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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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免至三之惑?事既匿而難曉,時寝久而并疑。
制所深嚴,就逮于重江之外,獄辭平允,閱實于片言之中。
矜其無罪之可書,許以還家而自使。
出阛扉而涕感,瞻魏阙而神留。
尋沐寬恩,移置近地。
海島萬裡,不如無予之無憂;淮壖一身,彌覺有身之有患。
擢發不足以數臣之罪,瀝血不足以寫臣之心。
羔羊之性自公,犬馬之情愛主。
忘身殉國,初無悔吝之私;抱疾呼天,惟恃精誠之格。
忽因诏谕,特免拘維。
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堯大并容,舜明洞照,人人皆使之得所,事事惟恐其太偏。
繼志用神考之心,應天以格王之實。
舊弊若冰之将釋,新慶如川之方流。
家國平康,内外交泰,遂使赦無留令,昔阻隔而今行;士有宿愆,始棄置而終宥。
全家荷德,無路酬恩。
蝼蟻之力至微,但知恭順;蒲柳之身已老,尚可縻捐。
望天雖隔于戴盆,向日敢忘于傾藿!』正彙告變,已見三月十一日,更須考詳,存一去一。
瓘、正彙事,通州安置在大觀四年三月,其放自使在十月。
附傳乃于羁管台州後雲:『尋放自便,歸江州。
』誤也。
政和元年十月責台州,複官自便蓋在五年後。
既複官自便,乃還寓通州。
六年秋,始至江州。
七年,除太平觀,尋居住南康軍。
移楚州,卒。
瓘《南窗頌》雲:『自崇甯壬午流竄,丙申閏月之九江,始有南窗。
』 政和元年正月,诏明州取陳瓘《尊堯集》送編修政典局,從張商英建請也。
五月,再下通州,取陳瓘《尊堯集》送編修政典局。
九月辛巳,诏:『陳瓘自撰《尊堯集》,語言無緒,并系诋誣,合行毀棄。
送與張商英,意要行用,特勒停、送台州羁管,令本州當職官常切覺察,不得放出州城。
月具存在申尚書省。
』 公谪台州,朝旨不下司,行移峻急。
所過州縣,皆令兵甲防送,不得稽留。
至台久之,莫敢以居屋借賃者,暫館僧舍,而郡守以十日之法,每遣廂巡起遣,故十日必為之遷一寺。
時未有郡守,通判朱興忠攝郡事。
朱與公有先世之契,觀望特甚。
人為公不平,處之淡然,不以介意。
公到台數月,朝廷起遷人石悈知州事。
二十五日,悈知台州,且令赴阙之官。
士論洶洶,鹹謂将有處分于公也。
悈至,果揚言怖公。
視事次日,即遣兵官突來約束,不得令出入,取責鄰人防守狀,又置邏卒數鋪,前後巡察,抄錄賓客書問之往還者,雖親戚家書,殆至隔絕。
未幾,複令兵官突入所居搜檢行李。
攝公至郡庭,垂簾如制獄,其實隻是朝旨取索公《尊堯集》副本,悈于旨外施行,意在迫脅。
繼又出公于僧舍,使小吏監守,對榻坐卧,窘辱百端。
人情憂怖,慮有不測。
公誓以死報國,而義不為兒女态,故安之不以為撓,悈亦不敢撓犯。
技術寝窮,終不能為公害。
公谪台州于法合,進謝表,台州不為發遞。
表未得達,而石悈之來,聲勢甚異,料其必受蔡薿風旨,意在得其所秘書,必将搜索及行李,于是為封事,繳連謝表。
封緘于箧,題以臣名。
悈至,固如所料,而以緘題之故,不敢辄開,遂以奏禦。
薿與何執中皆怒之,未幾,罷悈台州,而公自此始免他虞。
