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漢孝成皇帝紀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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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之陰。
子者父之陰。
婦者夫之陰。
夷狄者中國之陰。
春秋傳日蝕三十六。
地震五。
或夷狄侵中國。
或政權在臣下。
或妻不承夫。
或臣子背君父。
事雖不同。
其類一也。
臣竊睹人事以考變異。
則本朝大臣。
無不自安之人。
外戚親屬。
無乖刺之心。
關東諸侯。
無彊大之國。
邊陲夷狄。
無逆禮之節。
此殆為後宮。
日以戊申。
蝕時加未。
戊未。
土也。
宮中之部。
其夜地震未央宮殿中。
此必适妾将有争寵相害而為患者。
陛下内推至誠。
深思其變。
則咎異何足消滅。
如不留神。
聽于庶事。
奢侈縱欲。
雖無變異。
社稷之憂也。
欽字子夏。
目偏盲。
與茂陵杜業同姓字。
俱好學。
以才能稱。
故京師謂欽為盲子夏。
欽乃作小冠以自别。
于是更謂欽為小冠子夏。
欽素依附王氏。
說鳳曰。
禮。
一娶九女。
所以極陽數。
廣繼嗣。
重祖宗者也。
必即舉求窈窕之女。
不問其色。
所以助治内也。
侄娣雖缺。
亦不複補。
所以養壽塞争。
故後妃有貞淑之行。
則胤嗣有賢聖之君。
制度有威儀之節。
則人君有壽考之福。
廢而不由。
則女德無厭。
女德無厭。
則壽命不究于高年。
書雲。
或三四年。
言逸欲之生害也。
男子五十。
好色未衰。
婦人四十。
容貌改前。
以改前之容。
侍于未衰之年。
而不以禮為制。
則其源不可以救。
而後來異态。
後來異态。
則正後自疑。
而支庶有間适之心。
是以晉獻公被納讒之謗。
申生受無辜之罪。
今聖主富于春秋。
未有适嗣。
将軍輔政。
宜因初始之隆。
尊九女之制。
為萬世之法。
夫少戒之在色。
小弁之作。
可為寒心。
鳳白太後。
太後以為故事無之。
鳳又不能立制度。
循故事而已。
越嶲山崩。
丁醜。
丞相匡衡免。
初。
封樂安鄉侯。
以關陌為界。
初元年。
誤以平陵陌為關陌。
多四百頃。
積十餘年。
郡乃定國界。
上計薄。
言丞相府衡諷掾屬。
郡不從。
故所郡即複以四百頃付樂安鄉侯衡收租谷。
有司奏衡監臨守主。
專地盜土。
于是坐免為庶人。
衡字稚圭。
東海人。
父世為農夫。
家貧好學。
傭作以供資用。
又精力過絕人。
善說詩。
衡子鹹。
亦明經術。
位曆九卿。
四年。
春正月癸卯。
有石隕于槁四。
隕于肥累二。
罷中書宦官。
初置尚書員五人。
三月甲申。
左将軍王商為丞相。
夏四月。
雨雪。
五月。
谒者丞陳臨。
殺司隸校尉袁豐于殿中。
秋。
桃李實。
大雨水十餘日。
河決東郡金堤。
沈溉兖豫。
入平原千乘濟南。
凡灌四郡三十三縣。
敗毀官寺民屋廬四萬所。
九月。
長安城南鼠巢樹上。
桐柏尤多。
巢中無子。
冬十有一月。
禦史大夫尹忠。
以河決不憂職。
自殺。
壬戌。
少府張忠禦史大夫河堤使者王延世。
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石。
以兩船夾載而下之。
二十六日。
河堤成。
上嘉其功。
拜為光祿大夫。
賜爵關内侯。
黃金百斤。
是歲。
京輔都尉王尊領京兆尹。
尊字子貢。
涿郡人也。
為人果勇。
初為護羌校尉。
送軍糧而羌反絕糧道。
羌兵數萬圍尊。
尊以千餘騎突羌虜得免。
後為益州刺史。
先是。
