公,而雲項實齊桓所滅。

    《春秋》為賢者諱;襄年再盟,君臣和葉,而雲諸侯失政,大夫皆執國權。

    其記時也:蓋秦缪居春秋之始,而雲其女為荊平夫人;韓、魏處戰國之時,而雲其君陪楚莊葬馬;《列子》書論尼父而雲生在鄭穆公之年;扁鵲醫療虢公,而雲時當趙簡子之日;栾書仕于周子,而雲以晉文如獵,犯顔直言;荀息死于奚齊,而雲觀晉靈作台,累棋申誡。

    式以先為後,或以後為先,月日颠倒,上下翻覆。

    古來君子,曾無所疑。

    及《左傳》既行,而其失自顯。

    語其弘益,不亦多乎?而世之學者,猶未之悟,所謂忘我大德,日用而不知者焉。

     然自丘明之後,迄于魏滅。

    年将千祀,其書寝廢。

    至晉太康年中,汲冢獲書,全同《左氏》。

    故束晳雲:"若使此書出于漢世,劉歆不作五原太守矣。

    "于是摯虞、束晳引其義以相明,王接、荀顗取其文以相證,杜預申以注釋,幹寶藉為師範。

    由是世稱實錄,不複言非,其書漸行,物無異議。

     故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

    于是授《春秋》于丘明,授《孝經》于曾子。

    《史記》雲:孔子西觀周室,論史記舊聞,次《春秋》。

    七十子之徒口授其傳旨,有剌譏褒諱之文,不可以書見也。

    魯君子左氏明懼弟子人各異端,失其真意,故因孔氏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

    夫學者苟能征此二說,以考三《傳》,亦足以定是非,明真僞者矣。

    何必觀汲冢而後信者乎?從此而言,則于三《傳》之優劣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