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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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皇帝 張商英事迹 紹聖元年四月甲辰,左朝請郎張商英為右正言。

    商英前自開封府推官出為河北西路提點刑獄(元祐四年五月),改江南西路轉運副使,又徙淮南,踰五年不複召,于是始擢谏官,故商英攻元祐大臣不遺餘力(詳見《逐元祐黨人》)。

     十月己巳,右正言張商英為右司谏。

     二年二月乙未,遷左司。

    會知開封府王震言商英遣人與蓋漸謀害來之邵,坐谪監襄州酒稅,改監江甯府稅。

     三年十月丁巳,權知洪州。

     四年閏二月戊申,權知洪州、朝請郎張商英為江淮荊浙等路發運副使。

     十月己亥,江淮荊浙發運副使張商英加直龍圖閣。

     元符元年十二月丁醜,張商英為集賢殿修撰、江淮荊浙等路發運使。

     二年四月甲午,張商英為權工部侍郎。

     三年正月己卯,徽宗即位。

    除中書舍人。

     三月甲申,張商英為龍圖閣待制、河北路轉運使兼提舉河事《見《逐惇卞黨》)。

     九月甲申,朝散大夫、龍圖閣待制、河北路轉運使張商英落職知随州,坐惇、卞黨,故責。

     建中靖國元年二月甲寅,右司谏陳祐檢會侍禦史陳次升言:『朝散大夫、知随州張商英奸邪兇險,猖狂妄作。

    紹聖初備位谏官,不圖報國,乃與宰相章惇結為死黨,诋誣忠良,陷害善類,而又與百姓蓋漸增改詞狀,要在中傷大臣。

    既令蓋漸論訴,而商英肆行彈擊。

    天不容惡,醜計自彰,卒以得罪。

    哲宗洞照其情,必欲終棄,每有進拟,屢卻不用。

    而惇出死力維持,久而遂玷從列。

    小人得路,排陷尤多。

    近者朝廷欲懲奸惡,聊示薄責,公議尚未厭服,商英曾不自訟,到任謝表,又肆诋誣,以文己過,冀惑聖聽。

    』诏降商英為朝奉大夫。

    商英《随州謝表》雲:『哲宗即位,太母受遺。

    承六葉之美成,丁酉年之全盛。

    四裔畏服,兆姓阜康,法度修明,府庫充實,守而勿失,安所紛更?隻緣用事之臣,自是專門之學,累年懷蓄,一旦吐伸。

    揭薄差徭,雕蟲考試,回河東注,割地西還,汲引交遊,羅列台省,抨彈雲上,議論日新。

    異同既繁,威福随驟。

    其始也止于并罷使者,其究也至于流殛大臣。

    辟門羅織之端,造成報複之釁。

    哲宗皇帝久居保祐,備察細微,登用謀臣,究治謗語。

    一麾汝海,坐窮兵黩武之機;萬裡英州,下醜正欺愚之令。

    于是四方響應,衆口雷同,政府分閱封章,史館推求筆削,退朝聚議,造膝進呈。

    自嗟識性之愚蒙,每被輩流之忌膈。

    還朝既晚,在職不多,故始逐垂簾之臣,未嘗幹預;終行過嶺之責,亦罔聞知。

    區區曾效于涓涘,一一可推于歲月。

    』其言無忌憚類此。

    紹聖初,章惇坐言者十九章責司馬光等,言者八人,而商英凡六章,比他人特多。

    蓋商英實惇死黨,今乃以迹疏交淺、無所幹預為辭,故次升劾之。

     十二月辛醜,降授朝奉大夫、知随州張商英權戶部侍郎。

    戊申,诏商英等并乘驿赴朝。

    乙卯,商英權吏部侍郎。

     崇甯元年四月丙戌,為翰林學士。

     八月己卯,為尚書右丞。

     二年四月癸醜,張商英為尚書左丞。

     七月辛巳,中大夫、尚書左丞張商英為通議大夫。

     八月戊申,禦史中丞石豫、殿中侍禦史朱绂、餘深奏:『尚書左丞張商英于元祐丁卯,嘗為河東守臣李昭叙作《嘉禾篇》,謂神宗既登遐,嗣皇帝幼沖,中外震懼,罔知社稷攸讬。

    方是時,哲宗即位之後,尚曰「罔知攸讬」,可乎?』又曰:『成王沖幼,周公居攝,誅伐讒慝,卒以天下聽于周公。

