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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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五載巡狩,《虞書》常典。
觀民設教,羲《易》明文。
何須紫氣黃雲始能封嶽,嘉禾異草然後省方?今乃野雕山鹿,并形奏簡;秋旱冬雷,率皆稱賀。
将以欺上天,則上天不欺;将以愚下民,則下民不可愚;将以惑後世,則後世必不信。
腹非竊笑,有識盡然。
上玷皇明,不為細也。
』疏入,不報。
後疏未必即是今年。
按:今年九月丙戌,内侍史崇貴言:『經度制置使初至脽上,一鹿自廟中出,如引導之狀。
』即奭疏所稱『山鹿』也。
疏又稱秋旱久、雷,按:是秋江淮不稔,當以旱故。
前疏稱震雷在冬,此時上猶未幸汾陰,則冬雷必指今年,故并附此,更須考詳。
四年正月,诏:『應汾陰行事官及職掌人敢有懈惰者,勿以赦原。
』乙酉,親習祀後土儀于崇德殿。
初,有司詳定止習壇上儀。
上崇重大祀,乃并廟庭及封石匮儀遍習焉。
丁亥,谒啟聖院太宗神禦殿、普安院元德皇後聖容,告将行也。
丁酉,車駕奉天書發京師。
日上有黃氣如匹素,五色雲如蓋,紫氣翊仗。
是夕,次中牟縣。
戊戌,次鄭州,命龍圖閣學士陳彭年、待制王曙同詳定邀駕詞狀。
己亥,次荥陽縣,庚子,次鞏縣,右仆射、判河陽張齊賢見于汜水頓,侍食畢,即遣還任。
辛醜,過訾村,設幄殿,奉置三陵神坐,上靴袍拜哭奠獻。
是日晴霁,始就次,蒼煙白露起陵上,俄覆神幄,禮畢乃散,鹹以為上哀慘所感。
夕,次偃師縣。
壬寅,車駕至西京。
甲辰,發西京,至慈澗頓,大官始進素膳。
夕,次新安縣。
二月乙巳朔,次渑池縣。
丙午,次硖石縣。
丁未,入陝州。
戊申,賜扈駕諸軍缗錢。
己酉,次靈寶縣。
庚戌,次湖城縣。
辛亥,次阌鄉縣。
壬子,出潼關,渡渭河,次嚴信倉。
遣近臣祀西嶽。
癸醜,次河中府。
甲寅,工部侍郎馮起為考制度使,刑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趙湘副之。
丙辰,次永安鎮,遣近臣祀河渎。
丁巳,發永安鎮,有黃雲随天書辇、法駕,入寶鼎縣,奉祗宮。
戊午,緻齋,召近臣登延慶亭,南望仙掌,北瞰龍門。
自宮至脽上列植嘉樹,六師環植行阙,旌旗帟幕,相對照耀。
郊次,眺覽久之。
己未,寶鼎縣漢泉湧,有光如燭。
庚申,群官宿祀所。
辛酉,具法駕詣脽壇,夾路燎火,其光如晝。
甬道盤曲,周以黃麾仗。
初,路由廟南。
上以未修谒,不欲乘輿辇過其前,令鑿路由廟後。
至是,從新路至壇次,服袞冕登壇,祀後土地祇。
備三獻,奉天書于神位之左,以太祖、太宗并配,悉如封禅之禮。
先是,脽上多風,及行禮頓止。
司天言黃氣繞壇,月重輪,衆星不見,惟大角光明。
少頃,改服通天冠、绛紗袍,乘辇詣廟,登歌奠獻,省封石匮,遣官分奠諸神。
登鄖邱亭,視汾河,望梁山,顧左右曰:『此漢武泛樓船處也。
一時之樂,垂于千古。
』即日還奉祗宮,鼓吹振作,紫氣四塞,觀者溢路,民有扶老攜幼、不遠千裡而至者,鹹感泣言曰:『五代以來,此地為戰場。
今乃獲睹天子巡祭,實千載一時之幸!』诏以奉祗宮為太甯宮,增葺殿室,設後土聖母像。
