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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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宗皇帝 親征契丹 景德元年九月丁酉,上謂輔臣曰:『累得邊奏,契丹已謀南侵。

    國家重兵多在河北,敵不可狃。

    朕當親征決勝。

    卿等共議,何時可以進發。

    』畢士安等曰:『陛下已命将出師,委任責成可也。

    必若戎辂親征,宜且駐跸澶淵。

    然澶淵郛郭非廣,久聚大衆,深恐不易。

    況冬候猶遠,順動之事,更望徐圖。

    』寇準曰:『大兵在外,須勞聖駕暫幸澶淵。

    進發之期,不可稽緩。

    』王繼英等曰:『禁衛重兵多在河北,所宜順動,以壯兵威。

    仍督諸路進軍,臨事得以裁制。

    然不可更越澶州,庶合機宜,不虧謹重。

    所議進發,尤宜緩圖。

    若遽至澶州,必不可久駐。

    』诏士安等各述所見,具狀以聞。

    辛亥,以永清節度使周瑩為天雄軍都部署、知軍府事,代河陽三城節度使王顯也。

    命顯歸本鎮。

    顯上疏陳三策,以為:『大軍方在鎮、定,敵必未敢引衆南侵。

    若車駕親征,望且駐跸澶淵,诏鎮、定出軍,會河南大軍合勢攻殺。

    或敵人虛張形勢,以抗我師,潛遣銳兵南下迫河,與駕前諸軍對敵,即望令鎮、定之師直趨敵壘,攻其營栅,則緣河遊兵自退,所謂不戰而屈人兵也。

    或分遣騎兵千、步兵三千,于濮州渡河,橫掠澶州,繼以大軍追北掩敵,此亦出其不意也。

    』洛苑副使李允則轉西上閤門副使、鎮定高陽三路行營兵馬都監,押大陣東面。

     閏九月乙卯,令代州副部詈元澄俟敵人南收,即率所部,于境上禦備牽制之,仍令副部署雷有終至時領兵赴鎮州,與大軍合,寨于平定軍。

    庚申,令北面緣界河部署康進、邢州路劉用各率所部赴滄州、邢州屯守,敵人入寇,即邀擊之。

    辛未,北面都部署王超等引大軍頓唐河,樹營栅以備寇。

    癸酉,契丹主與其母舉國入寇。

    其統軍順國王撻覽引兵掠威虜、順安軍,魏能、石普等率兵禦之。

    能敗其前鋒,斬偏将,獲印及旗鼓、辎重。

    又攻北平寨,田敏等擊走之。

    又東趣保州,振武小校孫密領十卒偵事,中路遇敵前鋒,密等依林木,彀弓弩以待之,敵下馬以短兵格鬥,密等射殺十數人,又殺其軍校,獲所佩右羽林軍使印。

    敵進攻州城,不利而北。

    是日,二十二日也。

    撻覽與契丹主及其母合勢以攻定州,王超陣于唐河,執诏書,按兵不出戰,敵勢益熾,其輕騎俄為我裨将所擊,乃帥衆東駐陽城澱。

    寇準言:『邊奏敵騎已至深、祁以東,緣三路大軍在定州,魏能、張凝、楊延朗、田敏等又在威虜軍等處,東路别無屯兵。

    乞先發天雄軍步騎萬人駐貝州,令周瑩、杜彥鈞、孫全照部分,或不足,則止發五千人,專委孫全照。

    如敵在近,仰求便掩擊,仍令間道約石普、閻承翰相應讨殺,及募強壯,深入敵境[1],焚毀族帳,讨蕩生聚,多遣探伺,以敵動靜上聞,兼報天雄軍,一安人心,二張軍勢,以疑敵謀,三以振石普、閻承翰軍威,四與邢、洺相望,足為掎角之用。