琅邪王陽為益州刺史。
行部。
至邛□九折阪。
歎曰。
奉先人遺體。
奈何數乘此險。
後以病去。
及尊行部至阪上。
問吏曰。
此非王陽所畏阪邪。
叱其禦者驅之。
曰。
王陽為孝子。
王尊為忠臣。
居部二歲。
徼外蠻夷皆歸附。
會坐事免官。
會南山群賊數百人。
為吏民害。
發校尉将射士十餘人捕逐。
歲餘不能擒。
于是以尊為京輔都尉。
領京兆尹事。
旬月之間。
盜賊清平。
乃以尊複為東郡太守。
河水盛溢。
尊殺白馬祠水神。
親執圭璧。
使巫筴祝暮應止宿堤上。
吏民數千人争叩頭求之。
尊宿堤上終不去。
及水盛堤壞。
吏民皆走。
惟主簿泣在尊旁。
尊立不動。
而水波稍稍卻。
上嘉尊勇節。
秩尊中二千石。
賜黃金二十斤。
河平元年。
春正月。
匈奴複秣累單于。
遣右賢王伊邪莫演奉獻來朝。
正月。
既罷使者。
送至蒲阪。
伊邪莫演言。
我欲降。
即不受我。
我自殺。
終不複還歸。
公卿議者。
鹹言宜如故事。
受其降。
光祿大夫谷永議郎杜欽。
以單于屈體稱臣。
奉使朝賀。
無有二心。
而今反受其逋逃之臣。
是貪一夫之得。
而失一國之心。
開有罪之臣。
絕慕義之君。
假如單于初立。
欲委身中國。
未知利害。
使人詐降以蔔吉兇。
如受之。
虧德沮善。
今單于自疏。
或使者詐僞反間。
欲因以生隙。
受之适合其契。
使得歸曲而責直。
此誠邊塞安危之源。
師旅動靜之首。
不可不詳。
不如勿受。
上從之。
問其降狀。
曰。
我病狂妄言耳。
遣歸。
複位如故。
又不肯令見漢使。
二月庚子。
泰山桑谷。
有鸢焚其巢。
巢然堕地。
有三鸢鷇燒死。
長安男子石良劉歆。
相與同居。
有物如人狀在室中。
擊之。
為狗而走。
後有數人。
被甲持弓弩至良家。
良等格擊之。
或死或傷。
皆狗也。
自二月至六月乃止。
夏四月乙亥晦。
日有蝕之。
不盡如鈎。
在東井六度。
光祿大夫劉向曰。
四月交于五月。
同于孝惠。
日同于孝昭。
東井京師地。
具說其占。
恐害繼嗣。
大赦天下。
六月。
罷典屬國官。
并大鴻胪官。
秋九月。
複太上皇廟園。
是時刑書煩多。
上诏
子者父之陰。
婦者夫之陰。
夷狄者中國之陰。
春秋傳日蝕三十六。
地震五。
或夷狄侵中國。
或政權在臣下。
或妻不承夫。
或臣子背君父。
事雖不同。
其類一也。
臣竊睹人事以考變異。
則本朝大臣。
無不自安之人。
外戚親屬。
無乖刺之心。
關東諸侯。
無彊大之國。
邊陲夷狄。
無逆禮之節。
此殆為後宮。
日以戊申。
蝕時加未。
戊未。
土也。
宮中之部。
其夜地震未央宮殿中。
此必适妾将有争寵相害而為患者。
陛下内推至誠。
深思其變。
則咎異何足消滅。
如不留神。
聽于庶事。
奢侈縱欲。
雖無變異。
社稷之憂也。
欽字子夏。
目偏盲。
與茂陵杜業同姓字。
俱好學。
以才能稱。
故京師謂欽為盲子夏。
欽乃作小冠以自别。
于是更謂欽為小冠子夏。
欽素依附王氏。
說鳳曰。
禮。
一娶九女。
所以極陽數。
廣繼嗣。
重祖宗者也。
必即舉求窈窕之女。
不問其色。
所以助治内也。
侄娣雖缺。
亦不複補。
所以養壽塞争。
故後妃有貞淑之行。
則胤嗣有賢聖之君。
制度有威儀之節。
則人君有壽考之福。
廢而不由。
則女德無厭。
女德無厭。
則壽命不究于高年。
書雲。
或三四年。
言逸欲之生害也。
男子五十。
好色未衰。
婦人四十。
容貌改前。
以改前之容。
侍于未衰之年。
而不以禮為制。
則其源不可以救。
而後來異态。
後來異态。
則正後自疑。
而支庶有間适之心。
是以晉獻公被納讒之謗。
申生受無辜之罪。
今聖主富于春秋。
未有适嗣。
将軍輔政。
宜因初始之隆。
尊九女之制。
為萬世之法。
夫少戒之在色。
