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一百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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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

    《易》曰:「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其在茲時乎!』 壬子,知定州蘇轼落端明殿學士、知英州(詳見《二蘇貶逐》)。

    癸醜,翰林學士兼侍讀範祖禹為龍圖閣學士、知陝州。

    先是,祖禹屢乞補外,上曰:『不須入文字,俟執政有阙。

    』明日,蘇轍責汝州,祖禹再上章請郡,不許。

    蓋上欲以祖禹代轍也。

    既而沮之者甚衆,祖禹固求出,乃有是命。

    甲寅,資政殿學士、中奉大夫、吏部尚書胡宗愈為通議大夫、知定州。

    壬戌,資政殿學士、降授通議大夫、提舉洞霄宮章惇為正議大夫、守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

    通議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範純仁為右正議大夫、充觀文殿大學士、知颍昌府。

    上既親政,言者争論垂簾,純仁乞依明道二年故事下诏禁約,并錄诏以進,不從。

    純仁數稱疾求罷,晨後出居慈孝寺,再錄诏以進,且言:『近聞狂人傳播拟策目,雲嘗經聖覽,又台官章疏,或以取用。

    其說甚非陛下遵奉先太皇太後勤勞公政、保祐聖躬之意。

    伏乞特降明诏,以信萬方。

    今妄為诋讦者既多,陛下容之,則妨聖孝,懲之,則恐不忍,不若以诏禁約,事得兩便。

    』訖不從。

    純仁固求罷,而有是命。

    癸亥,殿中侍禦史來之邵為侍禦史。

     閏四月辛未,監察禦史郭知章為殿中侍禦史。

    甲申,禮部侍郎孔武仲為寶文閣待制、知宣州。

    乙酉,監察禦史劉拯言:『工部尚書李之純前為禦史中丞,阿附蘇轼,以為其用。

    禦史中丞黃慶基言轼誣诋先帝;董敦逸言轍以國名器私與所厚。

    之純遂以慶基等誣罔忠良,乞行竄逐,故慶基等再被降谪。

    之純朋邪苟容,望賜黜責。

    』诏之純落寶文閣直學士,降授寶文閣待制,差知單州。

    拯又言:『前端明殿學士、知定州蘇轼落職、知英州。

    按:轼敢以私忿形于诏告中,厚誣醜诋。

    轼于先帝,不臣甚矣。

    王得臣憤其誣罔之甚,上書言之,旋被譴斥以死。

    秦觀遊薄小人,影附于轼。

    請正轼之罪,褫觀職任,以示天下後世。

    』诏蘇轼合叙複日,未得與叙複;秦觀落館閣校勘,添差監處州茶鹽酒稅。

    丁酉,左正言上官均言:『臣竊見前宰相呂大防天資強狠,懷邪迷國。

    嘗與禦史中丞蘇轼陰相黨附,同惡相濟。

    伏願陛下察究本末,出自睿斷,特加施行,以明示朝廷好惡,判别忠邪,以正綱紀,然後朝廷尊而天下安,此國家先務,惟陛下留神采擇。

    』 五月辛亥,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劉奉世為端明殿學士,充真定府路安撫使兼知成德軍。

    奉世再乞罷政,故有是命。

    甲寅,殿中侍禦史郭知章言:『先皇帝辟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沖。

    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塞而棄之,外示以粥,實生寇心。

    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

    』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九十一人。

    惇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于内,趙卨、範純粹成之于外,故衆論莫能奪。

    若孫覺、王存輩,皆暗不曉事,妄議邊計者。

    至于趙卨、範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4],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

    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

    』上以為然。

    右正言張商英言:『先皇帝以曆代典禮訛謬,置詳定禮官,考合異同,請廢興墜,謂天地合祭非古也,據經而正之。

    元祐之臣,乃率其意,刬蕩前美,既畫權且合祭指揮于前,蘇轼又發六議于後,太常博士陳祥道又以「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之詩,為牢不可破之論,乃降手诏曰雲雲。