    』又曰:『扈從之士,不當與敵兵争鋒原野,以決勝負。

    今天雄軍至貝州,屯兵不過三萬人。

    萬一敵騎已營貝州以南,即自定州發三萬餘人[2],俾桑贊等結陣,南趣鎮州,及令河東雷有終所部兵由土門會定州,審量時勢,至邢、洺間,銮輿方可順動。

    更敕王超等在定州翼城而陣,以應魏能等,作會合之勢,候抽移定州、河東兵附近,始幸大名。

    』又曰:『萬一敵騎栅于鎮、定之郊,定州兵不可來,邢、洺之北,漸被侵掠。

    須分三路精兵,就差将帥會合,及令魏能等迤逦東下,傍城牽制。

    彼必懷後顧之憂,未能輕議深入。

    若車駕不行,益恐蕃賊戕害生靈[3],或是革辂親舉,亦須度大河,且幸澶淵,就近易為制置,會合控扼。

    』先是,寇準已決親征之議,參知政事王欽若以敵兵深入密言于上,請幸金陵;佥書樞密院事陳堯叟請幸成都。

    上複以問準。

    時欽若、堯叟在傍,準心知欽若江南人,故請南幸;堯叟蜀人,故請西幸。

    乃陽為不知,曰:『誰為陛下畫此策者?罪可斬也!今天子神武而将帥協和,若大駕親征,敵自當遁去。

    不然,則出奇以撓其謀,堅守以老其衆,勞逸之勢,我得勝算矣,奈何欲委棄廟社,遠之楚蜀耶?』上乃止。

    二人由是怨準。

    欽若多智,準懼其妄有關說,疑沮大事,圖所以去之。

    會上欲擇大臣使鎮大名,準因言欽若可任,欽若亦自請行。

    乙亥,以欽若判天雄軍府兼都部署、提舉河北轉運司,與周瑩同議守禦。

     《記聞》載王欽若、陳堯叟之言,車駕時在澶淵。

    按:欽若以閏九月二十四日除知大名,十月初二日行;車駕十一月二十日方親征,《記聞》蓋誤也。

    魏泰《東軒錄》載準召欽若至行府谕意,及酌上馬杯,令欽若即日馳騎赴鎮,此尤缪妄。

    今依約《仁宗實錄》、準及欽若本傳删修。

    其實準先已決澶淵之議,欽若與堯叟潛沮之,準因斥言其過,蓋未嘗面斥欽若等,欽若等固亦不于上前公獻此策。

    本傳遂雲準斥欽若等,恐未必然耳。

    張唐英作《準傳》,又有『江南人勸幸金陵,蜀人勸幸成都』之語。

    若準私以為然則可耳,必不對上斥言也。

    且唐英叙準事多失實,今皆不取。

    欽若既不能沮準,則因請守魏以自效,奸邪為身謀或多如此,本傳宜得之。

    劉攽作《丞相萊公傳》亦雲『上北巡至澶州,不欲渡河。

    準始請斬建議幸金陵及蜀者』,與司馬光《記聞》同誤,今不取。

     初,殿前都虞候、雲州觀察使王繼忠戰敗,為敵所獲,敵即授以官,稍親信之。

    繼忠乘間言和好之利。

    時敵人頗有厭兵意,雖大舉深入,然亦納繼忠說,于是遣小校李興等四人持信箭,以繼忠書詣莫州部署石普,且緻密奏一封,願速達阙下。

    辭甚懇激。

    興等言敵主與母召至車帳前面授此書,誡令速至莫州送石帥,獲報簡,即馳以還。

    于是普遣使赍其奏至。

    上發視之,即繼忠狀,具言:『臣先奉诏充定州路副都部署,望都之戰,自辰達酉,營帳未備,資糧未至,軍不解甲、馬不刍秣二日矣。

    加以士卒乏飲,冒刃争汲。

    翌日,臣整衆而前,邀其偏将。

    雖勝負且半,而策援不至,為北朝所擒。

    非唯王超等輕敵寡謀,亦臣之罪也。

    北朝以臣早事宮庭,嘗荷邊寄,被以殊寵,列于諸臣。

    嘗念昔歲面辭,親奉德音,惟以息民止戈為事。

    況北朝欽聞聖德,願修舊好,必冀睿慈,俯從愚瞽。

    』上謂輔臣曰:『朕念往昔全盛之時,亦以和好為利。

    朕初即位,呂端等建議,欲因太宗上仙,命使告訃;次則何承矩謂因轉戰之後,達意邊臣。

    朕以為誠未交通,不可強緻。

    念非懷之以至德,威之以大兵,則犷悍之性,豈能柔服?此奏雖至,恐未可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