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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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皇帝
調亭
元祐五年六月乙卯,禦史中丞蘇轍言:『臣竊觀元祐以來,朝廷更改弊事,屏逐群枉,上有忠厚之政,下無聚斂之臣,朝廷雖未大治,而經今五年,中外帖然,莫以為非者,惟奸邪失職居外,日夜窺伺便利,規求複進,不免百端遊說,動搖貴近。
臣愚切深憂之耳。
若陛下不察其實,大臣惑其邪說,雜進于朝,以示廣大無所不容之意,則冰炭同處,必緻交争,薰莸畢器,久當遺臭,朝廷之患,自此始矣。
』時宰相呂大防與中書侍郎劉摯言,欲引用元豐黨人,以平舊怨,謂之調亭。
太皇太後頗惑之,故轍言此。
退複上疏曰:『臣今月二十一日延和殿前進呈劄子[1],論君子小人不可并處朝廷,因複口陳其詳,以渎天聽。
竊睹聖慈類不以臣言為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不盡。
退伏切思念[2],若使邪正并進,皆得與聞國事[3],此治亂之機,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今者政令已孚,事勢大定,而議者惑于浮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欲以此調亭其黨,臣謂此人若還,豈徒然而已哉?必将殘害正人,漸複舊事,快其私忿。
人臣避禍蓋不足言,而臣所惜者,宗廟朝廷也。
蓋自熙甯以來,小人執柄二十年矣,建立黨與,布滿中外,一旦失勢,睎觊者多,創造語言,動搖貴臣,脅之以禍,誘之以利,何所不至?臣雖不聞其奏,而概可料矣。
』疏奏,太皇太後命宰執于簾前讀之,仍宣谕曰:『蘇轍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
』宰執從而和之[4],自此,兼用邪正之說始衰。
此據轍《遺老傳》自叙。
六年五月庚申。
先是,蔡确母明氏奏狀,乞量移确。
呂大防、劉摯雲雲(詳見《蔡确詩謗》)。
傅堯俞又曰遷惠卿[5],上意亦難之,曰:『第恐緻人言。
』是日,呂惠卿除中散大夫、光祿卿、分司南京。
權中書舍人孫升封還詞頭,以為惠卿量移未三年,無名而複,必不可行。
王岩叟以責傅堯俞,堯俞不能對。
又以責蘇轍,轍謂大防曰:『惠卿事欲如何商量?』大防曰:『欲且依前降指揮。
』刑部以謂量移後别理三期,大防、摯欲用檢舉後三年。
堯俞曰:『候九月,或可耳。
』大防、摯不答。
壬戌進呈,皆持兩端禀旨。
太皇太後曰:『候及三年。
』樞密院都承旨劉安世言:『陛下初踐宸極,以惠卿、蔡确之徒殘民蠢國,辜負任使,為四海所疾,是以繼貶,逐之遠方,謂且永投荒裔,終身不齒。
而惠卿自宣城方逾再歲,考之常法,猶未當叙。
不識何名,遽複卿列?議者謂蔡确之母見在京師,幹訴朝廷,願還其子。
大臣未敢直從其請。
若惠卿之命遂行,則将藉以複确。
确既複用,則章惇之類如蝟毛而起。
為天下國家之計者,其得安乎?』 八月癸卯,诏章惇複右正議大夫。
前此,惇坐蘇州買田不法降一官,至是滿歲當複,故有是诏。
給事中朱光庭言:『惇兇悖狠戾,慢上不恭,交結奸臣,強市民田。
奸邪貪污不法之人,不當用常法叙複。
』诏章惇更候一期取旨。
辛亥,責授英州别駕、新州安置蔡确母明氏乞量移一内地。
太皇太後宣谕曰:『蔡确不為渠吟詩謗讟,隻為此人于社稷不利。
若社稷之福,确當便死。
此事亦須與挂意。
』(詳見《蔡确詩謗》) 閏八月甲子,龍圖閣待制、知郓州蔡京知永興軍。
初,執政議用安焘守郓州,移京帥渭,代劉舜卿。
王岩叟謂:『京不更西事,未可付以平涼。
或試之慶陽,召章楶還,令權諸曹侍郎。
』劉摯不欲多置權侍郎,呂大防請移京守雍,從之。
是日,執政會議都堂,呂大防、劉摯欲以李清臣為吏部尚書。
王岩叟曰:『此非密院所預,然必有議論。
』摯曰:『前執政為尚書,有何議論?』岩叟曰:『前執政為尚書固不為過,第恐公議不肯放人來耳。
』既而奏可。
岩叟謂同列曰:『必緻人言。
』大防亦自以為然。
錄黃過門下省,給事中範祖禹封還進呈,不允,祖禹執奏如初。
先是,摯語大防曰:『若甯帖,須朝夕論之乃可。
』大防曰:『俟明日。
』摯曰:『俟明日,則不及矣。
』除命既下,左正言姚勔又論其不當。
岩叟謂蘇轍曰:『邦直如何?』轍曰:『給事中已再封駁,谏官亦有言。
今更欲用蒲宗孟為兵部尚書,那得安靜?』岩叟曰:『子由宜力争。