或問公:『何以審其如此?』公曰:『吾與薿,初無他故,故薿懷遺書之愧,而其黨未必知結黨相招,實自為計。
今顯其迹,則脅使之術有行也。
』石悈攝公至郡也,欲以刑獄怖公,公見州庭獄具羅列,知其意,遽發問曰:『今日之事,豈被旨耶?』悈非所料,失措而應曰:『有尚書省劄子。
』卷簾出示公劄子所行,蓋取《尊堯集》副本,以為系诋誣蔑之書,合申繳毀棄也。
公曰:『然則朝廷指揮取《尊堯集》耳。
追某至此,複欲何為?』因問之曰:『君知《尊堯》所以立名乎?蓋以神考為堯,而以主上為舜也。
助舜尊堯,何诋毀誣?何相學術淺短,名分之義未甚講求,故為人所劫,使請治《尊堯》之罪,将以結黨固寵也。
君所得于彼者幾何?乃亦不畏公議,幹犯名分乎?請具申某此語,某将顯就誅戳,不必以刑獄相恐。
』悈不待公言畢,屢揖公退。
尋語人曰:『不敢引其說尚自如此,良可畏也!』瓘表及封事,具十二月十七日。
十二月乙卯,臣僚上言:『陳瓘所撰《尊堯集》十卷,大綱取《日錄》之事,解釋成文。
有論及王安石事。
臣雖不見《尊堯集》全文,但瓘建中靖國間,嘗以安石《日曆》為不然。
昨來大臣領政典局,知瓘素有異論,欲助成非謀,故下瓘家取索。
欲望聖慈特降睿旨,嚴賜禁約,不得傳習。
如有已曾傳錄之家,并乞立限繳納,仍乞下瓘家取索藁本,一切焚毀。
』诏依奏。
『其《尊堯集》,仍令知台州石悈于陳瓘、衡州于張商英處取,及元降付張商英禦批真本,并繳進聞奏。
』 五年八月丙寅[4],陳瓘特叙承事郎,許自便。
瓘自政和元年九月送台州羁管,凡五年,始降旨叙官自便。
叙官自便,蓋緣立太子赦五年三月十七日指揮。
《丁未錄》雲以郊霈沾恩,誤也。
瓘初以宣德郎被谪,而叙官乃承事郎,镌降也。
被命之後,忽得州牒,備坐省劄雲:『奉禦批叙複數內,陳瓘叙複未當,合于見存官外叙一官,仍取旨與差遣。
符州告示本官知委。
』陳瓘既供知委,還寓通州。
數月,
制所深嚴,就逮于重江之外,獄辭平允,閱實于片言之中。
矜其無罪之可書,許以還家而自使。
出阛扉而涕感,瞻魏阙而神留。
尋沐寬恩,移置近地。
海島萬裡,不如無予之無憂;淮壖一身,彌覺有身之有患。
擢發不足以數臣之罪,瀝血不足以寫臣之心。
羔羊之性自公,犬馬之情愛主。
忘身殉國,初無悔吝之私;抱疾呼天,惟恃精誠之格。
忽因诏谕,特免拘維。
此蓋伏遇皇帝陛下堯大并容,舜明洞照,人人皆使之得所,事事惟恐其太偏。
繼志用神考之心,應天以格王之實。
舊弊若冰之将釋,新慶如川之方流。
家國平康,内外交泰,遂使赦無留令,昔阻隔而今行;士有宿愆,始棄置而終宥。
全家荷德,無路酬恩。
蝼蟻之力至微,但知恭順;蒲柳之身已老,尚可縻捐。
望天雖隔于戴盆,向日敢忘于傾藿!』正彙告變,已見三月十一日,更須考詳,存一去一。
瓘、正彙事,通州安置在大觀四年三月,其放自使在十月。
附傳乃于羁管台州後雲:『尋放自便,歸江州。
』誤也。
政和元年十月責台州,複官自便蓋在五年後。
既複官自便,乃還寓通州。
六年秋,始至江州。
七年,除太平觀,尋居住南康軍。
移楚州,卒。
瓘《南窗頌》雲:『自崇甯壬午流竄,丙申閏月之九江,始有南窗。
』 政和元年正月,诏明州取陳瓘《尊堯集》送編修政典局,從張商英建請也。
五月,再下通州,取陳瓘《尊堯集》送編修政典局。
九月辛巳,诏:『陳瓘自撰《尊堯集》,語言無緒,并系诋誣,合行毀棄。