壬戌,禦朝觐壇,受群臣朝賀,大赦天下,恩賜如東封例。
河中府特給複一年半;建寶鼎縣為慶成軍,給複二年;距脽上三裡禁樵采;文武官該叙封,欲回授祖父母者聽;四品以上官逮事太祖、太宗初潛,或嘗更邊任家無食祿者,錄其子孫;建隆佐命公王将相邱冢,令所在緻祭;給西京分司官實俸三分之一;諸處負犯人并部送阙下者,皆刺滿面大字,毀形頗甚,尤可闵傷,自今不得更然;律令編敕内條目失于重者,宜令法官詳定聞奏,務從輕典;賜天下酺三日,大宴穆清殿,賜父老酒食、衣币。
上作《汾陰二聖配飨銘》,《河渎》、《西海》等贊。
癸亥,發慶成軍,觀瀵泉。
夕次永安鎮,命龍圖閣待制查道先還東京,備鹵簿儀仗。
甲子,河中府,賜扈駕諸軍缗錢。
幸舜廟,賜舜井名廣孝泉,親作贊。
度河橋觀鐵牛,又幸河渎廟。
廟西有西海望祭壇,上顧其壇制非廣,令有司讨尋典故增築。
登後亭,見民有摻舟而漁、秉耒而耕者,上曰:『百姓作業其樂乎?使吏無侵擾,則日用而不知矣。
』遂幸開元寺、紫極宮、逍遙樓,賦詩賜從臣。
召草澤李渎、劉巽。
渎以疾辭,巽授大理評事緻仕。
賜西京、河中府、陝、鄭二州缗錢,為宴犒酒肴之費也。
乙醜,禦駐跸宣恩樓觀酺。
丙寅,賜親王、輔臣、百官酺宴于行在尚書省,凡一日。
上作《祀汾陰禮成詩》,就宴所賜之。
丁卯,賜河中尹、甯王元偓衣帶、鞍馬、錢百萬、銀千兩,并經度制置使、副、所過州府長吏器币有差。
戊辰,發河中府。
以寒食,申嚴火禁。
過新市鎮,度洛水橋,次嚴信倉。
己巳,次華陰縣,幸雲台觀,觀希夷先生陳抟畫像。
除其觀田租。
庚午,谒西嶽順聖金天王廟,群臣陪位,廟垣内外列黃麾仗,遣官分尊廟内諸神。
又幸巨靈真君觀,并除其田租。
宴從官、父老于行宮之宣澤樓亭,紫氣如龍起嶽上。
上作《西嶽贊》、《仙掌》詩。
召見華山隐士陳隐、敷水隐士李甯。
辛未,次阌鄉縣。
壬申,次湖城縣,宴虢州父老于行宮門。
癸酉,次靈寶縣。
三月甲
觀民設教,羲《易》明文。
何須紫氣黃雲始能封嶽,嘉禾異草然後省方?今乃野雕山鹿,并形奏簡;秋旱冬雷,率皆稱賀。
将以欺上天,則上天不欺;将以愚下民,則下民不可愚;将以惑後世,則後世必不信。
腹非竊笑,有識盡然。
上玷皇明,不為細也。
』疏入,不報。
後疏未必即是今年。
按:今年九月丙戌,内侍史崇貴言:『經度制置使初至脽上,一鹿自廟中出,如引導之狀。
』即奭疏所稱『山鹿』也。
疏又稱秋旱久、雷,按:是秋江淮不稔,當以旱故。
前疏稱震雷在冬,此時上猶未幸汾陰,則冬雷必指今年,故并附此,更須考詳。
四年正月,诏:『應汾陰行事官及職掌人敢有懈惰者,勿以赦原。
』乙酉,親習祀後土儀于崇德殿。
初,有司詳定止習壇上儀。
上崇重大祀,乃并廟庭及封石匮儀遍習焉。
丁亥,谒啟聖院太宗神禦殿、普安院元德皇後聖容,告将行也。
丁酉,車駕奉天書發京師。
日上有黃氣如匹素,五色雲如蓋,紫氣翊仗。
是夕,次中牟縣。
戊戌,次鄭州,命龍圖閣學士陳彭年、待制王曙同詳定邀駕詞狀。
己亥,次荥陽縣,庚子,次鞏縣,右仆射、判河陽張齊賢見于汜水頓,侍食畢,即遣還任。
辛醜,過訾村,設幄殿,奉置三陵神坐,上靴袍拜哭奠獻。
是日晴霁,始就次,蒼煙白露起陵上,俄覆神幄,禮畢乃散,鹹以為上哀慘所感。
夕,次偃師縣。
壬寅,車駕至西京。
甲辰,發西京,至慈澗頓,大官始進素膳。
夕,次新安縣。
二月乙巳朔,次渑池縣。
丙午,次硖石縣。
丁未,入陝州。
戊申,賜扈駕諸軍缗錢。