    請再下禮部詳議。

    如南北異郊不違經訓,天地合祭非出聖斷,則前此立議之臣,誣天造命,罪在不赦!』 六月甲戌,禦史中丞黃履言:『觀文殿大學士、知永興軍呂大防,觀文殿學士、知青州劉摯,資政殿學士、知郓州梁焘,當垂簾日,俱為柄臣。

    焘先鼓唱邪說,吳居厚繼陳注、劉安世等遂共攻之。

    執政既主于中,仍投蔡确嶺外,累遇恩沛,不令生還,家有慈親,終不得見,死非其辜,中外憤歎。

    自陛下躬臨機務,洞照奸誣,寝複确官,贲于泉壤。

    切謂遭橫逆者既伸忠憤,力排陷者未正典刑。

    宜加顯斥,以允公議。

    』左司谏翟思言:『近論元祐以來内外奸人附會大臣、诋先朝以希進擢。

    乞出章疏、條例是非,明谕中外,雪先朝之誣謗。

    又論呂大防等擅作威福,相與诎竄呂惠卿、蔡确,乞各正罪犯,未聞施行。

    望出睿斷,以慰公議。

    』右正言上官均言:『呂大防、蘇轼擅操國政,不畏公議,引用柔邪之臣,如李之純,擢為禦史中丞;楊畏、虞策、來之邵等,皆任為谏官、禦史。

    是四人者,傾險柔邪,嗜利無恥。

    其所彈擊者,皆受呂大防、蘇轍密谕,或附會風旨,以濟其欲。

    切觀陛下自親機務,收還政柄,大防、轍黨人十已去其七八,然楊畏六人尚居清要,未快士論。

    伏望考察大防、蘇轍擅權欺君之罪,推究楊畏等朋邪害正、趨時反覆之惡,譴責黜免,明正典刑,以示天下。

    』右正言張商英言:『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援引朋黨,肆行譏議。

    至如罷免役法,則曰隻有「揭簿定差」四字;下诏求直言,則專賞讪謗之人;置訴理所雪罪犯[5],則畫自熙甯元年以後,棄渠陽州縣[6],則甘言猥語,無所不至。

    凡詳定局之所建明,中書省之所勘會,戶部之所行譴,言官之所論列,詞臣之所告命,指摘抉剔,鄙薄嗤笑。

    當垂簾之際,制内臣之得志者[7],翦除陛下羽翼于内;執政之用事者,擊逐陛下股肱于外。

    天下之勢,殆哉岌岌乎!』監察禦史周秩言:『呂大防前為尚書左仆射,居官日久,恣為奸惡,與台谏官陰相黨附。

    同列大臣一不合意,則風谕擊逐,兇焰日熾,人莫敢當。

    于是專己自任,不循法守。

    大奸不法,人神共怒,天下不容。

    未正典刑,戾傷和氣。

    』诏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知永興軍呂大防落觀文殿大學士,降授右正議大夫、知随州。

     侍禦史來之邵言:『先皇帝熙甯初,屬任宰相王安石,建立法度,将以惠澤天下後世。

    而當是時,司馬光以為非是,贻書王安石,诋斥論難。

    安石為之援經引古,開谕曲直,而光膠于流俗,決意不回,乃以提舉崇福宮退居于洛。

    劉摯于此,方任言事禦史,亦累上章,曆诋朝廷政令,坐是責監衡州酒稅。

    至元豐中,稍加擢用,未幾,複以罪去。

    此二人者,一則以暗謬強愎自置閑地,一則以數十吏議相繼退黜。

    元豐末,光入持政柄,擢摯為侍禦史,既而首引兇徒王岩叟、朱光庭俱在言路,結成黨與。

    宰相自确而下,摯等相與誣毀締搆,盡力排逐,由是先帝顧命大臣去之略盡,而陛下孤立于上矣。

    』觀文殿學士、太中大夫、知青州劉摯落觀文殿學士,降授左朝奉大夫、知黃州。

    太中大夫、知汝州蘇轍降授左朝奉大夫、知袁州。

    左承議郎、新知英州蘇轼責授甯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

    乙酉,中書舍人林希言:『吏部送到吏部侍郎王欽臣可授寶文閣待制、知廬州詞頭。

    按:欽臣資性險邪,本緣傅會宰相呂大防,以至進用。

    大防朋黨甚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