送與張商英,意要行用,特勒停、送台州羁管,令本州當職官常切覺察,不得放出州城。
月具存在申尚書省。
』 公谪台州,朝旨不下司,行移峻急。
所過州縣,皆令兵甲防送,不得稽留。
至台久之,莫敢以居屋借賃者,暫館僧舍,而郡守以十日之法,每遣廂巡起遣,故十日必為之遷一寺。
時未有郡守,通判朱興忠攝郡事。
朱與公有先世之契,觀望特甚。
人為公不平,處之淡然,不以介意。
公到台數月,朝廷起遷人石悈知州事。
二十五日,悈知台州,且令赴阙之官。
士論洶洶,鹹謂将有處分于公也。
悈至,果揚言怖公。
視事次日,即遣兵官突來約束,不得令出入,取責鄰人防守狀,又置邏卒數鋪,前後巡察,抄錄賓客書問之往還者,雖親戚家書,殆至隔絕。
未幾,複令兵官突入所居搜檢行李。
攝公至郡庭,垂簾如制獄,其實隻是朝旨取索公《尊堯集》副本,悈于旨外施行,意在迫脅。
繼又出公于僧舍,使小吏監守,對榻坐卧,窘辱百端。
人情憂怖,慮有不測。
公誓以死報國,而義不為兒女态,故安之不以為撓,悈亦不敢撓犯。
技術寝窮,終不能為公害。
公谪台州于法合,進謝表,台州不為發遞。
表未得達,而石悈之來,聲勢甚異,料其必受蔡薿風旨,意在得其所秘書,必将搜索及行李,于是為封事,繳連謝表。
封緘于箧,題以臣名。
悈至,固如所料,而以緘題之故,不敢辄開,遂以奏禦。
薿與何執中皆怒之,未幾,罷悈台州,而公自此始免他虞。
或問公:『何以審其如此?』公曰:『吾與薿,初無他故,故薿懷遺書之愧,而其黨未必知結黨相招,實自為計。
今顯其迹,則脅使之術有行也。
』石悈攝公至郡也,欲以刑獄怖公,公見州庭獄具羅列,知其意,遽發問曰:『今日之事,豈被旨耶?』悈非所料,失措而應曰:『有尚書省劄子。
』卷簾出示公劄子所行,蓋取《尊堯集》副本,以為系诋誣蔑之書,合申繳毀棄也。
公曰:『然則朝廷指揮取《尊堯集》耳。
追某至此,複欲何為?』因問之曰:『君知《尊堯》所以立名乎?蓋以神考為堯,而以主上為舜也。
助舜尊堯,何诋毀誣?何相學術淺短,名分之義未甚講求,故為人所劫,使請治《尊堯》之罪,将以結黨固寵也。
君所得于彼者幾何?乃亦不畏公議,幹犯名分乎?請具申某此語,某将顯就誅戳,不必以刑獄相恐。
』悈不待公言畢,屢揖公退。
尋語人曰:『不敢引其說尚自如此,良可畏也!』瓘表及封事,具十二月十七日。
十二月乙卯,臣僚上言:『陳瓘所撰《尊堯集》十卷,大綱取《日錄》之事,解釋成文。
有論及王安石事。
臣雖不見《尊堯集》全文,但瓘建中靖國間,嘗以安石《日曆》為不然。
昨來大臣領政典局,知瓘素有異論,欲助成非謀,故下瓘家取索。
欲望聖慈特降睿旨,嚴賜禁約,不得傳習。
如有已曾傳錄之家,并乞立限繳納,仍乞下瓘家取索藁本,一切焚毀。
』诏依奏。
『其《尊堯集》,仍令知台州石悈于陳瓘、衡州于張商英處取,及元降付張商英禦批真本,并繳進聞奏。
』 五年八月丙寅[4],陳瓘特叙承事郎,許自便。
瓘自政和元年九月送台州羁管,凡五年,始降旨叙官自便。
叙官自便,蓋緣立太子赦五年三月十七日指揮。
《丁未錄》雲以郊霈沾恩,誤也。
瓘初以宣德郎被谪,而叙官乃承事郎,镌降也。
被命之後,忽得州牒,備坐省劄雲:『奉禦批叙複數內,陳瓘叙複未當,合于見存官外叙一官,仍取旨與差遣。
符州告示本官知委。
』陳瓘既供知委,還寓通州。
數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