己酉,次靈寶縣。
庚戌,次湖城縣。
辛亥,次阌鄉縣。
壬子,出潼關,渡渭河,次嚴信倉。
遣近臣祀西嶽。
癸醜,次河中府。
甲寅,工部侍郎馮起為考制度使,刑部員外郎兼侍禦史知雜事趙湘副之。
丙辰,次永安鎮,遣近臣祀河渎。
丁巳,發永安鎮,有黃雲随天書辇、法駕,入寶鼎縣,奉祗宮。
戊午,緻齋,召近臣登延慶亭,南望仙掌,北瞰龍門。
自宮至脽上列植嘉樹,六師環植行阙,旌旗帟幕,相對照耀。
郊次,眺覽久之。
己未,寶鼎縣漢泉湧,有光如燭。
庚申,群官宿祀所。
辛酉,具法駕詣脽壇,夾路燎火,其光如晝。
甬道盤曲,周以黃麾仗。
初,路由廟南。
上以未修谒,不欲乘輿辇過其前,令鑿路由廟後。
至是,從新路至壇次,服袞冕登壇,祀後土地祇。
備三獻,奉天書于神位之左,以太祖、太宗并配,悉如封禅之禮。
先是,脽上多風,及行禮頓止。
司天言黃氣繞壇,月重輪,衆星不見,惟大角光明。
少頃,改服通天冠、绛紗袍,乘辇詣廟,登歌奠獻,省封石匮,遣官分奠諸神。
登鄖邱亭,視汾河,望梁山,顧左右曰:『此漢武泛樓船處也。
一時之樂,垂于千古。
』即日還奉祗宮,鼓吹振作,紫氣四塞,觀者溢路,民有扶老攜幼、不遠千裡而至者,鹹感泣言曰:『五代以來,此地為戰場。
今乃獲睹天子巡祭,實千載一時之幸!』诏以奉祗宮為太甯宮,增葺殿室,設後土聖母像。
壬戌,禦朝觐壇,受群臣朝賀,大赦天下,恩賜如東封例。
河中府特給複一年半;建寶鼎縣為慶成軍,給複二年;距脽上三裡禁樵采;文武官該叙封,欲回授祖父母者聽;四品以上官逮事太祖、太宗初潛,或嘗更邊任家無食祿者,錄其子孫;建隆佐命公王将相邱冢,令所在緻祭;給西京分司官實俸三分之一;諸處負犯人并部送阙下者,皆刺滿面大字,毀形頗甚,尤可闵傷,自今不得更然;律令編敕内條目失于重者,宜令法官詳定聞奏,務從輕典;賜天下酺三日,大宴穆清殿,賜父老酒食、衣币。
上作《汾陰二聖配飨銘》,《河渎》、《西海》等贊。
癸亥,發慶成軍,觀瀵泉。
夕次永安鎮,命龍圖閣待制查道先還東京,備鹵簿儀仗。
甲子,河中府,賜扈駕諸軍缗錢。
幸舜廟,賜舜井名廣孝泉,親作贊。
度河橋觀鐵牛,又幸河渎廟。
廟西有西海望祭壇,上顧其壇制非廣,令有司讨尋典故增築。
登後亭,見民有摻舟而漁、秉耒而耕者,上曰:『百姓作業其樂乎?使吏無侵擾,則日用而不知矣。
』遂幸開元寺、紫極宮、逍遙樓,賦詩賜從臣。
召草澤李渎、劉巽。
渎以疾辭,巽授大理評事緻仕。
賜西京、河中府、陝、鄭二州缗錢,為宴犒酒肴之費也。
乙醜,禦駐跸宣恩樓觀酺。
丙寅,賜親王、輔臣、百官酺宴于行在尚書省,凡一日。
上作《祀汾陰禮成詩》,就宴所賜之。
丁卯,賜河中尹、甯王元偓衣帶、鞍馬、錢百萬、銀千兩,并經度制置使、副、所過州府長吏器币有差。
戊辰,發河中府。
以寒食,申嚴火禁。
過新市鎮,度洛水橋,次嚴信倉。
己巳,次華陰縣,幸雲台觀,觀希夷先生陳抟畫像。
除其觀田租。
庚午,谒西嶽順聖金天王廟,群臣陪位,廟垣内外列黃麾仗,遣官分尊廟内諸神。
又幸巨靈真君觀,并除其田租。
宴從官、父老于行宮之宣澤樓亭,紫氣如龍起嶽上。
上作《西嶽贊》、《仙掌》詩。
召見華山隐士陳隐、敷水隐士李甯。
辛未,次阌鄉縣。
壬申,次湖城縣,宴虢州父老于行宮門。
癸酉,次靈寶縣。
三月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