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第九十七

關燈
推移,遂至宰席。

    臣伏見皇帝陛下收延衆正,以紹承祖宗之志,而太皇太後陛下因革庶事。

    以深圖社稷之安。

    方此之時,如缜何補?伏望聖慈降臣此言,并臣僚論缜章疏付之于外,罷缜政事,以清朝路,以協師言。

    』右谏議大夫孫覺言:『謹按:缜素無學術,言行淺陋,夤緣執政,無一可道。

    自中春以來,自知為公議所輕,揚言于人曰:「過寒食,當乞退罷。

    」既而又曰:「候神宗小祥。

    」近者但見時時絮緻行李一二于外,以示欲去,然終不聞有決請之意。

    其無廉隅,至于如此。

    乞将臣僚章疏付外,正其罪罷之,以允清議。

    』 辛未,門下侍郎呂公著言:『安焘、範純仁除命雖已依中旨發下,而中外紛紛,皆以為門下省失官。

    若言者論奏不已,則恐轉難處置[8]。

    聞焘固辭不敢受,宜因其請,特賜俞允,則朝廷命令不至乖失,其于待焘,亦為得體。

    』壬申,诏:『安焘堅辭知樞密院事,特依所請,依舊同知院事,仍令班左丞李清臣上。

    』右司谏蘇轍言:『臣竊見台谏前後十章論韓缜過惡,乞行斥退,皆留中不出,人人惶惑,不測聖意所在。

    臣頃與孫覺上殿奏事,面聞德音,以為進退大臣,當存國體,雖知缜不協人望,要須因其求去,而後出之。

    臣即奏言:「陛下以恩禮遇大臣,雖盛德之事,而臣等自有言責。

    言苟不效,義不可止。

    」臣等所論韓缜過惡,必不下二三十章,并乞降付三省。

    如臣等所言有妄,即乞明正典刑;如缜罪狀不誣,亦乞顯行誅責,使天下明知降黜事端發于台谏,蓋是公議所迫,雖先朝舊臣,陛下亦莫得而赦,自然中外更無毫發議論。

    』 乙酉,殿中侍禦史林旦言:『向來呂溫卿、升卿、和卿,以惠卿之弟;蔡京、蔡卞以安石之親,驟遷大用,多據要劇。

    乃确、惇、璪等以此報安石、惠卿之恩也。

    自确、惇外補,璪等在朝,與其黨與,日夜冀其複用,但畏陛下聖明,照見情狀,陰謀邪計,秘未敢發。

    指谏官論事太煩,動搖人心,以惑聖聽。

    伏望陛下察臣區區之誠,特賜省覽,每因執政進退之際,特留宸慮,深究群情。

    如涉傾邪,毋憚斥逐,以折奸謀。

    』又言:『昨邢恕日夜出入蔡确、章惇、張璪等門下,幹預時政,又傳達意指,與台谏官黃履等陰相表裡,走弄事權[9],以緻驟加進用,趨附者盈門,氣焰可畏。

    尚賴陛下聖明,照見奸邪,令與外任差遣。

    朝士聞之相慶。

    以恕之責淺罪大,出之節鎮,已是寬恩。

    執政中有素黨恕者密加營救,漸乞召還,以為鷹犬。

    奸邪入朝,必無安靜之理。

    伏望留神省察。

    』 四月己醜,正議大夫、守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韓缜為光祿大夫、觀文殿大學士、知颍昌府。