小弁之作。
可為寒心。
鳳白太後。
太後以為故事無之。
鳳又不能立制度。
循故事而已。
越嶲山崩。
丁醜。
丞相匡衡免。
初。
封樂安鄉侯。
以關陌為界。
初元年。
誤以平陵陌為關陌。
多四百頃。
積十餘年。
郡乃定國界。
上計薄。
言丞相府衡諷掾屬。
郡不從。
故所郡即複以四百頃付樂安鄉侯衡收租谷。
有司奏衡監臨守主。
專地盜土。
于是坐免為庶人。
衡字稚圭。
東海人。
父世為農夫。
家貧好學。
傭作以供資用。
又精力過絕人。
善說詩。
衡子鹹。
亦明經術。
位曆九卿。
四年。
春正月癸卯。
有石隕于槁四。
隕于肥累二。
罷中書宦官。
初置尚書員五人。
三月甲申。
左将軍王商為丞相。
夏四月。
雨雪。
五月。
谒者丞陳臨。
殺司隸校尉袁豐于殿中。
秋。
桃李實。
大雨水十餘日。
河決東郡金堤。
沈溉兖豫。
入平原千乘濟南。
凡灌四郡三十三縣。
敗毀官寺民屋廬四萬所。
九月。
長安城南鼠巢樹上。
桐柏尤多。
巢中無子。
冬十有一月。
禦史大夫尹忠。
以河決不憂職。
自殺。
壬戌。
少府張忠禦史大夫河堤使者王延世。
以竹落長四丈大九圍盛石。
以兩船夾載而下之。
二十六日。
河堤成。
上嘉其功。
拜為光祿大夫。
賜爵關内侯。
黃金百斤。
是歲。
京輔都尉王尊領京兆尹。
尊字子貢。
涿郡人也。
為人果勇。
初為護羌校尉。
送軍糧而羌反絕糧道。
羌兵數萬圍尊。
尊以千餘騎突羌虜得免。
後為益州刺史。
先是。
琅邪王陽為益州刺史。
行部。
至邛□九折阪。
歎曰。
奉先人遺體。
奈何數乘此險。
後以病去。
及尊行部至阪上。
問吏曰。
此非王陽所畏阪邪。
叱其禦者驅之。
曰。
王陽為孝子。
王尊為忠臣。
居部二歲。
徼外蠻夷皆歸附。
會坐事免官。
會南山群賊數百人。
為吏民害。
發校尉将射士十餘人捕逐。
歲餘不能擒。
于是以尊為京輔都尉。
領京兆尹事。
旬月之間。
盜賊清平。
乃以尊複為東郡太守。
河水盛溢。
尊殺白馬祠水神。
親執圭璧。
使巫筴祝暮應止宿堤上。
吏民數千人争叩頭求之。
尊宿堤上終不去。
及水盛堤壞。
吏民皆走。
惟主簿泣在尊旁。
尊立不動。
而水波稍稍卻。
上嘉尊勇節。
秩尊中二千石。
賜黃金二十斤。
河平元年。
春正月。
匈奴複秣累單于。
遣右賢王伊邪莫演奉獻來朝。
正月。
既罷使者。
送至蒲阪。
伊邪莫演言。
我欲降。
即不受我。
我自殺。
終不複還歸。
公卿議者。
鹹言宜如故事。
受其降。
光祿大夫谷永議郎杜欽。
以單于屈體稱臣。
奉使朝賀。
無有二心。
而今反受其逋逃之臣。
是貪一夫之得。
而失一國之心。
開有罪之臣。
絕慕義之君。
假如單于初立。
欲委身中國。
未知利害。
使人詐降以蔔吉兇。
如受之。
虧德沮善。
今單于自疏。
或使者詐僞反間。
欲因以生隙。
受之适合其契。
使得歸曲而責直。
此誠邊塞安危之源。
師旅動靜之首。
不可不詳。
不如勿受。
上從之。
問其降狀。
曰。
我病狂妄言耳。
遣歸。
複位如故。
又不肯令見漢使。
二月庚子。
泰山桑谷。
有鸢焚其巢。
巢然堕地。
有三鸢鷇燒死。
長安男子石良劉歆。
相與同居。
有物如人狀在室中。
擊之。
為狗而走。
後有數人。
被甲持弓弩至良家。
良等格擊之。
或死或傷。
皆狗也。
自二月至六月乃止。
夏四月乙亥晦。
日有蝕之。
不盡如鈎。
在東井六度。
光祿大夫劉向曰。
四月交于五月。
同于孝惠。
日同于孝昭。
東井京師地。
具說其占。
恐害繼嗣。
大赦天下。
六月。
罷典屬國官。
并大鴻胪官。
秋九月。
複太上皇廟園。
是時刑書煩多。
上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