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五

關燈
班;從義郎,舊官東頭供奉官;從義郎,舊官西頭供奉官;忠訓郎,舊官左侍禁;忠翊郎,舊官右侍禁;成忠郎,舊官左班殿直;保義郎,舊官右班殿直;承節郎,舊官三班奉職;承信郎,舊官三班借職;進武校尉,舊官三班差使;進義校尉,舊官三班借差。

    右十二階。

     入内内侍省兩省新官:供奉官,舊官東頭供奉官;左侍禁,舊官西頭供奉官;右侍禁,舊宮殿頭;左班殿直,舊官高品;右班殿宜,舊官高班;黃門,仍舊祗侯;侍禁,舊官祗侯殿頭;祗侯殿直,舊官高班;祗侯黃門内品,舊官祗侯内品;祗侯内品,仍舊祗侯内品;貼祗侯内品,仍舊貼祗侯内品。

    右一十一階,八階改,三階仍舊。

     大将等新官:進武副尉,舊官大将;進義副尉,舊官正名軍将;守阙進義副尉,舊官守阙軍将。

    右三階。

     殿侍新官:下班祗應,差在京宗室及外州軍祗應稱殿侍非是,除東、西班應奉人依舊外,餘改作下班祗應;南班環衛官、諸衛大将軍、諸衛将軍、率府率、率府副率别無職領,不礙官制,合仍舊;衛官各有三等:上将軍、大将軍、将軍。

    共四十八階:左右金吾衛、左右骁衛、左右武衛、左右屯衛、左右領軍衛、左右監門衛[4]、左右千牛衛、左右衛,合依舊;率府率、率府副率五等十階;左右衛司禦率府率、左右衛清道監門内率府率、左右衛司禦清道率府副率、左右監門率府副率、左右内率府副率合仍舊。

     醫職新官:和安大夫、成和大夫、成安大夫、成全大夫,舊官軍器庫使;保和大夫,舊官西绫錦使;保安大夫,舊官榷易使;翰林良醫,舊官翰林醫官使,和安郎、成和郎、成安郎、成全郎,舊官軍器副使;保和郎,舊官西绫錦副使;保安郎,舊官榷易副使;翰林醫正,舊官翰林醫官副使。

    令吏部依此頒行。

     朱勝非雲:元豐議官制,殿帥張誠一有眷,數言事。

    內出誠一劄目送局,請改内侍官名局官。

    蘇頌、蔡京、王震、陳稹同奏事進呈。

    神宗顧視左右曰:『此無內臣。

    祖宗為此名,蓋有深意,豈可輕議?』取劄子入禦袖。

    至崇甯初,蔡京相徽宗,置殿中監,近侍遂有分職。

    鄭居中執政,議武選,其後命下,文、武俱稱郎、大夫,內侍預焉。

    自是押班、都知、殿頭、內養等各一切革去。

    蓋京與居中皆結閹寺以進,故與之為地如此。

     诏節度使以下更不帶持節等,隻稱某軍節度使之類。

    其通侍、正侍、中侍大夫三階内外通轉,所理磨勘,并依橫行舊例。

    又诏通侍、正侍、中侍大夫請受,并依元舊官則例支破。

    诏新定三公、輔弼并武選等官名自,來年正月一日奉行。

    尚書省言:『檢會政和三年六月八日朝旨,吏部與重修敕令所同共講究到分曹建掾指揮,令尚書省别行措置雲雲。

    今契勘昨吏部與勅令所講定到諸州六曹參軍,置員多寡不稱,立定左右治獄參軍名稱非古。

    又六曹參軍外吏,依開封置散參軍,員額混淆無别。

    按:古有六曹掾名,可依舊複置,庶官稱不雜,分職聯治,各有分守。

    今拟州府分曹建掾格目如後: 三京:河南府舊一十一員,大名府舊九員,應天府舊十員。

    今置一十五員,司錄參軍一員,差承務郎以上通判,次簽判,曹官、掾官:士曹參軍一員、士曹掾一員、戶曹參軍一員、戶曹掾一員、儀曹參軍一員、儀曹掾一員、兵曹參軍一員、兵曹掾一員、刑曹參軍一員、刑曹掾一員、工曹參軍二員,分左、右,管推勘公事、工曹掾一員,并差承務郎以上簽判,次知縣一員,兼管檢法、議刑,并差職官,次令錄,次判司。

     大藩五十二處,并繁難,舊九員,共四處,今置一十三員:司錄參軍一員,差承務郎以上簽判,次知縣曹官:士曹參軍一員、戶曹參軍一員、儀曹參軍一員、兵曹參軍一員、刑曹參軍一員、工曹參軍一員,并差承務郎以上簽判,次知縣,次監當,如使阙,限滿過一月無人就,即差職官。

    掾官:士曹掾一員,兼儀曹、戶曹掾一員、兵曹掾一員,兼工曹、刑曹掾三員,分左、右,管推公事一員,兼管檢法、議刑,差判司。

    舊七員、八員共四十六處,今置十員:司錄參軍一員,差承務郎以上簽判,次知縣、曹官:士曹參一員、士曹掾一員,兼戶曹,管左推勘公事、戶曹參軍一員、戶曹掾一員、儀曹參軍一員、儀曹掾一員,兼兵曹;管右推勘公事、兵曹參軍一員、刑曹參軍一員、刑曹掾一員,兼工曹,兼管檢法、議刑,并差承務郎以上簽判,次知縣,次監當。

    如使阙,限滿過一月無人就,即差職官。

    餘州二百六十處,舊七員、八員事繁共一十三處,今置一十員:司錄參軍一員,差成務郎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