    台谏前後論缜過惡甚衆,皆留中不出。

    内批:『缜自以為不才,恐妨賢路,故乞出。

    視矜功要名而去者,缜得進退之體,故有遷官之異。

    宜于制辭中聲說此意。

    』矜功要名,蓋指蔡确、章惇也。

    乙巳,林旦言:『前禦史中丞鄧绾人質猥下,天性險佞。

    先帝聖明,察見绾之情狀,正其罪而斥之。

    今绾複待制,又複龍圖閣直學士,自鄧徙揚,而頑然不起,尚懷不足。

    伏望特賜聖斷,重行誅殛。

    』诏以绾知滁州。

    旦又言:『公議之所在者,天下也。

    道天下之公議者,谏官、禦史也。

    今臣舉公議而摘大奸,陛下何惜一鄧绾,不以慰天下之望邪?借使今日盡削官職,遠投荒裔,固未能壓塞衆議,奈何止罷揚州而已?乞盡削官職,置之散地,終身不齒,以謝天下。

    』诏绾依舊。

    绾未去鄧州,尋卒。

    同知樞密院範純仁言:『昨日簾前奏陳,為言事官彈奏鄧绾責降。

    臣謂鄧绾貶黜,後來累經赦宥,牽複至此。

    今自鄧移揚,蓋為曾孝寬所沖[10],且非進用。

    自此言者不須論奏,朝廷不須再行貶責。

    況陛下臨禦以來,先朝舊臣雖有往咎,皆蒙天恩含貸,豈獨绾可深罪,徒使人心反側,不能安職,無益清淨之化。

    所系朝廷治體不細。

    』上遣中使密賜手诏曰:『覽卿所奏鄧绾事,誠為允當。

    朝廷以向者附會掊克中最顯者已行放黜,蓋當時希世苟合,言利進身者甚衆。

    朝廷若人人加責,則無窮矣。

    似非安靜之術。

    使向來附會幹涉之人日夜恐懼,不能自安,欲降一诏書,一切視以寬恩,更不行遣,當各安職業,改過自新。

    欲作此意行下,如何?卿可更仔細相度,具可否,親書實封進入。

    』純仁奏曰:『臣伏讀诏旨,欣感歎之不暇,豈複更有愚見可助睿明?便望隻以此意付之詞臣,更使敷衍潤色,以成訓诰之美,垂之萬世,永為帝範。

    愚臣不勝幸甚!』 癸醜,朝奉郎、守起居郎滿中行為直龍圖閣、知明州。

    先是,監察禦史孫升言:『中行器質淺陋,性識奸憸。

    頃在先朝,常自禦史進擢台端,既無忠言谠論,切救時病,惟務從臾承意,陰附柄臣。

    如王安禮,嘗上書不公,宰相深銜其事,中行乃力為排抵,以附其意,竟坐欺罔。

    』于是中行出守。

    左司谏王岩叟言:『觀察使、知潞州張誠一前為樞密都承旨日,有盜發其父墓,誠一以修墓為名谒告自往,因于圹中取其父所系黑犀排方帶以歸,易襯而自腰之,其與劫父墓無以異。

    新知江甯府李定既仕官之久,避其持服,明知仇氏其母而不認,及緻人言,乃歸過其父,而左右反覆,巧為疑辭,以其心而背其親,遂若平生無母者。

    』岩叟論誠一及定,前後凡三奏,殿中侍禦史呂陶、中丞劉摯等相繼皆有章,乞明正二人典刑。

    乃诏開封府及京西提刑司,限十日根究誠一詣實事狀,及淮南提刑司根究定不持母服端的因由,乃就便移文,問定結罪,保明以聞。

     五月丁卯,右司谏蘇轍言:『臣前四上章,言蔡京知開封府推行役法,知舊法人數冗長,近降聖旨,許州縣相度,有無妨礙。

    至于揭簿定差,亦無日限。

    而京違指揮,差人監勒開、祥兩縣一依舊法人數,于數目之内差撥了當,意欲擾民,以壞成法。

    乞送禦史台重行根勘,即見實。

    』 校勘記 [1]閨門 原本作『阖門』,據《長編》卷三六二改。

     [2]壬申 原本作『辛未』,據《長編》卷三六二改。

     [3]辛巳 原本作『丁醜』,據《長編》卷三六六改。

     [4]之誠 原本『誠』字作墨丁,據《長編》三六六補。

     [5]他安能 原本『他』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三七○補。

     [6]壬戌 原本作『己未』,據《長編》卷三七一改。

     [7]書讀 原本『讀』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三七一補。

     [8]轉難 原本作『轉雖』,據《長編》卷三七一改。

     [9]走弄 原本『走』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三七三補。

     [10]所沖 原本『沖』字作墨丁,據《長編》卷三七五補。