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篇 書志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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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刑法、禮樂、風土、山川,求諸文籍,出于《三禮》。
及班、馬著史,别裁書志。
考其所記,多效《禮經》。
且紀傳之外,有所不盡,隻字片文,于斯備錄。
語其通博,信作者之淵海也。
原夫司馬遷曰書,班固曰志,蔡邕曰意,華峤曰典,張勃曰錄,何法盛曰說。
名目雖異,體統不殊。
亦猶楚謂之梼杌,晉謂之乘,魯謂之春秋,其義一也。
于其編目,則有前曰《平準》,後雲《食貨》;古号《河渠》,今稱《溝洫》;析《郊祀》為《宗廟》,分《禮樂》為《威儀》;《懸象》出于《天文》,《郡國》生于《地理》。
如斯變革,不可勝計,或名非而物是,或小異而大同。
但作者愛奇,恥于仍舊,必尋源讨本,其歸一揆也。
若乃《五行》、《藝文》,班補子長之阙;《百官》、《輿服》,謝拾孟堅之遺。
王隐後來,加以《瑞異》;魏收晚進,弘以《釋老》。
斯則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諸曆代,不過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
其間則有妄入編次,虛張部帙,而積已久,不悟其非。
亦有事應可書,宜别标一題,而古來作者,曾未覺察。
今略陳其義,列于下雲。
(以上《書志序》) 夫兩曜百星,麗于玄象,非如九州萬國,廢置無恒。
故海田可變,而景緯無易。
古之天猶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國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但《史記》包括所及,區域綿長,故書有《天官》,諸者竟忘其誤,榷而為論,未見其宜。
班固因循,複以天文作志,志無漢事而隸入《漢書》,尋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
降及有晉,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蒼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歸,不知紀極。
方于《漢史》,又孟堅之罪人也。
竊以國史所書,宜述當時之事。
必為志而論天象也,但載其時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竈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
至如惑退舍,宋公延齡,中台告坼,晉相速禍,星集颍川而賢人聚,月犯少微而處士亡,如斯之類,志之可也。
若乃體分濛澒,色著青蒼,丹曦素魄之躔次,黃道紫宮之分野,既不預于人事,辄編之于策書,故曰刊之國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其間唯有袁山松、沈約、蕭子顯、魏收等數家,頗覺其非,不遵舊例。
凡所記錄,多合事宜。
寸有所長,賢于班、馬遠矣。
(以上《天文志》) 伏羲已降,文籍始備。
逮于戰國,其書五車,傳之無窮,是曰不朽。
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漢》定其流别,編為《藝文志》。
論其妄載,事等上篇。
《續漢》已還,祖述不暇。
夫前志已錄,而後志仍書,篇目如舊,頻煩互出,何異以水濟水,誰能飲之者乎? 且《漢書》之志天文、藝文也,蓋欲廣列篇名,示存書體而已。
文字既少,披閱易周,故雖乖節文,而未甚穢累。
既而後來繼述,其流日廣。
天文則星占、月會、渾圖、周髀之流,藝文則四部、《七錄》、《中經》、秘閣之輩,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
史臣所書,宜其辍簡。
而近世有著《隋書》者,乃廣包衆作,勒成二志,騁其繁富,百倍前修。
非唯循覆車而重軌,亦複加闊眉以半額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複一門,其理有不安,多從沿革。
唯《藝文》一體,古今是同,詳求厥義,未見其可。
愚謂凡撰志者,宜除此篇。
必不能去,當變其體。
近者宋孝王《關東風俗傳》亦有《墳籍志》,其所錄皆邺下文儒之士,雠校之司。
所列書名,唯取當時撰者。
習茲楷則,庶免譏嫌。
語曰:"雖有絲麻,無棄菅蒯。