』轍曰:『彥霖當相助。
』岩叟許諾。
及會議,岩叟謂大防曰:『一人議論未已,更可進一人否?』大防曰:『宗孟卻無他事。
』岩叟曰:『要之亦非公論所與。
』轍曰:『且候邦直命下,然後議此,如何?』皆不應。
轍欲于簾前敷陳,岩叟曰:『此所望也。
』及簾前,大防奏:『諸部久阙尚書,見在人皆資淺,未可用,又不可阙官。
須用前執政。
』上有黾勉從之之意,轍遂言:『前日如李清臣,給谏紛然,争之未
臣愚切深憂之耳。
若陛下不察其實,大臣惑其邪說,雜進于朝,以示廣大無所不容之意,則冰炭同處,必緻交争,薰莸畢器,久當遺臭,朝廷之患,自此始矣。
』時宰相呂大防與中書侍郎劉摯言,欲引用元豐黨人,以平舊怨,謂之調亭。
太皇太後頗惑之,故轍言此。
退複上疏曰:『臣今月二十一日延和殿前進呈劄子[1],論君子小人不可并處朝廷,因複口陳其詳,以渎天聽。
竊睹聖慈類不以臣言為非者,然天威咫尺,言詞迫遽,有所不盡。
退伏切思念[2],若使邪正并進,皆得與聞國事[3],此治亂之機,而朝廷所以安危者也。
今者政令已孚,事勢大定,而議者惑于浮說,乃欲招而納之,與之共事,欲以此調亭其黨,臣謂此人若還,豈徒然而已哉?必将殘害正人,漸複舊事,快其私忿。
人臣避禍蓋不足言,而臣所惜者,宗廟朝廷也。
蓋自熙甯以來,小人執柄二十年矣,建立黨與,布滿中外,一旦失勢,睎觊者多,創造語言,動搖貴臣,脅之以禍,誘之以利,何所不至?臣雖不聞其奏,而概可料矣。
』疏奏,太皇太後命宰執于簾前讀之,仍宣谕曰:『蘇轍疑吾君臣遂兼用邪正,其言極中理。
』宰執從而和之[4],自此,兼用邪正之說始衰。
此據轍《遺老傳》自叙。
六年五月庚申。
先是,蔡确母明氏奏狀,乞量移确。
呂大防、劉摯雲雲(詳見《蔡确詩謗》)。
傅堯俞又曰遷惠卿[5],上意亦難之,曰:『第恐緻人言。
』是日,呂惠卿除中散大夫、光祿卿、分司南京。
權中書舍人孫升封還詞頭,以為惠卿量移未三年,無名而複,必不可行。
王岩叟以責傅堯俞,堯俞不能對。
又以責蘇轍,轍謂大防曰:『惠卿事欲如何商量?』大防曰:『欲且依前降指揮。
』刑部以謂量移後别理三期,大防、摯欲用檢舉後三年。
堯俞曰:『候九月,或可耳。
』大防、摯不答。
壬戌進呈,皆持兩端禀旨。
太皇太後曰:『候及三年。
』樞密院都承旨劉安世言:『陛下初踐宸極,以惠卿、蔡确之徒殘民蠢國,辜負任使,為四海所疾,是以繼貶,逐之遠方,謂且永投荒裔,終身不齒。
而惠卿自宣城方逾再歲,考之常法,猶未當叙。
不識何名,遽複卿列?議者謂蔡确之母見在京師,幹訴朝廷,願還其子。
大臣未敢直從其請。
若惠卿之命遂行,則将藉以複确。
确既複用,則章惇之類如蝟毛而起。
為天下國家之計者,其得安乎?』 八月癸卯,诏章惇複右正議大夫。
前此,惇坐蘇州買田不法降一官,至是滿歲當複,故有是诏。
給事中朱光庭言:『惇兇悖狠戾,慢上不恭,交結奸臣,強市民田。
奸邪貪污不法之人,不當用常法叙複。
』诏章惇更候一期取旨。
辛亥,責授英州别駕、新州安置蔡确母明氏乞量移一内地。
太皇太後宣谕曰:『蔡确不為渠吟詩謗讟,隻為此人于社稷不利。
若社稷之福,确當便死。
此事亦須與挂意。
』(詳見《蔡确詩謗》) 閏八月甲子,龍圖閣待制、知郓州蔡京知永興軍。
初,執政議用安焘守郓州,移京帥渭,代劉舜卿。
王岩叟謂:『京不更西事,未可付以平涼。
或試之慶陽,召章楶還,令權諸曹侍郎。
』劉摯不欲多置權侍郎,呂大防請移京守雍,從之。
是日,執政會議都堂,呂大防、劉摯欲以李清臣為吏部尚書。
王岩叟曰:『此非密院所預,然必有議論。
』摯曰:『前執政為尚書,有何議論?』岩叟曰:『前執政為尚書固不為過,第恐公議不肯放人來耳。
』既而奏可。
岩叟謂同列曰:『必緻人言。
』大防亦自以為然。
錄黃過門下省,給事中範祖禹封還進呈,不允,祖禹執奏如初。
先是,摯語大防曰:『若甯帖,須朝夕論之乃可。
』大防曰:『俟明日。
』摯曰:『俟明日,則不及矣。
』除命既下,左正言姚勔又論其不當。
岩叟謂蘇轍曰:『邦直如何?』轍曰:『給事中已再封駁,谏官亦有言。
今更欲用蒲宗孟為兵部尚書,那得安靜?』岩叟曰:『子由宜力争。
』轍曰:『彥霖當相助。
』岩叟許諾。
及會議,岩叟謂大防曰:『一人議論未已,更可進一人否?』大防曰:『宗孟卻無他事。
』岩叟曰:『要之亦非公論所與。
』轍曰:『且候邦直命下,然後議此,如何?』皆不應。
轍欲于簾前敷陳,岩叟曰:『此所望也。
』及簾前,大防奏:『諸部久阙尚書,見在人皆資淺,未可用,又不可阙官。
須用前執政。
』上有黾勉從之之意,轍遂言:『前日如李清臣,給谏紛然,争之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