    時則唐叔得嘉禾,推古驗今,迹雖不同,理或胥近。

    方是時,文彥博、司馬光等來自洛郊,方掌機務,比之周公,可乎?迨元符之末,先帝遺弓,陛下入繼大統,而權臣用事,乘君父不忍言之時,起鄒浩于新州。

    商英是時實典詞掖,謂晉平公問于叔向曰:「國家之患孰為大?」叔向曰:「大臣重祿而不谏,小臣畏罪而不言,此患之大者。

    」又曰:「思得端士,司直在庭。

    」又曰:「浩徑行直情,無所顧避。

    」所謂「浩之直情徑行」,果先帝之所取乎?先帝不取而商英取之,可乎?』诏:『張商英乘國機政,議論反覆,加之自取榮進,貪冒希求。

    元祐之初,诋訾先烈,台憲交章,豈容在列?可恃落職,依前通議大夫、知亳州。

    』 蔡絛《國史後補·鹾法篇》雲:鈔法既行,一日,榷貨務申入納見錢已積三萬缗。

    魯公将上進呈,上駭曰:『直有爾許耶?』蓋前皆患不給,未嘗有積镪如是,故上駭之。

    張丞相商英時為中書侍郎,忽儳進曰:『啟陛下,皆虛錢。

    』魯公愕然,即奏曰:『臣據有司申如此。

    商英今以謂虛錢,乞命商英與臣各選差官,檢點虛實以聞。

    』上曰:『可。

    』既下殿,各差郎官一人檢點字号,分明各在庫也。

    翌日奏聞,上顧張丞相曰:『卿以為虛錢,何故?』張丞相大慚,曰:『臣為人所誤。

    』而張由是不安。

    後又以陰通宮禁事,未幾罷去。

    又《宣和殿記》:魯公在元豐中,與商英厚善。

    其後商英出入魯公門下,又與伯氏親欵。

    魯公将相商英,預為草麻,其辭甚美,遂拜臣左丞,遷中書侍郎。

    及争進,頗攻魯公。

    一日上在禁中,偶視貴人之冠钗間垂小卷文書,戲取開視之,乃細字,曰:『張商英乞除右仆射。

    』上語貴人:『汝勿預外廷事。

    』因密降出,示魯公。

    上大怒,而貴人方不安位,魯公亦甚懼,曰:『此獨商英無狀耳,恐事幹宮禁,不可治。

    』于是掩之以他事,黜商英。

    商英亦陰德魯公。

    至是,以所出小卷進雲。

     辛酉,臣僚言:『通議大夫、新知亳州張商英作為謗書,肆行誣诋,固宜更加誅責,置之元祐籍中,昭示無窮之戒。

    及商英所撰《嘉禾篇》并《司馬光祭文》等,乞下有司模印,頒示四方,益明陛下紹述先猷之意,以懲為臣之懷貳者。

    』诏張商英改差知蕲州。

     九月庚寅,通議大夫、新知蕲州張商英提舉靈仙觀。

    言者論朝廷方興庠序之教,修水土之政,行鹽茗之法,廣山澤之利。

    商英既名在黨籍,安肯悉心推行?宜投置閑散,不可委以民社也。

     三年十月庚午,诏張商英宜置元祐籍中,罷提舉靈仙觀。

     五年正月丁酉,通議大夫張商英知鄂州。

     五月乙卯,臣僚上言:『伏睹通議大夫、知鄂州張商英操術傾邪,資性狂悖。

    方元祐間,附會邪朋,著為文頌,诋及宗廟。

    迨崇甯初,交結中貴,潛通貨賂,觊倖宰輔,貪鄙無恥,衆議不容。

    朝廷灼見奸匿,投置閑散。

    為商英者,宜省愆悔過,稍圖自新。

    近以寬大之诏假守方州,辄因謝章,複快私忿,妄議時政,言幾讪謗。

    其流及上,恬不知非,傳播四方,有傷事體雲雲。

    伏望聖慈特賜睿旨,嚴行降黜,以正國論。

    』诏張商英提舉崇福宮。

     大觀元年十月乙醜,臣僚上言:『通議大夫、提舉崇福宮張商英天資儉愎,陰比奸朋,包藏邪心,大恣欺讪。

    著文刻石,譏斥宗廟,交通中貴,希求宰輔。

    迨複為鄂守,舊憾辄發,形于表奏。

    善政良法,妄謂紛更。

    當時雖因言章,即解州绂,真祠薄責,未快衆情。

    臣愚伏望詳酌,特降睿旨,檢會前犯,正商英之罪,投竄遠裔,以為奸人之戒。

    』诏商英責授安化軍節度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