"于宋生得之矣。
(以上《藝文志》) 夫災祥之作,以表吉兇。
此理昭昭,不易誣也。
然則麒麟鬥而日月蝕,鲸鲵死而彗星出,河變應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
又
及班、馬著史,别裁書志。
考其所記,多效《禮經》。
且紀傳之外,有所不盡,隻字片文,于斯備錄。
語其通博,信作者之淵海也。
原夫司馬遷曰書,班固曰志,蔡邕曰意,華峤曰典,張勃曰錄,何法盛曰說。
名目雖異,體統不殊。
亦猶楚謂之梼杌,晉謂之乘,魯謂之春秋,其義一也。
于其編目,則有前曰《平準》,後雲《食貨》;古号《河渠》,今稱《溝洫》;析《郊祀》為《宗廟》,分《禮樂》為《威儀》;《懸象》出于《天文》,《郡國》生于《地理》。
如斯變革,不可勝計,或名非而物是,或小異而大同。
但作者愛奇,恥于仍舊,必尋源讨本,其歸一揆也。
若乃《五行》、《藝文》,班補子長之阙;《百官》、《輿服》,謝拾孟堅之遺。
王隐後來,加以《瑞異》;魏收晚進,弘以《釋老》。
斯則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諸曆代,不過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
其間則有妄入編次,虛張部帙,而積已久,不悟其非。
亦有事應可書,宜别标一題,而古來作者,曾未覺察。
今略陳其義,列于下雲。
(以上《書志序》) 夫兩曜百星,麗于玄象,非如九州萬國,廢置無恒。
故海田可變,而景緯無易。
古之天猶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國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但《史記》包括所及,區域綿長,故書有《天官》,諸者竟忘其誤,榷而為論,未見其宜。
班固因循,複以天文作志,志無漢事而隸入《漢書》,尋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
降及有晉,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蒼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歸,不知紀極。
方于《漢史》,又孟堅之罪人也。
竊以國史所書,宜述當時之事。
必為志而論天象也,但載其時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竈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
至如惑退舍,宋公延齡,中台告坼,晉相速禍,星集颍川而賢人聚,月犯少微而處士亡,如斯之類,志之可也。
若乃體分濛澒,色著青蒼,丹曦素魄之躔次,黃道紫宮之分野,既不預于人事,辄編之于策書,故曰刊之國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其間唯有袁山松、沈約、蕭子顯、魏收等數家,頗覺其非,不遵舊例。
凡所記錄,多合事宜。
寸有所長,賢于班、馬遠矣。
(以上《天文志》) 伏羲已降,文籍始備。
逮于戰國,其書五車,傳之無窮,是曰不朽。
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漢》定其流别,編為《藝文志》。
論其妄載,事等上篇。
《續漢》已還,祖述不暇。
夫前志已錄,而後志仍書,篇目如舊,頻煩互出,何異以水濟水,誰能飲之者乎? 且《漢書》之志天文、藝文也,蓋欲廣列篇名,示存書體而已。
文字既少,披閱易周,故雖乖節文,而未甚穢累。
既而後來繼述,其流日廣。
天文則星占、月會、渾圖、周髀之流,藝文則四部、《七錄》、《中經》、秘閣之輩,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
史臣所書,宜其辍簡。
而近世有著《隋書》者,乃廣包衆作,勒成二志,騁其繁富,百倍前修。
非唯循覆車而重軌,亦複加闊眉以半額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複一門,其理有不安,多從沿革。
唯《藝文》一體,古今是同,詳求厥義,未見其可。
愚謂凡撰志者,宜除此篇。
必不能去,當變其體。
近者宋孝王《關東風俗傳》亦有《墳籍志》,其所錄皆邺下文儒之士,雠校之司。
所列書名,唯取當時撰者。
習茲楷則,庶免譏嫌。
語曰:"雖有絲麻,無棄菅蒯。
"于宋生得之矣。
(以上《藝文志》) 夫災祥之作,以表吉兇。
此理昭昭,不易誣也。
然則麒麟鬥而日月蝕,鲸鲵死而彗星出,河變應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