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疑古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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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古之史氏,區分有二焉:一曰記言,二曰記事。

    而古人所學,以言為首。

    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說,凡有遊談、專對、獻策、上書者,莫不引為端緒,歸其的準。

    其于事也則不然。

    至若少昊之以鳥名官,陶唐之禦龍拜職。

    夏氏之中衰也,其盜有後羿、寒浞;齊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

    斯并開國承家,異聞其事。

    而後世學者,罕傳其說。

    唯夫博物君子,或粗知其一隅。

    此則記事之史不行,而記言之書見重,斷可知矣。

    及左氏之為《傳》也,雖義釋本《經》,而語雜它事。

    遂使兩漢儒者,嫉之若仇。

    故二《傳》大行,擅名于世。

    又孔門之著錄也,《論語》專述言辭,《家語》兼陳事業。

    而自古學徒相授,唯稱《論語》而已。

    由斯而談,并古人輕事重言之明效也。

    然則上起唐堯,下終秦穆,其《書》所錄,唯有百篇。

    而《書》之所載,以言為主。

    至于廢興行事,萬不記一。

    語其缺略,可勝道哉!故令後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未易明也。

     案《論語》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

    "又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夫聖人立教,其言若是。

    在于史籍,其義亦然。

    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雖有其惡,不加毀也,惡者因其惡而惡之,雖有其美,不加譽也。

    故孟子曰:"堯、舜不勝其美,桀、纣不勝其惡。

    "魏文帝:"舜、禹之事,吾知之矣。

    "漢景帝曰:"言學者,無言湯、武受命,不為愚。

    "斯并曩賢精鑒,已有先覺。

    而拘于禮法,限以師訓,雖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蓋亦多矣。

     又案魯史之有《春秋》也,外為賢者,内為本國,事靡洪纖,動皆隐諱。

    斯乃周公之格言。

    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經》,亦皆如此。

    故觀夫子之刊書也,夏桀讓湯,武王斬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

    觀夫子之定禮也,隐、闵非命,惡、視不終,而奮筆昌言,雲"魯無篡弑"。

    觀夫子之删《詩》也,凡諸《國風》,皆有怨剌,在于魯國,獨無其章。

    觀夫子之《論語》也,君娶于吳,是為同姓,而司敗發問,對以"知禮"。

    斯驗世人之飾智矜愚,愛憎由己者多矣。

     加以古文載事,其詞簡約,推者難詳,缺漏無補。

    遂令後來學者莫究其源,蒙然靡察,有如聾瞽。

    今故讦其疑事,以著于篇。

    凡有十條,列之于後。

     蓋《虞書》之美放勳也,雲"克明俊德。

    "而陸賈《新語》又曰:"堯、舜之人,比屋可封。

    "蓋因《堯典》成文而廣造奇說也。

    案《春秋傳》雲:高陽、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謂之"元"、"凱"。

    此十六族也。

    世濟其美,不隕其名,以至于堯,堯不能舉。

    帝鴻氏、少昊氏、颛顼氏各有不才子,謂之"渾沌"、"窮奇"、"梼杌"。

    此三族也,世濟其兇,增其惡名,以至于堯,堯不能去。

    缙雲氏亦有不才子,天下謂之"饕餮",以比三族,俱稱"四兇"。

    而堯亦不能去。

    斯則當堯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齊列,善惡不分,賢愚共貫。

    且《論語》有雲:舜舉咎繇,不仁者遠。

    是則當咎繇未舉,不仁甚多,彌驗堯時,群小在位者矣。

    又安得謂之"克明俊德"、"比屋可封"者乎?其疑一也。

     《堯典·序》又雲:"将遜于位,讓于虞舜。

    "孔氏《注》曰:"堯知子丹朱不肖,故有禅位之志。

    "案《汲冢瑣語》雲:"舜放堯于平陽。

    "而書雲其地有城,以"囚堯"為号。

    識者憑斯異說,頗為禅授為疑。

    然則觀此二書,已足為證者矣,而猶有所未睹也。

    何者?據《山海經》謂放勳之子為帝丹朱,而列君于帝者,得非舜雖廢堯,仍立堯子,俄又奪其帝者乎?觀近古有奸雄奮發,自号勤王,或廢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始則示相推戴,終亦成其篡奪。

    求諸曆代,往往而有。

    必以古方今,千載一揆。

    斯則堯之授舜,其事難明,謂之讓國,徒虛語耳。

    其疑二也。

     《虞書·舜典》又雲:"五十載,陟方乃死。

    "《注》雲:"死蒼梧之野,因葬焉。

    "案蒼梧者,于楚則川号汨羅,在漢則邑稱零桂。

    地總百越,山連五嶺。

    人風婐婳,地氣歊瘴。

    雖使百金之子,猶憚經履其途;況以萬乘之君,而堪巡幸其國?且舜必以精華既竭,形神告勞,捨茲寶位,如釋重負。

    何得以垂殁之年,更踐不毛之地?兼複二紀不從,怨曠生離,萬裡無依,孤魂溘盡,讓王高蹈,豈其若是者乎?曆觀自古人君廢逐,若夏桀放于南巢,趙遷遷于房陵,周王流彘,楚帝徙郴,語其艱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也。

    斯則陟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乎?其疑三也。

     《汲冢書》雲:"舜放堯于平陽,益為啟所誅。

    "又曰:"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曆。

    "凡此數事,語異正經。

    其書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

    案舜之放堯,無事别說,足驗其情,已于此篇前言之詳矣。

    夫唯益與伊尹見戮,并于正書,猶無其證。

    推而論之,如啟之誅益,仍可覆也。

    何者?舜廢堯而立丹朱,禹黜舜而立商均,益手握機權,勢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祿。

    其事不成,自贻伊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